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9.19更新】
馬來西亞的陸君奕先生在《萍聚》原作者~作曲的嚕啦啦11期傅傳傑先生以及作詞的嚕啦啦11期戴榮旭先生的遺孀李玲玲女士出面說明之後,來訊表示對他們很抱歉,並對自己之前信中所言作出以下的解釋:
1985年,知識報出的題目是真的,那時候我才六年級,就把萍聚的歌詞填上去拿獎,結果,誤會就此產生。
那時候全校的同學都以為是我寫的歌,誤會鬧得更大。於是我就當成是我寫的,一個小學生的心態。
直到初中,萍聚這首歌在全世界流行起來,第二個誤會又產生了,我就以為我寫的歌給歌手唱出來了。
誤會一直延續下去,直到我遇到有人跟我說,萍聚在很久以前,已經有人在唱。我就覺得奇怪,為什麼時間不吻合的,但那時,網絡資訊還不發達,我的疑問一直無法解答。
後來,馬來西亞又有傳言說萍聚寫詞人來自吉隆坡尊龍獨中,我的誤會又給放大了,是不是在找我?
網上搜索,萍聚歌詞的原創是個謎,也有人在blog留言尋找嚕啦啦。誤會又來了,我人生哪裡可以得到安靜!
所以我在信裡面提到的事情,一直得不到答案,直到看到你們的貼文,我才確定了錯誤點發生在哪裡,就是小學時候的我所犯的錯誤。
人生的記憶是不能騙人的,假如我在中學時期就確定,歌詞是有主人的,我就沒有今天的誤會和錯誤。
【2021.9.17更新】
嚕啦啦23期王慕榕來函表示,他已與11期傅傳傑學長聯繫上,也告知目前討論的情況。傳傳傑先生確認《萍聚》是由他譜曲,並由同為11期的戴榮旭先生填詞,兩人共同創作完成。
萍水相逢,
有緣相聚!
就是「萍聚」歌名的緣由
【2021.9.17更新】
救國團團康活動歌本上記載的《萍聚》作者戴榮旭的遺孀李玲玲女士來函如下:
張先生您好
我是嚕啦啦十一期戴榮旭的太太
看到這麼多人在談論「萍聚」
實在覺得遺憾
我先生戴榮旭
在民國91年已經過世
所以也無從查證
想請您再詢問曲譜上
寫的作曲人傅傳傑先生
看他是否還記得
當年一同創作萍聚這首歌曲的
戴榮旭?
我很確定的是
民國63-66年左右
在榮旭讀五專時期
他的確時常在救國團服務帶隊
戴榮旭帶過許多霧社先鋒團的
各校年輕朋友
相信很多人都會記得他
他生前也告訴過我
他曾寫了《萍聚》這首歌
但是當時沒有智慧財產權等法規
隨著他的逝世
我想也就無法
再做什麼說明或澄清了
謝謝大家的熱情及支持
我相信
只要我們曾經擁有過
對你我來說已經足夠
感恩
【2021.9.15更新】
謝謝提供相關資訊的網友們,我特地將有關《萍聚》作者的資料整理出來和大家分享:
早在1970年代救國團活動的團康歌本裡就已出現《萍聚》這首歌,上面記載的作者為嚕啦啦11期戴榮旭。
而在YouTube 有一個上傳於2017年4月底,由嚕啦啦13期之敏和11期傳傑合唱《萍聚》的影片(https://youtu.be/j-4ThaLm0NU),上面記載《萍聚》的作者是嚕啦啦11期的戴榮旭(作詞)和傅傳傑(作曲)。
不過在2009年有新聞媒體報導,宜蘭一位音樂老師孫正明聲稱自己才是《萍聚》的作曲者,創作時間為1967年,而作詞者則是當時的兩位救國團輔導員。(新聞連結:https://news.tvbs.com.tw/life/119642)
另外,已故歌手江明學曾於2017年在YouTube影片(https://youtu.be/uHS7tjCQTsw)留言處回覆網友詢問他是否為萍聚的作者時提到:
萍聚的詞曲作者是嚕啦啦,嚕啦啦是一個筆名,這首歌四十年前開始在台灣的團康活動傳唱,至今都還沒找到真正原作者!網路上流傳著各種傳說⋯⋯,我印象中曾經三位人士出來表示自己是原作者,但是因為說法都不夠令大眾及版權團體信服,也都拿不出有力的證據,結果全不了了之。因為當年使用過的正版唱片公司,都有提存了一筆詞曲費用在銀行的專戶,多年下來已累積了一筆不小的數字,所以一定要有人、事、物的確定證據,才能領走這筆錢!
如果您也有關於《萍聚》作者的資訊,歡迎您留言或私訊告訴我,謝謝。
——————
今晚我要跟大家分享來自馬來西亞的陸君奕先生的一封信,他在信中表示,他才是華語歌曲《萍聚》的詞曲作者,以下是他的來信全文:
張哲生大哥你好,
小弟陸君奕今年48歲,來自馬來西亞怡保,有一件事情埋藏在我身上已經 36年,一點也不虛假,是我人生經歷過的事情。
1985年,當時我小學六年級,因為學校販賣的報紙(名字叫《知識報》)上頭的一個填歌詞遊戲環節,讓我寫成了一首歌的歌詞,後來有人把它取名《隨緣聚首》,也有人把它取名《萍聚》。
我不曉得為什麼網上把《萍聚》說是1967年創作的歌呢?
(編按:根據2009年1月27日的TVBS新聞報導,宜蘭一位音樂老師孫正明表示自己是《萍聚》的作曲人,他說,1967年夏天,他就讀師大二年級,在偶然機會下,接受兩名救國團輔導員委託,為他們寫的《萍聚》歌詞譜曲,當時師大音樂系風氣保守,禁止學生私自參加校外比賽和活動,所以他才沒在創作上留名。)
以下是我當年寫《萍聚》這首歌的來龍去脈,記憶猶新。
1985年,那時候,我還是一名六年級學生,萬里望萬華二校小學有販賣華文報《知識報》,我是它的忠實讀者;報章第二頁印著有獎遊戲環節題目,題目通常都很簡單,學生只要填對答案,再填寫學校名稱、姓名、班級,然後寄到報館,相隔幾期後,幸運的話會有意想不到的驚喜,例如收到禮物。
就是這一年,春節過了,月考也過了,所以學生們在班上有許多悠閒的時間,這一期《知識報》的有獎遊戲題目顯然不簡單,題目是讓學生們嘗試寫歌詞的機會!
只有一個空白的四方格留在題目下面,方格上面有一段已經寫好詞語 :「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四方格下面用比較小的字寫著參賽條規:
(1) 歌詞需要 50/60 個字(已經想不起是50還是60)
(2) 參賽者必須把所有草稿紙都一起跟寫好的歌詞寄去參賽
(那時候我還小,不懂原因,現在懂了,為了確保歌詞是真的本人寫的,我還記得曾經從垃圾桶撿回草稿紙再弄乾淨。)
我起初看過題目後,沒有頭緒,還未想到什麼,不把它當成一回事,直到有一天放學,我在禮堂等父母來接我回家。
放學時段,學校鼓笛隊時常在禮堂旁邊訓練,這天我聽到他們剛開始訓練時有一段交響曲,只有鼓聲響,其它樂器沒有,很自然地,我就念出一句詞語:「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也同時候聯想起《知識報》的題目:「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
這時候發現兩句好像有押韻,於是興趣來了,我認真聽著交響曲,再念了一遍這兩句,欸!非常押韻 !
我有了新玩意,寫歌詞,對,有興趣寫歌詞!! 我得想個辦法怎樣才能想到第三句,我數學分數名列前茅,第一句和第二句同樣有九個字,我決定利用 9x9 的表格來想歌詞。
回到家裡,用畫圖用的大白紙,畫成很多橫線和直線,每一行9個格,後來我改用學校的練習簿,學生們都稱呼它為大方格簿。
寫歌詞的方法找到了,就是好像上華文科一樣造句,只不過造句每一行都必須9個字。
第二天,在學校科室裡,我很快就想到第三句:「對你我來講已經足夠」,可惜這一句不能夠連接我之前的詞語,不押韻,但是我把它保留下來,繼續想第三句歌詞。
有一次開週會,看到兩位女學生互相責罵對方,聲音惹來老師前來看個究竟,經過老師的教導,女生們都互相承諾,說以後不敢再犯錯。
我人在附近望著,從他們的對話中,我心裡有點靈感,想到一些詞彙,他們互相承諾,又彼此約束;我默默地想一想怎樣用上述的詞彙造個9個字的句子,於是想到啦 !「不必費心地彼此約束,更不需要言語的承諾。」
一下子,想到兩句歌詞,押韻嗎?心裡想一想跟之前的有一點押韻,然後在心中暗念了一遍:
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
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
不必費心地彼此約束
更不需要言語的承諾
我覺得押韻也很滿意!
學校的環境清幽,當我回到科室後,只能再暗中從心裡用唱歌的形式唱一遍,我覺得歌的韻律跑出來,歌詞也同時帶出涵義。
對,我真的很滿意歌詞寫到現在的情況。再說,我對寫歌詞的興趣也大大提升!很好玩呢!
在學校嘴巴閉了那麼久,放學回到家裡,終於可以放大聲唱出這些歌詞。我擔心用詞不當,我問爺爺「彼此」是什麼意思,爺爺解釋說:「你我、雙方,或者敵對」,同時我也學會一句「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想歌詞到現在,4乘9,只有36個字,還得繼續想⋯⋯
一天又一天過去,想不出什麼,沒靈感,怎麼辦 ?
另外,我們陸家的家教很嚴,第一個家規就是不能碰毒品,誰沾染毒品就馬上被踢出陸家,所以爸爸和爺爺都常灌輸思維,做人要知足常樂。
我爺爺是寫詩人,讀春秋書籍,萬里望升旗山,山水觀音亭的詩詞是我爺爺遺留下來的,他的筆名是浩然,原名陸其廣。事實上,歌名「萍聚」是我爺爺取的名字,這還有一段故事可以講,不過以後再說吧!
那時候,我家經營萬里望有名氣的醬油廠,家中環境還算不錯,有錄影機、唱機,錄影帶和卡帶都有很多,那時候流行的歌手有台灣的林淑容Anna、香港的譚詠麟Alan。
受到 Anna 這個英文名字的啓發,我取了 LULALA 作為筆名,主要是因為我性格內向,怕別人嘲笑,所以不敢用真實名字,而用 LULALA 來代替。
然後,我到房間放卡帶的地方參考看看有什麼詞語可以用得上。 就看到一個字「擁」。這時候,我想起第二天想到的那句「對你我來講已經足夠」,於是,造句靈感來了:「只要我們曾經擁有過」,我發現將這兩句歌詞合併,不就是代表知足常樂的意思嗎?
好的,重新排列歌詞:
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
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
不必費心地彼此約束
更不需要言語的承諾
只要我們曾經擁有過
對你我來講已經足夠
在我想歌詞及韻律的時候,發現「相聚過」和 「擁有過」是可以互換位置來唱的 !但是最後我總覺得,人還是要相聚過,才能夠擁有。
歌詞想到這裡,因為作詞的興趣濃厚,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家裡,我也不怕羞恥,朗朗上口地把歌詞唱一遍,所以那時,學校有許多老師都知道我曾經寫過一首歌。記得有一次,一位女老師到班上教科(現在已經想不起老師名字),我非常大膽地跟老師說,我有一件事情要做,要不然我會後悔一輩子!老師脾氣真好,不但沒有責怪我,還讓我完成這事情,就是寫完歌詞,老師只是溫柔地提醒我,下一個月考快要到,要快點專心讀書。
這時候的歌詞已有7乘9,共63個字,可以想結尾的歌詞了!畢竟再不專心聽課,老師肯定會責罵我。
我的座位在科室最前排,偏向窗口,萬華小學當時只有一排科室有兩層樓,我的科室在樓上。學校地理位置在萬里望小鎮的正中央,所有本地人辦喪事的出殯隊伍都必須經過小學的大路,小學生都很怕聽到出殯隊伍的敲鑼打鼓聲。
我感慨地想到一句連我自己都會流出眼淚的詞語:「人的一生有許多回憶,只願你的追憶有個我」。
前前後後,我用了21天寫成歌詞,然後將成品連同草稿紙寄去參賽,大概一個月後,成績出來,我拿了冠軍,學校也把那張《知識報》張貼在學校禮堂。
【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
【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
【不必費心地彼此約束】
【更不需要言語的承諾】
【只要我們曾經擁有過】
【對你我來講已經足夠】
【人的一生有許多回憶】
【只願你的追憶有個我】
這首歌詞很單純地是一個小學六年級,身材略胖的男生的作品;
它只不過是《知識報》遊戲環節的一部分,是無心插柳之作。
得獎後,馬上有來自台灣的人找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江明學,是他教我江字怎樣念,他說跟將來的將同音。
他是第一個要求把歌詞拿去唱的人,我猜《隨緣聚首》這個最初的歌名應該就是他取的吧!他還要求把歌詞裡「的」這個字唱得不一樣,各位可以聽聽他唱的版本。
另外,當時還有人站在我旁邊,要我把歌詞認真唱一遍,他就抄下音符,假如可以聯絡到作曲人孫正明,或許能得到解答。
我那時候還跟他們說,回去台灣找個姓李的人,為他取我的名字當藝名,他一定會把這首歌給唱紅;後來上華唱片為李華苓取個藝名叫李翊君,「翊君」二字恰好是我的名字「君奕」倒過來念。
音符抄完後,他還問我,這首歌你是想單人唱或者是雙人唱,我想一想就問:「可不可以男女合唱?女聲清脆,女先唱,男聲粗壯,跟隨在後,就這樣一前一後,我覺得比較好聽。」我還強調一定要用小鼓作為主要樂曲。
而後來李翊君唱的版本,就和我認真唱的這個版本的音調一模一樣!
所以除了江明學以外,我非常肯定娛樂圈一定有人知道誰是 LULALA,他們肯定有來過我現在住的地方~怡保萬里望。
翌年,1986年,快要上中學,我複印一份寫著我名字和學校名稱的《知識報》放進一個白色信封,信封上我寫上三道題 :
1、萍聚是什麼?
2、萍聚有多少個字?
3、萍聚是誰取的名字?
再托付給爺爺保管,還跟爺爺說等我長大以後交還給我,好讓我留給我的兒孫看。
還有一件事情,我除了把歌詞寄去《知識報》參賽,也另外寄了一份我親手寫的歌詞在白紙上,再寫上我的筆名LULALA,寄去香港 TVB,我還在信封後面留下回郵地址。
1986年,某一天,我家人租錄影帶回家看,是歌唱綜藝節目,鄭裕玲主持,節目的後段,她把我寄過去的歌詞念了一遍,用廣東話說了一句:「你以為香港沒人才,膽敢把歌詞寄來 TVB。」她也提到這封信是來自南洋的。
小學和中學,相比之下真是天淵之別,中文是小學主流教學語言,也是我的強項,中學全部馬來文,是我的最弱,預備班,我迎頭趕上,把馬來文搞好,但是我逐漸把托付爺爺保管的「萍聚」文件遺忘掉。
中學時期初中一,1987年,某一個星期六,我走路經過圖書館,遠處操場傳來收音機聲音,仔細聽,很開心,是我親手寫的歌,跟隨聲音方向走過去看個究竟,收音機裡卡帶還在轉動,旁邊擺放著一個青色封面卡帶盒,後面寫著萍聚,作詞作曲人:嚕啦啦。興奮的心情參雜著後悔的感覺,後悔當初沒有用我自己的本名。
中學時期,我有跟其他同學提起《萍聚》的歌詞是我寫的,但是沒人相信。
事與願違,相隔36年,現在已經是2021年,我的爺爺、爸爸都已不在人世,而且托付保管的確鑿文件已經不復存在,我非常失望,感到非常低落。
人總要面對現實,也想了很久,下一步應該怎樣應對,好的,那就拿起勇氣,把這件事公諸於世。再說,我患有糖尿病30年,現在也正值全球大流行 COVID-19,這病毒對於三高人士有很大的威脅,馬來西亞疫情非常嚴峻,每天超過萬宗確診,我萬一遇到什麼壞情況,這件事情就永遠埋在地下,沒人知曉,值得嗎?
我僥倖寫出那麼令人感觸的歌詞,但其實我的性格時常都保持開朗,且因為家教嚴格,我自認為人正直,但遺憾的是,我的人生總是被《萍聚》困擾著,不但沒人相信我是原作詞人,而且,我曾經從兩位人士的口中得到一些不符合時間邏輯的消息。
第一個人是我的表嫂,她是台灣人,1993、1994年間,表哥表嫂還未結婚,表哥時常往來馬來西亞和台灣兩地,也有把我寫萍聚的事告訴表嫂,她回去台灣問她的長輩,得到的回應是長輩們早已唱過這首歌。
第二個人是我的老同學,他告訴我說2014、2015年時,他去台灣旅行,導遊的車上播放著萍聚歌曲,比我同學大4歲的導遊講,他小學時期也是唱這首歌。
我本人真想搞清楚,1985年的時候,《知識報》從哪裡得到消息,把它作為該報的有獎遊戲題目讓小學生作答 ? 台灣民眾早期曾經唱過的萍聚歌詞又是哪一個版本?
我有從網絡找到信息寫著一位音樂老師孫正明於1967年拿到兩位女生交給他的萍聚塗鴉歌詞紙張,又是那一個版本 ?
我很確定李翊君唱的版本是我寫的歌詞,也是我想歌詞時候的旋律,音韻,歌曲長度 3分18秒也是我唱過很多次,估算出的時間。
1993年,我讀學院校時期,有一位理髮店老闆娘跟我說「嚕啦啦」這個名稱在台灣已經有團體把它佔為己有,是一個愛國團體,她還說那在台灣等於是對抗中國的共產黨!也是這個原因,我媽媽吩咐我以後絕對不能夠再說《萍聚》是我寫的歌。
這世界是怎樣了?一位單純的六年級男生,僅僅是學校《知識報》遊戲作品,居然可以影響他的一生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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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o melded into one]
國安法首審進入最後判刑程序,早前傳出負責審議此案的三名法官,在兩日前判處唐英傑兩項罪名成立後,受到電話恐嚇。今早「求情」程序開始,法庭的保安措施明顯加強。高等法院地下門外駐守了約20名軍裝警員,而三樓的一庭外,亦有大量穿「警察」背心的便衣警員出現。
庭內平日有兩位外判保安員坐在當眼位置。他或她平日穿着寫有保安公司名字的白色制服,均為上年紀的中年男女。但今天,坐在這些位置的人,卻換了幾位穿西裝結領呔的男子,相信為便衣警員。兩名西裝男子坐在法官席與記者席中間,旁邊再加一位外判保安;另一位坐在犯人欄前面。
早上9時50分,清脆的金屬聲從法庭後方響起,懲教職員亮起腰間掛着的大串銀色鎖匙,咔嚓一聲,一名穿墨綠色懲教制服職員,把犯人欄打開,他走到庭內把文件交給法庭書記,自行回到犯人欄裡。
不一會,三名懲教職員押送唐英傑進入犯人欄。懲教職員今天的坐位清楚以三角型陣式,唐則坐在欄內角落。辯護律師團把握機會急步走近,俯腰跟唐談話。由於犯人欄加設膠片以隔飛沫,談話有點困難。
這天坐在家屬席的親友有多位,一名身型壯碩穿白色T恤的中年男士頭髮微白,有女性親手拍一拍他的肩略作安慰。唐亦多次望向親友席揮手,或在審訊期間,以手指及雙手放在胸口造心心手勢,向親友打招呼。據知唐母及唐父均有到庭。
早上10時8分開庭,八旬的外籍辯方律師Clive Grossman以柔軟的英語說:「明顯地,這是第一宗國安法案件,被坊間廣泛談論,被大幅報導,消息已經傳播到很遠。人們知道犯了國安法後果嚴重。」說時他眨了眨眼,扯一扯大狀袍。
「他(唐)是第一名被控告的人,我們要以全新的眼光,只聚焦這宗案的個別事實(peculiar facts),只看這宗案的狀況。他已向社區發出訊息,就是不要幹這些事。」
Grossman引述國安法條文關於判刑的段落,唐涉及的「分裂國家罪」(國安法20及21條)「情節嚴重的判5-10年」「情節較輕的判5年以下」。另一控罪「恐怖活動罪」(國安法24 條)「若有前科、引致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受重大損失」的判10年至無期徒刑,「其他情形」則判3至10年。
Grossman指出,唐並沒有籌劃組織甚麼,只是開着一支插了幟的電單車,「無疑他是魯莽駕駛 (reckless driving),沒有人受影響,除了有些圍觀的人拍掌喝采,這應該是『情節較輕』的煽動。」
皮膚泛紅,尖鼻子眼袋大的Grossman攤一攤手續說:「至於恐怖活動,他(唐)不是有意襲擊警方,受傷警察的傷勢亦不算嚴重。唐亦沒有撞爛甚麼物件。」
坊間特別關注,兩項控罪是「同期執行」還是「分期執行」。早前法院判處兩宗非法集結罪,會提出若控罪本質相類似,會扣減總刑期的造法。
Grossman指出:「法庭在處理兩項控罪,都有提及被告駕駛如何惡劣,兩個控罪『煽動』與『恐怖活動』是否可以合以為一去處理 (two offences melded into one)?」
法庭處理求情,辯方有時會在庭上讀出親友師長撰寫的求情信內容。Grossman簡單處理,他輕輕說:「我只是想說,這是一位有為青年(decent young man who do something very very stupid)。他只是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取笑警察,魯莽開車,但他不是想謀殺警察。」
Grossman補充道,唐英傑正修讀管理及英語課程,急救課程則未完成,在社會運動中曾照顧傷者,他日唐重獲自由,可以在餐廳及咖啡店找到工作。
「他(唐)向警察表達真摯的歉意。我很久之前見到他,他已經跟我說過這事。我重申,他對警察表達道歉及悔意。」
Grossman再說:「這次對他來說是一個大教訓。他(唐)的人生已經被毁了,受到重大影響。他明白法庭對他的批評。我只是希望法庭對他寬大處理。」說完,Grossman彎腰跟旁邊的劉偉聰大狀及另一名女大狀商討,之後便說:「These are my submission」。簡短求情完成。
法官杜麗冰跟Grossman澄清了幾點唐英傑的背景:「他教育程度到中五?在餐廳任厨師?」Grossman澄清:「不是厨師,是侍應。」唐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公屋單位,父母已離異,唐供養仍在求學的妹妹。法庭上披露,唐的祖母患有癌症。
三位法官退後商議片刻回到席上,彭寶琴法官提問,引述判詞與Grossman斟酌,「你提及被告人魯莽駕駛 (reckless driving),然而法庭認為被告人在警方防線有機會停車,被警告仍然不停車,被發射胡椒球槍仍向前開車。」
Grossman堅持,唐英傑在頭三條條防線沒有撞向警察,是迴避了撞向警員。彭官不同意:「你可以有你的意見,但法庭並不接納,已經在判詞上反映了。」
彭官亦指,Grossman那句「兩控罪二合為一」的說法不清楚,着他解釋。Grossman指因為法庭判兩罪時,綜合了整件事來看,就是一個人插着旗開快車。「兩控罪互相摻合,不是不同日子的不同罪案。」
杜官及彭官都說,兩罪來自同一組事實。但彭官補充:「不爭議的是,兩控是來自同一組事實,但兩罪是分開和明確的(two offences are separate and distinct)。」
此時唯一男法官陳嘉信再說,「『恐怖活動罪』是來自被告直接衝擊警方防線,而警方是法紀的象徵;至於『煽動分裂國家罪』是關於被告展示帶有分裂國家意思口號的旗幟巡遊。法庭需要分開來審視兩條控罪 (the court is entitled to look at the matter separately) 。」
辯方與法官們交換了判刑觀點後,控方此時提出一些補充。
以往代表控方的周天行今天缺席,由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他戴着大律師假髮。
張專員向法庭提供了海外判刑案例,亦提供了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判刑參考資料。張專員在庭上提及的英語是 “PRC law legal texts” 。張指相關資料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對「最低刑期」是不會少於字面上的年期。
杜官指,海外的案例對法庭具是 “interesting” 但卻沒有「約束力」“not binding”.
Grossman直接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香港國安法不相關。」
三官討論之後,彭官總結:「控方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參考資料是相關的。法庭告訴你,我們會跟據香港國安法,及以往香港法律一向使用的工具和法定詮釋。」張專員表示明白。
雙方曾經用了不少時間爭議充公證物的問題。辯方爭取讓唐英傑拿回開電單車的衣物及保護裝備,個人電話等。控方則指出,某些電子產品中有「光時」相關物品。
Grossman爭取替唐拿回一些物品:「(唐)坐牢出來可能想拿回物品做救護工作,這些東西他將來利用作犯案的機會微乎其微。」
Grossman亦指出,這是第一宗國安法審訊,有可能上訴至更高法院,擔心證物被干擾;法官們則反駁,上訴程序和充公證物是兩回事。Grossman則指:「始終這是第一單國安案件,we don’t know what we don’t know.」
We don’t know what we don’t know. 第一宗國安法,在沒有案例情況下,審訊、判決、判刑的過程,成為大眾關注焦點。
三名法官最後宣佈,於一天之後,(7月30日)周五下午三時,宣判刑期。散庭時,律師走到唐英傑身旁商議案情,而唐被押送離開犯人欄進入羈留室時,幾位女性親友向他揮手並喊道:「聽日見!」
在庭外,多名記者向張卓勤專員查問,律政司向法庭呈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文件」是甚麼。張專員只重申,該資料是「國內法律書籍」,內容「提及國內刑法」,該書「包含法律內容及評論」,而他在庭上向法庭提及的是國內法律的一個總的原則,就是「最低刑期」在判刑時「不可以少於(法律條文寫明)的最低刑期」。
本地及外國媒體記者多番請張專員提供該「國內法律書籍」的名字,並有人追問「是官方還是學者撰寫」?但張專員表示不方便提供,只說了一句:「本書係以簡體字出版」。
張專員離開時,分別以英文及中文澄清他是自行找書籍參考:「我係冇搵過任何國內人士,或國內特別人士,我要特別講呢一點」。
(圖為今天高等法庭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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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母親節的最後幾分鐘,祝福所有母親健康快樂。關於母親的電影好多好多,下面這些都是與母親有關且歷時經典的好電影(有的看了好開懷,有的看了卻是令人想哭哭):
1.
《女人碎片》(Pieces of a Woman, 2021)
電影開始前三十分鐘,完全是場寇比精彩的個人表演秀,這應該也是我們首次在大螢幕看到一場長達三十分鐘的產婦生產實況——產婦痛苦的呻吟與咒罵、先生的溫柔與順服、以及助產士的專業與臨陣反應。電影的題名《女人碎片》是在三十分鐘後才出現,意味著這部電影的故事主題,是在這場艱辛的生產過程結束之後,才正式開始——如何面對失去。
2.
《孤味》(2020)
《孤味》是個道地台灣家庭的故事,有傳統美味小吃,有華麗鼎盛的廟宇,有典型壽宴與喪禮,還有你我身邊都曾見過的堅強女性。電影英文題名「Little Big Women」道盡這部電影的精神──那些看似小人物的偉大女性。
「釀影評|《孤味》:自然展開,就會漂亮」:https://bit.ly/3h9QHgd
3.
《82年生的金智英》(2019)
當全職媽媽是種辛勞卻又低成就感的勞動,卻被冠上「媽蟲」標籤。不曉得前些日子被議論紛紛的竹科媽媽們,是不是內心也都有種有口難言且被誤當媽蟲的悲傷。
4.
《誰先愛上他的》(2019)
金馬影后謝盈萱在《誰先愛上他的》裡,雖然是個失去所愛先生的悲傷媽媽,不只難以接受自己的先生是個同志,還要跟小王苦搶四百萬的保險金。雖然悲苦,謝盈萱卻是個喜感十足又寫實可愛的媽媽,如同我們每個人的母親,或根本就是自己的化身。
5.
《羅馬》 (Roma, 2018)
導演艾方索.柯朗在2019的奧斯卡最佳影片《羅馬》,講述兩個女人的失去與遺憾。一個是失去肚中孩子的媽媽,一個是四個孩子的媽媽,卻遭遇先生的外遇與遺棄。
「釀影評|《羅馬》:女人無關緊要的瑣事和男人功成名就的大事」:https://bit.ly/3hkSvCW
5.
《宿怨》 (Hereditary, 2018)
《宿怨》中的母親Annie (Toni Collette飾演),絕對是個愛家的母親,卻也是親手摧毀一家人的倒楣媽媽,而她難以挽回的悲劇,竟是源於她那熱衷密教的神秘母親。經過三年,《宿怨》我還是很愛,真是部恐怖經典。
「《宿怨》Hereditary 愛家愛妻的好爸爸,怎會無緣無故被燒死呢?」:https://bit.ly/3bfz7U9
6.
《超人特攻隊2》(The Incredibles 2, 2018)
《超人特攻隊2》的主角,不再是大英雄超能先生,而是彈力女超人巴荷莉。原本只是家庭主婦,卻因為事業蒸蒸日上,而把家庭交給超能先生,讓隊友跟三個毛頭在家煎熬。由家庭主婦變身拯救世界的.
7.
《不存在的房間》 (Room, 2016)
五歲男孩傑克,從出生就從未離開過小房間,與母親喬伊相依為命,對外面的世界,只能聽聞媽媽的敘述。喬伊是個悲傷的母親,被強暴也被囚禁在密室,意外得子卻沒辦法正常養育,被恐懼與絕望籠罩未來的母親,該如何由小兒的身上找到希望的曙光、找到逃離的出口呢?
8.
《藍色情人節》 (Blue Valentine, 2011)
一對相愛的戀人,卻因為結婚生子,事業不順,而漸行漸遠,兩人再也沒有交集、無法性愛、也難以溝通。《藍色情人節》把「婚姻是愛情的墳墓」詮釋得淋漓盡致,那些曾經心心相印甜蜜愛戀的真誠情人,經歷家庭與育子數年之後,悲哀地只剩現實的殘酷與殘渣。
9.
《非常母親》(Mother, 2010)
這是由奉俊昊導演的驚悚家庭電影,一個充滿愛的母親,鍾愛她智商不足的兒子,原本只是想追求生命中最簡單的快樂,卻在一場意外之後,開始一步步偏差。母親細膩的佈局,救回了兒子,卻也難以再有以往單純的幸福與快樂。
10.
《真愛旅程》 (Revolutionary Road, 2009)
如果把一個有遠大理想的女文青,關進家庭,把她埋入照顧小孩與家務事之間,慢慢榨乾她的夢想;不幸,再讓她剛好遇到一個滿口大話的豬隊友先生時,那肯定是逼文青憂鬱,再折壽媽媽的悲慘故事。《真愛旅程》又是個「婚姻葬送愛情」的女性悲劇。
#母親
#母親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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