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五揭露「亞洲矽谷創新中心」招標爭議,一週過去了,市府將此案送入「採購爭議委員會」以拖待變,我只好繼續追下去,這次,真的要發「不自殺聲明」了。
市府無法回應為何上週評選結果記者會臨時喊停,如果程序合法、胸懷坦蕩,何必取消?如果問題確實嚴重,那為何不廢標處理?
「採購爭議」無法掩蓋「資格不符」的事實,市府顯然沒搞清楚。
後來,我才發現裡面奇怪的故事:
過去,桃園市府曾經與光世代建設共同投資「亞矽創新公司」,操作手名為 #陳光雄,亞矽創新中心的工程就是投資案的一部分,但這個案子被議會否決。
後來,市府獨自開發,創新中心還是要蓋,然後這次爆出資格爭議的 #宏昇營造,其簡報人,就是最熟悉市府、也最熟悉本案的 #陳光雄;更巧的是,本案工程專案管理(PCM)的委任建築師 #孫文郁,以及宏昇營造的建築師 #唐吉生。三人不但是同學,還曾經 #三家事務所位在同一地址。
好朋友們互相「跑位」,讓陳光雄 #借屍還魂,宏昇營造當然取得極大優勢,沒有利益迴避也就算了,宏昇公然 #違反投標須知67點,資本額未達標案金額十分之一,但 #依然沒有被取消資格 才奇怪,而認定資格審查可以「開後門」的,就是本案PCM的律師。
你看看,球證、旁證、主辦、協辦都我的人,你怎麼和我鬥:違法都能解釋成合法啦!對,市府今天的回應,就是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橫柴過灶,工程我要!這後面大概還有很多黑手啦!聖誕快樂啦黑手們!
評選委員須知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時代在走、態度要有,金曲、金鐘獎項應與時俱進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邀請文化部長李永得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虹安在質詢時,為歌手王若琳今年以專輯《愛的呼喚》拿下第31屆金曲獎最佳國語專輯獎,卻引發網友攻擊直指明明是「國語」專輯獎,但《愛的呼喚》卻因為11首歌曲中,只有5首國語歌曲,未達半數遭到外界質疑抱屈。
文化部今年金曲獎的報名須知中,有關最佳國語專輯獎的規定為:「以演唱國語流行歌曲為主,且該專輯應有曲數六首以上或音樂總長度三十分鐘以上(不含伴唱版本)為全新編曲演唱之作品」。虹安指出,「以演唱國語流行歌曲為主」這一句話只給了一個模糊的界定,沒有明確的認定標準。對此,文化部長李永得表示,目前評選專輯是否符合該獎項之語言類別是交由評審團決定,未來將徵詢音樂產業建議,研議出更明確的參賽規則。
虹安也提到,現在很多歌曲是以混合多種語言創作,像今年國慶大會上,原住民歌手雅維.茉芮、客語歌手楊淑喻以及台語歌手江惠儀各自用不同語言合唱「唱我們的歌」,就是混合語種,若在金曲獎應該報名哪個獎項?以女歌手「?te壞特」為例,歌詞混用國語、台語、英語,又將如何認定參賽類別?金曲獎目的在於鼓勵台灣音樂人與音樂創作,現有獎項區分恐讓許多優秀作品成為遺珠。台灣是多元文化共存共榮的國家,有很多不同語言的創作者都需要被肯定的機會。李永得部長回應,現在歌曲的創作確實會有混合語種的問題,在維持既有母語分項的前提下,將會針對混合語種的歌曲定位,再徵詢音樂人等各界的意見。
此外,文化部注意到新媒體網路平臺興起、民眾收視行為改變等影視產業發展趨勢,參考美國艾美獎、加拿大班夫獎等國際獎項, 已於2017年時開放網路傳輸之「戲劇節目」、「迷你劇集」與角逐金鐘獎相關獎項。
然而,現今網路平台上許多「非戲劇類節目」,雖然也是專業電視人和團隊製作,卻因為播出於網路平台,無法報名金鐘獎。虹安認為,這些優質的節目,同樣受到許多人的歡迎,其實背後也是電視人辛苦付出的結果,他們的努力也值得大家看見與肯定。文化部影視局官員也承諾,將會聽取評審及各界意見,研議進行報名標準或獎項調整。
評選委員須知 在 臺灣國樂團 NCO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國樂團 聘用副指揮甄選公告
2020-09-01
壹、 機關名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官等職等:聘用472薪點
工作地點: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國樂團(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9月25日(星期五)止
甄選項目:副指揮1人
預定報到日期:110年1月1日前,依實際行政作業時程通知
貳、 工作項目:
一、 負責校對與修正樂譜相關作業。
二、 依任務指派辦理指揮工作。
三、 協助排演相關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參、 資格條件: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另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略以,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以及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及28條第1項第2至第9款規定情事,並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得報名。
一、 具有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指揮相關研究院、所(組)碩士(含)以上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
二、 具3年以上指揮實務經驗,並具備鍵盤彈奏能力。
肆、 報考作業:
一、 報名方式:109年9月25日(星期五)17:00前送達臺灣戲曲中心小表演廳警衛室(11159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臺灣國樂團),並於信封上註明「副指揮甄選」,逾期恕不受理及退還。
二、 報名資料:請一式5份一併裝於信封袋內,所送資料請自存備份,恕不退還。資料不齊者,超過收件期限,不受理補件。
(一) 報名資料請至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下載,各欄位請以電腦繕打或正楷文字詳填。
(二) 身分及學經歷證明文件。
1. 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明文件、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女性免)等,考試當天均需攜帶正本供查驗,查驗無誤後始完成報到程序。
2. 請於報名表詳列與本次甄選項目相關之3年以上工作經歷。
3. 學經歷證明文件。
(1) 以國外學歷報考者:應繳交駐外領事館或外交部指定機構認證之畢業證書及中文翻譯(如尚未翻譯者,可先行請翻譯社翻譯成中文後至法院公證)、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就學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書(內容應含入出境國家),及本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以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請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繳附教育部採認之文件影本。
(3) 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請填寫「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申請表」,須於指定報到日期繳交畢業證書始完成報到。
(三) 繳交至少40分鐘以上(自行剪輯)3年內公開「指揮」演出之影音光碟資料(演出形式不限),並檢附影音光碟資料曲目表及演出節目單。
1. 指揮樂團影音資料DVD(或藍光DVD)需包含正面指揮鏡頭。
2. 光碟片上需註明報名者姓名,影音畫面請務必清晰,並請自行確認於光碟播放器可正常播放畫面及聲音。
三、 甄選方式:
(一) 甄選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資料及影音評審,第二階段為樂團排練、面試。
(二) 第一階段評選出至多6名合格者,參加第二階段應考。未達合格標準者不得進入下一階段,合格標準由現場甄選委員訂之。
(三) 第二階段合格者即錄取,合格標準由現場甄選委員訂之。
四、 甄選內容:
(一) 第一階段:評審應試者繳交之資料及影音。
(二) 第二階段:樂團排練、面試。
1. 樂團合奏排練。
2. 樂團協奏排練:包含(1)樂團排練;(2)鋼琴與協奏者排練。
3. 面試。
五、 指定曲目:
(一) 109年9月21日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公告指定曲目。
(二) 將另行寄送紙本樂譜予通過第一階段合格之應考者。
伍、 甄選日期:109年10月22日(星期四)。
一、 109年10月9日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公告「應考須知」,不另通知。
二、 甄選期間如遇颱風或天然災害,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本次甄選將另擇期辦理,日期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公布,不另通知。
陸、 甄選地點:臺灣戲曲中心(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柒、 其他注意事項:
一、 資格審查結果由本中心專函通知,未通過者恕不退件。
二、 相關證明文件經查證認定與本中心規定不符、故意登載不實或係偽造、變造者,撤銷其報名資格,報考者自負法律責任。
三、 錄取名單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公告,如應考者成績未達理想,得從缺;錄取者試用期6個月,期滿經考核通過後,正式聘用。另視成績酌增備取,候補期間6個月。
四、 錄取者自到職日起試用6個月,試用期間須完成1場音樂會之規劃、排練及演出(演出採音樂會形式,不對外公開),期滿經考核通過後,始得正式聘用。
五、 錄取人員須於指定時間報到,將由本中心以專函通知並列冊候用,逾時報到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 本中心臺灣國樂團為文化部所屬國家級國樂團,工作時間須配合假日或晚間展演活動,執行職務須遵守「文化部及所屬機關(構)清廉守則」,兼職兼課須符合公務人員相關規定,報考前請先評估個人生涯規劃。
七、 洽詢電話:02-8866-9600分機1466 劉小姐。
報名連結:https://www.ncfta.gov.tw/information_46_116965.html
評選委員須知 在 2.採購評選委員會組成、保密及迴避注意事項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4條,適用最有利標及準用最有利標,需成立採購 評選委員會 ;遴選 評選委員 時,公務員不得接受舉薦自己為委員; 評選委員會 成立後,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