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評議程序冗長、不透明 金管會承諾一個月內改善》
今天早上楚茵在財政委員會就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功能強化進行質詢。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是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處理消費者與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期貨業的金融糾紛。去(2020)年申訴案件共13417件,以評議結案共2856件,紛爭解決率為42%,其他案件由金融服務業處理並結案。
金融消費爭議百百款,民眾遇到金融糾紛時常求助無門,評議中心作為中立的調解、評議機構,應該有更便民、貼心的服務。對此,我建議評議中心改善幾項措施。
1. 評議中心設有 #評議委員會,聘請法律、金融專業人士公平公正解決金融爭端。法定評議程序可長達五個月之久,等待時間冗長,楚茵建議評議中心應開放當事人在官網查詢申訴進度。
2. 案件進入評議程序時,當事人可以主動要求到場表達意見,然而,大多數人不熟悉相關規定,因而錯失表達意見的機會。對此,評議中心應在 #評議申請書 上增列詢問當事人是否到場陳述意見之選項。
3. 金融糾紛時常複雜難懂、文件繁複,多數民眾希望可以面對面諮詢。2018年起評議中心推出「#異地諮詢」服務,然而,目前僅止於桃園、台中、高雄、台南等四處,每月一次駐點,提供金融爭議諮詢服務。評議中心應做整體評估,增加駐點縣市、頻率,甚至可以開放視訊諮詢服務。
就上述建議,金管會黃天牧主委承諾,將會朝更便民、數位化的方式修正,並於 #一個月內 提出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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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不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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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親鄒啓騯有感於工程爭議糾紛的案情複雜且金額龐大,許多廠商熬不過漫長的訴訟期而倒閉,便義無反顧擔任發起人,號召同業籌組「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期能建立完善的爭議仲裁處理機制,快速並專業的解決爭議,一方面也紓解法院繁重的訟案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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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正式啟動後,全力協助各公司行號、公私立機構及團體解決相關工程爭議。鄒純忻接掌理事長後,經常風塵僕僕遠赴中國以了解兩岸仲裁制度的運作方式,亦到其他國家取經,汲取國外相關團體的運作經驗,藉此提升仲裁調解品質,協助更多企業與單位有效化解紛爭,更期許自己不負父親當年創會的初心與付出,讓協會的理念與使命,能夠永續傳承、圓滿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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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載著父親的企盼,鄒純忻以資深律師的角色在擔任中華工程仲裁協會理事多年後,自2017年9月起接下理事長重任,由於本身為宏景國際法律事務所負責人,仰賴著同時對於法律與工程領域的熟悉度,讓她面對協會未來在服務能量的強化與專業形象的提升上,也更加得心應手、篤定踏實。
▍父親熱心奔走籌劃 為產業發聲
鄒純忻的父親鄒啓騯,不僅擁有建築設計專業背景,同時也是華廈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並歷任「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財團法人中華營建基金會」董事長、「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當年因有感於工程施工過程中所引發的諸多爭議,往往金額龐大又案情複雜,漫長的訴訟期,許多廠商因不堪等待而倒閉,因此義無反顧擔任發起人,號召同業籌組「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期能建立完善的爭議仲裁處理機制,有效解決工程紛爭,快速並專業的解決爭議,一方面也紓解法院繁重的訟案壓力。
2000年7月,鄒啓騯依據1998年頒布的《仲裁法》著手進行籌備,歷經2年努力奔走,串連營造、建築、土木、結構、水利、環工、應用地質、室內裝修、建材、不動產鑑定、工程顧問等,共計45個專業領域團體聯合發起申請設立,並經主管機關內政部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法務部、經濟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等單位審慎審查後,「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於2002年7月26日核准立案,正式啟動會務運作,全力協助各公司行號、公私立機構及團體解決相關工程爭議。
▍各路英雄好漢匯聚 陣容堅強不容小覷
協會敦聘全國工程及法律、產、官、學各界頂尖專業菁英,包含博碩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各科專業技師等仲裁人達400位以上,而會員團體大致分為三大類,一為產業類,如營造、室內設計裝修、建築開發與材料等商業同業公會及工程設計、建設、營造等公司行號;二為專業技術類,如建築師、土木、結構、電機、機械、工程、都市計畫等技師公會及事務所,第三為工程相關學會、協會、基金會、律師及工程顧問公司,目前共計有106個工程及營建相關專業團體,共同組成一個專門協助解決工程爭議的平臺。
「由於法官面對的案件過於多樣化,因此並非所有法官都具備工程相關專業知識,因此判決有時會難以令人信服,然透過仲裁制度來解決糾紛,往往較能合理解決雙方的爭議問題。」而所謂「仲裁人」,指的是具備特殊法律背景的專業人士,或各領域專業知識的專門職業人員,從事5年以上者,經過仲裁專業課程訓練,並測試成績合格者,送交法務部核定後,方可取得仲裁人資格。
一般而言,當爭議發生、雙方堅持異見,需要第三方公正人士評斷和裁決時,可透過訴訟或仲裁2種途徑解決,「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若爭議金額超過新臺幣150萬元,可以上訴到三審,不過依照法院審理程序,一審到三審可能就必須耗費至少10年時間,假設有一方不服判決再發回更審,往往歷經冗長纏訟,判決結果還是無法出爐,整個訴訟過程曠日費時、勞神傷財,對雙方當事人來說,都是一種難以承受的折磨與煎熬;這時候就可以選擇另一個更具時效性的解決方法-仲裁。」透過仲裁協會的協助聲請進入仲裁程序,聲請人與相對人可以選任自己信任的仲裁人,再由這2位仲裁人,推派第3位主任仲裁人,針對案件進行審理,召開詢問會議(等同於法院的「開庭」),由3位仲裁人與雙方各派代表一同出席,「依仲裁法規定,除非雙方另有協議,否則自仲裁庭組成時起,半年內就必須完成仲裁判斷,最遲僅得以延長至9個月內結案,而仲裁判斷又與法院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因此仲裁制度相較法院訴訟,仲裁的程序顯然更快速、更有效率。」
▍任重道遠 捨我其誰
「我們所提供的服務,就是協助兩造完成仲裁程序的流程、提供仲裁人名冊以及協調詢問會的時間、地點,但不會介入案件的實質審理,是一個絕對中立的單位。與法院的差異點,其中之一即在於民事案件開庭為公開審判,判決書會公告在網站上供各界查詢;反之,仲裁除非雙方同意公開,否則原則上是全程秘密進行,包含申請、詢問會的過程與仲裁結果絕對保密,非相關人士無法知悉相關的商業機密,可確保雙方的權益不會受到侵犯。」
鄒純忻自從接掌中華工程仲裁協會理事長後,用心秉持充實仲裁人學識素養的創會宗旨,不僅經常風塵僕僕遠赴中國大陸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交流,也擔任中國大陸的仲裁員,以了解兩岸仲裁制度之運作外,亦到其他國家取經,汲取國外相關團體的運作經驗,積極舉辦座談會與研討會等多元教育訓練課程,提供仲裁人一個接受訓練、增進實務經驗的交流學習平臺,期藉此提升仲裁調解品質,協助更多企業與單位有效化解紛爭,更期許自己不負父親當年創會的初心與付出,以及對她的殷殷期待,讓協會的理念與使命,能夠永續傳承、圓滿實現。
#創業誌
#鄒純忻理事長的創業故事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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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9《民政部門_民政局、各區公所》工作報告與詢答】
民政部門業務報告及質詢的第三天,列席的是民政局與臺南市37區的區長。針對當日Ingay的詢答,簡要的在這邊向族人市民報告:
首先感謝民政局的資料提供,因為Ingay與團隊就任以來開始建制一套數據分析的系統,其中關於各類的人口資訊非常仰賴民政局公開的統計資料。但是我們從地方到中央的公開資訊中發現,太多資料因為已經過篩選而非基礎資訊,以致於在分析時「有資料等於無資料」。比方在人口統計上,目前的資訊是「級距年齡」而非「個別分齡」(比方是「0~5歲」的統計,而不是「0/1/2/3/4/5歲分齡統計」,這樣當我們需要做托嬰托育需求分析時,就無法查知分布的區里)。這部分很感謝民政局在理解基礎資訊的意義後,精進統計的作業,也感謝研考會支援,進一步的,我們也會向中央(內政部與政務委員)來反應。當然,這些資料都必須符合個人資料保密、檔案法等相關規定,去識別化的來進行。
另外,針對在第一線戶政作業上,可能因為對法規或者程序的不夠熟悉,就算臺南市大推「復名作業多合一」的政策,但近年卻屢屢發生不便(甚至「怒不辦」)的情況。所以Ingay在上任後不斷與民政局溝通,希望能在原住民身份相關申辦作業上,能有研習訓練等精進的機會。這方面很謝謝局裡面採納,也積極跟中央原民會聯繫協調,促成了3月21日在歸仁戶政進行的「原住民身份法制」的研習會,由原民會派出兩位專業講師,臺南市37個區的戶政事務所各三員來進行(以便日後可以輪休)。Ingay當天也全程參與整天份的研習會,扎扎實實的課程訓練與討論,相信對日後的相關作業有正面的助益。
這部分非常感謝民政局(特別是戶政科張森穆科長全程協助協調)的付出。
電子輓聯的部分,因為在臨時會期中 沈震東 翻轉舊思想,城市新模Young議員邀了 林易瑩-時代力量台南市議員議員與我共同提案,希望在兼顧悼慰民俗與環保節約角度,針對臺南市府轄屬的殯葬場所能廣設電子輓聯系統。根據民政局的應答,確認南區殯儀館和平堂(守靈室)68廳室可以在六月底前建置完成;而新營福園(9面)、柳營祿園(12面)、鹽水壽園(24面)也可以在四個月內(也就是七月底)完成佈建。
另外關於南山公墓遷葬方面,引發地方與文史工作者的討論關心。針對目前市府(民政局)的作業方式所引發的質疑(在墓碑上噴漆、貼編號標籤),Ingay建議市府應整合相關的文化局、都發局與民政局,重新調整作業程序,畢竟這塊墓葬區背負臺南四百年開發史,在此安眠的先人是層疊而葬,有大量對臺南別具意義的人物,包含已被劃定為古蹟的「藩府二鄭公子墓」、「藩府曾蔡二姬墓」、「施瓊芳墓(臺南首位進士墓,也是全台唯一留存進士墓)」、「曾振暘墓(最古墓,西元1642年)」四座古蹟,另外還有巴克禮牧師(Thomas Barclay)墓、高長(高俊明牧師祖父,追隨醫療宣教師馬雅各Dr. James Laidlaw Maxwell宣教)墓與其妻高朱鶯(岩前部落之洪安雅族人)墓等對臺南文史重大意義的先人。別忘了:面對古蹟歷史,一旦動作就是不可逆了!
所以建議市府在作業上應該先由文化局發動,自辦或委辦文史調查,依據文資法等規定標定文化敏感區,而後由都發局來做相關的地目設定,最後才是民政局來做遷葬(包含公示)作業。希望民政局把這個建議帶回市府討論,Ingay也會在日後對文化局的詢答中再次提醒。
Ingay也針對各區里活動中心的建置表達支持立場。在各相關的議員同事提案,只要有機會接觸到的,Ingay也一貫表達支持而連署。站在市議員的角度上,在財務規劃可行、使用效率可行、各區里市民需求的前提下,代表市民來表達支持是工作必然;在原住民籍市議員的角度上,除了族人專屬空間的思考外,如何拓展共用空間的可能也絕對要同時思考。畢竟在前述的可行評估,包含用地與經費(籌建與維護)的斟酌上,如果各區里都有完備的公共空間,那針對其中需求較高(人口分布)的區域,能協調出讓族人或者社團、公部門(比方社區大學、健康文化站、傳習班)可以利用的空間或時段,遠比一昧追求單一排他的專屬建物可行。還是老話一句:如何而可能。
另外,針對外界誤解的司法支持系統,甚至謠傳「法律扶助基金會不知道『原民專案』」的說法,多年與法扶總會到臺南分會合作的經驗,除了在當天會後立即致電向臺南分會查詢(並確認子虛烏有)外,Ingay也在詢答裡向在場的民政局與37區區長,詳細說明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以及所謂「原住民專案」的來龍去脈與經費來源(詳參: https://tinyurl.com/laf20190329 )。這部分Ingay日後會再加強宣導的力度,也會利用不同的機會來向相關單位推廣說明,如果有需要協助做教育訓練的,Ingay也非常樂意貢獻棉力。畢竟忝為法律人,我們實在無法接受任何未經查證的不實指控或污衊。並且,更令人憂心的,那樣輕漫散佈的錯誤資訊就像假新聞一樣,會造成太多傷害、嚴重影響市民公民的權益。
一如在自己從2001年入行迄今的法務職涯中,接觸到太多因為「問道於盲」、「不懂充內行」的耽擱,導致當事人的權益(尤其是訴訟上的權益)受到極大損失的案例。想起在校時甘添貴老師、邱聰智老師上課時的提醒:不要看報紙就以為自己懂法律。所以包含訴訟的諮詢也好,或者昨日(3/28)對勞工局詢答中提醒的「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資格把關也好,今天對民政局在各區「調解委員會委員」的資格審查也好,真的要上緊發條,不要讓求助者伸出待援之手的第一步就踏錯。有很多真心且專業的先進、朋友,為了公平正義的實現與實踐奉獻犧牲,參與各類調解行列,共同為市民/公民權益來發聲出力。我們絕不容許只是為虛名而濫竽充數之流,阻礙了大家的權益與正義的清白。大家一起加油、共同監督!!!!
完整詢答影片:https://youtu.be/g5nbPHYbiaQ
民政部門詢答總集合:
第一天 http://tinyurl.com/ingay20190327 (人事處、法制處、秘書處、政風處、研考會、民委會)
第二天 http://tinyurl.com/ingay20190328 (勞工局、社會局)
第三天 http://tinyurl.com/ingay20190329 (民政局、各區區公所)
Youtube問政記錄頻道:https://tinyurl.com/ingayyoutube
#民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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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復名多合一 #原住民身分法
#南山公墓 #電子輓聯 #活動中心
相關法律扶助資訊,歡迎分享宣傳:
#原住民法律扶助專案:http://tinyurl.com/y22pa9u3
#法扶臺南分會預約電話 06-228-5550
#法扶臺南分會地址:台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二段14號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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