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警方對於南鐵擋拆及美麗華工會抗爭粗暴執法、不當盤查移工與一般人民,然而,面對趙介佑或松山分局之亂等黑道時卻態度寬容。國家公權力儼然成為一國兩制,面對弱勢就成打手,碰到黑道暴力就卑躬屈膝。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邱顯智 、王婉諭、立法委員 陳椒華於昨(25)日舉行「面對弱勢國家暴力!面對黑道國家沒力?」記者會,邀集南鐵擋拆抗爭者,嚴正抗立國家公權力執法問題。
近期,美麗華工會赴總統府前抗爭、喬友大火案家屬於彰化縣府前的記者會及台南鐵路東移地下化的黃春香家拆除案,都出現警察粗暴執法的狀況,包含動用優勢警力強制驅離、對抗爭者上束帶限制人身自由、對抗爭者勒脖,甚至阻擋媒體報導等行為。
先前,三重一名擔任家庭看護的外籍移工,只站在路邊講電話,就被懷疑為非法逃逸勞工,遭上銬載至警局。而今年4月,一名中壢教師前往上課途中,也遭警察攔下盤查,並以現行犯上銬逮捕。
不論是在集會遊行的執法,或是日常的盤查,上述這些行為除了凸顯警察執法不當的問題,更凸顯《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的法制存在漏洞,才讓警察有恣意執法的空間。
更令人傻眼的是,國家公權力面對人民動輒粗暴執法,在面對違法亂紀的黑道,卻是溫良恭儉讓,特別是這些黑道份子背後有民代等其他力量撐腰時,警察對其待遇非常寬容。
時代力量認為,警察在面對手無寸鐵的人民或移工時虎虎生風,但面對真正的黑道時卻相當禮遇,不是一個法治國家權力行使該有的樣子。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一條就規定,警察行使職權的目的就是要保障人民權益,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
但若警察對於一般人民不能謹守法定程序而違法盤查,甚至使用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強制力,來對付弱勢;對於危害公共秩序和社會安全的黑道份子,卻又禮遇至極輕輕放下。這種態度差異,除了造成一般人民對公部門的不信任,更會傷害台灣的民主法治。
時代力量長期反對國家暴力,自2015年創黨以來,時代力量持續推動「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草案」,目的就是希望透過立法機關的調查權介入,還原事實原委,並究責施暴的相關人員。然而,三二四的國家暴力事件至今尚未釐清,我們卻又看到更多的國家暴力一再上演,實在令人痛心。
除此之外,時代力量也在立法院提出將「集會遊行法」改為「集會遊行保障法」,將集會遊行現行規定應取得國家的「許可制」,改為國家應保障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以回歸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保障。
令人遺憾的是,《集遊法》修法也是執政黨過去在野時,多次提出並呼籲應進行修法的主張。然而,自時代力量於第九屆進入立法院後首度提案修法迄今,修法仍遭擱置。
時代力量呼籲,國家的公權力,不要在面對弱勢時,變成國家暴力;更不要在面對黑道時,變成國家沒力。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不允許國家公權力的一國兩制,不允許國家公權力的因人設事,更不允許國家公權力變成打手,去傷害弱勢,去傷害一般人民。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
行政調查強制力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Yahoo論壇/王傑】
運安會作為一個客觀中立的第三方調查單位,對台鐵卻沒有任何拘束力跟強制力可言,兩份普悠瑪跟太魯閣的事故報告,到底給了台鐵什麼警訊?還是又是船過水無痕?
國家層級的行政院跟交通部的報告也早已出爐,內容相去不遠。但對於整體組織該進行什麼樣的安全改革,卻沒給出較為具體的建議......
#太魯閣事件 #台鐵事故 #運安會 #檢討報告 #李義祥 #Yblog
行政調查強制力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 #地震後的政治學思考 #不平等的天災 〕
上周四晚間,大家應該都被突如其來的天搖地動給嚇了一跳。
每逢地震發生,除了大量洗版文之外,也會有許多探討地震逃生、成因與相關危害的討論出現。
不過以政治學角度探究地震等天災的討論較不常見,因此我們將展開一系列專題,試著以政治學的視角,帶大家從不同的角度看待天災的影響、預防與應對之道。
首先,我們將就「不平等天災」的現象進行探討。藉由檢視一系列有關臺灣921震災的研究,了解為何會說天災其實是不平等的?
▌不平等的受災風險
當天災來臨時,雖然看起來不分階級,眾人都會受到相同的影響,然而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南卡羅萊納大學的地理學者 Cutter 認為,災難受害風險與脆弱性與經濟社會地位有關。
也就是說,窮人或弱勢族群比富人或統治階級更容易成為災難的受害者。
中研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與社會所的合作研究就發現,社會經濟脆弱性對於 921 地震中房屋倒塌與人員死亡的情形,具統計上的顯著效應。
張宜君和林宗弘針對 921 震災的共同研究也指出,階級、族群與城鄉差距是造成受災風險差異的主要因素。
他們發現低技術工人、自營作業者與農民特別容易受災;原住民與客家族群在地震中傷亡比率偏高;城市居民的受災風險遠低於鄉村居民,甚至不完整家庭受災的情況也更為嚴重與普遍。
(低技術工人、自營作業者、農民、原住民、客家族群、鄉村居民、不完整家庭受災風險與傷亡比率都偏高)
種種跡象皆證實了,天災下風險分布的不平等。
▌在天災來臨前
這樣不平等的受災風險,產生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在預防天災風險上,差距也隨之拉大。
林宗弘分析 2016 年臺灣傳播調查資料庫(TCS)的資料後,認為天災脆弱群體屬於數位貧窮群體,難以上網而更依賴電視取得颱洪風險資訊,反之,更常從網路獲得颱洪風險資訊的社經地位高者則較少受災。
由此可知,數位貧窮恐怕嚴重限制網路的風險資訊傳播。
有上網能力者集中於受災機率偏低的高社會經濟地位群體,受颱洪災害影響較大的農民或偏鄉居民、高齡者卻很少透過網路獲得天災風險資訊或防災協助。
▌災後的不平等
而這樣的不平等現象,不只影響災害發生當下受災的情況,在災後也依然持續發生。
其中一個原因在於弱勢者受災機率相形之下更高,但他們災後復原的速度卻越慢,因而導致災後社會不平等的惡化。
此外,長期研究災害社會學的林宗弘則透過災後應對的角度,詮釋不平等現象的成因。
其將震災過後的應對分為「搶救」與「安置與重建」兩個階段。
在搶救階段,由於行政體系崩潰、市場機制停擺,民間團體通常會搶先介入救災,這時候災區內的資源分配相對公平。
這是因為災後的公民社會網絡有助於引進資源並同時監督政府,從而使資源分配趨近於正義原則。
然而到了安置與重建時期,民間團體影響力消退,在政府主導的重建下,資源分配重新傾回具有經濟社會優勢的階級,災前的社會不平等將復原甚至惡化。
▌小結
因此,民間社團或地方社會網絡的資源越多、活動時間越久、或參與的決策權力越廣泛,該地區的資源分配就越公平。
反之,民間社團無法進入或是退出某些地區、或其資源動員時間越短、或是組織能力隨時間下降時,災區社會不平等將恢復或上升。
▌思考與討論
從上述研究看起來,好像可以得到「公民社會網絡越活絡,災後就越公平」的結論。
在普遍看來,民主國家的公民社會網絡比起非民主國家是更活絡的,這是否代表越民主的社會,避免災後不平等的能力就更出眾?但非民主國家政府的動員力和強制力是否在面對時更能派上用場?
剛好林宗弘有一篇以中國汶川震災與臺灣921震災重建經驗進行比較的研究,分析了民主和威權這兩種政權型態對國家災難資訊與重建資源的配置上的差異。
欲知後事如何,下周我們就來聊聊究竟哪一種政治體制應對天災的能力比較強!
行政調查強制力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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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夜店大火9死 舞者"玩火"釀禍
濃煙直衝天際,火勢還在悶燒,夜店pub全都是易燃的建材,火勢迅速延燒,消防人員搶救困難。
密閉的建築物,濃煙從鐵皮屋頂竄出,消防人員兵分多路,冒險進入火場灌救,由於空間狹小,火勢難以控制。逃出火場的民眾一臉驚恐,不敢相信,才短短幾分鐘,整個pub就陷入火海。
1點24分起火,整個火勢在2點22分被完全撲滅。逃出火場的民眾說,當時舞台上的舞者,拿著填裝火藥的仙女棒表演,火花噴到天花板,剛開始還以為是表演效果,發現狀況不對,大家才趕緊逃命。
清查火場,救難人員在二樓隔層發現九具備燒得焦黑的遺體。一人倒臥在通往唯一連接一二樓的樓梯口,而在吧台上方面對主舞台區的二樓,接近大門口處就擠了六個人,可能是要朝光亮處逃跑,卻還是逃生不及。目前九名死者名單已經確認七人,其中有兩對是夫妻,但還要進行DNA來比對確認身份。
慘劇發生後,警方也帶回業者、員工和舞者總共七個人,引火表演的方式是否已經涉及違法,檢警正在深入調查。而這也是繼當年衛爾康西餐廳大火之後,台中市近年來PUB夜店公安意外,死傷最嚴重的一次。
釀禍夜店安檢 五年21次都過關
造成九死十二傷的傑克丹尼PUB,是台中人口中俗稱的「阿拉」,已經有二十多年的歷史,雖然負責人換了好幾次,但是五年來21次消防安全全過關,最近一次的安檢是在2月17號,不到半個月就奪走九條人命,密閉式的建築幾乎沒有窗戶,這樣的安檢怎麼會過關。
而被懷疑是起火點的主舞台天花板,鋪設有隔音泡棉,火勢迅速蔓延,甚至融化滴落,三分鐘內,整個PUB陷入火海,同時也阻斷二樓通往一樓的逃生樓梯,調查後發現,業者雖然使用的是防火建材,但是卻有很多易燃的裝飾物,尤其是天花板,並不在消防安檢範圍內。
除此之外,這家夜店,營業登記卻是「飲料店」,市府強調,安檢時都是以高於一般餐飲店的標準來做,但是在住宅區營業已經違法,只是這家夜店已經存在二十多年,為什麼市政府一直容許它的存在,也發給營業登記。
PUB夜店是年輕人聚集的場所,週末假日往往人滿為患,飲酒狂歡,小小的二、三十坪空間,往往擠進數十人,這次的罹難者多半都是二、三十歲的年輕人。相較於八大行業,長期以來,PUB夜店相關的規範卻只是以飲酒店相關商業行為的法規來管理,奪走九條人命的大火,也突顯了PUB夜店公安管理的漏洞。
消防署擬修法 餐廳禁用明火表演
火燄上菜秀,超炫也很有噱頭,過去常出現在婚宴和尾牙,但有鑒於當時有民眾投訴檢舉被燒傷,因此觀光局在94年5月已行文各大國際觀光飯店,一律禁止在室內使用火把,但沒有強制力。
就算,台北市多年前送議會審議的「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草案中,已經明訂禁止在餐廳使用明火表演。但草案目前還是沒過。
回顧過去國內外,2003年2月21號美國羅德島斯沃威克1間夜總會,造成近百人死亡,民國84年台中衛爾康西餐廳大火64人死亡,再加上這次台中Pub火警造成九死,由於目前現行法令就算明訂業者要做那些必要防護措施,但這些都屬行政指導,欠缺強制性,因此消防署現在打算要修訂消防法,禁止或有條件同意餐廳業者用火。
學者也提醒,民眾平時最好不要去狹小或單一通道的場合,假使去了碰到火災,由於瞬間吸入濃煙容易致死,因此,民眾要把握三分鐘逃離時間,而且要以蹲低姿勢走到逃生通道,這時逃生通道也起火,盡量走到陽台或窗戶邊等待救援。
另外如果發現木造紙類引起的火災可以用水來滅火,而油或電器等特殊金屬類引發的火勢,就只能只能乾粉或沙子。
如此一來有了自保的正確知識,或許就能救自己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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