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嘿大家好,前幾天我在看Dcard的時候,看到有網友提出類似的問題😊雖然試用期在法律上並無明文規定,不過有許多公司還是會自行訂定有關於試用期的相關規範,有些細節如果沒有搞清楚,是很容易造成勞資雙方誤會的,今天就想要簡單的來分享一下,到底在試用期間被解僱,有沒有資遣費可領?或是有無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可以申請失業給付呢?
·
先說結論:有資遣費👌公司也應該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
如果在試用期時遭到公司解僱,公司還是應該要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規定辦理資遣,同時應注意要在10日前向主管機關資遣通報,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而不能逼迫員工「自動離職」喔!(像是那種報到時就要簽訂切結書,表示試用期若未通過則要自請離職的,是無效的唷😅😅😅)
·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由於大部分的試用期都會訂定為三個月,而雇主完成考核後決定要辦理資遣時往往勞工年資也會符合勞基法第16條所定的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的要件,雇主就應在10天以前預告員工,並在預告期間內給予謀職假等權利。因此,試用期的考核應該要謹慎且有規劃性,而不是臨時或突然就認定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而請他走路,除了資遣事由認定可能會產生爭議外,雇主更可能會因此要另外給付預告工資,也會違反了資遣通報的規定。
·
關於試用期更多的內容,都可以去部落格看看之前寫過的舊文章👉流言終結者!破除有關試用期的五大迷思吧!覺得這篇貼文有幫助的話,請幫我們點愛心收藏,並且分享給你所有的親朋好友吧🧠
試用期謀職假 在 林美燕 南區·安平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雇主有義務 為工讀生辦理勞保(100年6月10日)==
●HOT六月法律主題:謀職、打工陷阱
文/陳正芬(主任檢察官)
再過不久就要放暑假了,小蓓和小敏討論著打工計畫。
小蓓發表打工心得:「聽說,下個月開始會有很多大陸客來臺灣觀光,我舅舅朋友的餐廳和航空公司合作,生意一定很好。在他的餐廳工作雖然不輕鬆,可是薪水不少呢!」
初次找打工機會的小敏,聽了心動的問:「小蓓,可不可以介紹我去他的餐廳?」小蓓提醒:「可是,你要做滿試用期才有薪水。而且工作時要很小心,不要受傷了,因為工讀生沒有勞保。」
小敏疑惑的問:「有沒有勞保,很重要嗎?」小蓓說:「沒勞保,受傷時就虧大了。」接著,小蓓提起自己的工讀經驗:「有個工讀生因打破盤子,割傷手,縫了好幾針,除了要自己付醫藥費,請病假還要扣錢。」
小敏忿忿不平的說:「因工作受傷,老板應該要賠償才對!」小蓓無奈的說:「老板說,工讀生不是正式員工,受傷得自己負責。」
有法可循
陳正芬
法律為了保障勞工權益,規定雇主要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但是假期打工的工讀生,並非正式員工,雇主是否有義務幫他辦理勞保呢?
打工的學生和一般正式員工相較,工作環境與工作條件是相同的,為了維護工讀生工作的安全和權益,我國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規定:「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二、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因此,雇主必須為工讀生甚至臨時工投保勞工保險。
依上述條例規定,到職當天就要辦理投保。如果雇主沒有遵守規定,依據同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會被處以罰鍰。
如果老板規定「工讀生要做滿十天試用期,才有薪水可領」,那麼只做了五天,老板可以拒絕支付工資嗎?現行的勞動基準法並沒有「試用期」的規定,不過,雇主與工讀生雙方仍可自行約定試用期。在試用期間,工讀生仍然受到勞動基準法的保護,縱使老板規定做滿十天才有薪水,但工讀生依法仍可向老板領取實際工作天數的薪資。
那麼,工讀生有沒有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在民國九十九年,勞工基本工資已調整為一萬七千八百八十元,時薪是九十八元。因此,工讀生薪資的計算,必須符合這項規定。
你該知道
張琦芳(新北市樟樹國中教師)
青少年善用假期打工,得以從中累積工作經驗、賺取金錢,有助於個人成長,並建立未來獨立的基礎。然而,年紀輕、社會經驗不足,往往使青少年容易被不肖雇主剝削,受到不平等待遇而不自知。因此,打工前,務必了解法律保障的基本權益,慎選合法雇主,以確保自身安全。
試用期謀職假 在 Join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雇主資遣勞工,依法應預告並給予謀職假(https://goo.gl/33qiny),不定期契約的勞工朋友如要終止勞動 ... 公司說他們有試用期,那我需要10天前提出離職申請嗎?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