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一段歷史,看看這些人為何用一條條人命臥軌表達受到的委屈,很大的委屈才會這麼做啊,走投無路才會這麼做啊。
【人籟開講】為什麼搞軌?
台灣關廠工人臥軌小史,1996-2013
提到「臥軌」這個舉動,你可能會馬上聯想到「自殺」,那麼,「臥軌」若做為一種抗爭手段,其決心與意志應該不言自明了。先別急著贊成或反對,我們能否先問問:為什麼?
2013年2月5日晚上,一群名為「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的抗爭者進入台北車站地下月台進行臥軌抗爭,影響鐵路交通大約半個多小時,並且因為部分搭車受阻民眾的激憤言語,一夕之間成為全台輿論矚目的焦點。也許是因為台灣社會還不習慣社會運動以「影響公共服務」為手段,不少人對這件事的第一時間反應與當時在現場催促警方驅人的民眾十分類似,認為臥軌「太激烈」,抗議者「不該影響他人便利/自由」,也有人質疑為什麼關廠工人和政府之間的糾紛,要鬧到看似不相干的鐵路交通上去?
事實上,關廠工人搞臥軌一點也不跳tone,背後有一段歷史淵源,而這得從十多年前開始說起……
1990年代以後,台灣許多製造業工廠因老闆想尋求更低廉的人力和原料成本,開始大量外移。在這個過程中,少部分老闆或許負責些,但更多的是留下一大筆勞資爛帳的人。1996年全台各地接連發生多起企業惡性倒閉的事件,其中來自聯福製衣(桃園八德)、福昌紡織電子(桃園龜山)、耀元電子(桃園大園)、興利紙業(苗栗竹南)、東菱電子(台北新莊)、東洋針織(台南新市)、路明電子(台南仁德)、太中工業等企業的員工自救會,為了發揮集體力量爭取補償,於是成立了「全國關廠工人連線」。
該年年底,聯福製衣經勞委會介入協商,所做成的協議卻仍被資方跳票,工人們在與支援的工運組織者討論過後,決定以集體臥軌更進一步表達抗議。1996年12月20日下午,上百位抗爭者聚集在桃園八德省立桃園醫院附近的永豐路平交道,展開臥軌行動。當時,抗爭者阻斷了長超過一百多公尺的鐵道,除了集體臥軌,也在鐵軌上拉起了白布條。這場行動前後持續了近一個小時,也確實影響到台鐵部分列車無法順利通過,但終究仍被警方強制驅離。
這次抗爭行動最終造成有多位工運組織幹部與數十名聯福工人被以「違反集遊法」、「公共危險」和「防害公務」等罪名,具體求刑一年八個月至十個月不等(儘管他們大部分也獲得了緩刑),其中包括了九○年代活躍的勞工運動人士、2003年曾被獲聘為國策顧問的曾茂興。
行動的效果呢?有人說那次臥軌確實對執政者造成壓力,進一步催生出了解決方案,但也有人說那純粹只是選舉考量,談不上良善之意。總之,由於當年仍是資方經常提撥不足且政府罰則過輕的勞退舊制,政府未能有效約束拍拍屁股走人的企業主們,替失業勞工們追討欠薪、退休金和資遣費。因此,最終的解決方案是工人們只能選擇與政府簽約,得到一筆由政府自就業安定基金中所提撥的「補償」。
然而,這總計四億多元的「補償」究竟屬於什麼性質,卻造成了更大爭議。勞方依據與歷任勞委會主委的多次斡旋互動,主張這些錢是政府「代位求償」,最終仍應該向資方討回;但政府則認為這些錢只是協助勞工再度就業的「貸款」,勞方理當依約逐步償還。因此,勞委會自2004年起即開始調查「欠款未還」的工人資產,並且透過司法程序向一部分人追款。
2012年6月起,由於十五年的貸款追溯期將屆,勞委會於是編列預算、聘請律師,大舉向多半已屆退休之齡的關廠工人及其家庭追討本金、利息和罰款。面對這個狀況,「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再度動了起來,而「臥軌」在此時成為一種別具意義的抗爭手段。
2012年8月6日,「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回到十六年前桃園八德的臥軌地點,打算重現當年的臥軌行動。但當時因為警方早在現場嚴陣以待,抗爭者最終只立起自行製作的「臥軌紀念碑」、拉著布條、喊著口號,進行了一場「基本款」的公開抗議活動。不死心的關廠工人們,在持續向勞委會和監察院喊話未果的窘境下,又於8月10日前往人潮更多的台北車站,在第四月台集結並再次揚言臥軌。當天現場最終在勞委會官員出面協商之下,看似獲得了一些共識,勞委會當時同時暫時停止訴訟,並與自救會代表進一步對談。
可惜好景不常,勞委會並未真正停止興訟的腳步,反而很有效率地「依法行政」進一步編列了兩千萬元的預算,要用來跟這些「勞工頭家」繼續打官司。於是,我們才會見到這一場春節連假前夕在台北車站第三月台終於「成功上演」的臥軌抗爭行動。
這個原本沒什麼主流媒體能見度的爭議事件,開始被廣泛地注意到了,但勞委會仍堅持「貸款」的認定,並指出這些年來已有數百人完成還款,基於公平原則,以及法令與行政考量,政府「不可能撤告」。當然,網路上很快也流傳出了各種公文與勞委會出版品的「鐵證」,直指政府本來也同意這些錢應屬「代償」性質。
這件爭議看起來不會很快落幕。「代償」也好,「貸款」也罷,兩造見解仍難有交集,只是不禁讓人再度想起「依法行政」這個總是縈繞在心頭的強力口號。一次又一次,我們的法總不斷地在爭議處顯現出它的短處,面對秩序的擾動與平復,觀點究竟怎麼拿捏?程序又該如何正義?似乎才是這個社會最根本的歧異所在。
關廠工人們目前除了訴求撤告,其實也在展開國會遊說,企圖進一步推動修訂《勞動基準法》第28條關於「積欠工資墊償」的規定,以保障勞方在勞資爭議發生後能從資方順利拿到應得的報酬,而不被銀行如禿鷹般全面掠食。此外,法界也有學者、律師已提出了援引其他法令或法理來「依法解決」的一些可能性。
從這個角度來看,如果你也是領薪水的人,你願不願意重新思考這場抗爭的「公共性」,並且試著省思:「依法行政」究竟該不該是處理社會爭議的至高原則呢?
話說回來,「臥軌」很稀奇嗎?非也,請看「臥軌抗議的系譜(迷你版2010-3)」(http://goo.gl/gp3Pt)。
參考資料:
1996年 首見工運臥軌 @ 聯合報 2013/02/06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7687256.shtml
臥軌抗爭 聯福員工獲宣告緩刑 @ 中國時報 1997/07/09
http://bbs.nsysu.edu.tw/…/…/M.946630185.A/M.946630317.D.html
重返臥軌點 關廠工人要王如玄出面 @ 新頭殼 2012/08/06
http://history.n.yam.com/…/life/20120806/20120806692522.html
關廠工人癱瘓台鐵月台即時報導 @ 苦勞網 2012/08/10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0041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臥軌抗爭即時報導 @ 苦勞網 2013/02/05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2746
整理、撰文/林佳禾
圖片來源/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鐘聖雄拍攝)
http://pnn.pts.org.tw/…/wp-con…/uploads/2013/02/EDD_738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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