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5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11/24~110/01/22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教學人員」公告
(校務基金進用)(木設系/機械系/生機系/熱農系/語言中心)
(聘期自110年8月1日起聘,至多聘任3年,詳細聘期依契約書辦理)
(自110年8月1日起聘) 公告日期:109年11月24日
■徵聘單位:木材科學與設計系所(產品設計及木材加工技術領域)
■徵聘職稱:講師級以上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碩士學位或已具講師級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木藝產品設計製造及木建築設計之專業與授課能力,且具備勞動部木工職類甲級證照。
2.具有木材科學與設計相關技術及開發應用專業背景、工作或教學經驗者尤佳。
3.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實務工作經驗或執行產學合作計畫(自大學畢業起算)。前述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4.檢附個人研究論文、設計作品或其他相關成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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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單位:機械工程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級以上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相關領域國、內外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研究:能執行本系發展的機械科技創新。
2.教學:系必選修課程。
3.服務:配合協助校、院、系的相關服務工作要求。
4.至少1年全職之相關產業實務工作經驗(自碩士畢業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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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單位:生物機電工程系
■徵聘職稱:講師級以上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碩士學位或具講師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需具機電整合相關領域之專長,且可教授「機電整合與實習」、「可程式控制原理應用與實習」、「感測元件原理應用與實習」及「油氣壓學與實習」等相關課程。
2.具智慧製造相關經驗者優先考量。
3.具機電整合乙級證照優先考量。
4.具備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5.需檢附未來研究構想、詳細開課計畫及證照培訓計畫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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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單位: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級以上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已具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有熱帶農業相關專長,以植物醫學及智慧生產優先。
2.精通英語,能全程以英文授課。
3.具備一年以上之全職實務工作經驗者 (自碩士畢業起計算)。
4.具備教學經驗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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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單位:語言中心(英語教學領域)
■徵聘職稱:講師級以上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碩士(含)以上學位者。
2.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須提供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英語教學或相關領域專長。
2.具大專校院英語教學經驗2年以上者優先考量。
3.能配合學校行政事務者。
4.具執行教育部計畫經驗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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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備註︰
※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聘任及升等辦法」第六條規定,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任期最長以三學年為限,且每年需依規定接受評鑑,其辦法另定之。聘期原則以一學年一聘,評鑑不通過者,次學年不予聘任。聘期未滿一學年者,得免予評鑑。經同一聘任單位連續二學年評鑑認定優良者,於應徵本校同一聘任單位專任教師職缺時,應逕與系教師評審委員會完成初審推薦之人選並得排序或共列,一併送請學院辦理複審。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及「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0年1月22日)已具有碩士學位(講師級) 、博士學位(助理教授級)或教育部核頒相當職級之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佐證資料。
二、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新聘專任教師如教授專業或技術科目者,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月22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報名方式︰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 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 親送方式報名: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08-7703202轉分機6112 本校人事室朱小姐。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專業領域)」;資格符合者由徵聘單位辦理後續審查事宜,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報名需繳交表件︰(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新聘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應徵人員資料簡表。
(三)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含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及教師資格證書始予採認。
(四)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五)現職工作佐證文件(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六)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七)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一 ~ 八)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八、前述第七項(1、2款)所需之「個人基本資料表」、「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表格,刊登於本校人事室網站首頁(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最新消息、徵才求職區,請自行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其中有關「新聘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請另行以E-mail方式逕傳送以下相關系、所承辦人:
項目 系所 郵件信箱
(一) 木材科學與設計系 wood@mail.npust.edu.tw
(二) 機械工程系 mecheng@mail.npust.edu.tw
(三) 生物機電工程系 biome@mail.npust.edu.tw
(四) 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系 sophia@mail.npust.edu.tw
(五) 語言中心 lc@mail.npust.edu.tw
九、請應徵者詳閱「本校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確認同意相關事項後簽名,並隨同履歷資料繳件。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十、本校聘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第5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或不適任情形之紀錄。
十一、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第8條規定略以,新聘教師應公開甄選,各系擬聘一名,需提送二至三人,…,應徵教師人數未達二人時,應簽請原公告延長,若連同第二次延長公告應徵教師人數仍未達二人時,應經系教評會重新檢視徵才專業領域或擬聘職級公告內容之適切性,並簽奉校長核定後重新公告之。各次徵才公告期間所有應徵教師應合併辦理,合併後應徵教師人數須達二人以上,始得進行初審工作。通過初審人數未達二人,應依前揭程序重新公告,公告期間至少二週為原則,已通過初審資格者應予保留。
十二、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二)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三)本校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點選「最新消息」/「徵才求職區」。
(四)全國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點選「找工作」。
(五)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六)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網址https://tjn.moe.edu.tw/index.php點選「職缺訊息」。
(七)科技部網址https://www.most.gov.tw/點選「動態資訊」/「求才訊息」。
<<** 詳細內容請依人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
<<** 相關報名表格請至人事室網站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下載 **
<<** 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語言中心 徵 才 在 陳凰鳳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文化部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推薦理由書內容)
被推薦人獲奬、專業才能、學術研究、參賽及有助我國利益等重要事蹟說明:
台灣越裔總會總會長暨NCTV新住民媒體社會企業創辦人-陳凰鳳,越南文本名─Trần Thị Hoàng Phượng─
陳凰鳳女士來臺20年致力於越南文化推廣,投身越南語文教育,為新住民發聲,並於2015年榮獲第50屆廣播金鐘獎之教育文化節目最佳主持人獎之肯定;在外籍配偶負面標籤下,努力適應在地,自我賦權,並成為一位讓人敬重的越南語教師,也為同一時期婚姻移民女性,立下典範;透過文化策展、講學、創作及演出等,讓兩國社會人民有更深的理解與互信,間接有利兩國關係的交流與發展,符合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第2條第4款在文化或藝術領域第1目、第3目、第5目及第6目情形。
詳細履歷:
1、越南京族人,祖籍順化,畢業於胡志明市國家大學法學院。2000年隨台灣籍夫婿移居回台,育有一兒一女,皆在越南出生。
2、來台後深刻體驗到台灣社會對東南亞國家文化的陌生與負面觀感,尤其對東南亞婦女的刻板印象令人嘆為觀止,所以義無反顧地改變人生目標而投入社會文化工作
3、2002年起志願服務於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台北市新移民會館擔任翻譯協助服務外籍姊妹,皆是無酬工作。
4、2003年入讀台灣實踐大學 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研究所碩士班並榮獲得品學優良獎學金。
5、2004年獲台北市政府舉辦第一屆「外籍配偶心情故事徵文比賽」第一名。
6、2004年首開越南語教學之公民課程在台北市政府民政局與社區大學。
7、2004年編輯創辦台灣第一份全越南文報刊「越來婦女通訊」透過伊甸基金會發送在台灣越南姊妹。
8、2005年獲選為全國大專優秀青年代表於總統府接受表揚。
9、2005年獲台北市政府評選為「臺北健康城市十大特色代表人物-友善類」表揚。
10、2005年起受聘於國立政治大學公企中心及外語學院(2006年起),開啟越南語講學職涯。
11、2005年執教之「越南語言與文化」課程獲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評選頒發優良課程獎。
12、2005年受邀至中央研究院 演講「阮尪係台灣郎:台越婚姻特質與其在兩地的狀況之分析」,並獲聘為中央研究院 民族學研究所越南研究顧問(有給職)至2011年。
13、2005年起受邀在國立教育廣播電台編寫及錄製「輕鬆學越語」廣播單元。
14、2005年受邀擔任台北縣政府公用電視頻道-「日久他鄉變故鄉」電視節目主持人。
15、2005年受邀擔任台北市政府公用電視頻道-「越南姊妹一起來」電視節目主持人。
16、2005年受邀為國立空中大學編寫及主持視訊教學課程「越南語言與文化」,本片也在北京教育網上架而成為受眾最廣的越南語教學影片。
17、2006年出版第一本教材創作「基礎越南語」由國立政治大學外語學院發行,之後繼續出版實體著作與線上教材至今已經超過20部。
18、2006年起受聘擔任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外調同仁-越南語密集班」課程講師。
19、2006年起受邀擔任移民署移民服務人員訓練「多元文化」課程講座。
20、2007年起受聘擔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人員「越南語訓練班」講座。
21、2007年起陸續受邀為公民營企業中華電信,台塑,國泰,富邦、中信、元大、群益、寶成、仁寶、南山 人壽等超過20家集團企業開設越南語文培訓課程至2013年因專任政大教職而由台灣越裔總會教師團接手至今。
22、2007年受邀擔任公共電視台-關懷新移民-活動宣傳代言人,並與金曲獎歌手王宏恩共同創作錄製了台灣第一首新住民母語歌曲「愛讓我知道」。
23、2008年獲前外交部長錢復先生推薦擔任全國第一個新住民事務委員會-台北縣政府新住民事務委員會唯一新住民代表委員,之後再獲台北市政府邀請也擔任台北市新住民事務委員會委員。
24、2008年獲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管理之族群和諧基金贊助與自籌百萬在華視教育文化頻道製作越南語電視教學節目「越說越好」。
25、2009年獲越南政府指派為台灣20萬越僑之代表參加第一屆全球海外越南人世界組織成立大會於越南首都河內 。
26、2010年獲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班推徵錄取繼續深造(後於2013年轉學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博士班)
27、2010年起受聘擔任考試院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含司法、法務調查、國家安全局、海巡、移民行政等越南文考試命題兼閱卷委員。
28、2010年將在國立教育廣播電台錄製「輕鬆學越語」的教材印製為學習小手冊透過台商協會免費分送越南地區台商人員。
29、2010年台灣女性影展為陳凰鳳製作「台灣母親/越南老師-Cô Phượng」主題紀錄片並繼續成為2011年移民/移工專題影展主題片。
30、2012年起歷任各屆移民/移工專題影展中競賽影片之評審委員。
31、2011年個人籌資開拍100集之「越說越好 每日一句」越南語生活教學節目在華視教育文化頻道播送,為推廣越南語言與文化。
32、2012年分別邀請到當時馬英九總統及內政部長、移民署長等政府官員上電視共同錄製「越說越好 每日一句」節目,跟著陳凰鳳老師學越語說越語。
33、2013年個人籌資製作主持台灣第一部全由越南人演出的越南語電視節目「新住民學中文成語」在華視教育文化頻道播送。
34、2013年號召同鄉姊妹與越南語班同學會創立了台灣新移民文化協會,組織了台灣新移民藝人的表演團體-台灣越藝之星。
35、2014年陳凰鳳與台灣越藝之星舉辦第一次越南歌舞公演在國立台灣圖書館湘雲庭展演廳隆重登台。
36、2014年個人籌資百萬元以台灣越藝之星名義贊助瀕臨經營困難的世新大學越南文四方報,越南文四方報因此推出時尚文化娛樂版使新住民有了休閒文化傳播空間。
37、2013年起在國立教育廣播電台與中國、印尼、泰國等新住民姐妹共同製作主持「幸福聯合國」新住民節目。
38、2014年首次入圍第49屆廣播金鐘獎-教育文化節目主持人。
39、2015年再次入圍並勇奪第50屆廣播金鐘獎-教育文化節目最佳主持人獎。
40、2015年獲邀入駐新北市立圖書總館成為真人圖書館之館藏,因此經常為圖書館開辦講座。
41、2015年受邀為國立故宮博物院 新建故宮南院之文物內容負責東南亞語文(包含越南文、泰文、印尼文、菲律賓文)翻譯及錄製導覽語音。
42、2015年籌資製作由台灣越藝之星夥伴共同主持演出全由新住民母語傳達的電視綜藝節目「快樂新住民」在華視教育文化頻道和宏觀電視國際頻道播送,達成讓全世界看見台灣新住民的幸褔生活之理想。
43、2016年協辦全國新住民母語親子歌唱比賽,巡迴全台12場比賽,再將總決賽舞台搬至華視攝影棚結合「快樂新住民」電視節目錄製播出,邀請到蔡英文總統親臨舞台致詞與頒獎。
44、2016年越南國家中央電視台派採訪記者到台灣拍攝陳凰鳳製播新住民母語電視節目的紀錄專輯在越南全球國際頻道VTV4播出,為台灣宣傳。
45、2016年再次與原住民音樂人王宏恩合作創作第二首新住民母語歌曲「愛是我信仰」,由王宏恩、陳凰鳳與新住民藝人芳芳共同演唱,做為電視節目主題曲。
46、2016年受桃園市政府邀請製作及主演專為移民移工拍攝的「跟著台灣一起說」32集短片節目暨華語文學習小手冊。
47、2016年起受邀擔任行政院 新住民事務協調委員會委員(無給職)。
48、2016起受邀為國立故宮博物院 約聘常任文物越南文翻譯,持續執行故宮文物之越文翻譯。
49、2016年獲得移民署推薦為新住民成就代表在國際移民節公開慶典中接受總統及內政部長公開表揚。
50、2016年組織新住民菁英教師團成立東南亞語言中心(包括:越南語、印尼語、泰語、緬甸語和柬埔寨語),持續為台灣企業新南向提供語言文化橋樑服務,並且結合各地的青年新創育成中心,善用文創空間設置東南亞語言講座,使東南亞語言教學成為小而美並且遍地開花。
51、2017年受越南國家文化出版社邀請率台灣越裔總會幹部團返鄉參加台越文化交流座談及接受媒體訪問,包括越南國家中央電視台及越南國會電視頻道。不僅返鄉為台灣爭光,還帶回越南國家出版社致贈給台灣中小學校、雙北市立圖書館及國立台灣圖書館的越文實體書2000本和電子書庫超過萬本電子書。
52、2017年獲華山 文創園區邀請擔任2017華文朗讀節共同策展人,首次將東南亞語文納入華文文化,率領東南亞語言中心講師舉辦一系列融合文學與美食的越南、印尼、泰國、緬甸4國之「聽說好味道」展演及講座。
53、2017年受教育部國教署邀請負責編審及主持錄製全國中小學母語教學使用之越南語教材,歷時2年完成12冊及48部教學影片的「全國越南語影音學習教材」。
54、2017年榮獲內政部頒發年度全國社會團體優良工作人員獎暨公益貢獻獎雙料肯定。
55、2017年獲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邀請,陳凰鳳與台灣越藝之星於耶誕節在中正紀念堂廣場舉行越南歌舞公演與台灣民眾共度歡樂佳節。2018年再獲邀於中正紀念堂展廳舉行了2場越南歌舞公演。
56、2017年獲民主進步黨邀請擔任中央黨部新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無給職)。
57、2018年起獲文化部邀請擔任文化部東南亞文化委員會委員。
58、2018年獲新北市十三行博物館 邀請擔任「越來越美好-越南文化特展」策展人。
59、2018年結合台灣越藝之星25位新住民姊妹突破身分限制共同創立了NCTV台灣新住民媒體社會企業。
60、2019年NCTV台灣新住民媒體社會企業創立僅一年即獲得新北市政府評選為年度社會企業卓越獎。
61、2019年接受中華民國國慶典禮籌備委員會邀請率領台灣越藝之星合唱團(含原籍東南亞6國30位團員)登上中華民國108年國慶大會典禮領唱國歌表演。
62、2019年受邀為國立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 ,歷史博物館譯作越南文遊客導覽簡介。
63、2020年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全球華文寫作中心邀請擔任第33屆梁實秋文學獎翻譯類越華譯文組命題和評審召集人。
64、2020年完成個人第20部越南語文教材書創作出版,為來台20年推動越南語言文化圓滿紀錄。
65、2020年受專訪之文章「陳凰鳳:越南女兒台灣母親」(親子天下雜誌)獲教育部評選成為國民中學國文教材課文之一(翰林出版社)。
66、2020年獲文化部特殊人才推薦而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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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8/09/26~108/10/02
資格條件:
1、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撰寫及帳務管理。
2、具專案管理、活動企劃能力,能獨立作業者。
3、個性外向,主動積極、配合度高,具高度服務熱忱者、溝通協調能力佳、應對進退得宜。
4、擅長電腦文書處理。
5、熟計畫撰擬及申請經驗者。
6、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工作項目:
1. 辦理本校學生英文畢業門檻補強班業務。
2. 為本校學生開辦各類語言進修課程(包含排課/招生/宣傳/收費/客服…等)。
3. 對社區民眾開辦各式語言收費推廣教育課程(包含排課/招生/宣傳/收費/客服…等)。
4. 不定期提供外語進修教育之規畫及推廣。
5. 負責本中心專業語言教室對外開放借用及管理事宜。
6. 管理及更新語言中心網頁。
7. 為本校教職員工生辦理校園檢定考試。
8. 考試場地租借及人力支援。
9. 辦理工讀生管理、時間安排和任務指派。
10.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大學(屏東縣屏東市)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thbu@mail.nptu.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收件日期:請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10月2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檢附資料:Excel簡要資歷電子檔、報名表(含自傳及工作經歷)、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男性另須檢附退伍證明(如退伍令影本)或免服兵役等文件,寄送應徵表件至90003屏東市民生路4-18號本校人事室收或親送,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人文社會學院語言中心行政組員職務代理人」,逾期恕無法受理。
2、另應徵者資料excel檔,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前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3、聯絡方式及連絡人:08-7663800#10306;E-mail:person@mail.nptu.edu.tw陳小姐。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另予通知面試日期;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附件資料亦不退件。
5、經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名單公告於本校網頁。
6、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規定,應徵人員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2)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7、應徵人員同意本校得依「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向教育部辦理其相關資訊之蒐集、利用及查詢,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教育部提供相關資訊。
8、自僱用日起至被代理人回職復薪止,留職停薪期間屆滿或提前復職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預計自108年11月1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必要時延長之。)
9、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契僱人員薪酬支給表之規定辦理(新臺幣2萬7,300元起薪)。
10、相關報名資訊即表件,請至本校網頁瀏覽及下載http://www.pers.nptu.edu.tw/bin/home.php?Lang=zh-tw。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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