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雜誌獨家直擊》台灣地小人稠的痛點,為何被比爾蓋茲、貝佐斯投資的公司看上?(05/05/2021 天下雜誌)
在台灣談再生能源,「地熱」也許不會是許多人第一時間想到的選項。但兩年前開始,台灣的地熱發電潛力,卻吸引到比爾蓋茲創立風險投資基金投資的瑞典團隊,進到花蓮鑽探地熱潛力,並預期在未來幾年內投資高達數百億美元。《天下》團隊獨家直擊,台灣的零碳電力潛力,究竟有多大?
文:劉光瑩
車行至花蓮縣萬榮鄉紅葉村,轉進一條小路,一座30米高、貌似鑽油平台的探勘井映入眼簾,台大地質系剛畢業不久的年輕地質師們,正聚精會神盯著鑽井作業,緩緩轉動的鑽頭,發出低沉的嗡嗡聲。
這座地熱井探勘,已進行了幾個月。目前深度大約700公尺,工作團隊希望在六月要鑽到至少1200公尺深,看取熱狀況是否理想。如果一切順利,地熱電廠最快明年初能商轉。
萬榮鄉鄰近瑞穗溫泉區,是太魯閣族人的家,但卻沒有著名的山海勝景或農特產品。
儘管如此,這兒的地下卻蘊藏著寶藏,更是世界首富比爾蓋茲投資的基金,在台灣目前唯一相中的投資地,帶領台灣邁出穩定零碳能源的關鍵一步。
在《如何避免氣候災難》一書中,蓋茲提到他所投資的地熱開發公司Baseload Capital,在亞洲目前只有兩個開發據點,一個在日本,第二個就是台灣。
2019年成立的倍速羅得台灣分公司(Baseload Power Taiwan),目前還很低調,但背後的投資者,卻大有來頭。
比爾蓋茲創立基金投資的公司,看上台灣地熱發展
倍速羅得瑞典總公司也在2019年獲得「突破能源風險投資基金」(Breakthrough Energy Ventures,BEV)1250萬美元投資。而這筆基金背後,是全球知名的企業家,包括亞馬遜創辦人貝佐斯(Jeff Bezos)、微軟創辦人比爾蓋玆(Bill Gates)、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軟銀創辦人孫正義等人,專門在全球投資低碳能源新創公司,這些新創公司必須提出每年幫全球減碳1%,也就是5億噸碳的路徑。
今年二月,跨國能源巨擘雪佛龍(Chevron)也宣佈投資Baseload Capital 2500萬美元,相當於新台幣7億多。
這更是BEV投資的公司中,在台灣落地的第一樁投資項目。
倍速羅得台灣董事長暨總經理黃天德(Van Hoang),說著一口流利國語、華人臉孔,但其實他的背景非常多元:父母是來自澳門的客家人,在瑞典長大,曾在台灣工作5年,上海、香港工作十幾年。
「我的中文是看電視學來的,」黃天德笑說。他2002年到交大讀了一年MBA,花了三個月學會中文對話,後來還成了台灣女婿。
四月中,《天下》採訪團隊跟著黃天德視察工地,他把兩手圈在一起比出一個圓:原來地熱井的直徑,不過跟一個十寸的比薩餅差不多大。
這口井也很有歷史。他說,瑞典的執行長當初在全台幾乎泡遍了所有溫泉飯店,之所以選中紅葉村來鑽探,一來是因為這口井位於私人土地上,土地使用單純,地主也曾為探勘溫泉鑽過井,二來就是根據地質熱源圖,指出這塊地有潛力。
為何相信地熱?「我們相信這是全球目前最被低估的低碳能源,」執行長海林(Alexander Helling)在越洋受訪時說。
說來可惜,台灣在地熱上起步並不晚,卻曾長年停滯。目前位於太平洋火環帶上的所有國家中,唯獨只有台灣沒有商業規模的地熱發電。
同樣位於亞洲的多火山地帶,菲律賓與印尼的地熱發電都已超過GW等級。台電曾於八〇年代在宜蘭清水建立全台第一座、全球第14座地熱發電廠,卻在1993年後停止運轉,直到2016年才重新招標,由台汽電與將捷集團合資的宜元公司得標,預計今年將商轉。
地小人稠的痛點,竟成了台灣發展地熱的優勢
儘管如此,倍速羅得為何認為地熱適合台灣?
台灣人的聰明才智與技術絕不落人後,唯獨只有一點,是再怎麼努力都無法克服的:地小人稠。也因此難以如同澳洲或美國,發展大片太陽光電場或是陸上風場。
而佔地面積小,剛好是地熱的強項。黃天德解釋,紅葉村的地熱電廠預定範圍僅2000平方公尺,預計可放16個瑞典地熱設備公司科萊蒙(Climeon)的地熱發電模組,每個裝置容量150KW,總共2.4MW,這將會是倍速羅得在冰島電廠規模的兩倍。
由於不受天候與時間影響的基載電力,倍速羅得數據指出,以同樣時間內發電5MW計算,地熱發電只需270坪土地,只比一座網球場大一點,是太陽能所需土地面積的百分之一、更是風力發電的千分之一。
他們相信,地熱持續發電、不需要大片土地的特性,能夠解決台灣最大的痛點。
而地熱發電的技術原理,簡單來說,就是「只取熱,不耗水」。
這兩公尺立方的模組,運用的是低溫地熱(Organic Rankine Cycle,ORC) 發電技術。黃天德指出,過去主流地熱發電對於溫度的要求較高,水溫至少要160度以上,才能達到商業等級效率。但隨著新技術的演進,科萊蒙的ORC模組,水溫只要在80度以上,就可以達到同等發電效率。
倍速羅得在日本的一座地熱發電設備,用的甚至是既有地熱機組已發電過一次的熱水,在兩次熱交換後溫度降至70度左右,溫泉水還能再回到飯店裡讓遊客泡湯,或是供暖給社區。
熱交換的特性,即是只取溫泉熱,而不耗溫泉水。進水經過熱交換推動發電機後,又會透過管子注回到地底下繼續加熱循環使用,從頭到尾水都在管線內流動,不跟外界接觸,也沒有空污或水污的疑慮。
村民從反彈抗議,到期盼帶來改變契機
不過,倍速羅得一開始在台灣也遭遇不少挑戰。
去年夏天,他們在紅葉村的鑽探工作開始不久,因為施工期間發出噪音,遭到村民拉白布條抗議,黃天德後來親自跟居民一個個敲門溝通,甚至親上火線,上原住民電視台談話性節目,與反對的村民面對面解釋工程細節,也在社區多次召開說明會。
如今,紅葉村村長以及萬榮鄉鄉代表,不只對地熱技術如數家珍,甚至還滿心期待未來地熱開發後,能夠帶來就業與觀光機會。
「我前陣子剛去宜蘭清水地熱公園,希望我們未來能有同樣發展,」60多歲的萬榮鄉代表嚴秋谷,出生就住在紅葉村,看到清水地熱以特殊自然景觀,搭配煮蛋、泡腳等溫泉觀光,假日吸引遊人絡繹不絕,近期還有湯屋即將開幕,讓他心生嚮往。
「大家都知道台東有個紅葉少棒,但都不知道花蓮萬榮也有紅葉村,希望地熱可以給我們紅葉一個機會,」他說。
而這個壯年人多半出外打零工的萬榮鄉,的確渴求發展的機會。衛福部統計,在花蓮縣各鄉鎮中,萬榮鄉低收入戶佔比高達9.45%,是花蓮縣13個鄉鎮當中最高,10個居民中,就將近有一個人的收入在貧窮線下。
「這幾年真的感受到氣候變遷的衝擊,」紅葉村長呂明堅說,原來山胡椒植株可以活6年以上,現在很多都到第3年就死了,以前冬天還可以看到山頭有雪,現在都沒有。」
呂明堅廣泛攝取新聞資訊,看到減碳和綠能是世界的趨勢,也希望紅葉能扮演要角。
對於村民一開始的反彈,呂明堅認為,是因為大家對地熱發電相對陌生。大家最擔心的不外乎是:水可能會被抽光、鑽探可能會導致山崩地裂,但在一次次的說明會之後,村民已經大都理解地熱發電原理。他也強調,等鑽探階段結束,到要設立電廠的開發階段,還是要經過部落會議溝通。
台灣地熱開發法規、業管單位,有待整合
此外,台灣在地熱發電的法規也有不少挑戰要克服。
過去在台灣的地熱鑽探,都是由工研院、中油與台電等國營事業支持。花蓮紅葉村,是有史以來第一家外商公司在台灣鑽探地熱。
「我們到每個單位去申請,他們都說:你們是第一個來問的!」黃天德說。
黃天德說,在地熱發電較成熟的國家,例如美國、冰島、紐西蘭,都有政府單一窗口專門處理地熱發電,幫開發業者做橫向溝通。
他說,台灣因為沒有《地熱法》,開採地熱同時牽涉《溫泉法》與《礦業法》,但業管單位有交通部又有經濟部,業者得自己摸索流程,許多時間都花在溝通與試錯,他希望政府未來能有專法處理地熱發電,才有更多開發商敢投入。
來自瑞典的倍速羅得,已經在冰島、美國與紐西蘭落腳,在亞洲的投資,目前除了日本之外,就是台灣。黃天德指出,未來不排除進軍印尼與菲律賓,但台灣還是目前經營重心。
如今紅葉村的鑽探還在進行,不論最後「開獎」結果如何,全球首富投資的企業落腳花蓮,對於提高台灣零碳能源供給,都是關鍵一步。(責任編輯:吳廷勻)
★更多的台灣地熱開發最新進展實況,請參見天下雜誌722期系列報導:
獨家專訪》比爾蓋茲零碳推手,為何看上花蓮?
https://www.cw.com.tw/article/5114618
比爾蓋茲幫台灣減碳!直擊花蓮紅葉村,台灣零碳未來的關鍵一步
https://www.cw.com.tw/article/5114617
比風、太陽能更穩定的電就在腳底!從宜蘭出發,台灣重回地熱行列
https://www.cw.com.tw/article/5114646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cw.com.tw/article/5114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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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映光電董事長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有了綠電憑證 公益價更高 花旗大江生醫助啟智中心建置屋頂光電!(01/08/2020 TEIA環境資訊中心)
花旗銀行、民間、宜蘭縣府、企業協力下共同打造宜蘭聖嘉民啟智中心的太陽光電,創造更長遠的綠能光映模式。
(記者 陳文姿報導)2016年綠點能創社會企業(陽光伏特家前身)創下國內第一個結合綠能、公益的募資平台,由群眾集資捐助弱勢團體建置太陽光電板。今年,陽光伏特家再創新模式,透過裝設光電板幫忙節省電費,還能賣出這些綠電所產出的「綠電憑證」。
2020年第一案就選在宜蘭聖嘉民啟智中心,總計20年可省電費96萬元,賣出憑證96萬元,總收益達192萬元。
聖嘉民啟智中心共安置130位院生,中重度與極重度學員佔八成,由於需要高耗電的輔具來協助日常生活,如電動輪椅、電動床等,加上空調等用電,夏季電費往往超過10萬元,即便在冬季也有七、八萬左右,是一筆龐大的負擔。
今(8日)陽光伏特家特地為宜蘭聖嘉民啟智中心的光電計畫召開記者會。這項計畫由台灣花旗銀行贊助、加上花旗員工與一般民眾的贊助、宜蘭縣政府的補助,由陽光伏特家協助建置23.87 kWp的屋頂太陽光電。太陽板所發出的綠電直接供啟智中心使用,每年約省下4.8萬元的電費。
另一項收益則來自出售綠電憑證,所有的憑證將由生產保健食品與面膜的大江生醫購買。綠電憑證的收益每年約有4.8萬元,也會交給聖嘉民啟智中心。綠電加上憑證,等於每年近10萬的收益。20年的綠電效益高達192萬元,減碳202公噸。
大江生醫最為人所知的除了面膜與保健食品外,也是第一家加入國際100%再生能源倡議RE100的台灣企業。大江生醫永續推進委員主任秘書巢富閎表示,為支持綠能做更有意義的活動,大江生醫用比市價更高的價錢購入這批綠電。
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台灣花旗銀行董事長莫兆鴻、聖嘉民啟智中心董事長呂若瑟等人均應邀出席。
林子倫表示,台灣2017年發出第一張綠電憑證,他樂見民間已經開始結合憑證跟綠能,開創新模式、新價值,這對能源轉型很重要,因為轉型需要政府、民間、企業,一起加入,才能持續前進。
這是陽光伏特家推動的第二個公益結合憑證的案場,第一個是2018年推出的聖嘉民長照中心,也是由花旗銀行贊助,至今已產出17張綠電憑證(每張 1000度),同樣由大江生醫買下,而大江生醫也是花旗的客戶,莫兆鴻表示,將夥伴都拉進來才會更有效、也更有意義。
陽光伏特家共同創辦人陳惠萍表示,這次的專案除了花旗銀行的贊助、還有花旗的員工、一般群眾的捐款、以及宜蘭縣政府的贊助,參與的人多、影響力更大。大家都在同一個地球,能源轉型、氣候行動的路上「沒有人是局外人」。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e-info.org.tw/node/22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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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映光電董事長 在 李偉文官方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臺東知本Kanaluvang〈卡那魯汎〉(即外界所泛稱的「知本濕地」)為臺東卡大地步部落的原傳統領域土地,30多年前,臺東縣政府在該地進行「知本綜合遊樂區開發區」開發計畫,徵收土地,使得族人被迫與傳統領域土地分離。
嗣後因土地取得及契約爭議開發失利土地荒廢,縣府與開發商捷地爾公司契約訴訟至今還未平歇之際,臺東縣政府為了搶搭中央政府推廣綠能政策的便車,於2017年,以賺取高額權利金利益為目的,在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諮商卡大地布部落族人的情形下,片面計畫在知本濕地及知本溪北岸共226公頃土地,做為太陽光電示範專區,名為「臺東縣臺東市知本健康段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及教育示範專區」,此為全國最大,甚至是亞洲最大的光電開發案。
於1年的可行性評估過程中,只有開過各一場座談會與說明會(2018年1月5日),在尚未針對人文及生態進行充分調查,也未諮詢部落族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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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台東知本「卡大地布部落」行政院前陳情記者會的聲明稿,三大訴求。
【土地是我的母親,不是你的提款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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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聯絡人:臺東知本卡大地布部落 呂宏文 0921-526-521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 凃又文 0920-472-677
聯合新聞稿
【土地是我的母親,不是你的提款機】
知本光電案沒有諮商、規劃不當,諮商同意權程序不正義。
臺東知本Kanaluvang〈卡那魯汎〉(即外界所泛稱的「知本濕地」)為臺東卡大地步部落的原傳統領域土地,30多年前,臺東縣政府在該地進行「知本綜合遊樂區開發區」開發計畫,徵收土地,使得族人被迫與傳統領域土地分離。
嗣後因土地取得及契約爭議開發失利土地荒廢,縣府與開發商捷地爾公司契約訴訟至今還未平歇之際,臺東縣政府為了搶搭中央政府推廣綠能政策的便車,於2017年,以賺取高額權利金利益為目的,在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諮商卡大地布部落族人的情形下,片面計畫在知本濕地及知本溪北岸共226公頃土地,做為太陽光電示範專區,名為「臺東縣臺東市知本健康段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及教育示範專區」,此為全國最大,甚至是亞洲最大的光電開發案。
於1年的可行性評估過程中,只有開過各一場座談會與說明會(2018年1月5日),在尚未針對人文及生態進行充分調查,也未諮詢部落族人的情形下,臺東縣政府在2018年1月10日公告招標本光電案,同年4月2日由新加坡商「韋能能源公司」的子公司「盛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得標,盛力公司計畫設置161公頃的地面式太陽能光電板,營運計畫書內容更趕在前任黃健庭縣長卸任前(2018年12月13日)核定,預估本案臺東縣政府可以賺進每年2億元權利金,儼然把土地當作提款機。
部落除了在2017年11月6日表達不同意開發及六大訴求外,為了捍衛傳統領域,更在2018年10月11日回到Kanaluvang〈卡那魯汎〉立碑宣示捍衛土地主權的決心。此次為了表達臺東知本光電案規劃不當,本末導致的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程序,部落族人決定從臺東北上,由臺東知本卡大地布部落瑪法琉、巴卡魯固及羅法尼耀三大家族的拉罕(祭司長、部落傳統領袖)林文祥、林茂盛、陳政宗(代理拉罕) 發起【土地是我的母親,不是你的提款機】記者會,在行政院前以傳統儀式宣示捍衛傳統領域的決心。
沒有諮商,怎麼同意,光電案同意操作處處是問題。
首先巴卡魯固家族拉罕林茂盛以族語宣示部落主張,卡大地布部落光電因應小組召集人陳政宗說明,臺東縣政府在2017年開始展開知本地區光電可行性評估,過程中只有對部落開過各一場座談會及單向說明會。甚至在部落族人尚未了解光電產業與整個規劃內容對族人的影響下,即於說明會的5天後(2018年1月10日),公告招標開發226公頃土地。
陳政宗表示,知本光電案,雖說臺東縣政府要求廠商要經過部落同意,但因其招標要件已限制最低發電量,間接控制了開發面積大小,且還以權利金高為廠商得標要件,讓族人與廠商間,就開發面積大小、利益分享方式等條件幾乎沒有任何協談空間,此種情形讓部落非常不利。且規劃內容幾乎將此區的土地全部畫給廠商,根本剝奪族人對傳統領域土地的想像及利用。
目前知本光電案對於部落還存在很多疑問點,也非僅單純的同意和不同意,也有族人反映並不是反對綠能,但希望能就其開發範圍和利益共享方式有更多的討論,然而現在的狀況,讓族人實在不知道該如何行使同意權,除了退回此案,重新進行諮商程序,別無他法。
陳政宗也指出,臺東縣政府於前規劃階段不進行諮商,事實上是將諮商程序轉移給得標廠商,增加企業與族人間的糾紛風險,容易導致部落在尚未進行細緻溝通下的意見分歧,也對產業招商沒有幫助,提高不確定風險的負面印象,這難道是臺東縣政府想要看到的結果嗎?
中央應強力落實推動原基法第21條所指之諮商!
卡大地布部落光電因應小組召集人陳政宗表示,從兩年前,部落就一直和臺東縣政府說,應該要進行諮商的雙向溝通,但因中央政府也未帶頭做好示範及給予部落相關行使諮商同意權資源的配置,讓部落族人獨自面對開發案,在凝聚共識上更為辛苦且不公平。所以此次上來臺北,另外一大訴求,是要求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檢討修正「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卑南族民族議會召集人潘調志則強調,今年3月15日卑南族民族議會召開臨時會議,召集了卑南族10個部落代表,就臺東知本溼地光電廠興建案凝聚族群共識。此次知本光電案行使同意權的過程,更讓大家清楚知道要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精神,諮商是很重要的一環不能偏廢。但之前卻一直忽視諮商程序,從知本光電案的案件來看,少了諮商這個原則步驟,族人其實並無法好好行使同意權,應盡速修法落實及強調諮商程序。
前來聲援部落的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員Savungaz Valincinan表示,今天原青陣來參與這場記者會,不是要幫部落決定任何立場或代言,更不是反對開發、反對綠能。因為問題從來不是支持綠能或開發與否,而是應以尊重部落主權為前提。類似的綠能計畫,同樣位於臺東的達魯瑪克部落自主成立綠能公司,並與公、私部門協力的方式,以部落為主體的發展正在穩健前進中。另外,在馬來西亞的沙巴,也有由在地原住民族人自主成立能源公司發展微型水力發電系統,並將技術無私輸出給其他部落、培訓各部落族人自主營運的計畫,目前推動得相當成功。部落的經濟與生存是否一定需要仰賴財團的施捨?政府的職能到底是資源協調與分配,還是透過各種開發計畫賺取權利金?這是我們需要共同思考的問題。
部落就光電案、土地使用有不同意見,更須溝通整合進行諮商。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董事長林三加律師補充說明,臺東縣政府能在此案要求廠商要取得部落同意權這部分是很進步的作法仍值得肯定,但光電開發並不是這麼容易了解,2018年本會透過培力,並協調不同的資源和部落合作,如辦理工作坊或是到其他縣市各式的光電廠址去認識綠電,這應該都可以是臺東縣政府在一開始的評估階段或是用諮商方式,可以處理或提供資源給部落,畢竟傳統領域就是族人的集體土地,仍需要時間讓族人去整理過去與土地的連結,將諮商程序做好,並給予部落資源配置,才能收事半功倍之效。諮商、同意、共管、分享利益是不可分割的權利,所以本案在程序上是有瑕疵。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表示,綠電跟過去壟斷大型能源不太一樣的地方,是可以分散在各區與民眾生活貼近的,所以更注意與一般大眾的雙向溝通,非僅是單向的說明即可讓民眾理解接受。本案因屬於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也牽涉到土地主權,其雙向溝通內容更需要留時間進行對話才有可能達成,也才是好的再生能源。
部落不反對綠能,中央政府應督導地方政府,朝友善多贏的綠能目標前進。
部落不反對綠能,但反對以高額利益為導向的光電開發案,造成部落的分裂,也造成土地、人文及生態的傷害,同時破壞了政府推動綠色能源的美意。臺東知本卡大地步部落於今日站出來捍衛土地,並提出三大訴求:
一、要求臺東縣政府撤回光電案,重新與部落協商審慎規劃。
二、原民會儘速修正「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三、中央政府應該督導各地政府綠能政策下,應朝友善多贏的綠能目標前進。
附件一、Kanaluvang〈卡那魯汎〉及知本光電案介紹
附件二、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員Savungaz Valincinan發言稿
到場聲援團體:
卑南族民族議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小米穗文教基金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卑南族族群委員、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狼煙行動聯盟、
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荒野保護協會總會、臺東荒野保護協會、蘆荻社大、
中華鳥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立法委員陳瑩、立法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
附件一
Kanaluvang〈卡那魯汎〉及知本光電案介紹
臺東知本Kanaluvang〈卡那魯汎〉(即外界所泛稱的「知本濕地」),為臺東知本卑南族卡大地步部落傳統領域土地,Kanaluvang〈卡那魯汎〉擁有豐富的人文歷史文化及自然生態資源,據部落調查,早在17世紀,荷蘭人為了尋找黃金,在知本濕地的溪口登陸,住在知本濕地Kanaluvang〈卡那魯汎/沼澤地帶〉的卡大地布族人第一次遇見西洋人,也因荷人槍獵梅花鹿而見識到火繩槍的威力,因而將荷人射殺鹿隻的地方稱之為Kinkuwangan〈今古哇岸/槍響的地方〉,濕地生態環境豐富,更被國際鳥盟列為重要的野鳥棲息地,是臺東珍貴的文化及生態資產。
然而,Kanaluvang〈卡那魯汎〉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在臺東縣政府眼中,卻只是提款機而已,在30多年前,臺東縣政府在該地進行「知本綜合遊樂區開發區」開發計畫,徵收農地、族人被迫與傳統領域土地分離。
嗣後因土地取得及契約爭議開發失利土地荒廢,縣府與開發商捷地爾公司契約訴訟至今還未平歇之際,縣府不僅未能記取30多年前貿然大肆開發的教訓,為了搶搭中央政府推廣綠能政策的便車,2017年間,以賺取高額權利金利益為目的,在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諮商卡大地布部落族人之下,片面計畫在知本濕地及知本溪北岸共226公頃土地,做為太陽光電示範專區土地,名為「臺東縣臺東市知本健康段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及教育示範專區」,為全國最大、甚至是亞洲最大的光電開發案,一年的可行性評估過程只有開過一場座談會及一場說明會,未針對人文及生態進行充分調查,也未諮詢部落族人的情形下,縣府在2018年1月進行公告招標開發226公頃土地,4月2日由新加坡商韋能能源公司的子公司「盛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得標,盛力公司計畫設置161公頃的地面式太陽能光電板,營運計畫書內容更趕在前任黃健庭縣長卸任前(2018年12月13日)核定,預估本案臺東縣政府可以賺進每年2億元權利金,儼然把土地當作提款機。
「161公頃土地蓋好、蓋滿」!!全國用電最少的臺東縣,因本光電案瞬間變成了全國最大的集中型地面式太陽能光電廠,部落不反對綠能,但本開案對於人文生態景觀影響甚劇,卻不需要經過環境影響評估,部落除了在2017年11月6日表達不同意的開發及六大訴求外,為了捍衛傳統領域,更在2018年10月11日回到Kanaluvang〈卡那魯汎〉立碑宣示捍衛土地主權的決心。
為了抗議知本光電案規劃不當,本末導致的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程序,部落族人決定千里迢迢從臺東北上行政院,今日(21日)由臺東知本卡大地布部落瑪法琉、羅法尼耀及巴卡魯固三大家族的拉罕(祭司長、部落傳統領袖)林文祥、林茂盛、陳政宗(代理拉罕) 發起【土地是我的母親,不是你的提款機】記者會,在行政院前面以傳統儀式宣示捍衛傳統領域的決心,本案堪稱全國最大的光電廠,事前沒有生態、人文調查,沒有讓部落族人參與規劃,完全沒有尊重當地原住民族,原民會卻解釋只要在實質開發前進行原基法21條諮商同意程序即可,背離了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立法目的,而原民會所制訂的「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參與辦法」規定,無法規範開發商重複申請部落同意程序的行為(即一事不再理),導致部落會議即便不同意的開發,開發商卻可以一次又一次申請部落會議決定同意與否,原基法第21條規定部落得分享開發的利益,在本光電案開發案每年的權利金卻全部進到縣府國庫,再由縣府決定每年補助一定金額給部落,而不是直接回饋部落,再再突顯現行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程序的不正義。
部落不反對綠能,但反對以高額利益為導向的光電開發案,造成部落的分裂,造成土地、人文及生態的傷害,也破壞了政府推動綠色能源的美意。今日部落及聲援團體站出來捍衛土地,要求臺東縣政府撤回光電案重新與部落協商審慎規劃、請求原民會儘速修正「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及中央政府應該督導各地政府綠能政策下應朝友善多贏的綠能目標前進。
附件二
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員Savungaz Valincinan發言稿
【臺東縣政府聯合廠商一意孤行,分化部落行徑低劣】
本次位於臺東知本溼地的爭議開發案,屬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域範圍,根據原基法應諮商並取得部落同意。然而臺東縣政府在根本未與部落諮商並取得同意的情況下,於去年(2018)公開招標開發226公頃的土地,由新加坡商韋能能源公司子公司盛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得標是目前全臺最大的光電開發案。對於這樣先斬後奏的開發案讓部落感到不被尊重,要求撤回重新協商,納入部落意見。
然而,縣府放任廠商透過各種手段包括招待族人旅遊等方式企圖分化部落意見,卻不願意誠懇協商,先行修改計畫再尋求部落同意。不僅如此,還透過臉書粉絲專頁攻擊抹黑部落的反對聲音是「不文明」、「阻擋進步」…等等,企圖將部落要求尊重傳統領域主權的訴求扭曲成對綠能的反對聲音。甚至,廠商粉專自稱高富帥的優質廠商,還寫出「跟著高富帥,肯做就不怕沒錢賺喔」等字句,變相指責部落的反對聲音是不智的行為。另外,就在前天,廠商粉專PO出一份廠商承諾書懶人包,內容看似對部落有許多利益,但一再強調前提是部落要先同意開發才有這些「好處」,這樣高傲的「溝通」姿態,令人乍舌。
【現行辦法未能體現諮商同意權的核心精神,中央政府難辭其咎】
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中,以自由、事先、知情的同意權(Free, Prior and Informed Consent, FPIC)做為政府執行各項會影響原住民族權利的政策之上位指導原則,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諮商同意權就是根據原權宣言的精神所立法。然而,綜觀現行的《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辦法》內容,只有規範部落如何同意,卻沒有對開發主管機關與開發單位做出任何規範。放任地方政府任意解釋,以單向傳遞訊息的「說明會」來替代充分「諮商程序」,完全曲解原基法的精神,也與聯合國的原權宣言精神嚴重違背。這樣粗糙缺失的立法,中央政府、尤其是法規主管機關原民會,難辭其咎。這也是為什麼今天部落要北上到行政院開記者會的原因。
並且,原青陣認為,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的行使並不是一個單次的「程序」,而是在開發案的每一個階段都要反覆與部落商討並取得共識、進一步取得同意,才能往下一個階段進行。諮商同意權應該落實在整個開發案的前期規劃、計畫確認、乃至計畫執行、後續營運的每一個層面。現行法規的不完備,等於是任由地方政府為所欲為的持續侵害原住民族主權,每一次在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開發案,難道我們只能期待地方政府與廠商的「良心」嗎?這樣缺乏對等基礎的互動模式,只會加深原住民族與政府間的不信任,並不是我們樂見的事情。
【問題從來不是支持綠能與否,而是應以尊重部落主權為前提】
今天原青陣來參與這場記者會,不是要幫部落決定任何立場或代言,更不是反對開發、反對綠能。因為問題從來不是支持綠能或開發與否,而是應以尊重部落主權為前提。類似的綠能計畫,同樣位於臺東的達魯瑪克部落自主成立綠能公司,並與公、私部門協力的方式,以部落為主體的發展正在穩健前進中。另外,在馬來西亞的沙巴,也有由在地原住民族人自主成立能源公司發展微型水力發電系統,並將技術無私輸出給其他部落、培訓各部落族人自主營運的計畫,目前推動得相當成功。
部落的經濟與生存是否一定需要仰賴財團的施捨?政府的職能到底是資源協調與分配,還是透過各種開發計畫賺取權利金?這是我們需要共同思考的問題。
回到知本溼地光電案,臺東縣政府的程序不正義,不僅直接侵害了部落傳統領域的自然主權,溝通過程中將原住民族與進步產業對立起來的標籤,我們認為不應讓部落承受。當今日談論生態多樣性時,同樣不能忽略環境治理如何與在地族群永續發展、以平等共享的原則互利共生。我們不能坐視中央政府卸責、地方政府勾結廠商,將產業當作唯一的環境尺度;我們有權力、也必須要求臺東縣政府擔任協調與資源分配的角色。
綜上,原青陣支持本次記者會的三點訴求:
一、要求臺東縣政府撤回光電案,重新與部落協商審慎規劃。
二、原民會儘速修正「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三、中央政府應該督導各地政府綠能政策下,應朝友善多贏的綠能目標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