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7-11/91886
台灣 #AED 密度僅次於日本及美國,截至105年底,台北市AED設置數量(1,461台)與密度(54.3台/10萬人),皆為全國之冠,台北市AED設置率已跟上國際水準,但應更深入評估需要設置AED的合適地點及方式。衛生福利部於102年公告「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包括交通要衝、公眾浴場或溫泉區、觀光旅遊地區、休閒場所、購物場所、學校與集會場所或特殊機構、旅宿場所及長距離交通工具等八類公共場所。
台北市文山區三面環山富有豐富生態環境與登山步道,轄內貓空纜車自96年通車迄今,累計達1,200萬人次搭乘至貓空地區觀光,登山健行遊客眾多,惟曾發生遊客登山時心臟病猝發死亡事件,造成憾事,凸顯山區及時救援之重要性。
因文山區的山區幅員廣闊,考量於戶外山區路段設置AED實屬不易,但為及時處置萬一發生因突發性心律不整而導致心跳停止的遊客,提高存活率,台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於今(106)年首創推出「山區行動AED即刻救援計畫」,媒合第一產物保險公司捐贈一台行動AED,並選定文山區轄管山區里段且完成安心場所認證之指南派出所,試辦於員警巡邏警用機車內設置行動AED裝置,讓員警於山路出勤或接獲通報前往時機車內即有行動AED,可把握黃金救援時刻協助搶救,以保障民眾登山之時生命安全。
台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許怡平主任表示,文山區102年至106年5月底共有95處設置AED,其中完成安心場所認證有76處,完成率達80%,指南派出所於104年7月即通過安心場所認證,所內員警25人每年接受心肺復甦術及AED操作教育訓練,設有行動AED之巡邏警用機車,車身掛有AED標示牌,以利員警及民眾進行辨識,民眾於山區路上遇有突發狀況時即可直接招停,以及時處置。台北市文山區第一分局指南派出所陳柏剛所長指出此項計畫至今雖未實際使用到AED,但員警出勤巡邏時攜帶AED,增加一個可以幫助民眾的工具,以備不時之需。
102年起為響應台北市政府致力推廣AED設置,讓市民朋友瞭解AED,不怕使用AED救人,當狀況發生時,民眾馬上就能反應並尋找AED,呼籲所有市民朋友大家一起動起來學習CPR+AED操作,培養救人救己的好身手,讓「心」動起來。
衛生福利部公告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 在 陳柏臣醫師的健康診間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邁入老年社會的時代來臨、各項慢性疾病年輕化及醫療資源、人力不足的情況下,我們如何保護自己及家人?尤其現在入冬了,天氣變化大,更要注意心臟問題。政府有注意到此現象,也有相對應的政策。你我可以很簡單的一起來配合政府政策-學會救人一命:“叫叫CABD”及 “123”來開始。
急救醫學長期推廣的基本救命術(BLS),高級心臟救命術(ACLS)暨心肺復甦術(CPR) 可以讓你我協助身邊需要幫忙的人搶救生命的最寶貴的黃金時間。
在這個救命術中的重點就是生命之鏈(Chain of survival)的5環:
步驟為:
1.儘速辨識及早求救
2.及早實施心肺復甦術
3.及早實施去顫電擊(使用AED)
4.及早實施高級心臟救命術
5.及早提供整合性復甦照護
這5步驟,缺一不可,且順序不能顛倒。唯正確做好這「生命之鏈」,才得以提高急救復甦的機會。當中AED(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是一台能夠自動偵測傷病患心律脈搏、並施以電擊使心臟恢復正常運作的儀器。醫療文獻指出,因突發性心律不整而導致心跳停止的個案,如能在一分鐘內給予電擊,急救成功率可高達90%,每延遲一分鐘,成功率將遞減7-10%。因此衛生福利部陸續公告:
1.「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102.5.23)、
2.「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102.7.11)、
3.「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安心場所之認證作業原則」(102.7.22),
未來政府部門將持續與各界一同推動公共場所設置AED,因此你我學會使用AED來協助救命是必要的。
衛生福利部公告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 在 潘懷宗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台北市民『不安心』,AED登錄率只有三成七,民眾緊急查不到!北市府督導不力,北市尚有41處八類場所未設置!
】
102年1月16日,衛生福利部參考先進國家設置經驗與國內緊急醫療救護的環境下,在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條之1、14條之2增修條文,規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 的八類場所,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 (以下簡稱AED),衛生福利部並於同年10月9日建構「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民眾若有急救需求,一上網便可得知離自己最近AED位置。但市議員潘懷宗指出,直至今年5月21日,台北市設置的AED只有370台完成上網登錄手續,登錄比例僅達三成七!而依法應於本月23日設置完成的八大類場所,目前也還有41處未設置,潘懷宗痛批市府督導不力,讓救命政策淪為紙上談兵!
AED是一部操作簡便、能夠自動偵測患者心脈,並施以電擊使心臟恢復正常運作的醫療儀器,在心跳呼吸停止時,若能施行心肺復甦術(CPR)並即時給予AED電擊,將可有效提高急救成功率。「高人潮、高效益、高風險、難到達」 是衛福部針對AED設置的四大原則;其並於102年5月23日公告:在「交通要衝」、「長距離交通工具」、「觀光旅遊地區」、「學校、大型集會場所或特殊機構」、「大型休閒場所」、「大型購物場所」、「旅宿場所」及「大型公眾浴場或溫泉區」等八大類公共場所,必須裝設AED。又,《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第11條中規定:「經公告應設置AED之場所,應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完成設置。」。潘懷宗指出,衛福部公告日屆滿日期為103年5月23日,但依照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提供『台北市抽查八大場域設置AED』資料顯示,直至5月21日止,台北市仍有41處未依法設置、46處雖已設置但卻未登錄。而41處未依法設置AED名單中,更有39處屬於台北市政府機關權責範圍。
此外,潘懷宗也發現全台北市已設置AED登錄率過低的問題。按照《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公共場所設置AED後,應上傳至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庫,登錄資料送所在地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備查後,轉該所在地消防主管機關登錄於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經由設置單位登錄完成,市民就可透過「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找到AED設置地點。潘懷宗指出,依照衛生局醫護管理處統計,至5月19日台北市共設置991台AED (含依法應設置的八類場所+自行設置部分),但潘懷宗於5月21日上網測試,只查到370台AED資料,其表示:雖然已設置991台,但已登錄完畢的只有其中的370台,其登錄率僅達三成七!且依照台北市衛生局提供資料顯示,尚未登錄的單位中更不乏許多一級機關,潘懷宗痛批台北市政府行政怠惰,並未依《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設置AED之公共場所,其直轄市、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對該場所AED之管理,進行檢查或抽查。」對已設置AED之公共場所進行後續管理!若真發生緊急狀況,民眾如何找得到最近的AED實施急救?
潘懷宗提到,心因性疾病歷年皆為台灣十大死因前三名,據衛福部統計,台灣每年約有兩萬人到院前心跳停止。目前政府大力推動AED政策,並立法 將使用AED救人行為除罪化,就是在鼓勵民眾勇於伸出援手,強調「到院前急救的重要性」! 潘懷宗提到,由於目前衛福部只公布第一波應設置場所名單,有很多設置標準界定還是很模糊,例如「旅宿場所」規定房間數達250間以上才要設,其餘旅館則是採輔導設置、又如「大型休閒場所」及「大型購物場所」單日進出達3000人才強制規定要設置AED,因此有很多企業都『太客氣』而尚未設置。
潘懷宗另提到,由於AED單價不便宜,目前台北市政府是採用租賃、買斷並行的方式來加以設置。依衛生局提供資料,台北市政府是依據「政府電子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採購規範」進行AED採購,AED每台價格為85,000元,除了環保局、產發局、原民會、勞動局、民政局及工務局採租賃方式,及教育局、體育局及社會局則為賣斷及租賃方式並行外,其餘單位皆以賣斷方式建置。潘懷宗建議,在民間推廣部分也可鼓勵採租賃方式,有助於AED政策擴大推行。
衛生部文獻指出:『發生心因性疾病的傷病患若能在一分鐘內給予電擊,急救成功率可高達90%,每延遲一分鐘,存活率就下降7-10%。』市府各單位無不以此為號召來鼓勵民間增設。但目前AED設置密度普遍不足,若無法嚴格落實AED登錄手續,要民眾在一分鐘內找到AED 實際上確實有相當大的難度,如今AED登錄效率奇差,無法詳盡提供民眾辨識,更讓市民瀕臨危急存亡時刻,無法迅速準確地找到離自己最近的AED,這對於需要救護的民眾及家屬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
衛生福利部公告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 在 台灣公眾除顫發展協會- 此則新聞老編有以下想法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依衛生福利部102年5月23日衛署醫字第1020202615號函公告「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的規定,醫療院所並非公告應設置AED的公共場所。...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