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的評論水準,怎麼,只有這樣 ?(低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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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
高大法律研究所,同學/老師/好友,周元培/林石猛大律師!
法務部長,不懂法律,不管醫療!
還推給法院法官? 被重重打臉 !
名嘴趙少康,法律醫療都不懂,只懂政治,還有仇恨一張嘴!
阿扁被判有罪是一回事!
保外就醫是一回事!
不相信醫療專家,
也濫用法律,還散播仇恨,真是無言!
「行政指導錯誤」 扁保外就醫爭議羅瑩雪挨批
2014/12/12 18:31
針對扁保外就醫的法律爭議,曾任行政法院法官的律師林石猛指出,高院的見解是對的,本案根本就是法務部長羅瑩雪「行政指導錯誤」、「很明顯就是法務部想把這個燙手山芋踢給法院,但是法院不甩嘛!」
林石猛說,大法官691號解釋已說明受刑人若不服不准假釋的決定該如何救濟,高院今天裁定理由就是認為,保外就醫跟假釋性質相同,都是要釋放人犯,都是由法務部決定,要法務部同意才可以,因此這屬於法務部的決定,不是檢察官所做的處分,當然會被高等法院打槍。
林石猛認為,扁聲請保外就醫被駁回之後的正確作法,應是先向行政院提起訴願,再依據《行政訴訟法》第5條提起「課予義務訴訟」,因「課予義務訴訟」有配合暫時性權利保護例如假處分等,可據以請求法院依據醫療鑑定結果,先做成准扁保外就醫的假處分,「這才是真正的巧門!」
律師周元培也認同高院見解,他表示「應該是以法院講的為準啦!」、「今天高等法院提出的是一個最基本的概念,不是什麼問題都要跑來找法院!」,周元培說,人民若對於法院或檢察官依法處分有不同意見,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當然由法院來處理;但阿扁是被獄政機關依據《監獄行刑法》駁回保外就醫處分,並不是檢察官,也不是法官,扁若不服此一處分結果,當然只能依據行政訴訟的法理去救濟。
他強調,行政機關做的處分,除非刑事訴訟法有特別明文,否則就是按照行政訴訟或行政程序法的法理走。
(王吟芳/高雄報導)」
http://m.appledaily.com.tw/…/%E8%B6%99%E5%B0%91%E5%BA%B7%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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