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譴責韓市府欺騙市民 #請陸委會移送法辦!
今天在高雄港出現一場旗津至溫州洞頭「小三通」首航儀式,高雄市還派了官員出席。其實這是場不折不扣的大騙局,而且已經踩到法律的紅線!
第一、根據陸委會查證,主辦這次「首航」活動的「上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其船舶運送業許可證,業於2019年1月23日經交通部航港局註銷,且該公司已於108年6月12日解散。邀請函顯示之「永順2號」輪及「延鴻」輪也不是該公司之自有船舶,航港局也證實這兩艘船都還在高雄港內,並未提出「小三通」及直航申請。
第二、高雄旗津及中國浙江省溫州洞頭均非「小三通」港口,依法並無「小三通」可能,即使經金門、馬祖再航行至中國,亦無停靠溫州洞頭之可能。
第三、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若我方及中方船舶非經許可載運貨物或人員往來兩岸,涉及違反兩岸航運、貨物進出口,以及人員往來相關規範,交通部及內政部移民署等相關主管機關可依據兩岸條例第28條、第29條、第80條(船舶直航兩岸)、第40條(貨物)以及第10條(人員)及移民法第74條等相關規定進行查處。
第四、五月七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113條外患罪章,「應經政府授權之事項,未獲授權,私與外國政府或其派遣之人為約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足以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依照修正第 115-1 條之規定,外患章之罪「亦適用於地域或對象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韓版的小三通恐怕已涉外患罪章。
不知韓市長是否被選總統的總目標沖昏了頭,還是要挽救低民調,竟不顧法律規定,放任下屬製造「貨出去,人進來,發大財」假象,漠視國家主權、挑戰中央職權,政府必須明查,該法辦就法辦!再敬告韓市長:快點專心處理淹水和防疫,口號和詭詐若一再被抓包,不但切割不了,連中學生都看不下去了!
#違法小三通
#有通敵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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