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上有年代久遠的抵押權登記,該如何處理】
不動產所有人可能因清償借款後未立即辦理塗銷權,也可能當年為朋友擔保借款而設定抵押權,或長年借款都沒有清償,而因時間久遠,未積極處理債權債務或塗銷抵押權,甚而子女繼承長輩的不動產,經常更不知道長輩在生前抵押權設定的原因...⬇️⬇️⬇️
📍民法規定,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其抵押權就會消滅。
📍📍而一般債權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是15年,債務人積欠債務未還,債權人如果於可請求清償的15年時效期間內都未請求債務人清償,且在15年屆滿後,債權人在5年內還是沒有向法院聲請拍賣當年設定抵押權的不動產,則不動產上的抵押權依法消滅。
所以,如果不動產抵押權:
1️⃣依謄本登記之約定清償日迄今已逾20年。
2️⃣抵押權人都沒有聲請法院拍賣不動產。
➡️不動產所有人就可以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塗銷抵押權。
縱然,不動產所有人已經不認識抵押權人😕,也不知道當年抵押權設定的原因😔,或是找了抵押權人也找不到😱,如果抵押權已經符合民法上開要件而當然消滅,因已消滅的抵押權仍然登記在謄本上,將影響所有權人行使不動產之權利,不動產所有人還是可以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塗銷抵押權✅。
訴請塗銷 抵押權登記 在 #訴請法院塗銷抵押權登記 - अन्वेषण गर्नुहोस्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房子設定抵押後,已清償債務,但抵押權人不配合塗銷抵押怎麼辦?》 只能訴訟,不然怎麼辦. 債務清償完後,須由抵押權人出具債務清償證明或押權塗銷同意書,偕同 ... ... <看更多>
訴請塗銷 抵押權登記 在 #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聲請選任受監護宣告人特別代理人 ... 的推薦與評價
![影片讀取中](/images/youtube.png)
按監護人於監護權限內,為受監護宣告之人之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之行為與受監護宣告之人之利益相反或依法不得代理時,法院得因監護人、受監護宣告之人、 ... ... <看更多>
訴請塗銷 抵押權登記 在 [問題] 回復塗銷前之抵押權登記?! - 看板Lawyer 的推薦與評價
最近在研究土地登記 有一問題 請教各位道長
司法行政部本(五十七)年七月十八日臺五七函民決四六九二號函:
「依民法第八六七條規定不動產抵押權設定後,不因抵押物之讓與他人而受影響,
本件不動產既係由另一債權人聲請法院拍賣,抵押權人未就賣得價金請求清償,
其抵押權並未消滅,而竟被執行法院誤為囑託塗銷,自得請求回復塗銷前之登記,
惟本件抵押權人另案提起確認抵押權存在之訴時,漏未一併為回復登記之請求,
致未取得回復登記,似非法之所許。」
準此,抵押權被法院誤為囑託塗銷得訴請回復登記。
But,前司法行政部認抵押權人提確認抵押權存在之訴,應併為回復登記之請求。
如是,則所謂回復登記之請求,究竟應對誰為之?
是對抵押人為之嗎?如臺灣花蓮地方法院86年訴字第103號民事判決主文:
「確認原告就被告所有、如附表所示之土地,於民國七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所設定,
登記之擔保債權範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存續期間自民國七十年十一月九日起至七
十一年十一月九日止之抵押權存在。
被告應就上開業經塗銷之抵押權設定登記辦理回復登記與原告。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But,事起於執行法院誤為囑託塗銷,並非抵押人拒絕依約定協同辦理登記,法院既已
確認抵押權存在,又何須命抵押人為一定意思表示?
抑或是應對地政機關為之?茲暫未找到確認抵押權存在之訴的案例,權以一件確認所
有權存在事件為例--臺灣高等法院八十四年度抗字第一八一四號民事裁定(陳清秀
老師是本件抗告人之送達代收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八十三年度重訴字第一五五號
裁定中抗告人即原告起訴先位聲明:
「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應將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八十二、十、十八士林字第二五
一九四號就坐○○○市○○區○○段○○段○○○地號,地目田,面積二二八五平
方公尺之土地,所為回復所有權移轉登記塗銷,回復所有權人名義為抗告人。」
But,在這種回復塗銷前之登記事件中,權利人訴請確認權利存在,且獲勝訴,直接拿
這個確認權利存在的勝訴判決,應該就可以直接請求地政機關回復登記了吧?為何一
定要在提確認抵押權存在之訴時併為回復登記之請求呢?
問題陳述如上 請道長先進開示一二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83.210
※ 編輯: reconsider 來自: 203.73.183.210 (09/26 00:10)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