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國第一股:一舉收購美國在華最大輪船公司|知史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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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股票,面向社會大眾籌集資金興辦股份制企業,是商品經濟和信用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這個過程,在中國是從晚清洋務運動時期開始的。1872年成立的輪船招商局,是近代中國第一家發行股票,面向社會籌集資本興辦的新型股份制企業。
在中國歷史上,第一家發行股票,面向社會籌集資金興辦的股份制企業,是成立於1872年的輪船招商局。那時,促使輪船招商局誕生的有三大主要因素:
首先,鴉片戰爭後中國遭遇的是「數千年來未有之變局」和「數千年來未有之強敵」,此時「變亦變,不變亦變」的局面已逐步成為社會的共識;其次,面對洋人輪船在中國江河湖海縱橫馳聘,攬客載貨獲取暴利的現狀,為「求強、求富」,與洋人爭利而進行「商戰」,「庶使我內江外海之利,不致被洋人佔盡」的呼聲日高;其三,更現實的問題是,每年需要從南方往京師運送供朝廷和軍隊食用的「漕糧」,而這被稱為「天庾正供」的大事卻因木帆船受外國輪船排擠,導致衰敗破爛和運河淤塞而陷入困境。此後,經過連年的爭議和比較,引進輪船興辦新型運輸企業逐漸成了晚清政府無奈而又惟一的選擇。
在形勢逼迫而政府資金又困窘的情況下,向社會想辦法——通過發行股票來籌資興辦企業,中國的第一家股份制企業——輪船招商局才得以應運而生。但是,沒有想到的是,輪船招商局成立後,這種新型的籌資方式和企業組織形式很快被社會認同,此後也不因政權的更迭而改變,更多的股份制企業在不同行業中相繼出現,並逐漸發展成為不可逆轉的時代潮流。
對於這種新型股份制企業的誕生在社會上激起的反響,1883年《申報》刊登了如下的一段評論:「招商局開其端,一人倡之,眾人和之,不數年間,風氣為之大開,公司因之雲集,雖其中亦有成與不成之分,然其一變從前狹隘之規則。」可見這種發行股票籌集資金興辦企業的方式,對於打破此前只有獨資和合夥方式興辦企業的規則,以及對於開闊國人視野具有的作用,也可見新成立的招商局影響之至深至遠。因此,在中國近代經濟史和企業發展史上,輪船招商局的成立,都成為重大的和里程碑式的事件,成為開啟中國股份制企業興辦大門的標誌,成為一個新時代就此來臨的宣告。
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成立股份制企業需要什麼手續?有什麼規定?股份制企業的股票是什麼樣?有什麼內容?通過什麼途徑或網絡發行?又通過什麼方式進行買賣?股份制經濟作為一種商品經濟和信用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體現其權利的有價證券股票,其法律效用在當時是通過什麼方式得以體現的?
在此前的中國社會中,開辦傳統工商企業的方式一般不出以下兩種:一種是「各出資本,各樹旗鼓」的「獨資」形式;另一種是「合夥」的方式,即部分有共同目的的人聯合開辦,「合眾力而成」。這種合夥方式本身又還具有兩個特點:一是規模不大,二是即使「合開一鋪,合創一行」的時候,「股東皆須在場,以資稽察」。股東「或有不親到場者,亦必令親信人為之監察」,斷未有從未謀面而可以入股者」。那麼,在幾千年相沿成習的情況下,在當時清政府尚未對股份制企業制定相應規則措施,也沒有證券交易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規範的情況下,這家「中國第一股」在打破此前的慣例後是怎樣解決這些問題的?
我們先來看看這份股票,這份股票在今天看來是如此樸素甚至稱得上簡陋(見影印件),現將《輪船招商公司》的股票影印件上的文字全文照錄如下(標題及騎縫文字略,標點符號為筆者添加):
「輪船招商公局 為給股份票事奉 直隸爵閣督部堂李 奏准設局招商,置備輪船運漕攬載,札飭商辦等因在案。當經本局議定召集股銀壹百萬兩,分作千股,每股銀壹千兩。先收銀五百兩,每年壹分生息,閏月不計,另給息折。期至八月初一日,憑折給付。如本股出讓,須遵定章辦理,毋許私相授受。倘有故違,一經查出,即將本股停息,俟繳票到日,給本銷冊,以昭慎重。今據送到股本,合給聯票壹紙、息折一扣、局章一本收執。須至股份票者。
今收到 省 府 縣人 壹股豆規銀五百兩正
同治 年 月 日給 商總商董(此處豎排並列) 第 號
這裡有不少值得我們注意的東西。
首先在敘述招商局緣起和招商局性質及用途的第一部分文字中,強調了招商局是當時擔任直隸總督的李鴻章向皇帝「奏准」設立的企業,也就是得到皇帝親自批准設立的企業。這裡強調了企業的性質不是別的,是「札飭商辦」,即朝廷允許其商辦。因為這是中國歷史上朝廷允許商辦的第一家新式工商企業,顯示出這家中國第一股所具有的開創性和前所未有的特殊性。在以此來加強其合法性與權威性的同時,也界定了這家企業設立的重要意義和責任的歸屬。
從有人提出引進輪船和開辦西方式的新型企業到招商局成立,晚清朝野之間經歷了十多年時間的徘徊、爭議、反對,障礙重重。如果不是李鴻章抱定此事是「毅然必行之事,破群議而為之」去推動的話,招商局還不可能在1872年成立。但這份股票上點明這一點,並非是為李鴻章表功,而是有對外宣傳自身的權威性和公開確定責任關係這一層考慮在內的。「招商局由李鴻章奏設,局務應由李鴻章主政」,出自總理衙門的這句話,除了進一步確認了招商局與李鴻章之間的關係外,也明確了企業的責任歸屬。這一點,對於當時社會裂變期中國新型企業的生存環境和條件,同樣起到了畫龍點晴的作用。
其次是股票中對企業本身情況的說明,即對該局的總股本、每股的金額和分配方面的規定以及需注意事項的說明中,有幾點很不尋常:一是每股的金額特別大,如按每股一千兩計算,總股本只有一千股,即使按先收一半即五百兩,每位股東再接平均購買一股算,股東總數也只有2000人,何況不可能每位股東都只購買一股,因此股東總人數低於2000人是可以肯定的。這個規定,與傳統中國社會中合夥企業的股東數量一般不多是一脈相承的。二是文字中明確有「每年壹分生息」的規定。這個「壹分生息」的規定在招商局的局規中被稱為「官利」,是每年不管企業經營情況如何都必須發放的固定股息,如果企業經營得好,利潤率超過壹分,超過壹分發放的利息被稱為「紅利」或「餘利」。這一點,與西方企業中的優先股的規定還一樣,因為當時甚至沒有優先股的概念。因此,這個規定絕對可以稱得上是有中國特色的東西。西方一般股份制企業通行的規則,是股票收益應視企業的效益如何而定,而不能事先規定固定的利息率。規定利率的現象,一般只存在於債券的發行中,招商局這時既無優先股的規定,而「官利」的特點又與一般西方式股份制的規定有明顯區別。因此從這個意義上看,當時的這份股票又帶有債券的性質。有意思的是,由招商局「開其端」的規則中也包括這個「官利」的分配制度在內。在招商局之後陸續成立的其他企業如開平礦務局、上海機器織布局、徐州利國礦務局,以及20世紀後中國成立的其他各類型的股份制企業中,這種規定都一直存在,並且一直到1956年資本主義企業全行業實行公私合營改造時才被定息所取代。三是在交款購買股票時,除拿到留下存根後的股票 ,還同時發給領取「官利」的息折和局章各一本。也就是說,通過這些方式以及規定,在強調這份股票的合法性和權威性的同時,還保證其在運作中的可操作性。
總之,從這份股票中留下的這些規定以及嚴厲的語氣看,給人的印象是除了有關企業的規定外,似乎是企業股票的味道少而官方文告的味道多,但也正是在這些地方,透視和散發出歷史變化的氣息。
從票面形制看,當時被稱為「股份票」的這份老股票的票面很樸素,除文字和標題外,沒有更多的圖案裝飾,文字四周用線條圈圍,圈圍出來的票面形狀與清代過去流行的當票、煤窯的窯照和鹽商的執照等幾乎完全一樣。顯然,新型股份制企業的股票採用這種歷經官方認可、又被社會熟知承認、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和執照的形制,與從法律方面保障其有價證券性質的考慮分不開。它與股票文體中採用的官方告示性語言,以及在操作方面的嚴格規定一起,構成了股票作為有價證券的法律依據。從股票的格式方面看,標題名稱均由右往左橫書,其餘文字豎排。股份票與股份票存根為二聯票,二者並排印刷。股份票在左,存根在右,內容幾乎完全相同,只是標題名稱與行文中的個別文字有異。關於股票發行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輪船招商局局規中有如下記載:「本局刊立股份票、取息手折,股各收一紙,編列號數,填寫姓名、籍貫,並詳註股份冊,以杜洋人借名。其股票息折,由商總商董會同畫押,蓋用本局關防,以昭憑信。如有將股讓出,必須先盡本局,如本局無人承受,方許賣與外人,一經售定,即行到局註冊。但不准讓與洋人。設遇股票息折遺失,一面到總局掛號,一面刊入日報,庶使大眾咸知。俟一月後准其覓保出結,核對補發。」
發行的規定是如此,在當時的交通、信息和金融條件下,這些股份制企業又是通過什麼途徑招商集股籌集資金,通過什麼方式進行股票買賣的呢?說起來令人難以置信,這家近代中國第一股的發行,一開始竟然主要是通過人脈關係進行推銷認購的,也就是當時人形容的「因友及友,輾轉邀集」的方式籌集的。但聰明的人們很快就意識到此種方式的侷限性,在將每股股銀的數額從500兩降到100兩,以便更多人可以認購入股的同時,也採取了登報刊廣告的方式進行宣傳和通過各地錢莊票號代收股銀的方式進行籌集,使自己得以充實實力,得到發展。
通過發行「近代中國第一股」籌集資金興辦的這家新式企業確實也沒有使人失望。在其成立後與當時英美在華輪船商不可避免的跌價競爭中,先是依靠清朝政府的貸款,在4年之後一舉整體收購了此前氣焰不可一世的美國在華最大的輪船公司——旗昌輪船公司,使自己的輪船數一下達到了30餘艘,成為當時中國領水中中外輪船公司中單家輪船數和噸位數都居第一位的輪船公司,並隨後迫使兩家實力最強的英國輪船公司——怡和以及太古輪船公司簽訂了限制價格變動的「齊價合同」,在長江、天津、福州、寧波等主要航線上,招商局一家公司的分配比例都在40%~50%之間,取得了分配比例佔優的地位。
而發行「近代中國第一股」的招商局也獲得了社會的認可。僅僅10年,招商局面值100兩一股的股票,在上海的市價已經漲到了200兩以上,在1882年的一段時間,甚至達到260兩的高位。同時,還帶動了一批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金興辦的企業的相繼誕生,到1885年也就是招商局成立13年時,這種通過發行股票興辦的股份制企業數量已經增加到39家,並在19世紀80年代初掀起了一股小小的興辦股份制企業的高潮,甚至直接催生了中國第一家民間的帶有證券交易所雛形的股票公司——上海股票平準公司的誕生。
總之,在回顧這段歷史時,我們可以說,「近代中國第一股」中,凝結著近代中國不甘落後不肯淪亡的各層次中國人,在當時歷史條件下所做的努力和奮鬥的痕跡。這張小小的股票,不僅是當時中國人實業救國努力的見證,也是近代中國工業化開始起步的標誌。
(作者為上海復旦大學歷史系教授)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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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前圍道收購 在 Kai Chi Leung 梁啟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地產商荒廢農地,民間提議用《土收》起公屋,就話「強搶民產」;
舊區街坊維生空間,政府用《土收》起豪宅,又話乎合「公眾利益」。
龍門任你擺⋯⋯
【土地大辯論-重建街坊有野講】
《收回土地條例》篇:地產商就唔敢郁 小市民就任意踩!
❏ 前言
近日外界質疑政府為何不動用《收回土地條例》(下稱土收條例)收回地產商囤積的農地作公共用途發展,而要採用「公私營合作方式」,是否變相向發展商輸送利益。特首林鄭月娥在5月3日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就話不能隨意引用土收條例,因為會侵犯私有產權喎!不過,據媒體香港01統計,原來在過去20年間,政府就合共引用土收條例169次,其中接近一半(78次)是配合市區重建局(下稱市建局)或其前身土地發展公司強收民產作重建發展用途。
我地舊區街坊自主促進組由過去多個重建區的街坊及義工共同組成,見證住市建局和房協作為公營機構,過去十多年肆意引用土收條例踐踏弱勢重建戶的權益,而林鄭當年作為發展局局長,更加是幫兇,現時林鄭晉升特首,為了奉承財雄勢大的發展商,居然咁樣「搬龍門」,實在要出黎以正視聽,數數歷年來市建局和房協暴力收地清場事件:
❏ 2004.3
市建局首批重建項目即抬人 車胎店東伯伯哭訴不公
市建局於2001年成立,並於2002年1月宣佈首批重建項目,包括深水埗福榮街/福華街重建項目,在三年後即以《收回土地條例》對該項目小商戶進行清場,出動執達吏抬走車胎店及中藥行的兩位老東主,被抬走的75歲車胎店店東馮伯向記者哭訴:「我不是偷,不是搶,用真金白銀買個舖位,為何要咁,我無飯開都未流過一滴眼淚……」
❏ 2006.12
手執亡母遺照被抬 事隔七年仍憤慨
房協與市建局於2003年合作開展筲箕灣道 / 南安街項目,並於2006年12月對項目裡的住宅業主強硬清場,業主曾氏兄弟二人被抬走時手執母親遺照,斥市建局以賤價收購祖屋。
事隔七年,房協建成「樂融軒」出售,單位出售呎價由當年收購時僅3,000元暴升至兩萬元,當年被抬走的業主曾生回應記者訪問時,指自己至今仍拒收賠款,斥房協做法與地產商無異,「究竟佢要將盈利放先,定係將社會責任放先?𠵱家佢只係起幾十伙長者屋(以市價出租),其他用萬八蚊呎嚟賣,咁同地產商有乜嘢分別?」
❏ 2007.12
市建局拒納民間方案 利東街居民絕食抗議偷步清拆
(見另稿:重溫林鄭任發展局局長三件事)
❏ 2009.7
深水埗K20-23項目清場 房協動用百人 花牌店東主店外靜坐抗議(見另稿:重溫林鄭任發展局局長三件事)
❏ 2013.10-11
凌晨夜襲仁信里清場 觀塘商戶斥市建局「三更半夜做賊」
觀塘市中心重建計劃為市建局成立以來最大的重建項目,第一期重建計劃涉及1085個私人業權,範圍包括裕民坊、康寧道、物華街及協和街,市建局於2012年3月以土收條例強收土地,隨後在2013年11月檢控多戶範圍內的原有小商戶及住宅業主「霸佔官地」,包括凌記書店、偉利模型、星星遊戲機中心等,迫遷受影響重建戶。
在2013年10月24日,市建局被指違諾清場,於凌晨4時聯同食環署人員,出動逾百名職員及保安用鐵馬、圍板將仁信里重重包圍,趁商戶不在現場,將全港碩果僅存售賣賽鴿的「國際鴿舍」破門,將大約20多隻白鴿、貨物全數扣留。商戶斥市建局無法無天,「市建局承諾唔會三更半夜清場,咁大間機構竟然做賊」。
❏ 2014.6-9
市建局聘外判保安 兩度對海壇街重建項目暴力清場
2014年6月13日,市建局派來近半百保安及執達吏強行收回深水埗海壇街/桂林街重建項目業主單位,過程中外判保安更使用暴力,強行將黎生一家3口抬出單位,期間他們被弄得遍體鱗傷,事後市建局保安更聲稱受傷,被迫遷街坊竟反被警方以普通襲擊罪拘捕。
同年9月23日,市建局再度對海壇街重建項目進行清場,以執達吏要脅項目最後一戶重建居民劉女士離場,同時對重建區內外進行封鎖,運來兩大車旅遊巴的保安人員, 把劉女士家樓下大門以外約十呎半徑的空間全用鐵馬圍起, 並內駐數十名穿制服的保安人員,而旅遊巴上竟有盾牌。劉女士被迫離場後,亦向到場支援者揭露市建局惡行,指過往數月,市建局保安人員不讓別人上去她家, 她病了無法下樓時,無人能上去探望,形同軟禁。
❏ 2016.1
衙前圍村逾六百年歷史被拆 市建局以鉅額罰款與監禁後果威迫村民離場
衙前圍村為市區內最後一條圍邨,有著逾六百年歷史,村內除了有居住多年的村民外,亦有中醫、理髮、士多等小生意以廉價服務附近基層社區,但圍村卻逃不過市建局的推土機重建,市建局計劃將衙前圍村地面重建成保育公園,在十五米以上興建四幢共750個私人住宅單位,而保育公園內的市值商舖,以及樓上的私人住宅單位,也自然將會像其他重建項目以天價發售,及只容得下大財團的商戶。
由居民及小商戶組成的衙前圍村重建關注組多年來一直向市建局提出「保育」並不止是單單保存建築物,同時應保存原有村民生活方式,亦向市建局提出重建後的復業方案,希望透過談判商討。但市建局卻恃著公權力,以強硬態度迫村民就範,除了在動用土收條例強制收地後,控告村民「霸佔官地」,更動用〈土地雜項條例〉,以2016年1月25日為清拆期限,脅迫村民若不遷離的話,一旦被定罪,隨時可被監禁半年及罰款高達一百萬,村民被迫無奈搬離。
❏ 小結
過去十多年以來,市建局和房協動輒以《收回土地條例》強制收回重建項目土地,然後就以法律行動恫嚇項目內仍在居住或營商的居民,控告他們「霸佔官地」,甚至最終以暴力清場,這已經不僅是踐踏林鄭特首口中香港珍貴的「私有產權」,更加是摧毀舊區小市民的「居住權」及「營生權」。政府及市建局過去更經常向傳媒放風,聲稱捍衛自身權益的舊區居民為「阻住地球轉」,話佢地阻礙香港社會發展。但到了今天,特區政府一邊話要開闢更多土地作社會發展,另一邊就話要尊重﹝長期囤積農地作投機用途﹞的地產商的私有產權,話唔可以隨便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喎!究竟特首林鄭月娥是尊重「私有產權」的價值,定係尊重「地產商」呢,答案都顯然而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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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知識:《收回土地條例》小簡介
-《收回土地條例》,即現行香港法例的第124章。該條例訂明了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有權以「公共用途」為由,收回任何土地,土地擁有人可以就補償金額與政府協商,甚至請求土地審裁處裁定補償額,但不可以拒絕政府的收地命令
-在政府張貼[收地公告]於該處要被收回的土地後,會給予1個月通知期後(收回市區土地的通知期,一般為3個月),通知期屆滿後,土地擁有權會自動復歸政府,若仍然使用土地,如居住或營商,則會被控「霸佔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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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成報 (2004.3.17) 市建局聯同執達吏 收回兩商舖
香港經濟日報 (2006.12.15) 南安街收樓 抬走拒遷兄弟
香港獨立媒體(2007.12.23) 市建局清拆利東街 街坊May姐無限期絕食,連結:
http://www.inmediahk.net/node/279186
蘋果日報 (2009.7.13) 最後一夜 大批市民到深水埗聲援 孤身挑戰重建機制 花店東主等抬走: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article/20090713/12981597
蘋果日報 (2013.3.24) 南安里釘子戶斥房協霸權,連結: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article/20130324/18205705
蘋果日報 (2013.10.25) 違諾清場 破門扣留白鴿 市建局夜襲仁信里,連結: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article/20131025/18479071
壹週刊 (2014.6.13) 市建局暴力清場 海壇街企跳住戶被捕,連結:
http://nextplus.nextmedia.com/news/latest/20140613/49090
草根行動媒體 (2014.9.23) 街坊學生聲援重建戶 市建局以執達吏要脅離場 海壇街最後一戶終被清場(內含短片),連結: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26398
衙前圍村重建關注組 (2015.10.6) 不滿市建局復業安排聲明,連結:
https://wp.me/p34c1i-8B
衙前圍村重建關注組(2016.1.25) 無奈退場聲明,連結:
https://wp.me/p34c1i-af
香港01 (2018.5.4)【收回土地條例】回歸20年引例收地169次,連結:
https://bit.ly/2IDdQ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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