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摘自作者個人臉書今日最新貼文:
其實這幾天有不少學長姐與同學私訊問我,為什麼對於立法院裡龜山老母之亂,我都沒有反應,在某些群組討論時我也都沒有任何回應。
其實,我的基本主張已經早在一年多前那波大亂時寫過了:〈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癱瘓警察的,是英雄主義的績效制度〉:http://bit.ly/345Ozg2
刑事訴訟法規定了檢方作為偵查主體的「指揮」權,但針對指揮的方式(書面、口頭)、檢警聯繫方式等沒有進一步的細節規範,而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以及其授權的檢警聯繫辦法等,本身就是 #刑事訴訟法與法院組織法的補充規範。
警方一大堆人看到「調度」就覺得喪失尊嚴,其實,「調度」就是「指揮」方式。
另外,在偵查不公開辦法修正後,搭配調度條例也將地方自治首長等納入,再搭配偵查不公開辦法的規範,縣市首長在法制上就不能收到縣市警局「報告」後開記者會偵查大公開了。
#為什麼警政高層如此痛恨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因為他們最恨的,就是基層拿著檢察官的指揮書或口頭指示「對抗」上級的違法命令。
我在檢察官任內,便有中高階警官私下找我「溝通」:「我給下屬指示時,底下的人三不五時就在說『小吳檢說』、『檢座說』,這樣我很難『做事』。」
這個「做事」是什麼事情?大家不妨想像一下。
而調度條例第1條的刑事執行,其實 #銜接的是社會安全網的漏洞問題(特別是納入特別預防的刑罰觀點),如果警方自認與自己無關而想要偷懶不參與,日後還是可能變成治安問題。別忘了,警方才是治安主管機關,治安問題其實跟司法無關,司法是安全網破洞後、犯罪發生、變成悲劇後才要介入訴追的,但刑事訴追是無法挽回悲劇的。
追逐績效「愛與鐵血」很願意,但遇到 #沒有鎂光燈的修補治安破洞根源問題,每個都在喊累、「要尊嚴」,其實,那不是尊嚴,那是 #人性自私與醜陋的一面。
「尊嚴」不是一方面嘴上說說,另一方面亂搞扭曲的檢警關係,騙票、騙指揮、違法拘提逮捕、把街頭當成足球或拳擊場……把這些通通當成英雄化的「愛與鐵血」,
數字報表美化,愚弄大眾,結果該做的正事都沒做好,還在人力、資源、裝備與訓練不足下讓許多人員犧牲。
其實該說的我都說完了,可惜的是,這個國家,#需要的從來都不是腳踏實地做事的人。他們只要靠著「尊嚴」的口號,就可以騙到盲從者的支持。
既然國人喜歡下地獄,幹嘛不送他們下地獄?
另外,從去職迄今近一年來,我也查覺到自己在個人心境上有一些轉變。
離開後,越來越多(非檢方體系內的)朋友跟我討論一些不同角度實務工作發現的深入問題,有些問題其實過去也曾經討論過,只是或許過去我還在檢察官的位子上,所以體系外的人有所顧忌,沒有露骨的講白。而如今,越來越多朋友會跟我重新討論一些問題,我發現自己儘管很早就決定做滿3年就離職,也自認從來沒有被體系規訓,但事實上,在過去那幾年的檢察官生涯裡,終究還是有一些在體系的大霧中沒看到的問題。
再加上角色的轉變,以及從「局外人」的角度來看局裡的迷霧,三觀確實會有些改變。
有時我都會覺得,過去幾年的檢察官生涯,就像是一場夢境一樣,清楚但又模糊,為什麼在法條與理論中這麼簡單的問題,在實踐上卻變得如此困難?而那些「困難」,為何被實務工作者當成「理所當然」?
從局外人的角度再看如今司法,特別是檢方,以及連動到的警方問題,一切問題的根源是如此的清晰明瞭又簡單,只是在權力、現實的霧裡與醬缸裡的局內人看不透罷了。
這些紛紛擾擾,也都不再與我有關係。
再說一次,大家喜歡地獄裡的感覺,其實可以去體驗看看,只是進地獄容易,要出來就難了。
畢竟,一旦被權力宰制後,要脫離就不容易了。
我過去在很多場子都講過,檢察官生涯給我最大的啟示是:「#一個人如果要對於權力無懼,#前提是他要先對權力無欲。」
說得容易,但在實際上,卻是 #挑戰人性。
「廢除本條例,是不是也要讓長期以來的檢警連繫辦法失所附麗?從此以後,警察機關不需要處理司法機關的「雜事」,司法機關更不需要面對司法警察三不五時的「請示」。這對現行偵查實務到底有何幫助?又或者,倡議廢除本條例的聲浪,其實只是個假議題,背後所隱含的是覬覦警察權的政治目呢?」-- 11 Jan, 2019 寫於還在檢察官任內時
(〈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癱瘓警察的,是英雄主義的績效制度〉:http://bit.ly/345Ozg2 )
覬覦警察權的政治目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立法院由龜山老母之流帶頭再次興起「廢除調度司法警察」運動。
其實這已經是個老議題了,所以粉專舊文重貼一下:
這討論這件事情之前,或許大家應該先了解《刑事訴訟法》的偵查主體、偵查輔助機關之角色定位有所認識、理解,並在深思熟慮後做出正確之決策,而非為達某些政治上的目的(警察權向來在政治上是執政者最好、最期待「操控」之權力),而崩毀刑事訴訟的偵查結構。
同時,大家也可以觀察一下這幾年來警方在扭曲的績效制度下,再加上醬缸體系導致部分員警忘記了當年在學校的理想,而滿腦子只有「愛與鐵血」,所發生的一連串違法拘提、逮捕、踹頭、拳擊、警備人力與訓練不足下的各種憾事。
問題到底在哪裡?
「廢除本條例,是不是也要讓長期以來的檢警連繫辦法失所附麗?從此以後,警察機關不需要處理司法機關的「雜事」,司法機關更不需要面對司法警察三不五時的「請示」。這對現行偵查實務到底有何幫助?又或者,倡議廢除本條例的聲浪,其實只是個假議題,背後所隱含的是 #覬覦警察權的政治目 呢?」
覬覦警察權的政治目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再談偵查主體、檢察官定位與檢警關係】香港民主與法制危機給我們的啟示
最新時事--#香港控方遭法官砲轟表現不理想 的荒腔走板狀況:〈聲援理大 242 人被控暴動 6 法庭開庭至深夜 法官轟控方表現極不理想〉http://bit.ly/2KHjCY3
香港警方有48小時(相較之下臺灣檢警共用24小時),比臺灣多了24小時,卻還發生這等事:「#匆匆將242名被告帶上法庭應訊,令司法機構亦一度兵荒馬亂,要分配六個裁判法院及安排多個法庭同時開庭處理,但因 #警方遲遲未準備好控罪文件等,部分法院延至晚上9時許才可正式開庭,直至凌晨1時才處理完畢提堂程序,有裁判官更指開庭至深夜創其為官生涯的新記錄。而 #東區裁判法院的主任裁判官錢禮則直斥控方表係極不理想,浪費法庭及律師時間,#控方則就此連番致歉。」「遲遲未能開庭的原因包括警方於下午 5 時才安排以旅遊巴押送被告到法庭,相關的控罪書亦於下午約 6 時才遞交法庭。」
對如今港警自甘墮落,不像話的「公安化」、濫行抓人、連醫護人員與記者都不放過的問題,以及抓人後面對法院的慌亂亂象。
#檢察官定位、#檢警關係 再度引發法律圈熱議。
我們粉專的港籍小編表示:香港也有不少學生注意到臺灣檢察官近來對於警方正當法律程序的堅持與監督,在網路搜尋資料時閱讀了一些關於臺灣各地檢署自動檢舉、或指揮廉調機關主動查辦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警察的新聞,這是如今的香港非常需要的制度,應該要有一個更公正中立的角色來處理這個事件,而不是港警自己官官相護。
有一些學生在思考一些關於檢察官制度的法制面議題;但大家在討論時也有認為,香港的問題不只是法制制度面問題,更嚴重的是政治問題!
本粉專來分享一篇作者 Hsin-Yin Wu 於今年初的 鳴人堂 專欄時事評論文章:
〈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癱瘓警察的,是英雄主義的績效制度〉全文看這裡➡ http://bit.ly/345Ozg2
💥在討論本條例之前,事實上國人與執政者應先對《刑事訴訟法》的偵查主體、偵查輔助機關之角色定位有所認識、理解,並在深思熟慮後做出正確之決策,而非為達某些政治上的目的(警察權向來在政治上是執政者最好、最期待「操控」之權力),而崩毀刑事訴訟的偵查結構。
💥近來某些「警大博士班學生」接二連三投書指責的「指揮權」,其實是《刑事訴訟法》所規範的權力與義務;而檢察官督導司法警察以程序正義發現實體正義,更是檢察官倫理規範第19條所課予的義務,更是檢察官與司法警察的使命。
💥筆者同意「檢警關係」確實有深入檢討之必要,但要檢討的不是指揮監督權,而是為什麼在現行偵查實務中,面對這種浮濫的移送現象,檢察官卻無力制止?為何無力帶領基層員警對抗浮誇、扭曲又英雄主義式的績效制度,而就實務進行認真且精緻的偵查?
💥廢除本條例,是不是也要讓長期以來的檢警連繫辦法失所附麗?從此以後,警察機關不需要處理司法機關的「雜事」,司法機關更不需要面對司法警察三不五時的「請示」。這對現行偵查實務到底有何幫助?又或者,倡議廢除本條例的聲浪,#其實只是個假議題,#背後所隱含的是覬覦警察權的政治目呢?
〈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癱瘓警察的,是英雄主義的績效制度〉全文看這裡➡http://bit.ly/345Oz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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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伸:
🙅♀香港與我國檢察官制度大不同!
詳細的比較說明請見: 新時代法律學社 貼文:【偵查主體 港台有別】為何香港檢察官不主動偵辦港警執法過程有無犯罪? http://bit.ly/2NSvVCC
🐻台大法律系林鈺雄教授臉書文章:http://bit.ly/2XAWNdD
摘:
💥我研究領域刑事訴訟及檢警關係,對於這位「警察之母」長期以來就時局與警察法制公開發表的「高見」,自不陌生(順便伸冤一下:我認識的警官和警察法制人員,很多私下都反對她的說法)。她主軸往往是:警察必須揚眉吐氣,擺脫檢察官(及法官)的控制(與「打壓」?);例如必須修法讓警察成為偵查主體。
知道她引領的這種風向,就不難理解她最近的挺警發言不是「走鐘」。但請別忘記,她關於檢警關係的修法主張,其實也是不少號稱司改人士的相同主張。
💥作為刑事訴訟的研究者,我在各種著作及場合不斷強調,#為何歐陸法制史上要創設檢察官制度來鞏固法治國、#防範警察國復僻,以及 #不受司法權控制的警察權會如何危及基本權保障。最近時局幫我省下不少解釋功夫,但我在此特別推薦一部法普的法治教材──以韓國民主運動為本而拍攝的《1987:黎明到來的那一天》。
覬覦警察權的政治目 在 陈宇丹 的推薦與評價
黑香港警察的形象,甚至曾公開發表「香港警察: 港人眼裏的『黑警』」等文章,其 ... 政治目 的的藉口而已。近日,警方國安處便去信解散在即 的支聯會要求其提供與美國 ... ... <看更多>
覬覦警察權的政治目 在 [閒聊] 應仁之亂4:大亂的推手們---山名、日野及細川(上 ...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應仁之亂4:釀成大亂的推手們---山名、日野及細川(上)
畠山爭亂之緣由---守護大名的發展和衰落
律令時代,地方行政權名義上掌握在國司手中。當然,國司權力相當程度上
受本地大小莊園領主的制約。進入幕府時代以後,幕府將軍在各國派駐守護(
鐮倉時代基本上一國一守),從國司處奪取了平時的大番催促權和警察權,以
及戰時的地頭、御家人的召集和統領權。隨著幕府政治逐漸完善化,步入正軌
,守護權力範圍日漸擴大,國司則與京都公卿一般,不過徒具虛名。
守護權力的擴大,首先表現在刈田狼藉的取締權和使節遵行權方面。所謂刈
田狼藉的取締權,是指對於田土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端,守護有權加以仲裁,
甚至可以強制執行仲裁結果。所謂使節遵行權,是指守護可以用強力手段執行
幕府對地方事務的仲裁和判定。在此情況下,守護不僅獲得了地方上的警察權
和軍事權,也日益將經濟大權掌控在手中。到了鐮倉幕府的中後期,地方守護
對於領內關卡和莊園的收入,一半上繳,另外一半已經有權自由支配了。
幕府運用守護來控制地方,但守護勢力坐大以後,也反過來竊取和褫奪幕府
的權威。鐮倉初期,御家人直接由幕府掌控,包括地頭在內和守護只具備上下
級關係,而不具備主從關係。但守護許可權的擴展,就使得這種本不該有的主
從關係,從鐮倉後期開始,逐漸半公開地締結起來。這一狀況的形成,有些仿
彿唐朝後期的河北藩鎮。
守護進而奪取了國衙領的管理權、各國一宮的祭祀權,將原本從屬於朝廷的
這些基層官員轉化為聽命於己的被官。地方軍事實力日益增強,形成惡性循環
:守護具備更大的權力,也就具備更大的軍事力量,從而又可以更迅速地擴展
其權力,但這一狀況在進入室町時代以後,卻又有所轉變。
轉變的根由,一則是有利於守護的,一則是不利於守護的,但總之都不利於
中央幕府。有利於守護的,是指守護掌管國固定化的趨勢,而不利於守護的,
是指守護京都居住和地方守護代的崛起。
室町幕府從開幕始,地方守護就擁具有很強的發言權,逐漸形成了幕政的重
臣會議制度,甚至連新將軍的人選,也必須聽取有力的守護大名的意見,得到
他們的認同或起碼是諒解。在這種情況下,守護大名為了更積極的參與幕政,
紛紛遷居京都,地方事務則委任守護代們代為管理,日後守護代轉化為戰國大
名的例子,可以說是不勝枚舉。
15世紀初,除去鐮倉御所管轄的十國、九州探題管轄的十一國,以及陸奧、
出羽外,全日本其餘四十五國,由二十一個守護家族所瓜分,橫跨數國的大勢
力比比皆是,這使得幕府和守護之間的矛盾日益激化起來。幕府削弱守護力量
的基本對策是:一,行使守護補任權;二,介入守護家族內部的紛爭;三,慫
恿直轄奉公眾和地方守護代的勾結。前兩條因義教將軍的被殺而被迫大為收斂
,後一條卻成功地激化了守護與守護代、地頭等勢力的矛盾,地方鬥爭日趨激
烈。為了穩固自己的後方,守護們也被迫飲鴆止渴,引入重臣會議制度,大計
方針都首先徵詢國人領主的意見。
嘉吉之亂,將軍足利義教被殺,繼任的義勝和義政兩代將軍,雖然表面上收
斂了對守護權力的壓制和迫害,卻有意識地擴充奉公眾等直屬力量,以與守護
勢力相對抗,為此所產生的直接惡果是:將軍側近趁隙攫取幕權,日野家的再
度抬頭,就直接導致了應仁之亂的爆發。
里松日野家的抬頭
日野家的祖先,乃是藤原(北家)冬嗣之兄、參議真夏,因為居住在伏見附近
的日野莊,遂以莊名為苗字。鐮倉幕府末期,日野資朝和日野俊基幫助後醍醐
天皇策劃倒幕,事敗先後被殺,但從此留下了不朽的忠臣之名。
日野資朝乃是權大納言日野俊光之子,俊光共有四子,其餘三人分別為資名
、賢俊和資明。其中資名和資明二人,和資朝的立場相悖,都奉迎持明院統,
出仕北朝,並且得到重用。也正因為如此,室町將軍對日野一族極為器重,代
代聯姻。
首先是日野資名的女孫(日野時光之女)業子,嫁與足利義滿將軍為正室,後
稱北山院,然後里松日野家的康子(業子兄里松資康之女)也被娶入了義滿的後
宮,據說這是義滿拉攏公家的一招好棋。
因為康子的進入,里松日野家權勢薰天,甚至隱然有淩駕於本家之上的趨勢
。資康另一女榮子嫁與足利義持,資康子重光有女宗子,嫁與足利義教。因為
重光、義資父子的擅權,義教將軍史無前例地正室和側室互換,這在前面已經
提到過了,重光一看情勢不妙,再度獻上小女重子。重子肚子爭氣,先後生下
七代將軍義勝和八代將軍義政,日野重光於是真的輝煌重光了。
足利義教被弑,次年10月義勝即位,然不足一年即病歿,因為幕府重臣們(也
都是守護大名)對將軍繼嗣問題爭鬥不下,寶座空懸了近六年,直到1449年(寶
德元年)4月底,才擁足利義政擔任八代將軍。這期間,里松日野家作為外戚,
無時無刻不在覬覦著幕權,日野本家,卻做出件驚天動地的大事來,此即[禁闕
之變]。
禁闕之變發生在將軍義勝病歿兩個月後的1443年(嘉吉三年)9月,南朝遺臣、
日野本家的有光(日野時光之孫)悍然侵入禁中,奪取了三神器中的八阪瓊曲玉
和天叢雲劍(草薙劍),逃亡過程中為延曆寺僧徒所殺,其子資親被捕後,則被
押赴六條河原斬首,日野本家斷絕,遂以里松家代之。
里松日野義資生子政光(重政),政光有女,嫁給了自己的表兄弟、將軍足利
義政,那就是大名鼎鼎的日野富子,被後世目為開啟戰國亂端的紅顏禍水。然
而實際上區區一女,有何能耐?她不過因為想讓自己的親生兒子繼承寶座,內外
串聯,才終於引發細川、山名兩大家族的火拼而已。富子女弟某嫁給了足利義
視(十代將軍義材/義稙之父),富子兄勝光有女,嫁給了其子、九代將軍義尚,
另兄永俊有女,嫁給了十一代將軍義澄,日野家真是富貴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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