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看香港 舍之豈能藏乎】香港中國化又一例,「陽光司法」進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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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光司法 」,雖然是一個聽起來很美好的名詞,但這卻是中國常常用來稱呼他們司法系統的用語。雖然中國包裝成陽光,正面,但這一套司法系統卻並不獨立,反而是開宗明義為中國共產黨服務。
這一套司法系統,向來跟香港的三權分立的想法完全不同。但香港真的還有三權分立嗎?這不但是香港人民普遍的質疑,更連香港高官都正式開口否認香港有三權分立。而最近更是用行動來證明,中國的「陽光司法」已經進入香港。
中國素來對付國內的異見人士,手段不外乎是抓捕後不容許會見家屬或自行聘用律師,強迫他們接受官派律師,然後強迫認罪。對外則宣稱是疑犯自己拒絕聘用律師和會見家屬。這一套手法在中國行之有年,沒想到在香港已經開始實行了。
所以,到底發生什麼事?一切恐怕要從去年的十二港人案開始說起……本周節目邀請了前 #民陣 副召集人 #黃奕武,以及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副教授 #吳建忠 為我們深入分析。
#吳瑟致 #每周三晚上十點首播 #舍之豈能藏乎
主持人粉專,歡迎交流! 舍之豈能藏乎:一把刀用之則行-吳瑟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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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東吳大學法律系林三欽教授《扭曲的正義》推薦文與反饋意見。
摘:
「書中有二處特別推薦給大家
─p 161 以下談警方騙票的詳細分析,以及p 174以下她辦騙票案的經過
─P 205 以下,派出所副所長違法下命逮捕、員警集體抗命案。原來這幾位抗命員警中,有部分曾上過忻穎的課,受她所講述堅守正義法治的觀點所感召,因而決定不服從違法的命令
忻穎對於依法辦案這件事的用心,實在令人感動、佩服!
我在佩服忻穎之餘
另一方面,我願意給與我國檢警體制一些體諒空間
因為,所有的理想都必須考量現實情勢
理想之所以為理想,就是因為他無法立刻被做到
必須經過奮鬥、經過觀念傳遞、內化
她常說:辭職治百病(這句話甚至是粉專抽書通關密語)
其實,她雖離職,但懸念不斷
又,這句話我並不十分贊同
我認為,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理想的XX體制,除非你沒有理想
換言之,我們一直都處在追求理想的路上
忻穎是辭職,但未離開
以另個角度身份,與體制內的同仁繼續奮鬥
在追求檢察、警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
忻穎的書可以發揮參考的作用
相信忻穎的書是愛之深、責之切的呼喚
絕非全盤否定體制內多數用心同仁的努力」
「我很樂意推薦法律學系同學、關心我國檢察體制的民眾閱讀這本書
這是一本深入淺出、流暢易讀的法普書」
------
以下為作者臉書的回應/對話:http://bit.ly/2NzerOt
看完老師的貼文,想起當年大學歲月到進入實務工作最後失望離開的那段路程,心中其實無限感慨。再回應老師的分享文如下:
我本來的生涯規劃就是2年司法官訓練+任檢察官滿3年即辭職,書中的序言也開宗明義直接講明,所以本自由自在不受拘束。
其實,如果不是萬般無奈,誰又真的想「辭職治百病」?
「辭職治百病」這句話究竟是什麼意思?
其一,還真的「治百病」。我在檢察官任期中,慢性胃炎、胃食道逆流、因胃食道逆流侵蝕聲帶導致聲帶腫瘤(曾經長達近兩個月無法說話,也無法開庭)、慣性頭痛、慢性蕁麻疹發錯頻率頻仍、因為長時間熬夜與壓力導致月經失調......
辭職後,悉數不藥而癒。我是說真的,全部都好了——我如今很少頭痛、也幾乎不用投胃潰瘍的藥物了,以上所有身體上的問題全部消失。
其二,是理想層面的問題。其實只是明白人與體制的糾葛,然而,不願繼續在體制中浮沉,終至滅頂。
或許我可以舉以下例子來說明一下:
1.我在初任檢察官第一年也曾經想過放棄出國的夢想,留在體制內奮鬥。但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讓我深深體會,體制內改革幾乎不可能。
更重要的是,曾經參與檢改、一生沒有升官的大學姊告訴我,如今檢改的訴求,#和20年前一模一樣--這意味著檢察體系二十年來始終如一,而且越形惡化。
2.我曾經因為根本不是我失職的問題而闖過監察院(付保護管束人脫逃,監察院找檢察官去「調查」,奇怪你們怎麼不調查監獄的假釋制度?)但監察院挑不到骨頭,安全下庄,問題就是澎湖台北來回跑、浪費時間,影響辦案情緒與品質。
3.我曾經因為檢改「樹大招風」而被「高層」特交廉調單位找麻煩,然而廉調機關找不到我的違失,整不到我,於是高層又要求新北檢寫報告,製造我的主任麻煩。
4.我依法辦案,然而一份起訴書被來來回回退兩次,我直接找檢察長談,並且揚言「反正我就要辭職了,我不在乎破壞什麼關係」,最後起訴書送出,一二審均有罪判決定讞。
這樣的環境,如果不是辭職治百病,在更自由的空間裡去思考過去的問題,那我不知道還能怎麼辦了。
老師說我「似乎天生是個擔任檢仔的料」,我倒認為,沒有誰是天賦異稟特別適合當檢仔的,反而是因為不曾抱有在檢察體系的升官慾望,所以才能對於官場上的權力無所畏懼。
我在這本書的後記中提到:我始終志不在那條檢方的道路上,所以不曾痴狂。
「辭職治百病」,是最深層的無奈,但也是在體系裡載浮載沉,幾經衡量後,理想戰勝了現實,不願意和體制妥節,唯一的出路。
所以我在本書序中直言「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化成了絕望,不想讓自己的靈魂在體系中載浮載沉直至被淹沒,只能轉身離開」。
外國法律人幾乎不太可能在德國檢察署實習,不過最近我有和一位德國學者打算合作一個「檢警關係」的研究,我負責的工作是整理台灣的判決,至於制度比較這部份我們還在討論中。
我們在討論的過程中,該學者抱怨德國檢察體系「封閉」,不好研究。
不過,和台灣不同的是,德國許多刑事法學者,在擔任教職之前,有擔任過法官/檢察官/律師的資歷。另外,德國的國家考試制度,通過一試後必須先在司法機關實習後,再考二試,例如抱怨「德國檢察體系封閉」的這位學者,本身就在地檢署實習過。
不過,就在他抱怨完畢後......
德國柏林Oberstaatsanwalt(首席檢察官,相當於檢察長) Ralph Knispel今年3月1日(很巧的跟我這本在同一個月出版)新書"Rechtsstaat am Ende: Ein Oberstaatsanwalt schlägt Alarm"(剛出版所以還沒有中譯版,我暫譯書名為:法治國走向盡頭:一位檢察長的警鐘)
這本書的簡介內容大肆批判司法和警察體系,以及偵查手法落伍、鑑定資源不足等,並批評「法治國家要走向盡頭」。
我想,這位檢察長大概沒有看過台灣的現狀,如果跟台灣比較(連一台不卡紙的印表機都租不起),應該就沒什麼好抱怨了,比下有餘嘛!
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寫這本書的人,是德國的Oberstaatsanwalt。
我想請問 #全台灣各地檢察長有誰敢寫這樣的一本書?
光是這一點,我想就足以窺探兩國檢察體系的文化區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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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2021年3月4日正式上市,3月9日二刷,3月18日三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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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 明義 律師 在 吳濬彥 Wu Jun Ye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反服貿運動七週年了,但至今許多人仍努力在追尋著行政院血腥鎮壓事件的真相。昨日我前往 324七週年展覽|【查無此人】324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 在 濕地 venue 的展覽,本次看展意外讓我發現行政院事件過去無從知悉的其他面貌。
比方,經過這些年訴訟中大量的資料比對,發現當時負責「淨化行政院」任務的方仰寧中正一分局長,其移動的路徑軌跡,正巧對上發生鎮暴警察以強力手段鎮壓的時間地點,簡單來說,就是與台北市警察局局長黃昇勇同為總指揮系統的方仰寧,只要人走到哪,哪裡就有積極鎮壓驅離群眾行為;或比方說,從受傷群眾受傷的部位歸納成資訊圖像後發現,群眾的頭部、眼睛及臉部,是最多受傷的部位,也就是說,當時執行「淨化」勤務的員警,多是往頭部打。
但即便這七年過去,我們或許為這個許多人歌頌且改變台灣的事件又拼湊出了一些我們過去所不知道的事情,但我們也必須提醒——
縱然許多運動者事後知悉警方係透過人臉辨識系統找出現場運動者以進行追訴———但如本次展覽開宗明義所說,究竟是誰對群眾動手,至今“ #查無此人 ”。
如果你曾參與過2014年的反服貿運動。
如果你曾聽過幾年前有場佔領過立法院或行政院的大型抗爭。
我希望你這兩天能撥空帶著你的家人與朋友,前去參與這個小小的展覽。
那比什麼大台紀念或歌功頌德的文章,都還貼近台灣當代民主史。
而且事實上這場運動尚未完結,許多人仍在訴訟中。
2021/3/18(四)~3/24(三) 每日11:00-21:00
濕地3F(104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107巷10號3F)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合辦單位:法律白話文運動/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教授協會/經濟民主連合/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永社
許 明義 律師 在 許明義律師、法官日文、日文律師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推薦與評價
許明義律師 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提供法官日文、日文律師、辯護士日文就來瑜珈皮拉提斯資訊指南,有最完整許明義律師體驗分享訊息. ... <看更多>
許 明義 律師 在 許明義律師、法官日文、日文律師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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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 明義 律師 在 [經驗] 日本大型法律事務所中的台灣律師- 看板Oversea_Job 的推薦與評價
網誌版:https://reurl.cc/nngpev
這篇〈日本大型法律事務所中的台灣律師〉,是我最近寫的一篇小型調查文章。起心動念
是因為,在這圈子常聽到「法律人要去國外工作很困難」的說法。我想困難肯定是有的,
法律專業有地域限制,要像工程師或醫師那般帶著專業去國外工作,本來就不容易,但也
絕非遙不可及。最常聽到的是去美國拿JD或LLM學位(後者較難在美就業,最後大多都回
國了),風光的在紐約或加州做商務律師,屈就的在華人小所當移民律師(後者我是有聽
過實際案例的,報酬真是少到可笑,實拿的數字可能比台灣普通上班族還少......後來他
們都寧願回台灣當藥廠或科技公司的法務),應該是台灣跨國律師最常見的道路。但留在
美國是一條極虐之路,讀完一年的LLM大概200萬台幣跑不掉,更別提三年的JD所花的精力
、金錢跟機會成本了,對大部分人來說這絕非划算的投資。
去美國當律師難如登天,那去近一點的日本總可以吧?台灣會日文的人滿坑滿谷,法律系
教授留日的也不少,照理說應是可行的選擇。弔詭的是,距離很近又是法律繼受母國的日
本,卻反而很少聽到有台灣律師在執業。但也不是完全沒有,我很久以前就聽過台大校友
孫櫻倩律師在日本的故事,因此一直知道台灣律師是可以用「外國法事務律師」的資格在
日本執業的,日本最大的西村朝日法律事務所還為了她的事情跟日本政府打官司,因而開
創「台灣法事務律師」的首例,在圈內早已蔚為傳奇。儘管如此,坊間依然盛行「台灣法
律人不能在日本工作」的說法。因為每次被問到這點時,雖然我知道可能性不是0,但缺
乏具體的數字,總覺得沒有反駁的依據,講起來有點心虛。
既然沒有現成的證據,那就自己做一個吧!為了判斷這到底是不是謠言,我直接去日本前
五十大法律事務所的官網,把律師名冊中的華人名字一個一個點開來,確認是不是台灣人
(因為中國人很多,這和中日跨國法律業務量較大有關),因而找到了2021年的現在,在
日本法律事務所工作的九位台灣律師(有幾位是在台灣分所)。跟美國相比並不算很多,
但應該也算是一劑心針。這應該是目前相關主題上最新、最全的資料了,雖然調查這件
事並不算一件很困難的工作,但在公開的管道上似乎一直沒有人去做。對日本工作有興趣
的法律人,當有人質疑你的跨國能力時,轉貼這篇給他看看吧,在日本大所工作的律師可
多著呢~
(統計表格請見部落格:https://reurl.cc/nngpev,此處僅顯示律師個別簡歷)
1. 孫櫻倩
孫櫻倩律師2001年畢業於台大法律系與國企系,2003年至2006年陸續任職於寰瀛法律事務
所、北美智權股份有限公司。隨後負笈日本,2009年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科碩士畢業
後,進入西村朝日法律事務所(2021年日本全國排名第1)。
2012年,孫櫻倩律師曾向日本法務省申請登錄為「外國法事務律師」,但日本政府以「過
去未曾承認台灣律師」為由駁回申請。西村朝日法律事務所遂成立小組處理本案,主張台
灣為WTO之會員國,日本法務省對於孫櫻倩申請案的見解顯然違反WTO規定。經歷一年半的
努力,在2014年5月28日,孫櫻倩正式取得日本「外國法事務律師」資格,成為東京第一
律師公會的會員,也是第一位日本官方承認得於日本執業的台灣律師。
2. 張勝傑
張勝傑律師1996年畢業於台大法律系,1998年起任職於行政院陸委會。2000年起任職於寰
瀛法律事務所,期間曾於2006年取得英國格拉斯哥大學法學碩士學位,回國後在真理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兼課。2011年起任職於昕宇法律事務所,2020年成為西村朝日法律事務所(
2021年日本全國排名第1)台灣分所主持律師。
3. 吳曉清
吳曉清律師2004年畢業於台大法律系,2007年考取律師資格,並於2008年取得台大法研所
碩士學位。隨後赴日,並於2012年取得一橋大學法學研究科博士學位,同年進入安德森・
毛利・友常法律事務所(2021年日本全國排名第3)東京主所。2018年4月,回到台灣進入
萬國法律事務所,2019年4月起任職於安德森・毛利・友常法律事務所新加坡分所。
4. 鄭宇恬
鄭宇恬律師2010年畢業於台大法律系,隨後攻讀台大法研所碩士學位,期間曾於2014年至
早稻田大學法務研究科交換半年,2015年起在理律法律事務所工作近一年半。2016年碩士
畢業後,曾短暫任職於西村朝日法律事務所,並於2017年年底進入安德森・毛利・友常法
律事務所(2021年日本全國排名第3)。
5. 紀鈞涵
紀鈞涵律師2001年畢業於台大法律系,同年考取律師資格。2005年台大法研所碩士畢業後
服務於萬國法律事務所。2015年取得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科碩士學位,同年進入西村
朝日法律事務所。2019年起服務於森・濱田松本法律事務所(2021年日本全國排名第5)。
6. 蘇春維
蘇春維律師2001年畢業於台北大學法律系,2010年台北大學法研所碩士畢業後服務於萬國
法律事務所。2017年取得明治大學法學研究科碩士學位後,任職於森・濱田松本法律事務
所(2021年日本全國排名第5)。
7. 翁乙仙
翁乙仙律師2010年畢業於台大法律系,2012年取得台大法研所碩士學位。2013年考取台灣
律師資格後,服務於萬國法律事務所,期間曾於2016年赴美攻讀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學
位(LLM)並考取紐約州律師資格。2018年6月後,赴日進入渥美坂井法律事務所(2021年
日本全國排名第8),2019年取得「外國法事務律師」資格(原資格國法為「台灣法」,
指定法為「美利堅合眾國紐約州法」),註冊於東京第二律師公會。
8. 黄昱毓
黃昱毓律師2004年畢業於輔仁大學法律系,2007年考取律師資格。2008年中原大學財經法
律所碩士畢業後,進入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2009年則任職於博宇國際法律事務所。
2017年大阪大學國際公共政策研究科碩士畢業,同年年底通過中國司法考試,取得中國律
師資格。2018年進入淀屋橋・山上合同法律事務所(2021年日本全國排名第19)。
黃昱毓律師同時也是作家,著有心理勵志書《我不是叛逆,只是想活得更精彩:小律師的
逃亡日記》、《直到最後的最後,我都會堅持下去!:小律師的逃亡日記2》、工具書《
時間感手帳的誕生:小律師的斜槓手帳術》、《跟著律師到日本買房子:日本購屋置產必
備寶典》等著作,並經營臉書粉絲專頁「律師的逃亡日記Running Lawyer’s Diary—黃
昱毓律師」。
9. 許明義
許明義律師1995年畢業於台大法律系,1999年曾短暫服務於中天國際法律事務所,同年至
北海道大學法學研究科研修一年。2000年登錄為台灣律師後,進入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
所服務。2002年任職於上海美達律師事務所,2005至2012年陸續在深圳富士康、台灣光寶
科技和國光生技等企業擔任法務主管,期間並於2013年考取中國律師資格。2013年進入日
本安德森・毛利・友常法律事務所一年,隨後於島田法律事務所(2021年日本全國排名第
35位)執行外國法律師業務。
許明義律師2016年曾翻譯島田法律事務所的著作《日本債權回收實務》為繁體中文版,
2019年後在筑波大學商學研究科擔任兼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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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73.3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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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lwaysbevery (118.233.73.38 臺灣), 04/30/2021 21:47:57
※ 編輯: alwaysbevery (118.233.73.38 臺灣), 04/30/2021 21: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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