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忌裡的歧視鏈
秋節連假期間看了兩部商業大片。《沙丘》完全不讓等候多年的影迷失望,黃沙滾滾的浩蕩沙漠下潛伏的巨型沙蟲,與夢境、預言、背叛和勾心鬥角的政治鬥爭交織出一幅未來異世界,導演刻意壓低觀眾習以為常的科幻元素,以沉重的配樂鋪陳,一上映便注定成為史詩級鉅作。《尚氣與十環傳奇》承襲並銜接過去十年漫威築起的宇宙觀,為下一個十年盛世開拓新局,卻大異於「復仇者聯盟」中飛天遁地、忽大忽小的超能力,以東方拳拳到肉的武術打出另一番天地,上映後在美國蟬連三周票房冠軍,一掃未上映前選角問題的紛擾,跌破眾人眼鏡。
《沙丘》的導演丹尼.維勒納夫過去曾拍過多部叫好、但不太叫座的電影,如《異星入境》《銀翼殺手2049》,這部改編自經典科幻小說的電影,由於故事隱澀、上場人物眾多,過去曾毀在大導大衛.林區手中(我於Netflix重看了一遍《沙丘魔堡》,的確慘不忍睹),此時改編上映的只是上半部,華納公司將視賣座成績決定是否繼續投資,讓身負商業與藝術片重任的導演忍不住批評部部大賣的漫威電影:「我們實在看太多了,那就是一部部複製貼上的作品,這種類型的電影已經把我們的感官變成了喪屍般麻痺」。雖然是有感而發,但也不是無的放矢,因為《華爾街之狼》的名導馬丁.史柯西斯的批判更是猛烈:「漫威那樣根本不是在拍電影,而是在做主題樂園!」
作為一個單純的電影喜好者,藝術片有值得沉浸的深思課題和美感,而商業片也有其不可忽略的感官刺激,兩者大抵都實踐了第八藝術的價值,卻無從化解彼此間競相討拍和相互鄙視的心結。不過我並不是想討論電影,而是威士忌產業同樣出現類似的情結,而且從消費端的態度上就可以看出。不知酒友們是否注意到,威士忌的飲者或多或少存在某種「歧視鏈」:喜好單一桶的所謂「老饕」們,對於遍地都是的單一麥芽威士忌有點不屑一顧,而獨鍾單一麥芽威士忌的資深酒友,又瞧不上眼調和式威士忌。這種微妙的心理雖然不很明顯,卻潛藏、刻印在心中,並影響著我們選酒、喝酒的興致。
先幫酒友們複習一下。蘇格蘭威士忌法規中,所有的威士忌只分成五大類,分別為單一麥芽、調和麥芽、單一穀物、調和穀物,以及調和式威士忌。儘管有人倡議,但是到目前為止,並沒有針對單一桶做出規範,也就是說,這個名詞純粹只是行銷話術,酒廠、酒商不需要提出任何證明,都可以宣稱某一款酒是來自同一個橡木桶,且無論這桶酒在裝瓶前是否歷經換桶、過桶或併桶。至於單一麥芽威士忌,則必須倚靠技藝嫻熟的調酒師,把數十到數百個橡木桶的酒液調和成消費者喜好,又不脫酒廠風格的口味,其中蘊含的工藝技術與調和式威士忌相似,只不過後者的原酒不是出自同一間酒廠,或者包含了穀物威士忌。
台灣是個既成熟又奇特的市場,多年來進口的單一麥芽威士忌總量一直排名全球第三或第四,但若把調和式威士忌的進口量計算進去,卻擠不進前十名,顯然台灣的消費者十分固執且偏執。不過這種情形在近兩年逐漸翻轉,根據「國際葡萄酒暨烈酒研究」(International Wine and Spirits Research, IWSR)的統計,在2019年中,調和式威士忌的進口量一舉超越單一麥芽威士忌達30萬箱(9公升/箱)之多,2020年的資料尚未公布,但猜想趨勢不變。
我長期生活在厚厚的同溫層裡,所以無法真切了解實際生活現狀。我的好朋友告訴我,當他評估進口的酒款時發現,即使價位相同,40%的酒精濃度比43%更容易賣,讓我大吃一驚,原來普羅大眾並不在意每一滴酒精的成本,稍微提高酒精度,反被認為刺激性較強,違反了順口易飲的原則而較不受歡迎。前陣子有個機會與酒商合作,推廣一款調和穀物威士忌,同樣也是40%,原本以為這種連我都非常陌生的酒款,市場接受度可能不高,不料品牌喜孜孜的告訴我舖貨創紀錄的快速,而且已經賣到缺貨,又再度讓我大吃一驚,原來就算是極度陌生,長期建立的品牌形象可輕易推動新品。這幾個例子,讓我逐漸從崩解的同溫層罅隙中窺見真實世界的面貌。
商業大片好拍嗎?雖然演戲的是瘋子,看戲的是傻子,不過現代觀眾胃口早被養大而十分挑剔,必須節奏明快、邏輯清楚、不落俗套、隨時迸出驚喜,就算看完戲後忘得精光,但至少在那兩小時內爽度爆表。同樣的,大賣的威士忌也得風味獨特、甜美討喜,順口不刺激之外,若加水加冰塊不致渙散,又能百搭東西方料理,才能讓人大口乾杯醺然陶醉。這樣的威士忌,是不是也不容易調製?
將單一桶、單一麥芽及調和式威士忌比擬為藝術片與商業片,確實有點不倫不類,但是從市場的角度看,倒也有些相似。當然,儘管兼容並蓄是種美德,也無法強迫個人喜好,百花齊放的酒款各取所需,「歧視鏈」應可休矣,《沙丘》導演不是也說:「當今依然有很多藝術價值高的商業大片,我不覺得一切有必要太悲觀看待。」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所謂的半真半假認知作戰,這是我目前看過最具代表性的短篇例子。 call IN時用裝中立,半真半假的資訊混充抹黑,賭的就是視聽眾沒有時間完整查證,這就會被他當時錯誤而且毫不遲疑的說法給誤導。在這個例子裡面從sgs的測量模式、規範、冷凍牛肉的進口、地檢署關於不起訴書的公布,通通都是錯誤的。 連我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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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一種正當職業該被歧視
前些日子英國每日電訊報說,機師和機組員曾是台灣令人稱羨的行業,如今卻成為疫情的代罪羔羊,被社會大眾鄙棄。
最近一位國航機師,因為從登機梯跌落送醫急診,卻被婉拒無法入院檢查,僅能在醫院外頭,選擇在沒有任何檢查之下直接上石膏,或是服用止痛藥。
還有一位天才議員竟語出驚人說:「長程航班後,機師、空服員落地就想去購物旅遊,變成每次破口。」
身為空服員的另一半,我只想說一些公道話。
我們都說職業不分高低貴賤,諷刺的是在輿論過度簡化事實的風向之下,機師或機組員卻往往成了我們這個社會被歧視的對象。
「護理人員染疫是前線英雄,為我們犧牲奉獻。」
「機師染疫卻是防疫破口,是害群之馬。」
明明都在前線冒著生命風險辛苦作戰,輿論的風向卻有如天壤之別。
旅客的運輸、家人的團聚、物資的配送、經濟的運行,疫情時代如果沒有機組員的堅守崗位,世界根本無法維持基本秩序,甚至,因為隔離、因為接觸減少、因為運送需求變大,上述那些過去看似再日常不過的事情,如今都變得彌足珍貴。
講個更簡單明瞭的例子,如果沒有機師或組員,全球的疫苗口罩配送與醫療資源要如何處理?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其實國籍航空的空服員,風塵僕僕飛到了外站後,在飯店Check in 拿的是一次性的房卡,也就是按規定進去後就不能出來了。所以我實在無法理解,這樣要如何去血拼?何況,到了疫情比台灣嚴重千百倍的國外都市,縱使心底再想放鬆,考量到自身健康風險,正常人都應該有基本智慧權衡才對?
事實上,防疫所需,機組員長程航班完成後住宿外站,依規範必須全程待在房間裡面,不可外出或接觸當地人,如果說一次的長班需要至少三、四個工作天,那麼不是長時間在密閉機艙裡,就是落地後要整天關在房間。除此之外,回台灣後還要繼續隔離十四天,所以說,總計一次長程航班的隔離天數可能就將近二十天;假設一個月一次長班,一年就有十二次這樣的輪迴,那種心理壓力絕非外人所能體會。
用同理心試想一下,如果是你受得了嗎?
很多人可能會說,本來就該遵守防疫規範。我當然認同,然而,重點在於機組員也是人,他們的工作固然沒有比較高尚,但也沒有比較卑微,我們對所有職業都應當一視同仁地尊重,何況在疫情時代,機師和機組員更是同醫護人員一樣,每天都在前線作戰的高風險行業。
或許又有人會說,染疫的機師就是因為不遵守隔離規定到處亂跑,才導致病毒擴散的害群之馬。
這又是一個思考邏輯的錯置。
問題不在「機師」,而是「這個人」;意思就是和「職業」無關,和「本性」有關。
任何群體都有不遵守紀律的害群之馬,如同醫護人員固然辛苦令人欽佩,但一定也有少數不肖的醫師護士,各行各業亦同,一定也有不遵守防疫規範的人;人的品行與工作本身沒有關係,我們都不應該將任何職業標籤化或污名化。
這是一個愛貼標籤帶風向的時代,但我們都該有獨立的思辨能力。
#看著老婆的辛苦有感而發
#感謝每位在前線堅守崗位的各行各業
#照片是17年在阿姆斯特丹的機場準備起飛前
#懷念世界到處旅行的日子
#Y的深夜呢喃
#YouGun #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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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規範性從眾例子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所謂的半真半假認知作戰,這是我目前看過最具代表性的短篇例子。
call IN時用裝中立,半真半假的資訊混充抹黑,賭的就是視聽眾沒有時間完整查證,這就會被他當時錯誤而且毫不遲疑的說法給誤導。在這個例子裡面從sgs的測量模式、規範、冷凍牛肉的進口、地檢署關於不起訴書的公布,通通都是錯誤的。
連我當時都沒有辦法判斷被矇了過去,你看高檔不高檔,簡直高端啊!
本人主持了這個小小節目
這個在POP radio中午十二點到一點
就我在那邊主持這個節目的時候
我都開放叩應
中間有一個林先生打來
說話很斯文 他說我們今天就事論事
不好意思我這個人也是相信人性本善
我就相信說 是真的要就事論事
對方也沒有敵意
我就說沒關係讓你講
但是果然我以前相信的信念沒有錯
有朋自遠方來非姦即盜
現場我們重現這一段林先生的叩應
大家聽一下
林先生請講讓你久等啦
不會 我有一些不同的意見要發表
請講 你覺得要讓我說嗎
可以請說
先從SGS說起
SGS本身它已經很清楚的
在它的附註第二項裡面會說
如果它的檢出是低於政府的標準
政府對於每一個含量有一個一定的含量
那如果低於那個含量
它會說不是未檢出而是標示為未檢出零
所以並不是代表它沒有檢出
而是低於政府的法定標準
這是第一個SGS的問題
第二個那家皇家牛肉麵
他拿二月份的SGS的檢驗
去證明五月份的牛肉是標準的
三個月了那批肉早就賣光了
怎麼會拿那個時候的SGS標準來
證實他五月份賣的牛肉是合格的
第三個SGS它說
它只針對你送給我的這個樣品負責
樣品以外的東西是不負責的
所以很清楚的SGS的用法應該是這種做法
他說SGS的檢驗
如果符合國家標準它就會寫未檢出
我現場沒有反駁他對不對
因為我也送過驗
但是我不記得它小字是不是這樣寫
他這樣講我現場只好尊重他
我現場來不及google
那第二個他說這個單位
怎麼可能送三個月前的牛肉這不合理
我那時候有問說你是不是做這一行的
他說不是
那第三個SGS他說怎麼會是用抽檢的呢
你這樣怎麼能夠證明
你送了一塊肉怎麼能證明整批都是
第一個我要講SGS並不是國家單位
請注意它在全球都有檢驗單位
它的檢驗單位的標準是要符合國際標準
所以不是這樣
我覺得SGS可以告今天中午那個林先生誹謗
SGS不是合於國家標準
因為網友抖內他直接講很清楚
第一個SGS不是合於國家標準就是未檢出
是低於儀器極限
就是我這個儀器極限
我量了上面寫零
因為就算它有但是低於我的極限
我測量不出來
不是合於國家標準喔
請問我從國外買的質譜儀上面會寫國家標準嗎
所以那個機器一測到國家標準之後
就跳出來嗶嗶嗶
低於國家標準未檢出
有人工智慧這麼好的
第一個他講的是騙人的錯誤的帶風向
甚至對SGS不公平
對板橋皇家傳承牛肉麵陳家斌老闆也不公平
第二個
他也不是業界的
一批次牛肉送幾貨櫃幾貨櫃的冷凍貨櫃
就是很大的量幾十公噸
一個肉商用上幾個月不稀奇
因為你到了倉庫到了相關的單位
他那邊冷凍然後再分切
或者是分裝到你店裡面很合理
它從高雄港進來的
所以高雄當地送驗應該是送給SGS高雄的實驗室
所以三個月不稀奇
很合理是因為你沒在業界你不知道
第三個送SGS當然都是抽檢
不然你幫他出錢嗎
我這樣講林先生這個就是刻意栽贓
他的要求任何商家都做不到
不要說五星級的七星級的帆船飯店也做不到
要每天送檢
那是不是要每一碗送檢呢
你是不是要每一碗送檢 不可能嘛
你送的就是你這一批貨從港口進來之後
港口那邊抽檢 驗了沒有未檢出
就是沒有
然後他還講了個更好笑的
我說你這樣的東西
你知不知道台灣的牛肉不夠全台灣的牛肉麵店
他說那你可以不要用美牛啊
好啊
那你要不要站出來告訴大家說
我今天代表政府反對中華民國的牛肉麵用美牛
你要不要打壞跟AIT的關係
那結果你今天竟然這樣子用這種偷換概念的方式
暗示大家皇家傳承牛肉麵怎麼用三個月的牛肉
然後怎麼沒有天天送檢
怎麼一定要用美國牛
你也幫幫忙你今天要這樣子搞人
那中華民國台灣有哪一家店符合你告訴我
是不是做吃的就是要被法律人瞧不起
但是他今天一通電話打來
顯得為了夠本
不是只講一個謊話
他講的謊話還不只一個
這個我們把中午的這一段
我們又再剪出來 來製作人請了
我補充一下就是關於檢察官的起訴書內容
事實上我們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透過法律
就是網站包括LAWSQ
或者是法源等等著這些有四到五個網站
可以去查檢察官的起訴書
所以這起訴書是任何人都可以去看
所以裡面的起訴內容是
檢察官會標示的清楚為什麼丁怡銘有罪無罪
法律的部分呢
林先生叩應進來
我覺得基本上聽起來很像一個律師
講的是很清楚
就是今天我國的起訴書呢
跟這個判決書基本上在法源還有等等
他說有五個網站
我感覺他考國考好像背得很熟
所以我也就是讓他講完
他說這都查的到
陶本和這個ETtoday政治線記者
當然可以公開查詢
結果你知道我被騙了
為什麼說被騙了
我直接唸給各位聽
法源或是剛講的什麼東西
這些網站所公布的是判決書起訴書
但不包含不起訴書
為什麼我先跟各位講
我這樣講林先生不是刻意要來混淆
就是他書沒有讀好任何一個我都不能接受
我先跟大家講
第一個這是好像是官方的文書說明
它說不起訴處分書涉及刑事犯罪
事實認定和當事人個資等人民之機敏資料
雖具有公益色彩
但也應避免過度侵害人民之私領域
實與一般政府資訊無法相提並論
政府資訊公開亦絕非保障人民得完全不受限制地
申請政府機關公開任何資訊
容有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的情形
好這個講得很文謅謅
這個文謅謅的意思就是
所謂的不起訴書除非事關社會重大公益
得由主管機關主動公布之
否則任何非當事人之...
像譬如說陶本和一個記者
或者是朱學恒一個傻里不幾的
連自己節目都唸錯名字的這一個傢伙
那其他任何人都不能申請公開
唯一有一個例外
是你是當事人你說哎呀我沒有收到
我要去領
你要自己帶身分證親自到北檢申請他才會印正本
還要蓋關防給你
第一個不起訴書不能在網路上查到除非特例
騙我 就是這種專業的熱心民眾
打來想要認知作戰混淆視聽
第一我已經很氣
第二他真的騙我的原因是
你有沒有看到陶本和的這篇獨家報導
裡面用的是蓋有關防的正本
蓋有關防的正本是什麼意思
蓋有關防的正本是這是正本
這不是你在路上會撿到掉在路邊的
也不是你在網路上什麼公開資訊系統會查到的
不是
會收到正本的只有幾個人
丁怡銘一
丁怡銘如果有請辯護律師二
三提告的人
三個人而已
那你想想看提告丁怡銘說他違反食品安全法
他會把這資料給陶本和嗎
那就是丁怡銘啊
再不然是怎麼樣丁怡銘的辯護律師
沒有經過丁怡銘的同意可以洩漏
他跟委託人之間的機密嗎
不行 不行各位我真的覺得很荒謬
你打來擺明洗風向而且騙人
可惡
我這樣講完之後你就知道
你現在面對的黨國體系有多麼可怕
他講的東西有沒有全錯
沒有全錯啊
起訴書跟判決書網路上真的查得到
但偏偏就是不起訴書沒有
今天這是不起訴書
他上來就給你偷換概念認知作戰
就是說你欸
不好意思喔你今天講的呢
我告訴你起訴書跟判決書都查得到
但是問題是我們講的是不起訴書
是丁怡銘的不起訴書
然後實際上陶本和拿到的是正本
他也刻意忽略他也刻意混過去
這種才叫高級的帶風向非常高級非常高端
而現在的黨國體系就是可以做到這樣
直播日期:0820
直播YT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ayS5XUi4Kg
直播主題:
皇家傳承牛肉麵,高端疫苗,疫苗施打系統會自動幫高端通知你,五倍券!ft.台北市政府發言人陳智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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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性從眾例子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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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翁P國際小教室時間,今天除了要跟大家談談 #阿富汗 外,還有一些國際秘辛,而且翁P想聊涉性騷下台的紐約州長古莫,不知道是為了甚麼?ft.美國德州Sam Houston州立大學政治系副教授翁履中
不知道大家還有沒有印象,上次翁P才跟大家解析過美國大概是世界上最有名隨時會出賣你的好朋友了,從越南到阿富汗…歷歷在目,所以現在在台灣就興起一個論調『今日阿富汗明日台灣』,不知道翁P怎麼看待這句話?
根據聯合報的報導,美國白宮國家安全顧問蘇利文(Jake Sullivan)17日在白宮例行記者會說明阿富汗最新情勢,被問到台灣和以色列等盟友擔憂步上阿富汗後塵被美國放棄,蘇利文說,美國對盟友的承諾神聖不可侵犯且會落實,美國對台灣、以色列的承諾和過往一樣堅實。蘇利文還表示,阿富汗和台灣不同;一名資深政府官員會後表示,阿富汗和台灣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問題,在阿富汗,美國的任務是對付發動九一一事件的恐怖分子,美國完成任務後仍在阿富汗駐軍很長一段時間;此外,美國對台政策仍著眼與台灣海峽的和平和穩定。
然後這次的 #美韓軍演 規模明顯縮小,根據《韓聯社》報導,南韓聯合參謀本部15日針對聯合軍演發表聲明,「韓美同盟考慮到新冠疫情、維持聯合防衛態勢、韓半島無核化與永久和平等外交協助上的諸多條件,2021年下半季軍演將採聯合指揮所訓練,從16日起連續9天實施。」
聲明中表示,「此次訓練以採防禦性格的電腦兵推為主,刪去實兵機動訓練,將會套用新冠防疫規範,達到分散訓練場所,僅派遣必要人力參與軍演。針對歸還戰時指揮權,將以兩國所協商出的條件為基礎,繼續維持相關訓練,因此部份訓練期間將會挪來進行完全作戰能力(FOC,Full Operational Capability)評估。」美韓聯合軍演規模縮小,是因為防疫呢?還是擔心金小胖不開心呢?
再來要來談談疫情與下台的兩個國際例子,分別是泰國與馬來西亞,根據華視報導指出,泰國曼谷連續3天,爆發示威抗議,要求抗疫不力的總理帕拉育下台負責,警察仍持續以強勢手段對應,不但出動水砲車,攻擊街頭的抗議群眾,當地媒體更指出,警察疑似發射實彈鎮壓,造成1名參加示威的15歲少年,頭部中彈昏迷,但警察事後否認使用實彈。
泰國疫情有多嚴重?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泰國境內正受到Delta變異株侵襲,受變異病毒影響,泰國境內疫情瘋狂延燒,單日確診病例連日以2萬例的駭人漲幅攀升,單日新增死亡病例數則在200例左右,但泰國民眾卻遲遲等不到疫苗可打。根據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即時統計,泰國接種2劑疫苗完畢的人口數僅有7.51%,而境內累計確診病例已達94萬8442例,累計死亡病例已達7973例。
從泰國來看到馬來西亞,馬來西亞總理慕尤丁因為失去國會多數優勢,加上新冠疫情與經濟走下坡,導致他請辭結束17個月的任期,成為史上任期最短的總理。
同樣是下台一鞠躬,紐約州長古莫卻是涉性騷而辭職,根據TVBS新聞網的報導,紐約州州長古莫性騷女員工案,在輿論和民主黨強力逼退聲浪下,古莫苦撐一個星期後終於還是宣布辭職。他在辭職記者會中,向11位被他冒犯的女性道歉,但他堅絕否認有不當行為,辯稱只是沒有拿捏好人與人之間的界線。不知道翁P想討論這一題是為了甚麼呢?
最後要來談談一則新聞,在8月11日的時候網路傳出法國軍艦現身彰化外海,搞得海巡署出來說:無相關通報。國防部出面駁斥是惡意散播不實訊息,還驚動法國國防部回應:目前台灣海峽沒有任何法國國家海軍船艦。這種在網路上散布不實消息到底是何居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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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大綱:
00:00 開播
07:00 德州州長為何確診?+德州疫情
14:00 今日阿富汗明日台灣?阿富汗撤軍事件,拜登危機處理?
01:16:00 以色列vs.台灣
01:25:00 美韓聯合軍演縮水
01:33:00 紐約州州長古莫涉性騷下台
01:45:00 法國軍艦現身彰化外海假的啦

規範性從眾例子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公務局(4/1)】
#大有梯田公園停車位不足
大有梯田公園落成後,獲得許多好評,也吸引許多民眾前來朝聖,甚至是外縣市的市民也會帶小孩來遊憩。
但公園外道路狹小,目前公園現地的停車位僅16格汽車格與121席機車格,在人潮眾多之下,停車前不足的問題日趨嚴重,導致許多汽機車違停在劃設紅線處,造成違停亂象不斷。
對此智翔建議,第一為徵收鄰近的私有地,開闢聯外8米計劃道路,徵收費用經估算約為2000萬,是否請工務局評估此方案的可行性?
其次,目前公園外道路為雙向通車,也可考慮改成單向通行,行進方向可再討論,如此將可在公園周邊規劃更多汽機車停車格,應該可以符合更多市民的停車需求。
工務局今天也表示將對智翔的建議進行評估,未來待工務局初步規劃後再來進行後續的討論。
#現地公告原則
接著是現地公告原則的老題目,根據現行法規,公園新闢或更新工程案的現地原則,在規劃設計階段寫道:「如」有辦理公開說明會......(中略),應於會議預計召開日期日前辦理之」。
這段文字代表許多工程將可依照規定跳過設計階段前,居民的意見表達及參與,或是可以直接來到施工前階段的才來做公告。
過去因現地公告的缺乏,造成的政府與民眾間的衝突不勝枚舉,相信智翔也不用多做舉例,建議工務局應修法,將文字修正為「設計階段前」應做現地公告,提供充足時間蒐集民眾意見,避免資訊混淆不清,也可以讓後續施工更加順利。
以最近例子來看,向陽公園便有舉辦紙飛機工作坊來搜集附近居民的使用習慣與偏好,雖然養工處表示居民意見非常分歧,但智翔認為這才是好的現象,意見多元分歧是正常的,儘早來收攏意見凝聚共識,才能有足夠的時間反映出真正使用者的需求。
如果每個公園都有如此規範可以依循,施工上省時也更有效率,為現地公告建立完善的法規刻不容緩,希望工務局繼續往好的方向前進。
#公園路燈及道路維管單位權責
桃園市內的公園、路燈、道路依照不同劃分方式,由工務局與區公所來進行維護管理,時常造成設施壞了卻無人處理,市民也不知道設施有損壞時該找哪個單位。
所以也建議工務局養工處、各區區公所,建立明確的維管分工,更明確的劃分管轄範圍,讓設施維修更即時,市民通報更便利。
工務局則表示,已有研擬處理原則,也請市長拍板定案,區公所也會照此原則處理,那就再請工務局會後再提供資料供智翔來檢視。
另外,桃園市尚有3萬盞黑牌路燈,納管情況與進度也希望工務局能提出報告說明。
#建立公園資料庫
台北市的公園資料庫中,將所有公園分行政區、編號、用地屬性、面積、位置、里別等,進行詳盡的歸類整理,這是桃園目前可以參考的。
智翔建議,桃園市的公園也可建立資料庫,假如要做,也要把區公所轄下的區館公園也一起納入,如此可以更全盤的掌握公園開闢的進度,也能幫助共融式遊戲場的旗艦型、衛星型、社區型等公園分級做分類。
而桃園市從古至今也開闢了許多公園,公園也會隨著社區的興起與發展,有所謂的生命週期,人口的遷入或移出,年齡層與使用族群的變動,都會導致不同的使用需求。
所以資料庫的另外一項功能,則是可以逐年檢視公園內設施的使用狀況,依各公園現況作為更新整建的評估標準,並以需要更新的急迫性來排列順序,以公園更新的方式,將老舊公園更新為符合民眾期待的「二代公園」。
#忠義公園活化再利用
延續上題,以大有梯田公園旁的忠義公園為例,就是一個適合做公園更新的好地點,忠義公園開闢約22年,樹木生長茂盛,但受到大有梯田公園的興建影響,人潮也被吸引至梯田公園。
由於這兩個公園十分臨近,親子族群在使用上更偏好大有梯田公園,所以是否也請工務局重新檢視忠義公園的使用族群與需求,將忠義公園活化利用,為「二代公園」與公園更新立下典範,甚至是大有梯田公園的停車問題的解決方案,也可通盤來考量?
工務局也表示可以來評估,公園的整頓工務局正在進行中,待大有梯田公園與其社福設施建設完成後,會回過頭來檢視忠義公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