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金法尤物Day⚠️
最近有一則新聞,內容大概如下:108年間,有一位男子沒有依照規定穿越馬路,但這位男子的運氣不是很好,在穿越馬路的時候,被一輛急著要右轉而沒有禮讓行人的車子,不小心撞到而發生了車禍,男子因此受到左側胸、左側肢體有多處挫傷,男子便對駕駛提起「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與「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刑事附帶民事』告訴」,民事判決近日宣判,結果為駕駛應賠償行人新台幣16,000元的精神慰撫金。
上面的肇事事實與實際的判決結果,以旁觀者的角度看都相當正常,沒有不合理的地方,那會想要用這則新聞告訴民眾的事情是:「車禍的損害賠償金額,需要去審慎評估與車禍案件的因果關係」,否則就會像本件的男子一樣,被法院在判決中特別載明:「損害賠償不是中樂透」。會被特別載明的原因是因為:這位男子因為車禍所導致的輕傷,要求損害賠償達到1,999萬。其中比較特別的像是:「因為家裡有長壽基因所以請求『餘命』損害」、「因為車禍不能洗碗,要買洗碗機且2年換1台」、「因為車禍不能上健身房,損失未來62年的會籍費用」等損害。
律師表示,因為車禍產生的損害並不少見,但通常雙方和解或是訴訟中,都會以單據實報實銷作為認定的基準,而不是以「車禍被害人」的需求作為認定,而且,如果被害人所提出的損害賠償金額過高,調解委員及法官都會透過言語跟雙方闡明:這個金額確實有點不太合理,並透過對程序的主導權,嘗試讓雙方同意和解的金額,以避免讓輕微的車禍案件進入審判程序,以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
常見的車禍損害認列有:
一、 車輛毀損的損害
二、 受傷所生的醫療費用與可能需要的看護費
三、 受傷而需要休養,致使無法上班的經濟損失
四、 因為受傷造成未來的勞動力減損
五、 精神慰撫金
要特別提醒民眾的是,以上損害的認列與車禍的行為間,必須要有明確的因果關係,而且數額需要「合理」且「適當」,否則,就可能會因為一時的貪婪,提出不適當的金額,而被法院認為是「中樂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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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結果查詢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蛙蛙文創,這間公司在網路上販售口罩,結果讓全台接近500名消費者付款後拿不到貨,訂購金額 #少則1萬,#多則10幾萬,消費者來找我求助,我麻煩消保官、熱心律師及聯合各地方民代及時代力量地方黨部,協助相關消保調解及擬定後續債權保全策略。
但消費者還是非常擔心,擔心其來有自。
我利用周末時間了解了一下這家公司,才發現問題很大。
蛙蛙文創目前的負責人是 #李子彬,而這位李子彬,今年8月還是 #好妙文創 的負責人;好妙文創在今年3月資本額還是700萬,到7月就增資成4000萬,而那時也正是蛙蛙文創大量販售口罩訂單的時間點。
網路上關鍵字搜索「蛙蛙文創」,沒有很多資訊,但是再查一下「蛙蛙文創」前身的「活水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就會發現,這家公司是涉及2011年北美館弊案,這個案子讓時任北市文化局長謝小韞下台,並且讓參與的荷蘭廠商遭受波及,台灣博物館的債務惡名在歐洲博物館界傳開 ...
那好妙文化呢?不只有不尋常的增資,公司代表人也一變再變。
2020/10,好妙文創變更公司名稱為「拾穗豐收股份有限公司」,
(拾穗豐收的董事長張家毓,代表法人是蛙蛙文創)
2020/08,負責人由李子彬更換成張家毓,
2018/10,負責人由張庭熒變更為李子斌,
2018/06,負責人由張智人變更為張庭熒,
2017/12,負責人由李英慈變更為張智人,
關鍵人物出現,#張智人。
用「張智人」到司法院判決查詢系統一查,相關案件數非常多,包含去年與高雄市文化局的駁二藝術特區P2倉庫場地租金水電延遲給付訴訟,顯示這家公司在財務上,一直都有問題。
而同一組人馬,互掛多個公司董事,導致一家公司財務出問題,還可以用其他公司名義繼續運作。蛙蛙文創在10月份發生未能如期交貨,大量消費者要求出貨、退款未果的情況下,蛙蛙文創的另一個分身「拾穗豐收股份有限公司」居然繼續在求職網站徵人,職缺還包含:業務經理/業務人員、法務人員!
是要變個名字繼續販售?準備用法律途徑規避對消費者的責任嗎?
手法像變形蟲一樣,用不同公司名義,持續讓消費者陷入困境,消費爭議、官司訴訟不斷,這樣的公司,難道要任由他們繼續這樣搞?
受害人數高達500人,分布遍及台灣20個縣市,各地方的消費者只能各自尋求協助,我認為,這個案件,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應該要主動出面,要求檢調啟動調查!
調解結果查詢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高雄勞工已經低薪了,結果有公司把全勤獎金計入基本工資,還用各種名目扣薪,導致正職員工一個月只領到21,000;
更甚者,員工不堪待遇不佳,要求補齊薪資,竟被公司被要求離職,最後當月做了24天,只領到11,000!
#拒當廉價勞工
今天上午開了一場「究責惡質雇主、拒當廉價勞工」的記者會,原因是前一陣子有勞工向我陳情,表示公司底薪22,500未達基本工資,加上全勤獎金2,000才超過基本工資;
但是 ... 有多位同事,因為漏打卡、請假,當天薪資被扣除之外,連2,000元的全勤獎金也被扣光!
再者,陳情人表示,該公司流動率非常高,很多員工來工作一個月,連勞健保都未被加保,第二個月公司才加保 … 有員工表示希望能領取足額薪資,卻被公司資遣,公司最後用日薪750(工作8小時)的方式計算給離職員工薪水,
日薪750!?即便是計時工讀,時薪都遠高於此!
#勞檢形同虛設
知道這件事之後,我請勞工局進行勞檢,沒想到勞工局上周五到現場勞檢,竟只帶回員工清冊,關鍵的 #出勤紀錄 #薪資證明 … 居然讓公司事後補件!
這實在令人非常氣憤,高雄年輕人低薪是不爭事實,如果高雄市政府還放任這種一直把年輕人當作廉價勞工在洗、用完就丟的公司,繼續違反勞基法、惡搞勞工,那我真的不知道,高雄年輕人為什麼要返鄉打拼!!!
對,我忘了說這家公司的名字:#日勝行銷顧問有限公司,地址在左營巨蛋對面,目前還在人力銀行上繼續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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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記者會中,我提出幾點具體建議:
1⃣在現行制度下,勞工提出勞動檢查/勞資調解常造成工作權益的剝奪,導致員工只好隱忍。勞工局應針對過往紀錄不佳之企業列冊追蹤,不定期發動突襲勞檢。
2⃣勞檢應納入由員工自發組織之產業工會/職業工會陪檢制度,強化現場查核人員執行勞檢的法制能力及專業知能。
3⃣目前勞工局網站上的違反勞基法事業單位查詢,詳細資料只有108年6月以後公告的,希望未來能提供總表,甚至更進一步列出違法雇主的累計違法次數,讓市民求職時有更好的參考依據。
高雄的薪資條件已經偏低,如果還縱容這樣的企業,把人力當作奴隸,把員工當作免洗餐具,那高雄青年還談有什麼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