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賀🧨🧨🧨今天收到勝訴!
協助單親媽媽將原本從父姓的未成年子女,改定「#從母姓」👏🏻👏🏻👏🏻 恭喜在年前得知好消息!
#法律知識時間 #變更子女姓氏
✅哪些情形法官會認可更改姓氏呢?!
#父母離婚
離婚常常是更改姓氏官司中,會先於訴訟發生的事情,因為通常更改姓氏不順利而進入到訴訟階段,常常是婚姻關係已經相當惡劣的狀況了。
#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生死不明滿三年
過去有案例是聲請人原本從父姓,但在其不滿周歲時,父親便過世,自幼即由母親和外祖父母照顧,最後考量到對母親姓氏已產生歸屬感及認同感,法官准其改從母姓。
#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一個與此相關的案例是,父母親已經離婚,孩子的親權約定由母親行使,孩子聲請將姓氏改為母親,但改姓氏了之後母親卻對其 #不聞不問,反而是父親和孩子多有往來。最後孩子聲請宣告變更聲請人之姓氏為從父姓。
另外,也有原本跟從父親之姓氏,但父親在離婚之後, #未負擔孩子的扶養費用,最後聲請改從母姓勝訴的案例。
#有事實足認變更子女之姓氏對其有利
通常法官在處理更改子女姓氏的裁判時,都會考量改姓氏對於子女是否有利。姓氏屬於姓名權,是 #人格權 的一部分,因此姓氏的歸屬也和子女的利益息息相關。只要有事實足認變更子女姓氏比較符合子女的利益時,父母之一方或是子女可以請求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常見例子是更改姓氏以延續香火,並且符合子女對於該親屬家庭的歸屬感。
#父母之另一方未表示反對
其實離婚後改姓氏的並不容易,最主要能夠成功的原因,仍在聲請的另一方並未表示反對。
以上是常見的幾個更改姓氏獲得法官准許的案例,看完上面的介紹,我們大概可以歸納出,成功訴請更改姓氏的事由常有: #父母之一方死亡、 #父母之一方未盡照顧之義務、 #父母之另一方未表示反對、 #變更姓氏對於子女有利 等等。
若您的伴侶對於您的孩子沒有善盡照顧的義務,或是您父母的其中一方對您不聞不問,請一定要起身捍衛你的權益,保護孩子以及自己的人格權。
#黃靖芸律師
#Line預約諮詢: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IG追蹤:https://www.instagram.com/lifelawsalontw/
#刑事律師 #離婚案件律師 #家事律師 #車禍律師
#民事律師
訴請離婚成功案例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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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生死不明滿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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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一個與此相關的案例是,父母親已經離婚,孩子的親權約定由母親行使,孩子聲請將姓氏改為母親,但改姓氏了之後母親卻對其 #不聞不問,反而是父親和孩子多有往來。最後孩子聲請宣告變更聲請人之姓氏為從父姓。
另外,也有原本跟從父親之姓氏,但父親在離婚之後, #未負擔孩子的扶養費用,最後聲請改從母姓勝訴的案例。
#有事實足認變更子女之姓氏對其有利
通常法官在處理更改子女姓氏的裁判時,都會考量改姓氏對於子女是否有利。姓氏屬於姓名權,是 #人格權 的一部分,因此姓氏的歸屬也和子女的利益息息相關。只要有事實足認變更子女姓氏比較符合子女的利益時,父母之一方或是子女可以請求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常見例子是更改姓氏以延續香火,並且符合子女對於該親屬家庭的歸屬感。
#父母之另一方未表示反對
其實離婚後改姓氏的並不容易,最主要能夠成功的原因,仍在聲請的另一方並未表示反對。
以上是常見的幾個更改姓氏獲得法官准許的案例,看完上面的介紹,我們大概可以歸納出,成功訴請更改姓氏的事由常有: #父母之一方死亡、 #父母之一方未盡照顧之義務、 #父母之另一方未表示反對、 #變更姓氏對於子女有利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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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請離婚成功案例 在 我是新移民 林麗蟬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關於未納保懷孕新移民納入健保的政見,我今天針對外界盛傳「中國孕婦來臺納健保」、「台籍媽媽以後買不到奶粉」、「台灣會被香港化」等不實謠言,特地召開記者會,清楚向大家說明。
1️⃣中國孕婦來用台灣健保⁉️
☑️這項政見並不是針對陸配,而是所有居留未滿六個月的懷孕新移民都適用,不分陸外配,但是必須為國人的配偶。「陸配孕婦」指的是通過移民署的婚姻面談,成功取得依親居留簽證的陸配姊妹;「中國孕婦」則是大陸地區所有懷孕的婦女,不但和國人沒有婚姻關係,也沒有移民署核發的依親居留簽證。兩者意義天差地遠,而納保的政見只適用於前者,哪有中國孕婦來臺納保的問題?哪有買不到奶粉的問題?哪有台灣香港化的問題?真正有問題的,是刻意將兩者混為一談的有心人士。
2️⃣都有免費產檢了還要健保⁉️
☑️「產檢」和「健保」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前者是由國民健康署提供,後者則是由中央健保署主管,而政見中為新移民媽媽爭取的是「健保」。從馬政府開始,懷孕的新移民即可免費享有五次「產檢」,後來逐漸提高,到去年才和國人一樣有十次免費的「產檢」及一些篩檢。然而,目前這些權益都只停留在檢查與諮詢,當檢查出問題時,沒有健保的新移民媽媽,仍然求助無門。
我收到很多類似的陳情,現在僅舉一例,來告訴大家健保對我們有多重要。一位懷孕的越南姊妹,剛來臺灣就懷孕了,卻在懷孕期間發生血崩,她因居留未滿六個月沒有健保,醫療費用高達兩百多萬,丈夫無力給付,孩子最後沒保住。後來,男方訴請離婚,這位越南姊妹就帶著痛苦回國了。請問在這個案例中,「產檢」有用嗎?對於有治療需求的新移民朋友而言,免費的產檢有用嗎?
3️⃣新移民生孩子、台灣人付錢⁉️
☑️所有新移民都一樣,我們有所得就納稅,有納保就繳保費,在享有權利之前,都是付出應當的義務。況且,我們在居留滿六個月後,本來就有納健保的權利,而政見中所爭取的,僅是取消這六個月的空窗期。外籍移工來臺灣的第一天就可以納健保,我們懷著台灣孩子卻要等六個月,請問這樣的規範合理嗎?是置勞動力於生命之前嗎?
再者,有人提出濫用健保的質疑,請問有誰會為了使用健保而假結婚、真懷孕?兩岸婚姻與大多數的跨國婚姻,皆須經過冗長繁瑣的行政審查,就算婚姻面談通過之後,還得一年去移民署換一次居留證。大家想像中的婚姻移民,似乎比現實容易太多了。
🔈🔈讓未納保的懷孕新移民納保,不但正當,而且急迫,對於那些為了政治利益而刻意抹黑、顛到是非的有心人士,請問你們真的要為了選舉而犧牲台灣孩子的性命嗎?這個議題在我長久的努力下,已經在上週五獲得行政院長蘇貞昌的支持,要以補助計畫來暫時代替修正健保法,請問按照你們的說法,難道是蘇貞昌院長公然開放中國孕婦來臺使用健保嗎?
#逢韓必黑
#逢中必反
#請重視人權
#選舉四年有一次
#人命一生就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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