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權路迢迢】
更新 「喵爸收養肉肉」聲請的最新進度
5月14日 喵爸到機構接受社工訪談
5月17日 家訪、看肉肉、訪圍爸
家訪的時間,大約一個半小時
社工來訪之前,
我在寫論文,然後肉肉剛被喵爸送回到家
肉肉才跑上來我身上,帶著肉肉看她房間新裝的恐龍窗簾
陪肉肉洗完澡後,準備要吃晚餐,社工就出現了
社工來,就開始訪談了
~印象中訪了些什麼~
. 職業內容、職業史
. 經濟收入資訊
. 原生家庭關係、與我們的互動
. 教養的態度、想法、分工
. 孩子讓我們最爆炸的事
. 家務分工有孩子前、有孩子後生活的差別
. 作為同志伴侶與家庭的優勢、劣勢
. 面對孩子青春期會怎麼跟孩子談
. 是否有在進行身世告知
. 家訪看來是主要確認孩子的活動空間是否足夠
對我來說,比較難回答的是「作為同志伴侶與家庭的優勢、劣勢」
我比較是按文獻上我們比較相像的回答
像是什麼分工上的優勢之類的
最大的劣勢,就是法律沒保障
然後要花力氣倡議,和處理接受一些訪談^^".....
最後,社工問我還有沒有什麼想說或是補充的
我就爆了.....
情緒不行了= =....
哎,就還是希望能讓喵,可以擁有親權,這樣就好了
但這是多麼難的事呀....
我們能做的,就是打這個訴訟
希望法院如果沒有要給我們過,就快點開庭裁不過
讓我們二審三審速度能快一點
真的,不面對這些事都還好,就像社工說的,看著孩子,和孩子玩就很療癒,會消除很多一天的辛苦(但也有時候也帶來很多辛苦)
但要面對這些法律困境,就是疲累
親權/監護權影響的事很多,希望不要一直讓我們疲累下去
by圍爸
--時間記錄--
2021年5月17日 家訪、看肉肉、訪圍爸
2021年5月14日 喵爸到機構接受社工訪談
2021年5月6日 社工約會談與訪視
2021年4月27日 高雄少家法院 要求檢附出養方戶籍資料 / 2y8m
2021年4月21日 高雄少家法院 送件 肉 / 2y8m
2021年4月1日 親權成雙 同性配偶無血養配收養訴訟記者會 / 2y7m
2021年3月8日 委託律師討論 / 2y6m
2021年2月 確定三個家庭一起開啟訴訟、確定委託律師、律師團成員 / 2y5m
(等待其他家庭程序、持續倡議)
2020年3月 高雄律師討論 / 1y7m
2020年2月 台北律師討論 / 1y6m
2020年1月 備妥第一次高雄少家法院無血緣同性配偶收養文件 / 1y5m
2020年1月20日 收養裁確後入戶口 / 1y5m
2019年11月24日 收養聲請開庭 / 1y3m
2019年7月29日 收養聲請送件 / 1y
2019年5月24日 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施行,僅允許同志收養配偶親生子女 / 9m
2019年1月 肉肉入家 / 5m
#同志收養家庭 #生養平權 #兒童最佳利益 #收養自由 #性傾向平權
#他是我爸爸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5萬的網紅新聞挖挖哇!,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不倫馬俊麟嫁艾成 十年愛情真相逼哭王瞳 👉https://youtu.be/zp67nrGom0M 爸爸原來是姨丈!呂文婉自爆身世驚呆全場 👉https://youtu.be/L-rJA1yud2E 父子雙亡最後身影 心碎母親呼魂尋大體 👉https://youtu.be/HhiQ0Bkjh2A ...
親權監護權差別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監護權(親權)跟扶養權有什麼不同?離婚協議書上該怎麼寫呢?
我們常常被問到監護權跟扶養權的不同,先說明一般大家所認知的監護權比較接近民法規定的「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及負擔」,而其實民法中所謂監護人通常是指成年以後因精神障礙被裁定監護宣告後的法定代理人,但為了大家口語上的方便,我們在這裡也就先簡稱監護權。
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戶政機關都會要求登記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人是父方還是母方,是單獨監護還是共同監護。
所以建議在離婚協議書上即以正確的名稱書寫,也就是「未成年子女OOO之權利義務由男方單獨(或女方單獨或雙方共同)行使及負擔」。
單獨監護跟共同監護的差別在於,登記共同監護時有關未成年子女的一些生活事項,譬如戶籍、就醫、辦理護照、銀行開戶等主管單位可能會要求兩位法定代理都要出具同意書,如果在父母雙方溝通不良的狀況下,會造成主要照顧子女的一方在處理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事項時,處處受到阻礙,對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其實是有妨礙的,所以近年來法院裁定共同監護的比例其實已經遠少於單獨監護了,但相對的在裁定單獨監護時,更需要謹慎審酌究竟由哪一方單獨決定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事項對子女比較有利。
但不可諱言的,在簽立離婚協議書時,常常會有一方顧及如果簽下由對方單獨監護,會不會小孩長大了,就認為被其中一方給遺棄了,所以在我們事務所辦理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反而相對的共同監護的比例會高一點。但是通常會在共同監護(未成年子女OOO之權利義務由雙方共同行使及負擔)的約定後面,另外書明,由其中一方負主要照顧義務,或與子女同住,另外一方則享有探視權,並且共同負擔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用。
例如:
未成年子女OOO之權利義務由雙方共同行使及負擔,與男方(或女方)同住,負主要生活照顧義務,扶養費共同負擔,女方(或男方)得於不妨礙未成年子女就學及生活作息下與子女會面交往。
就是一個常見的寫法,但因為寫的比較簡要,所以是適合離婚雙方都還能理性溝通的狀況。如果雙方就未成年子女的事項決定常常有衝突,或許就需要單獨監護,或是再約定更明確詳細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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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權監護權差別 在 洪仲清臨床心理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10個翻新幸福的眼光
幸福眼光1/ 原來對我最刻薄的,是我自己
★「我是一個好媽媽」不是因為我做得多好或為孩子付出多少。是孩子用單純天真的愛,在我這個不完美的媽媽身上,貼上一枚「好媽媽」勳章。單親媽媽更需要時常肯定自己的價值,我們或許不是CEO,但我們正在養育未來的CEO!
幸福眼光2 / 不必總在孩子面前扮演堅強的媽媽
★ 我該做的是,接受我們家缺了一角的事實、承認自己代替不了爸爸的角色、省察自己內心的憤怒或憂傷,然後溫柔的告訴自己:「沒有關係。」
幸福眼光3 / 從「合夥教養」到「獨資照顧」
★ 養小孩就像開公司,以前有合夥人一起打拚,現在是獨資。一間公司是獨資還是合夥,並不是很重要。當你著眼於如何帶領公司成長,根本不會去想有沒有人跟你一起扛業績,去拚就對了!況且,生命比想像更堅韌,你一定可以好好把孩子養大的。
幸福眼光4 / 單親孩子不一定會被笑
★ 當孩子跟爸爸或媽媽的依附關係夠緊密,心靈的地基穩固了,在面對外界的眼光時,就會有足夠的韌性;即使暫時被壓傷,也能自我調適和恢復。
幸福眼光5 / 孩子不是「配偶代理人」
★ 把大人間的醜陋真相攤開在孩子面前,只會讓孩子更受傷。媽媽期待被孩子理解,但孩子更需要媽媽的愛。當感受到「媽媽真的很愛我」,孩子怎麼會不和媽媽心連心?
幸福眼光6 / 我的孩子不是問題兒童
★ 據美國學者研究,雖然單親媽媽要承擔雙倍責任,付出雙倍精力,但我們教養出來的孩子,和完整家庭長大的孩子沒什麼差別。
幸福眼光7 / 如何接住孩子的情緒?
★ 家庭破碎了,家中的每個人都一定有情緒,大人有大人的功課要學,小孩也有權利悲傷、生氣、不安……我們不需把他們的情緒轉正,只需讓他們知道:「你的感受,我不能完全了解;但是,我會一直在你身邊。」
幸福眼光8 / 如何向孩子提起缺席的父親?
★ 對孩子來說,重點不是爸媽之間發生什麼事,而是「爸爸是什麼樣的人」。當有足夠的線索,他們才能在心裡勾勒出父親的樣貌,讓「爸爸」不只是抽象的稱謂,而是真實存在的一個人。
幸福眼光9 / 享受一個人的風景
★ 承認自己覺得孤單、失落,把這些感覺從心裡拿出來,去審視它,不要讓它隱藏在心裡。更何況,孤單不是單親媽媽才有的感受。相較於某些感情變質散發的臭味,單親的孤寂,顯得多麼溫柔而清香。
幸福眼光10 / 育兒時光每天都在倒數計時
★人生很短,所以活著的每一天都值得好好歡慶;人生很長,所以再難過的日子也都會過去。這樣的想法往往能讓我在跌落情緒低谷時,為自己設好停損點。若是這樣還沒辦法驅走負面情緒,就再來一杯珍珠奶茶吧!
幸福不在於擁有哪些東西,在於我們對幸福的感知能力;
媽媽要自己先體會什麼是幸福,才能把這份幸福感傳遞給孩子。
單親如你,單親如我,命運或許開了我們一場玩笑,
但精采旅程正要展開!
愛裡沒有懼怕,
好好享受,沿途的瑰麗風景。
…
出身單親家庭的愛情作家黎詩彥,從小,就在母親的身上看見一位單親媽媽的堅強與自卑,「我絕對不要成為單親媽媽。」她下定決心。卻在婚後第七年、老三出生第十天,罹癌的先生意外離世,被迫成為自己最不希望的身份。
「我怎麼會淪落到這種地步啊!」她曾生氣、崩潰、痛哭,最後決定帶著希望往前看,「我不想當一個偉大的單親媽媽,我要當一個快樂的單親媽媽。」
她以自己的故事,娓娓道來單親的挑戰、體悟,陪伴每位單親家長走過這條看似艱苦的旅程。「你已經做得很好了!」這是她想給每位單親家長的鼓勵,更是她虧欠母親的一句話,還好,她還有機會說。
「如果可以選擇,沒有人會想走到這一步。但是別忘了,這齣灑狗血的連續劇才演到中場,精采大結局還在後頭!只要不放棄,就能開創逆轉的下半場!」
取自《我那不完美卻幸福的單親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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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早安:
我很關心單親家庭的議題,剛好親子天下出了這本書,我非常積極跟出版社互動,希望能在版面上跟各位朋友分享。目前我們社會上的單親家庭比例,已經到了十分之一,我感覺我們可以多一點主動去理解。
有時候歧視與傷害來自於誤解,希望各位朋友幫個忙,試著去看著單親家庭的狀態,不用太快評論與標籤。這本書也有贈書活動,也許藉著您的分享,能讓人多一點關懷與善意
摘文裡提到的議題,便是我們版面上很常討論到的內容。也許多一些覺察,能再多一些幸福的可能性。
祝願您,有能力感受到幸福,並且試著傳遞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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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孩子成為「配偶代理人」
【文/ 黎詩彥】
「配偶代理人」這一詞,是我從一個好姊妹口中聽來的。當時她和男友已經論及婚嫁,後來卻閃電分手。我聽她解釋分手的原因。
「我前男友說我們結婚後,一定要跟他媽媽住在一起,因為他們家是單親家庭,他媽媽一個人把他撫養長大,他不能有了老婆就丟下媽媽不管。和婆婆一起住,這我還可以接受,但是到了訂婚紗時,前男友說他媽媽也要順便拍,因為他媽當年是未婚生子,沒有穿過婚紗,拍婚紗照是她長久以來的願望。後來,我們在計劃蜜月旅行時,他居然也要帶他媽媽去,說這樣才能證明他不是有了老婆就忘了娘……我實在忍無可忍了,覺得他不應該娶我,應該娶他媽媽,因為他從小到大,根本就是他媽媽的『配偶代理人』!」
▍被迫長大的親職化小孩
這樣的狀況其實不在少數,我見過許多有兒子的單親媽媽,都會把兒子視為下半輩子的倚靠、情感的寄託。若是家中沒有爺爺、舅舅等其他男性長輩,身為家中唯一的男性,小男孩勢必被迫長大,要保護媽媽、要賺錢分擔家計、要像個大人一樣,扛起許多原本該屬於爸爸的責任。
這在學術上稱為「代位父母」,也就是所謂的「親職化小孩」,特別常見於只有單一性別的家庭。當家裡少了爸爸或媽媽的角色,孩子會自動補位,扮演缺少的那一角,而這樣的變化,通常來自於大人潛移默化的期待。
以我們家為例,希希是老大,也是三個孩子當中唯一出席爸爸喪禮的孩子,在喪禮上,好多親戚一見到希希,就告訴她:「你以後要多幫忙媽媽。」
希希也很自動自發的想要補爸爸的位置,不僅嚴格的管教妹妹,也會主動幫我做家事,甚至還想出一些賺錢的主意。她那時還在讀幼兒園大班,卻被迫長大,時常觀察媽媽在做些什麼、她可以替媽媽分擔哪些。
我不希望她變成超齡的「小大人」,所以決定申請外籍幫傭,在外傭上工的等待期,我特地邀請許多朋友,每晚輪流來我們家作客,陪我一起照顧三個孩子。我告訴希希:「你看,媽媽有這麼多人幫忙,所以你不需要『幫媽媽』照顧妹妹們,你只需要當一個好姊姊就可以了。照顧妹妹是媽媽的責任;而你的責任,是愛妹妹。」
有兩個孩子以上的單親家庭,通常年齡最大的孩子,也很容易管過界,出現權力過大的狀況。
我自己小時候就深受其害,家裡沒大人時,兄弟姊妹之間「大的管小的」似乎是很合理的事,老大通常是出於責任和對手足的關愛,是為弟弟妹妹好,但是被管束的弟弟妹妹心裡卻會很不服氣,覺得:「我們是平等的,你又不是爸爸媽媽憑什麼管我?」「為什麼你可以管我,我不能管你?」一肚子委屈卻無處發洩。
為了預防這樣的狀況發生,我和希希約定好,如果妹妹做了什麼不恰當的事,她只需要跟媽媽說,由媽媽來處理,不能私下打罵妹妹。她什麼忙都可以幫,就是不能「幫媽媽處罰妹妹」。
▍避免讓孩子提早進入大人的世界
我和不少單親媽媽一樣,因為沒有另一半,所以和孩子的感情聯結特別緊密。我和三個孩子不僅是相依為命的生命共同體,更有一份攜手走過大風大浪的革命情感。由於家裡沒有其他大人,有什麼重大決定,我只能讓孩子一起來參與,若我碰上什麼麻煩,孩子也常是我訴說心事的對象。
但是我秉持兩個原則:一、只說孩子的年齡能夠理解的部分;二、說話前先檢視自己的動機,孩子需要知道這些事嗎?抑或是我自己想要抒發情緒?
通常,只有和孩子切身相關的事,我才會讓她們參與討論,像是要不要請外籍幫傭?孩子放學後要不要上安親班?其他的事,像是我工作上的煩惱、家族間的恩怨情仇……我一律對孩子封口。畢竟她們年紀還小,看事情的角度還不夠成熟,我不希望孩子提早進入大人的世界。
我身邊有些單親媽媽,因為身負打官司、爭監護權的種種壓力,難免會在孩子面前吐苦水,述說前夫和前婆家的不是。她們心裡堆積了許多負面情緒,實在不吐不快,也希望藉此讓孩子和自己站在同一陣線。
其實,是非對錯,有時孩子看得比大人還清楚。把大人之間的醜陋真相攤開在孩子面前,只會讓孩子更受傷。媽媽期待被孩子理解,但是孩子更需要媽媽的愛,要是能夠感受到「媽媽真的很愛我」,孩子怎麼可能不和媽媽心連心?單親的孩子已經比一般孩子見識過更多風風雨雨了,讓他們保有純真的視角、無憂的童年,是我們能夠為他們守住的最後防線。
至於那些堆積在心裡的苦、吞下去的淚,就去和姊妹淘、心理諮商師、上帝或菩薩說吧!別覺得自己很孤單、很寂寞,有心事只能跟外人說。換個角度想,許多夫妻結婚五年後,彼此之間就沒話可說了,那些有丈夫的太太們,遇上煩惱一樣只能去和姊妹淘、心理諮商師、上帝或菩薩說……。
事實上,少了配偶,並沒有讓我們更加寂寞。差別在於,在婚姻裡,我們甘願獨自消化這份孤寂感;而走出婚姻後,這份寂寞顯得過於喧囂,促使我們不得不與它,正面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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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取自
我那不完美卻幸福的單親旅程
https://cplink.co/tx6FRKzB
親子天下
黎詩彥愛d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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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重點】
00:00 開場介紹
00:52 外婆帶孫女出遊失蹤 結局超展開?
12:00 被告略誘罪 外婆痛哭12小時?
13:09 略誘罪跟和誘罪 有何差別?
15:08 離婚搶小孩 阿公阿嬤竟做這事?
17:13 單獨監護帶小孩出去 要小心什麼?
18:54 外婆責付給兒子 代表什麼?
21:26 類風濕關節炎多痛?跟痛風很像?
23:02 為何父母得要告外婆 有何苦衷?
25:09 前夫搶小孩 竟是想跟前妻搶錢?
26:52 不帶小孩做正規治療有何慘痛代價?
27:46 要孫女不能剪頭髮 阿嬤堅持什麼?
30:54 趁疫情耍心機 一招搶到監護權?
33:14 家人意見不同 治療奇形怪狀百出?
41:56 殺嬤滅屍 竟在阿公骨灰罈藏什麼?
48:15 女大生失蹤多年 為何無法破案?
50:43 兇手上網查詢關鍵字 令人發毛?
53:45 媽媽明知故犯 有何疑點?
54:14 天生犯罪人 會有何恐怖舉動?
57:20 兇手背景看出什麼蛛絲馬跡?
59:07 兇手為何要留下阿嬤的假牙?
01:02:45 女大生命案有可能破案嗎?
01:04:02 聰明嫌犯留下什麼奇怪的線索?
01:05:32 法官判案被罵 其實有這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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