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惜的一個老房子空間要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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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光机再度啟航。老房子再生
【拾光机終止飛航公告】
這段時間以來已經看了太多這類的文字
終於輪到自己了
整夜沒睡
看著游標閃啊閃的
思緒就忍不住飄成歷歷在目的跑馬燈
然後發起呆來
才發現要寫這東西
原來是何其艱難的一件事
簡單來說
目前的合約會在8/31終止
也就是
我們在目前這個老房子的階段性任務將告一段落
拾光机預計對外營業到7/30(一)
在這之前所有已排程的活動都不受影響
但會暫停大宗物料的進貨避免浪費
以目前庫存使用完畢為主
所以MENU上的品項有可能無法全數提供
這一點還請大家多多包涵
原本希望可以幫ANIKI物色下一個領航員
代替我們好好繼續照料它
但因為房東不同意頂讓
所以接下來我們將轉售機艙內所有物品
大至燈具、傢俱、設備⋯⋯
小至餐具擺飾
都歡迎大家認購
除了希望幫他們找到下一個好去處
也希望能夠換點現金以減少損失
所以如果在機艙看到喜歡的任何東西
請不要害羞
直接向機組人員詢問喔
從2011年在大誠街開始
到2014在自治街落地
一直到2018年的現在
經歷兩個在街角被遺忘的安靜廢墟
我們用時間、超乎想像的金額和無法計算的心意
打造拾光机飛行的軌跡
我們不會忘記和老房子相處的每一刻
還有和我們一起經歷這些獨特航行體驗的你
在所有人都只關注自身利益的時代裡
是你們的肯定和一路陪伴
讓不合時宜的傻氣堅持變得有意義
「拾光机」從來就不是一個店的名字
而是對待老房子的態度和誠意
這一大段時間以來
很高興我們始終本著初心
磊落坦蕩的活著
請容許拾光机帶著大家的祝福起飛
在最後的時間裡
讓我們一起記住ANIKI最美好的樣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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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以下店面頂讓的合約,本人(甲方)與未來經營者(乙方)協議以分期的方式簽訂頂讓
,如乙方分期未繳或自行終止合約,甲方有權回收店面,並不返還分期款。
合約空白的部分會手寫填上,不知道這樣打對不對,希望有經驗者能給點建議。
以下為合約...
立合約書人:
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諸互惠互利,以及誠懇合作之意願;茲同意由甲方提供經營管理技術,輔導
乙方營業,雙方茲為經營轉讓(店面頂讓)相關事宜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同意在乙方遵守本合約議定條款下,於本合約有效期間內,同意乙方
經營『OOO』加盟店。
第二條 乙方營業場為:『OOO』;如乙方因實際需要而須變
更營業場所,則須先獲得甲方之同意。
第三條 雙方簽約時,乙方就甲方所有的營業設備暨生財器具需當場清點完畢。
第四條 為配合甲方之經營轉移之工作,乙方應遵守以下之約定:
(一) 甲方將以新台幣 元整頂讓經營給乙方,乙方應按月繳交一期
新台幣 元整之分期款,共計 期。
(二) 乙方須確實經營,無惡意歇業之情事。
(三) 乙方於合約期間內代表本店經營者,乙方應保持店面形象,且保證私
人行為不影響經營及形象。
第五條 乙方如有下列任一情形時,甲方得不經乙方同意,逕行終止合約:
(一) 乙方滯付甲方分期款或票據退票等情形時。
(二) 乙方受政府主管單位停業處分時。
(三) 乙方或其負責人受刑之宣告時。
(四) 乙方歇業或清算轉讓或合併或變更營業。
(五) 乙方未履行第四條款所列情形之一者,經甲方勸請改善達三次或一星
期內未改善時。
第六條 乙方根據本合約所獲得自甲方之一切權益,乙方未經甲方之同意,不得任
意轉讓與第三人。
第八條 乙方於訂約日起,如有違反約定之事項,或自行終止合約,乙方不得要求
返還分期款。
第九條 本合約終止時,乙方應於一日內,返還甲方所供給之招牌及各項用品,且
即日起不得繼續使用甲方加盟之名稱,若有侵犯甲方之權益應賠償之。
第十條 雙方於訂約後,乙方應於每月 日,按月繳交分期款
新台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否則甲方得終止合約。
第十一條 乙方確實履行本合約之規定,並負清償債務或賠償損害之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約書有效期間,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月。
第十三條 除本合約所約定之條款外,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依據。
第十四條 雙方同意以嘉義市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五條 本合約書一式二份,分由甲、乙雙方各執乙份。
立合約書人:
甲方: (簽章)
法定代理人: (簽章)
地址:
乙方: (簽章)
負責人: (簽章)
地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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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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