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歐中關係報告」您該知道的事】
#中華民國就是中國
#台灣不等於也不屬於中華民國
By 獨立這邊請:
「歐洲議會今(12)日在法國史特拉斯堡召開全會,會中以530票贊成、53票反對、55票棄權,通過『歐中關係報告』決議案,呼籲歐盟及其會員國全力遏止中國武力挑釁台灣、破壞台海和平穩定的行為,重申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及啟動台歐盟『雙邊投資協定』(BIA)談判。」
http://www.peoplenews.tw/…/62245658-0ca3-48d5-83a5-f46a62ab…
歐盟議會在9月12號通過的這個決議,是匯集過去數年來的幾個關於中國和台灣關係的重要文件,以下摘要的是該決議中關於台灣的所有段落。
各位讀看看,在外交部對於歐盟的決議「表達誠摯歡迎及感謝」的同時,你能不能接受它對於其它重點隻字不提。
--
這份報告其中關於台灣的部分,大部分列於這份文件之下:
MOTION FOR A EUROPEAN PARLIAMENT RESOLUTION
考量到歐盟過去做成的數個決議,包括2006年9月7號關於歐盟與中國關係的決議、2009年2月5號對中貿易經濟關係的決議、2013年3月14關於歐盟中國關係的決議、
2013年10月9日關於歐盟中國雙邊投資協議的決議、以及歐盟與台灣的貿易關係,以及2015年12月16號關於歐盟與中國關係..等決議
V. 同時,考量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各自政治發展的對比,其中一方威權與單一國族政黨體制的強化,另一方則是由多政黨民主體體制,這加深了海峽關係情勢的升級的風險;
而在台灣議題上,歐盟堅定的採納「一個中國政策」,而對於香港,則支持「一個國家、兩個體制」原則。
whereas the EU adheres to the ‘one China’ policy as regards Taiwan, and supports the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principle as regards Hong Kong;
#對台採取一中政策
#對港支持一國兩制
47. 重申歐盟在2015年關於歐盟與中國關係的報告中,提到歐盟委員會應推動與台灣雙邊投資協議的談判;指出委員會不只一次提出應與台灣和香港協商投資,但委員會對於實際上的推遲表達遺憾;
重申歐盟支持與台灣和與香港做成雙邊投資協議;委員會並承認這種夥伴關係可以作為與中國大陸進行商業往來的跳板。
#認為對台和對港關係可以作為對中關係的跳板
reiterates its support for a bilateral investment agreement with Taiwan and Hong Kong; recognises that both partners could also act as a springboard to mainland China for EU businesses
65. 要求歐盟與其會員國竭力敦促中華人民共和國避免以武力對台尋釁、危及台灣海峽的和平和穩定;強調所有台海的衝突都應在國際法的基礎上\透過和平手段解決;
對於中國於台海片面啟用航線表示其顧慮;鼓勵北京與台北恢復正式對談;重申其對於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的持續支持,例如世衛組織和國際民航組織,這兩個台灣持續被排除並不符合歐盟利益的政府間機構。
reiterates its consistent support for Taiwan’s meaningfu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s, such as the World Health Organisation (WHO) and the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sation (ICAO), where Taiwan’s continuous exclusion is not in line with the EU’s interests;
92. 並且指示主席將本決議發送給歐盟議會、執委會、各會員國與申請入歐盟國家的政府和國會、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和人民大會,以及台灣政府與立法院。
#該決議直接遞送給外交部和立法院
#這兩個單位似乎未提及歐盟的一中政策內容
--
簡單複習,這個世界上對於所謂一個中國的主張,存在幾種不同的模式,簡單分為PRC所主張的「一中原則(one China principle)」,以及其他一群國家對於PRC主張的回應「一中政策(One China Policies)」。
前者的內容應該很多人可以倒背如流了:
中國只有一個
PRC是唯一合法政府
台灣是中國的
各國跟PRC建交,必然承認PRC前兩段的主張,但對於第三段則有多種不同的處理方式,有的承認、有的不直接承認,例如認知、注意到、理解並尊重中國的主張等回應。
而歐盟採用policy一字,通常意味的就是並不直接承認中國對台灣的領土主張。
#相較於歐盟的善意
更重要的是,中華民國過往幾十年的實踐,是同意第三段跟第一段的,只是對於第二段有不同主張。
不管今天的中華民國有沒有改變過去的實踐或主張,國際社會顯然認定中華民國仍舊未改變它過去說自己是中國政府的主張,也因此,你在今天,2018年了,還是會看到歐盟提到「一中政策」這個關鍵字,而外交部也當作沒有看到一樣,反正多數人不會去翻查原文。
#那麼你覺得呢?
你比較希望「台灣的政府」繼續使用一個中國原則/政策,然後改變第三段的主張,也就是「台灣不是中國的」;還是改變第一段,變成「兩個中國」原則,也就是「我們是第二個中國」?
不管你選的是哪一個(覺青大部分選後者、獨派大部分選前者),這邊只想提醒大家,我們的「當局」還沒有改變過政策主張,或者說,這種政策或許對內的確觀察得到改變,但從沒有成為對外正式而有效的主張。
也因此,根本沒有其他的國家行為者意識到台灣人想要作為國家,不是只想要「有意義的參與國際組織」。而這個,就是台灣普遍仍不被認為是主權國家的原因。
我們對內去爭執台灣是不是國家,其實不會改變外在世界各國對於台灣法律地位的觀點。
http://www.europarl.europa.eu/sides/getDoc.do…
https://www.facebook.com/1460860204188408/posts/2156496441291444/
「歐洲議會今(12)日在法國史特拉斯堡召開全會,會中以530票贊成、53票反對、55票棄權,通過『歐中關係報告』決議案,呼籲歐盟及其會員國全力遏止中國武力挑釁台灣、破壞台海和平穩定的行為,重申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及啟動台歐盟『雙邊投資協定』(BIA)談判。」
http://www.peoplenews.tw/…/62245658-0ca3-48d5-83a5-f46a62ab…
歐盟議會在9月12號通過的這個決議,是匯集過去數年來的幾個關於中國和台灣關係的重要文件,以下摘要的是該決議中關於台灣的所有段落。
各位讀看看,在外交部對於歐盟的決議「表達誠摯歡迎及感謝」的同時,你能不能接受它對於其它重點隻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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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報告其中關於台灣的部分,大部分列於這份文件之下:
MOTION FOR A EUROPEAN PARLIAMENT RESOLUTION
考量到歐盟過去做成的數個決議,包括2006年9月7號關於歐盟與中國關係的決議、2009年2月5號對中貿易經濟關係的決議、2013年3月14關於歐盟中國關係的決議、
2013年10月9日關於歐盟中國雙邊投資協議的決議、以及歐盟與台灣的貿易關係,以及2015年12月16號關於歐盟與中國關係..等決議
V. 同時,考量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各自政治發展的對比,其中一方威權與單一國族政黨體制的強化,另一方則是由多政黨民主體體制,這加深了海峽關係情勢的升級的風險;
而在台灣議題上,歐盟堅定的採納「一個中國政策」,而對於香港,則支持「一個國家、兩個體制」原則。
whereas the EU adheres to the ‘one China’ policy as regards Taiwan, and supports the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principle as regards Hong Kong;
#對台採取一中政策
#對港支持一國兩制
47. 重申歐盟在2015年關於歐盟與中國關係的報告中,提到歐盟委員會應推動與台灣雙邊投資協議的談判;指出委員會不只一次提出應與台灣和香港協商投資,但委員會對於實際上的推遲表達遺憾;
重申歐盟支持與台灣和與香港做成雙邊投資協議;委員會並承認這種夥伴關係可以作為與中國大陸進行商業往來的跳板。
#認為對台和對港關係可以作為對中關係的跳板
reiterates its support for a bilateral investment agreement with Taiwan and Hong Kong; recognises that both partners could also act as a springboard to mainland China for EU businesses
65. 要求歐盟與其會員國竭力敦促中華人民共和國避免以武力對台尋釁、危及台灣海峽的和平和穩定;強調所有台海的衝突都應在國際法的基礎上\透過和平手段解決;
對於中國於台海片面啟用航線表示其顧慮;鼓勵北京與台北恢復正式對談;重申其對於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的持續支持,例如世衛組織和國際民航組織,這兩個台灣持續被排除並不符合歐盟利益的政府間機構。
reiterates its consistent support for Taiwan’s meaningfu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s, such as the World Health Organisation (WHO) and the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sation (ICAO), where Taiwan’s continuous exclusion is not in line with the EU’s interests;
92. 並且指示主席將本決議發送給歐盟議會、執委會、各會員國與申請入歐盟國家的政府和國會、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和人民大會,以及台灣政府與立法院。
#該決議直接遞送給外交部和立法院
#這兩個單位似乎未提及歐盟的一中政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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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複習,這個世界上對於所謂一個中國的主張,存在幾種不同的模式,簡單分為PRC所主張的「一中原則(one China principle)」,以及其他一群國家對於PRC主張的回應「一中政策(One China Policies)」。
前者的內容應該很多人可以倒背如流了:
中國只有一個
PRC是唯一合法政府
台灣是中國的
各國跟PRC建交,必然承認PRC前兩段的主張,但對於第三段則有多種不同的處理方式,有的承認、有的不直接承認,例如認知、注意到、理解並尊重中國的主張等回應。
而歐盟採用policy一字,通常意味的就是並不直接承認中國對台灣的領土主張。
#相較於歐盟的善意
更重要的是,中華民國過往幾十年的實踐,是同意第三段跟第一段的,只是對於第二段有不同主張。
不管今天的中華民國有沒有改變過去的實踐或主張,國際社會顯然認定中華民國仍舊未改變它過去說自己是中國政府的主張,也因此,你在今天,2018年了,還是會看到歐盟提到「一中政策」這個關鍵字,而外交部也當作沒有看到一樣,反正多數人不會去翻查原文。
#那麼你覺得呢?
你比較希望「台灣的政府」繼續使用一個中國原則/政策,然後改變第三段的主張,也就是「台灣不是中國的」;還是改變第一段,變成「兩個中國」原則,也就是「我們是第二個中國」?
不管你選的是哪一個(覺青大部分選後者、獨派大部分選前者),這邊只想提醒大家,我們的「當局」還沒有改變過政策主張,或者說,這種政策或許對內的確觀察得到改變,但從沒有成為對外正式而有效的主張。
也因此,根本沒有其他的國家行為者意識到台灣人想要作為國家,不是只想要「有意義的參與國際組織」。而這個,就是台灣普遍仍不被認為是主權國家的原因。
我們對內去爭執台灣是不是國家,其實不會改變外在世界各國對於台灣法律地位的觀點。
http://www.europarl.europa.eu/sides/getDoc.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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