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四月七日,也是台灣的言論自由日。
2016年12月22日,行政院宣布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這天是「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而自焚身亡的鄭南榕(Nylon)的忌日,為了紀念他,而將這天定為言論自由日。
言論自由,對台灣人來說意義非凡。
特別是亞洲地區,還是有許多國家沒有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還有很多地方對言論施行嚴格的控制,而這些國家,正在用金碧輝煌的發展,掩蓋著對人權的侵略。
然而,在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台灣,人們真的理解,什麼是言論自由嗎?
遺憾的是,並沒有。
很多人將言論自由過度上綱,用自己的言論「自由」,去妨害他人的言論「自由」,甚至將「言論自由」當作武器,肆無忌憚的傷害他人。
Nylon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是基於每個人都能正確認知何謂言論自由。
每個人都有發表言論的自由,這個背後保障的是每一個人都有表達的權利。但是,並不是保障人們用言論恐嚇、傷害、傳遞謠言的權利。
就像孫安佐的恐嚇言論,就像批踢踢上的母豬、台女不意外,就像性騷擾的言論,就像一切傷害他人的言論,這些是真實會造成傷害的行為,即使擁有說出口的自由,也必須要為這樣的自由負責。
一句古老的話是這樣說的:
良言一句三冬暖
惡語傷人六月寒
在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之後,希望每一個人都能在使用言論自由前,想想上面那一段話,或許,就能知道,什麼是言論自由的真正含義了。
特別是在帶有傷人意識,或者是只是好玩的情形下,多想兩秒鐘,可以避免另一人離傷害更近。
#要是沒有言論自由小花媽大概就會被抓去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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