今天晚上6:30直播的重點資料先提供給大家,各位可以先預習準備
行政法國家考試重要命題一大法官解釋與司法實務
一、大法官解釋
1、釋字第784號:有關學生之行政爭訟(1-52頁)
2、釋字第802號: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並未違反比例原則(1-84頁)
3、釋字第807號:勞基法規定女性不得於夜間工作規定,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上課第一本講義)
4、釋字第794號:菸害防制法第2條第4款菸品廣告、第5款菸品贊助,第9條第8款促銷、廣告丶宣傳等規定,並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1-120頁)
5、釋字第788號:廢棄物清理法所課之回收處理費(課徵之構成要件、效果、業者範圍丶費率)以授權之法規命令定之,符合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1-133頁)
6、釋字第793號:黨產委員會之設置是否違反憲法増修條文第3條規定?(2-15頁)
7、釋字第787號:退伍軍人與台灣銀行優存利息給付事件(2-29頁)
8、釋字第785號:有關公務人員之行政爭訟救濟(2-55頁)
9、釋字第806號:台北市政府訂定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自治規則),未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以自治條例規定,亦未獲得自治條例具體明確之授權,與法律保留原則有違。(上課第1本講義)
10、釋字第797號:行政程序法第74條寄存送達生效日之規定,是否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3-44頁)
11、釋字第778號:藥事法規定醫療急迫情形,限於「立即」、「當埸」施與針劑或口服藥品為限,有違法律保留原則。(4-18頁)
12、釋字第808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8條規定,刑事法律追訴並判決有罪確定,仍處以罰鍰,構成重複處罰,違反法治國家一罪不二罰原則。(4-224頁)
二、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決議
1、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5號裁定:性別平等委員會之組織,後來修法後如何適用?是否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2-77頁)
2、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4號裁定:稅捐稽徵法第28條於民國98年修法之溢繳稅款,其退稅請求權關於行政程序法第131條10年之規定,如何適用?(4-135頁)
3、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決議:公立高中職以下敎師之年終考核、平時獎懲之法律性質、救濟?(2-77頁)
4、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敎師法規定,大學不服教育部再申訴決定,不得提起行政訴訟(2-81頁)
5、最高行政法院104年聯席會議決議:戶籍法第48條之「催告」法律性質、不服救濟?(4-47頁)
6、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所規定之「補辦通知單」、「拆除通知單」之法律性質與救濟(4-52頁)
7、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公務員考績丙等之行政處分機關究為服務機構或銓敘部?(4-68頁)
8、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違法授益處分撤銷除斥期間的起算點(4-98頁)
9、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的起算點?(4-133頁)
10、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8年):行政機關對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是否有「權利失效」法理之適用?(4-100頁)
11、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9年):鐡路法於103年修法將違反加價販售車票之行為,由刑罰改為行政罰,究如何處罰?(4-240頁)
12、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藥事法第65條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其實連續宣播廣告,究為一行為或多數行為?(4-240頁)
13、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後不服,究應如何救濟?(4-250頁)
14、最高行政法院101年聯席會議決議:遲到的行政處分與續行訴願(5-25頁)
15、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原處分機關是否適用「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5-40頁)
16、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公益訴訟之行政訴訟類型?(5-82頁)
三、重要修法
1、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程序重開(4-124頁)
2、行政訴訟法第237-18條都市計畫審查程序(5-131頁)
3、國家賠償法第3條:有關公共設施國賠之規定(5-168頁)
四、重要時事
1、疾病指揮中心所為疫情資訊公布等措施之法律性質、救濟?(4-189頁)
2、花蓮縣礦區,附近居民提起行政訴訟並經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經濟部展延20年之開礦權(4-55頁)
3、地方法規可否較中央法令作更高或更嚴格之規定,有關萊豬自治條例之爭議?(2-134頁)
以上為司法實務之考試重點,至於詳細命題方式、內容,上課時再作說明。
行政程序法47 在 市議員李順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市議員李順進 轉傳 [110/07/29 ~ 07/30] 高雄市政府 及 衛生福利部 要點公告
●環安、治安、交安、工安、婦幼安 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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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30] 高雄市政府 注意!明天起南部地區恐將降下 #致災性豪雨
https://www.facebook.com/bravo.Kaohsiung/posts/4364406803620916
●氣象局預報
○依氣象局資料顯示,受西南風影響,易有短延時強降雨,今(30)日南部地區有局部大雨發生的機率,明(31)日開始南部地區恐將降下致災性豪雨。
○7/30氣象資訊https://bit.ly/3BRtVSl
○注意天氣資訊https://bit.ly/3zHLNgu
●市府因應
○陳其邁ChenChi-Mai市長指示應變中心三級開設,並由林欽榮CharlesLin副市長督導,針對易淹水地區研擬防堵及緊急分流等應變措施。
○市府各局處對於防汛做好整備因應。水利局在前一波豪雨過後,已完成抽水機整備、滯洪池排空等作業;環保局在近日加強側溝清淤工作;消防局也確保救災裝備整備完畢,隨時可應變災情發生。
●特別提醒
○要特別提醒大家:從平地到山區都有可能發生災情。
○請大家記得做好相關整備,沒事盡量待在家,如須出門也請留意路況。各區公所也有提供沙包提供領取。
○請農民嚴防豪雨及注意採收安全 https://reurl.cc/MAmy8X
●緊急聯絡
○緊急狀況請撥119;緊急求援請撥112
○聽語障人士簡訊報案專線0911511917
○需協助事項請撥免費專線1999或「高雄一指通」APP派工通報
●注意事項
○外出請攜帶雨具、小心駕駛,並注意雷擊、強降雨及強陣風。
○居家陽台檢查排(落)水孔是否暢通。
○山區民眾請注意坍方、落石或土石流,低窪地區住戶請慎防淹水,有災害之虞,應及早遷移至安全處所。
○預先準備沙包或安裝防水閘門。
○請盡量不要外出,勿前往山區、溪(河)邊、海邊戲水觀浪、釣魚或從事海上活動。
○請加強固定自家盆栽、廣告招牌等物品。
●敬請關注
○高雄一百臉書 http://bit.ly/2JJsahB
○高雄市政府 line http://bit.ly/2HGUbRT
○「高雄水情e點靈」https://bit.ly/3fWpUD0
○高雄水利局水情資訊網 https://wrb.kcg.gov.tw/WRInfo/
●風大雨大宅在家最安心
○雨天溼答答,點餐免出門,可多利用「高雄好家載」訂餐平台
○異國料理/在地美食通通有 https://lin.ee/LkoeW1G/czvn
○登錄「 高雄市政府 LINE官方帳號」,再抽199元的加菜金 https://bit.ly/3yBtdXq
●萬不得已要出門注意自身安全落實防疫措施
●勤洗手或使用乾洗手液清潔針對經常接觸表面消毒
●戴口罩注意呼吸道衛生、咳嗽禮節保持社交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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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30] 高雄市政府 餐廳開放內用防疫措施及餐飲隔板示意
https://www.facebook.com/bravo.Kaohsiung/posts/4364095846985345
●7/27起三級警戒降二級 關太久想出門 逛累了想在外面吃大餐
○高雄市餐廳開放內用防疫措施及|餐|飲|隔|板|示|意|
○https://bit.ly/3fu8ehF
○出門在外一定要遵守防疫措施
○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勤洗手提升疫苗接種率
○高雄市解封原則積極管理有效開放 https://bit.ly/2V5zkEH
○市場及夜市改採人流總量管制 https://bit.ly/3zQvTAp
○高雄市防疫警戒降級相關QA https://bit.ly/3fcsFzd
#緩坡方式 #逐步鬆綁減輕經濟負擔 #提昇社會整體經濟效能
●想宅在家又想吃美食~「高雄好家載訂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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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 高雄市政府 加強百貨賣場美食區之稽查與輔導呼籲業者做好防疫措施,確保消費環境之安全】
https://bit.ly/3lc2d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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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29] 高雄市政府 【錯誤 + 假消息】今天高雄市有9人染疫
https://www.facebook.com/bravo.Kaohsiung/posts/4362433840484879
●COVID-19確診個案相關資訊
○務必依 #高雄市政府 公告為準
○請勿散佈不實謠言
○請勿散佈不實謠言
○請勿散佈不實謠言
○最高可罰300萬元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請大家留意,疫情相關資訊務必以 高雄市政府 公告為準,散佈不實疫情資訊可能會被 #開罰喔!!
●7/29疫情快訊及確診個案足跡可以看這邊:
○《高雄一百》Facebook https://bit.ly/3yeoL0a
○市府官網 https://reurl.cc/5rN7pM
○回顧本市確診個案足跡 https://bit.ly/3fpUYte
#趕快提醒身邊的親友長輩同事同學
#顧好荷包, #不要亂散佈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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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30] 高雄市政府 工務局推動太陽光電多元鼓勵措施110年度光電建築認證標章開辦歡迎民眾踴躍申請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BF783ACCFFC1A198
高雄市為鼓勵民眾建築物施作太陽光電結合智慧建築,持續開辦「光電智慧建築標章認證」,獎勵金總預算共35萬,標章申請時間為7月8日至9月17日止,歡迎民眾踴躍申請。
工務局表示,在近幾年高雄鼓勵「創能、儲能、節能」的政策下,已經完成許多地面型、水面型及屋頂型的光電設施,因此透過「高雄市光電智慧建築標章認證辦法」鼓勵市民朋友與專業團隊有更多元的綠色能源創意手法。
工務局表示,太陽光電標章認證經評選後之金級、銀級及銅級案件,屬本市優良光電智慧建築案例,獲獎案例可得獎勵金以資鼓勵,金級頒發3萬元、銀級頒發2萬元、銅級頒發1萬元獎勵金。另外,獲選案例也將公開頒證並公告於 高雄市政府 工務局網站,共同提高及優化光電智慧建築之建置水準。
報名資格應為建築物之所有權人、使用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並應繕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文件向市府工務局申請,受理期間7月8日至9月17日止下午五時止,如有意願申請太陽光電智慧建築認證標章,歡迎市民與該局建築管理處太陽光電窗口聯繫,電洽陳小姐(07-3368333轉2134)。相關光電認證標章事項等內容,請上建築管理處(https://solar.kcg.gov.tw/)-「高雄之光宜居之城」網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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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30] 衛生福利部 強力推薦,由熱血主播徐展元主持的110年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團體秋節產品聯合推廣展售活動!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videos/214855457102074/
#衛福編編分享時間
歡迎一起來看直播,拿好禮!
#衛福編編的話
●快上網搜尋815179
○身心障礙朋友最用心製作的禮盒通通在上面
○只要一指下單,秋節禮盒超放變送到你/妳家!
○無接觸,送好禮,送到心坎裡
●心動就手刀按下訂購網站 www.815179.com.tw
○送禮兼做公益,一起用最實際的購買力,給予身心障礙朋友最大的支持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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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29] 衛生福利部 歡迎我們的生食系美食部落客─ #沙門氏菌感染症!
https://www.facebook.com/TWCDC/posts/10159245415583407
●【DISEASE│ #疾病擬人】
○採訪、撰文|超疾編
○生蛋拌飯、三分熟牛排,再來杯蛋蜜汁!
○不怕食材來裝熟,因為越生他越愛
●名字:沙門氏菌感染症
○暱稱:紗紗、鮭魚(Salmon)
○性別:女
○身高:160
○體重:47
○生日:9/21
○星座:處女座
○個性:吃貨,對大部分的事物都興趣缺缺,唯獨熱愛美食;經常在社群平台分享美食心得,致力於推廣生雞蛋拌飯的美味;喜歡結交飯友,「不用問我幾分熟,我是個不怕生的人」是她的至理名言
○喜歡:生蛋、生肉、美食、溫暖的環境、經營個人SNS
○討厭:全熟的蛋黃、過熟的肉類料理、保久乳、消毒水
#超疾編:最近天氣非常炎熱,食物記得要妥善保存,才不會讓沙門氏菌大量繁殖喔!
○了解更多關於沙門氏菌 https://reurl.cc/9Zl9vv
○特別感謝:繪師羅培珊Quan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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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30] 衛生福利部 健保新增長效針劑注射獎勵措施,提升思覺失調症病人服藥順從度
https://www.mohw.gov.tw/cp-16-62443-1.html
為改善思覺失調症病人之服藥順從性,鼓勵醫師透過施打抗精神病長效針劑,協助病人穩定病情,中央健康保險署李伯璋署長表示,「全民健康保險思覺失調症醫療給付改善方案(以下稱思覺失調症方案)」新增長效針劑注射獎勵措施,參與院所年度內每新增連續施打長效針劑個案1人,額外給予1,000點至1,500點獎勵,期以促進病人獲得連續性照護,強化社會安全網。
現行思覺失調症病人之臨床用藥方式,包含口服與注射藥物,但部分不規則就醫、甚至抗拒使用口服藥物之病人,往往因病情控制不佳而有極高機率的再復發及再住院等情形發生。為改善病人生活品質,臨床上常藉由每2週、4週或12週一次施打長效針劑,減少病人口服藥物次數,不僅可達成長期穩定病情之目標,亦能降低再住院率。在立法院,包括王婉諭、吳玉琴及賴惠員等委員,對於思覺失調症之照護及施打長效針劑治療等議題,均表達關注及支持。
健保署表示,本次思覺失調症方案新增長效針劑注射獎勵,已於110年7月29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討論通過,參與方案院所除可依現有品質指標表現獲得年度獎勵費用外,每新增照護1名「當年度連續施打長效針劑4個月以上」之固定就醫個案,可獲得1,000點獎勵;又考量院所在照顧非固定就醫及久未就醫病人相對需投入較多心力,爰給予50%點數加成,每個案獎勵1,500點。
健保署指出,治療思覺失調症病人除定期藥物使用外,還包含社會心理治療等介入措施,這次新增獎勵的目的,主要是希望用額外獎勵方式,鼓勵醫師針對不規則就醫或不規則服藥病人,施打長效針劑並鼓勵病人持續回診追蹤及服藥,讓高風險病人逐漸固定就醫,達到病情穩定,最終回歸正常生活。對全民健保來說,也能因精神病病人反覆住院次數的減少,降低後續醫療費用支出,達到醫療院所、病人及健保三贏的共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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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30] 衛生福利部 健保行動快易通申辦健保好輕鬆-您一定要懂的健保防疫法寶!
https://www.mohw.gov.tw/cp-16-62441-1.html
時值莘莘學子出國求學季節,家住臺南的李小姐近日將出國留學2年,她聽人說可到戶籍地公所櫃檯,辦理出國停保,但想到疫情期間臨櫃申辦,需與人接觸,不免有些擔心。經健保署南區業務組人員電話引導,使用手機下載「健保行動快易通│健康存摺APP」,在「健保櫃檯」專區完成申請停保手續,李小姐驚訝的直呼:「真是太方便了!」
健保署表示,在臺設有戶籍的國人,都應持續參加健保繳納保費;從未加保或轉出未在保者,應追溯自合於加保(轉出)日起投保,並依照行政程序法追繳5年內的保費。另已參加健保者,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得選擇停保,暫停繳納保費,每次回國需辦理復保及繳納保費。該署特別強調,許多在公所投保的民眾,習慣至公所或健保署服務據點辦理出國停保手續,返國後再次臨櫃申請復保。其實這類民眾可在手機下載「健保行動快易通│健康存摺APP」,透過健保卡卡號、手機門號及身分證號完成身分認證,就可以到「健保櫃檯」專區,申請出國停保及返國復保,幾分鐘內就可完成;至於在公司行號、工會、農漁會投保的民眾,仍應洽其投保單位申請。
健保署南區業務組林純美組長表示,健保行動快易通APP的「健保櫃檯」專區,提供民眾查詢個人及眷屬投保紀錄,申請健保卡;在公所投保的民眾可以在線上繳納健保費,申請投(退)保、出國停(復)保及變更通訊地址等,隨時隨地辦好健保事,減少洽公群聚感染的風險,是值得信賴的防疫好幫手,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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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30] 衛生福利部 試管嬰兒補助申請踴躍機構代辦線上申請省時又便利
https://www.mohw.gov.tw/cp-16-62444-1.html
衛生福利部 自110年7月1日起實施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補助對象由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所有的不孕夫妻,提供醫療服務之人工生殖機構也從原本19家增加至92家,大幅提升服務可近性。且透過機構線上申辦作業,就醫諮詢、申請補助快速便利,截至7月28日止,已有7,636對不孕夫妻申請補助資格通過。
不孕症就醫諮詢、補助資格申請一次搞定
由於現今社會普遍存在晚婚遲育現象,越來越多民眾遇到不孕或想生卻生不出的問題,為減輕民眾進行試管嬰兒療程經濟負擔,一圓生育夢想, 衛生福利部 國民健康署日前公布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並自7月1日起,開放民眾申請補助,相關規定如下:
●擴大補助對象:一般不孕夫妻一方為我國國籍且妻未滿45歲,並具不孕症診斷證明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的民眾。
●補助額度:除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維持每次最高補助15萬元外,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再次申請者最高補助6萬元,並依各範圍療程給予不同補助額度,若不孕夫妻實際支出金額未達補助金額上限者,則依照該次療程的實際支出金額,給予補助。
●補助次數上限:受術妻年齡在39歲(含)以下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並順利活產前,最多補助6次;另年齡在40歲(含)以上至44歲(含)以下者,最多補助3次,如果已經成功生育試管嬰兒者,另一胎次再依受術妻的年齡並依上述年齡區間重新再申請計算其補助次數。
●不孕夫妻應備文件:夫妻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影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1份(一般夫妻免附)及匯款帳戶資料等文件。
●申請流程:不孕夫妻至 衛生福利部 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接受醫療服務,由該機構一併協助補助資格的線上申請,取得補助資格後於一年內進行施術,並於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請施術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協助該次療程的費用補助線上申請,經國民健康署依人工生殖機構所送的施術範圍項目進行審查,通過後即可撥付至申請者的指定帳戶。
●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名單: 衛生福利部 國民健康署官網首頁>健康主題>全人健康>試管嬰兒>特約人工生殖機構。
不孕治療大哉問試管嬰兒補助諮詢專線(02-2558-0900)來解答
政策上路近1個月,民眾對方案內容詢問度相當高,本署為聆聽蒐集各方聲音,已建置試管嬰兒補助諮詢專線,開設5線接聽,同時提供懶人包及問答集資訊,民眾如有任何試管嬰兒補助方案相關問題,服務時間內隨時提供專業人員解答及主動致電回復。詳細試管嬰兒補助方案資訊,可至本署官網「試管嬰兒專區」查詢(https://reurl.cc/zerX07)。
國民健康署呼籲,夫妻只要一方為我國國籍且妻未滿45歲,在沒有任何避孕措施,且有規律性生活經過一年以上仍未懷孕,經醫師診斷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者,歡迎至全臺特約人工生殖機構,申請試管嬰兒補助。
延伸閱讀:
【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https://reurl.cc/bXYg4E)
【擴大人工生殖補助海報及懶人包】(https://reurl.cc/NrQnpm)
【擴大人工生殖補助QA】(https://reurl.cc/novA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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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47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好心肝調查報告,是機密嗎⁉
引起軒然大波的好心肝特權疫苗案,台北市政府政風處完成調查報告後,只願意給市議員看5頁的「精簡版」,要看「完整版」,請到小房間,限時30分鐘,還不能拍照做筆記。
這到底怎麼一回事?讓我來告訴大家。
1⃣司法調查中就不能提供行政調查報告?
北市政府說,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僅能依照慣例在議長室限時閱覽。
首先要搞清楚的是,行政調查報告不等於司法調查報告。原本可以讓議員瀏覽的資料,不會因為「提供給司法機關」,就從可以瀏覽當然變成不能瀏覽。
不然我就把我的體重寫進告訴狀裡面,洩密就告!
第二,依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受到偵查不公開限制的人員,是「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
台北市政風處和北市府相關人員,都不是司法警察(只有「廉政署」執行貪瀆或相關犯罪調查職務的人員才是)。既然不是受限制的對象,那在喊燒什麼?
這邊真正可能涉及的,是政府資訊不公開法,更正,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2款:「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二、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或足以妨害刑事被告受公正之裁判或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者。」
然而,就算是真正法律定義上的偵查不公開,「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也規定在特定情形之下,在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或合法權益之保護,認有必要時,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得適度公開或揭露偵查程序或偵查內容。
所以縱使北市府認為透漏相關資訊給大眾「有可能」影響犯罪偵查,因此雖然自己不受相關法令的限制,還是想要少透露一點,那至少應該尊重承辦檢察官意見,而不是拿著不相干的雞毛當令箭。
2⃣內政部的函釋是行政機關拒絕提供資料的萬靈丹?
這個函釋說:「各級地方立法機關於符合若干要件情形下,有依法行使調閱文件之權;惟現行地方制度法並無地方立法機關得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之相關規定……。現行民意代表個人行使之職權,一般僅有出席權、發言權、表決權、質詢權等,是故民意代表個人尚無得行使文件調閱權之法律依據。至若以一般人民身分請求行政機關提供行政資訊,當依行政程序法及行政資訊公開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意思是說,「民意代表個人」要調資料,不好意思,因為法律沒授權,就跟一般人民一樣。
你以為只有這個函釋嗎?
法務部2010年2月10日的法律字第0980044215號函釋說:
「關於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洽請機關提供政府資訊部分,因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並無規範立法委員「個人」向行政機關索取資料等規定,從而,立法委員『個人』雖係基於問政之需要,以個人或國會辦公室名義請政府機關提供資訊,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有政資法之適用。」
從地方民代到中央的立法委員都一樣,不好意思,因為法律沒授權,就跟一般人民一樣,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辦理。
簡單講,在這些行政機關的心中,無論中央到地方,民意代表在法律上都沒有比人民更多的調閱權。只有透過委員會或院會的決議,才能調閱行政機關的文件原本。
非常的荒謬。
無論是中央或地方,民意代表的職權就是監督政府。然而,民意代表通常是在資訊不對等的狀況下問政。文件調閱,則是取得原始正確資訊、拉近資訊不對等最起碼的方法。
然而,行政機關常常援引政府資訊公開法的規定,拒絕提供資訊。特別是有些行政機關,動輒用「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當作拒絕的理由。
哈囉?民意代表不能知道這些瞎爆的決策是怎麼做成的,那是要監督什麼?
3⃣組了調閱小組就看得到資料嗎?
首先,要能順利組成調閱小組或調閱委員會。這件事情還真的不容易。
翁茂鍾案爆發以來,我多次在院會提案,要求成立全院調閱委員會,而不是只限於司法委員會的調閱小組。
每次提案,必被否決,從無例外。
上週五紓困預算審查,時力黨團提案:「要求指揮中心將前揭隔離政策(3+11)相關,發給相關部會之公文,以及公文發出前含決行章、各層級批核意見之未清稿公文等文件於一週內提交本院衛環委員會」。
遭民進黨多數否決。
為了釐清疫苗UA審查標準訂定的過程、公開審查標準的時程、相關內部討論及行政程序等事項,時力黨團提案下會期成立「我國國產疫苗緊急使用授權(EUA)審查調閱特別委員會」。
一樣,遭民進黨否決。
至於好不容易組成的翁茂鍾案調閱小組,上會期僅開過「一次」會議討論要調閱的內容,調閱到的內容仍然相當不足。經過陳椒華委員的爭取,才決議讓調閱委員會在下個會期繼續運作。
4⃣為什麼不提修法讓國會具備調查權?
提啊,哪次不提。時力黨團從2016年開始,每一屆都會提出讓國會具備調查權、聽證權的修法。
不只時力,朝野各黨在這一屆也都有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正草案。
既然朝野有共識,在野時大聲疾呼,執政後是不是應該也要排審相關法案,讓立法院的調查權、聽證權可以真正落實在成文法上?而不是繼續放任行政機關拿著雞毛當令箭。
在野時大聲疾呼,完全執政後更應該加速通過。這,是面對政策,最起碼該有的政治誠信。
5⃣地方議會和議員怎麼具備不打折扣的調查權?
還是一樣,要修法。不論是透過地方議會的自治條例,或是從中央立法規範,都是可以思考的方向。
總之,不論是要看到好心肝調查報告,還是要看到原汁原味的翁茂鍾案資料,我們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呱吉,一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