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應該優先施打疫苗:民主人權國家——英國篇》
#我們都在等疫苗
#請中央官員退出第二類優先順序
#請民眾了解台灣是不是一個平等民主的國家?
#團結抗疫不是官員先偷打
*英國和美國都是疫苗生產國。疫情死了數十萬人,疫苗未進行完第三階段,僅完成約2.5-4萬人中期時,即由FDA緊急授權。
過去歷史上所有的疫苗開發,動輒十至十五年,小兒麻痺症疫苗由小羅斯福家族慷慨捐贈,他死了以後十五年才開發成功。
生技醫藥界近年因基因工程、大數據的結合,美、英、歐盟政府投資好幾家生技公司,不到一年,奇蹟式出現了針對COVID-19的疫苗。
其中英國牛津團隊的疫苗交給英瑞合資的大廠AstraZeneca 生產,又簡稱世人熟悉的AZ疫苗。
疫苗剛剛問世時,民眾疑慮,首相Boris Johnson 雖然已經得過COVID-19,身體已有抗體,仍然率先施打。伊莉沙白二世女王也是在養老院第一順序打完之後,率先施打。
民眾漸有信心之後,英國政府即公佈施打疫苗順序:
1 老人院住民及老人護理院的工作人員。
2 所有 80 歲以上的老年人和一線醫護人員及醫院工作人員。
3 所有 75 歲及以上的英國人。
4 所有 70 歲及以上和重大疾病緊急狀態者(不包括孕婦和 16 歲以下的人)。
5 所有 65 歲及以上的英國人。
6 年齡在 16 至 65 歲之間的重大傷病患者(見下圖)。
7 所有 60 歲及以上的英國人。
8 所有 55 歲及以上的英國人。
9 所有 50 歲及以上的英國人。
10 其餘人口(待定)
所謂重大傷病指
血癌(如白血病、淋巴瘤或骨髓瘤)
糖尿病
失智症
心臟重症
呼吸疾病包括肺氣腫或嚴重的氣喘
腎臟病及洗腎病患
肝病
由於疾病或治療(例如 HIV 感染、類固醇藥物、化學療法或放射療法)導致免疫力降低
類風濕性關節炎、紅斑狼瘡或免疫系統疾病(可能需要長期免疫抑制治療)
器官移植病患
中風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 (TIA)
神經或肌肉萎縮
嚴重學習障礙
脾臟疾病,例如鐮狀細胞病,或者脾臟切除
嚴重體重超重(BMI 40 及以上)
嚴重精神疾病患者
*全球民主國家施打疫苗的概念:
1)生命權之下,人人平等。
2)重點不只防護力,主要在防止重症及死亡。依據過去一年經驗,老人及原重大疾病患者最容易感染病毒即成重症,或是死亡。
3)職業類別,只有醫療人員才能被優先施打,因為他們必須近身接觸確診患者。
4)沒有任何職業,物競天擇優於其他職業,每個職業幾乎都有群聚感染風險,也有被同等保護的理由。
5)地點:只有長照機構(易成重症)優先。
打疫苗是防重症及死亡的。先施打給容易重症及死亡的年老族群,將可拯救比較多人的性命。
以感染會危及到重症及人命風險為考量,而不是以工作種類、社會地位為優先考量。(除了長照機構及前線之醫護人員外)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covid-19-vaccination-care-home-and-healthcare-settings-posters/covid-19-vaccination-first-phase-priority-gro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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