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天秤一致嗎?】 2019-10-7 司法及法制委員
1. 2018年9月,台中托嬰中心發生嬰兒死亡悲劇。監視器死角未拍攝到該嬰兒,但拍攝到對其他嬰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當初急診報告死因疑為呼吸阻塞,並有許多病理特徵相符;法醫鑑定報告卻認定是「嬰兒猝死症」。家屬向地檢署聲請交付自己孩子的「法醫解剖及鑑定報告書」,檢察長卻以「偵查不公開」拒絕;家屬聲請第三方鑑定,依然遭拒絕。
為何家長不能獲取自己未成年子女的解剖報告?這與偵查不公開有何關連?
學者早已呼籲:解剖驗屍對死者家屬應無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對此,法務部長表示將進行檢討。
2. 針對國安局與華航聯手走私牟利的醜聞,從7月開始,我一直追問:「華航員工黃湘媚、董靜宜購買的私菸與免稅品,到底去哪裏?」,並公開呼籲檢方保全證據。
➡結果,北檢根本未認真追查。9月底,華航謝世謙董事長在國會謊稱「東西一直在倉庫」,我前往臺北關查證後,關務署才在民宅搜出大量走私品。
➡北檢發新聞稿說「僅漏報之消極行為未涉刑責」,試圖操弄風向。請問,華航員工徐世立開華航公務車,透過華航自主管理出口運出黃湘媚、董靜宜購買的私菸與免稅品,如此「積極」的逃稅行為,為何未涉及《稅捐稽徵法》第41條「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
⛔更離譜的是,根據刷卡紀錄,總統府侍衛室黃柏維購買43條私菸。然而,北檢起訴書卻認定只有27條私菸,並以《貪污治罪條例》、《稅捐稽徵法》等罪起訴。
➡然而,黃柏維另外購買16條在哪裡?直到我9月25日質詢提出,要求北檢說明。北檢沒有回應,卻看到的關務署匆忙開罰。
➡同一個人的同一行為,27條遭到刑事偵查起訴、16條卻只有行政罰。請問北檢,這到底是什麼標準?
4. 黃柏維被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之對於非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提起公訴,依照起訴書法律見解:「為圖自己及他人之不法利益,明知違背法令,仍利用隨總統出訪之機會訂購大量免稅菸品,再利用返國當日禮遇通關機邊行李免驗放行之職務上機會,將購買逾法定免稅數額之菸品混入機邊行李免驗出關而獲得利益。」
➡依照這個法律見解,總統府諮議林家如隨總統出訪,同樣是利用禮遇通關機邊行李免驗放行之職務上機會,帶出37條私菸而獲得利益,同樣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之對於非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此行為之成罪,與是否另外透過公務車運輸無關(涉及另一罪)。
➡但針對林家如利用職務上機會之圖利罪,北檢先前從未積極調查。但在此犯罪事實遭揭露後,卻急忙發新聞稿帶風向。
➡請問北檢:為何針對兩個公務員分別做出在法律上評價相同的違法行為,一個用行政罰處罰、另一個卻用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法律的天秤一致嗎?
⛔ 附註:
2019-10-2 財政委員會:改革不動產稅制 抑制炒作房地產
https://reurl.cc/e5OdDj
2019-9-25 從質詢到記者會,我已經把問題層次分得非常清楚了。
https://reurl.cc/Napkjx
2019-9-25 「消失的走私貨品、華航高層說謊包庇!」記者會
https://reurl.cc/9z5V08
2019-9-25 交通委員會:滿口謊言、包庇犯罪的華航與華膳高層!
https://reurl.cc/6gEonM
2019-9-25 滿口謊言、包庇走私的華航與華膳高層
https://reurl.cc/0zxpdA
2019-9-23 滿口謊言的華航董事長
https://reurl.cc/K6AYd9
2019-8-2 請問華航高層:現在要不要出來道歉?
https://reurl.cc/gvWpaQ
2019-7-26 真的是「了不起、負責」!
https://reurl.cc/ZnGqya
2019-7-26 謝世謙到今天,還在包庇掩飾犯罪!
https://reurl.cc/lLR4Dq
2019-7-25 「華航高層 了不起,負責!」記者會
https://reurl.cc/e5E7DW
2019-7-23 「自行上網訂9200條菸?華航高層還在說謊!」記者會
https://reurl.cc/b6Xaky
2019-7-22 華航到現在還在說謊
https://reurl.cc/1QY72X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2018年9月,台中托嬰中心發生嬰兒死亡悲劇。監視器死角未拍攝到該嬰兒,但拍攝到對其他嬰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當初急診報告死因疑為呼吸阻塞,並有許多病理特徵相符;法醫鑑定報告卻認定是「嬰兒猝死症」。家屬向地檢署聲請交付自己孩子的「法醫解剖及鑑定報告書」,檢察長卻以「偵查不公開」拒絕;家屬聲請第...
解剖報告書家屬 在 螺螄拜恩的實話實說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贈書】【好書分享:懸疑推理《我不是這樣死的:離奇屍體再鑑定,法醫現場的犯罪診斷報告書》】
「同一件事情,因周遭理解方式不同,就會造成巨大差異,但屍體絕對不動搖,只會講述一個真相。」
兩萬、五千、三百、三十,這四個數字串在一起,你會想到什麼?(絕對不是樂透號碼)
現年89歲(我還查了一下確認作者在世)(被老爺爺巴頭)的日本知名法醫權威上野正彥,「三十」幾年來致力解明可疑屍體死因(那前面五十幾年在幹嘛?)(又被巴頭),至今相驗過「兩萬」多具屍體、負責超過「五千」具屍體的解剖工作,並承接「三百」件以上的「再鑑定」案件,使得「上野鑑定」一詞,超過上野樹里和上野熊貓,成為日本司法界最具公信力之代名詞!
什麼雜牌偵探、法醫、警察都給我閃邊去吧!!前東京都監察醫務院院長上野正彥本身就是神話般的傳說,曾負責淺沼稻次郎遇刺事件、三河島列車二次衝撞事件、新日本飯店火災、日本航空350號班機空難等重大案件的他,足以譽為「日本李昌鈺」、「人間柯南」、「野生金田一」、「屍體代言人」,以上稱號皆為本人亂封的,然無礙於閱讀本書後,我對他產生之熊熊敬意(吃藥的時間也到了)。
咳咳咳回到《我不是這樣死的:離奇屍體再鑑定,法醫現場的犯罪診斷報告書》本身,本書從上野法醫真實職涯體驗出發,精選九則比推理小說更離奇曲折之案件,說明「再鑑定」精髓的同時,亦滿足了讀者聽好故事的好奇心,以及最重要的:上野正彥立志為屍體辯護、守護死者人權,無法原諒任何模糊或妥協,立志追求公理正義之堅定精神。
透過戲劇和小說,大家對於法醫的工作自然不陌生,然而「屍體再鑑定」是法醫工作中最困難且波折重重的一環,一旦發現案件疑點,非但得推翻其他法醫的鑑定結果,還需作為證人上法庭舌戰群雄,一則案件少則數月,多則可能爭訟十幾年,耗費無數時間心力。
但是,傾聽死者的聲音,發掘並還原真相是支持作者長期奮戰之主因,有時成功翻案能獲得被害人家屬欣慰的感謝;有時在國家機器層層剝削、支配下,即便提出具體科學鑑定報告,仍難以隻手回天,讓法醫和弱勢受害者皆流下遺憾不甘的淚水,畢竟人生不是電影,無法劃下一幕幕完美結局。
本書以第一人稱紀實筆法敘述,偶以插敘或倒敘說明案件經過,具強大包容力的溫暖文字交織敘寫人性陰暗的醜陋面與燦爛的光明面,精采動人的劇情有股無法言喻的魔力,讓讀者忍不住一頁頁翻下去,時而為成功逆轉喝采,時而為殘酷事實膽寒,個人閱畢本書之最終結論大概是:當有人為自己投保鉅額保險時要小心...(遠目)
在法醫專業的部分,我曾一度擔心看不懂,事後證明是多慮,「屍體再鑑定」為本書核心概念,故作者以深入淺出之筆法詳細講解,較難理解之處則以日常事物或畫面性概念比喻,即使是黑猩猩亦能嚼著香蕉輕鬆理解,甚而激發個人對法醫學的興趣,例如:從內耳骨頭出血狀況可判定是否為溺斃(該案件甚至被編入日本法醫學教科書);屍體(出)溢血點大小不同可成為左右他殺/自殺之關鍵;死後損傷不會造成皮下出血或化膿等生活反應等等,從今以後請叫我「鍵盤法醫」謝謝。
為了保留九則真實案件之驚奇性,個人未深入描繪案件內容,希望讀者自行領會魔鬼藏在細節裡之峰迴路轉事件經過,伴隨書頁翻動,一起體驗上野法醫矢志還原真相的感動。(希望某天能與上野法醫見面,並讓他用奇異筆在我臉上簽名)(當然是以活人的形式會面好嗎!!)
【抽獎辦法】如下:
1、這裡有『三本』《我不是這樣死的:離奇屍體再鑑定,法醫現場的犯罪診斷報告書》,要送給網友,有興趣的朋友請在本則動態下『按讚』+『留言』+『公開分享』索取。
2、留言請留:『《我不是這樣死的:離奇屍體再鑑定,法醫現場的犯罪診斷報告書》:靜聲聆聽死者的聲音』
3、活動時間:即日起,至2019/01/12(六)晚上十一點截止,屆時將於粉絲團公布得獎者名單。
4、請正取得獎者於2019/01/13(日)晚上十二點前,回覆寄件資訊,超過領獎期限未認領者由備取遞補,寄送僅限台澎金馬。
#我不是這樣死的 #離奇屍體再鑑定 #法醫現場的犯罪診斷報告書 #上野正彥 #創意市集 #上野鑑定 #日本法醫權威 #屍體再鑑定 #翻案 #逆轉判決 #法醫學知識 #社會案件 #推理懸疑 #蟬聯日本暢銷榜 #獲TBS富士朝日各大電視台接連改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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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報告書家屬 在 王薇君 - 保護兒童我願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常常有朋友問我 …為甚麼要花這麼多時間陪伴協助被害家屬?
孩子都死了,如果是為了兒童的權益,專心處理還在受虐的案件 不是更急迫嗎??
讓我說明一下 (抱歉今天感受比較多 話也多了)
會想陪伴協助被害家屬 ,最初是因為 我自己是被害家屬,在 王昊案件發生時 當時感受到完全的孤立無助與惶恐,所以我想陪伴和我一樣的家屬 給他們力量支持他們繼續往後的人生
若時間允許 我會陪伴解剖 (解剖完幫孩子擦血水 輕輕的擦拭孩子臉上的頭髮碎屑)陪伴出殯 陪伴出庭 ,如果事發時求助時間較早 ,我還會陪伴初步相驗 仔細的檢視大體 ,還會請家屬給我解剖照片
(當然 還要教家屬在第一時間做搜證)
後來 ,我在陪伴數個案件的整個過程裡,交叉匯整了類似事件發生時背後龐雜的成因, 這些資料 我們在媒體看不到,專家和教授在報告書裡也看不到
實際貼近協助被害家屬 才能更實際的瞭解,從事後的陪伴 來反推成因 再來推動修法,反而成為我想做前端修法最好的資訊來源
最後 我要感謝家屬對我的信任 謝謝你們願意把悲痛再一次的重複敘述 ……
解剖報告書家屬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 2018年9月,台中托嬰中心發生嬰兒死亡悲劇。監視器死角未拍攝到該嬰兒,但拍攝到對其他嬰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當初急診報告死因疑為呼吸阻塞,並有許多病理特徵相符;法醫鑑定報告卻認定是「嬰兒猝死症」。家屬向地檢署聲請交付自己孩子的「法醫解剖及鑑定報告書」,檢察長卻以「偵查不公開」拒絕;家屬聲請第三方鑑定,依然遭拒絕。
為何家長不能獲取自己未成年子女的解剖報告?這與偵查不公開有何關連?
學者早已呼籲:解剖驗屍對死者家屬應無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對此,法務部長表示將進行檢討。
2. 針對國安局與華航聯手走私牟利的醜聞,從7月開始,我一直追問:「華航員工黃湘媚、董靜宜購買的私菸與免稅品,到底去哪裏?」,並公開呼籲檢方保全證據。
➡結果,北檢根本未認真追查。9月底,華航謝世謙董事長在國會謊稱「東西一直在倉庫」,我前往臺北關查證後,關務署才在民宅搜出大量走私品。
➡北檢發新聞稿說「僅漏報之消極行為未涉刑責」,試圖操弄風向。請問,華航員工徐世立開華航公務車,透過華航自主管理出口運出黃湘媚、董靜宜購買的私菸與免稅品,如此「積極」的逃稅行為,為何未涉及《稅捐稽徵法》第41條「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
⛔更離譜的是,根據刷卡紀錄,總統府侍衛室黃柏維購買43條私菸。然而,北檢起訴書卻認定只有27條私菸,並以《貪污治罪條例》、《稅捐稽徵法》等罪起訴。
➡然而,黃柏維另外購買16條在哪裡?直到我9月25日質詢提出,要求北檢說明。北檢沒有回應,卻看到的關務署匆忙開罰。
➡同一個人的同一行為,27條遭到刑事偵查起訴、16條卻只有行政罰。請問北檢,這到底是什麼標準?
4. 黃柏維被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之對於非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提起公訴,依照起訴書法律見解:「為圖自己及他人之不法利益,明知違背法令,仍利用隨總統出訪之機會訂購大量免稅菸品,再利用返國當日禮遇通關機邊行李免驗放行之職務上機會,將購買逾法定免稅數額之菸品混入機邊行李免驗出關而獲得利益。」
➡依照這個法律見解,總統府諮議林家如隨總統出訪,同樣是利用禮遇通關機邊行李免驗放行之職務上機會,帶出37條私菸而獲得利益,同樣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之對於非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此行為之成罪,與是否另外透過公務車運輸無關(涉及另一罪)。
➡但針對林家如利用職務上機會之圖利罪,北檢先前從未積極調查。但在此犯罪事實遭揭露後,卻急忙發新聞稿帶風向。
➡請問北檢:為何針對兩個公務員分別做出在法律上評價相同的違法行為,一個用行政罰處罰、另一個卻用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法律的天秤一致嗎?
⛔ 附註:
2019-10-2 財政委員會:改革不動產稅制 抑制炒作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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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25 從質詢到記者會,我已經把問題層次分得非常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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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25 「消失的走私貨品、華航高層說謊包庇!」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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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25 交通委員會:滿口謊言、包庇犯罪的華航與華膳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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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25 滿口謊言、包庇走私的華航與華膳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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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23 滿口謊言的華航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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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2 請問華航高層:現在要不要出來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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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6 真的是「了不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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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6 謝世謙到今天,還在包庇掩飾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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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5 「華航高層 了不起,負責!」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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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3 「自行上網訂9200條菸?華航高層還在說謊!」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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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2 華航到現在還在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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