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照新書賞閱📚網路時代的隱私保護困境
【作 者】劉靜怡│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專任教授
【本書簡介】
「隱私權」是個橫跨社會科學界與自然科學界的議題,在法學界內,也是個橫跨法理學、憲法、行政法、民刑法甚至醫療法、經濟法等各領域的研究主題。隨著各種新興科技的來臨,隱私權所遭到的挑戰與困境,尤其險峻。
本書收錄作者過去十年來所發表與隱私權爭議有關的學術論文,其內容既包括傳統的隱私權與新聞自由、出版自由等權利之間衝突的討論,也涵蓋了醫療隱私權和資訊科技所引發的隱私權保護爭議分析。本書除了有系統地引介比較法的內容之外,也嘗試針對國內的隱私權爭議,提出具體的分析與主張,希望此一論文集能為隱私權這個恆常受人關注的議題,留下實質註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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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註腳 在 吳佩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晚全台沉浸在麟洋配出國得冠軍拿金牌的喜悅中,我也不例外。
看完小戴技壓辛度,跟昨日與依瑟儂對戰時的緊張刺激比起來,今天的後半場顯得較輕鬆愜意,心想,就讓感動的淚水集好集滿,等著明天一次暢快發洩吧!
孰料,看到羽球男雙勇奪奧運第一面金牌,淚水提前預支狂流。與對手身高差距近20公分的李洋、王齊麟,兩人默契十足,幾次邊邊角角的球,殺得中國隊措手不及。這一面金牌,絕對是實至名歸。
謝謝國手們精采的表現,讓大家今晚掛著微笑入睡。
在小戴和麟洋配出賽的空檔,看到好友傳來一個截圖,內容是關於有人在粉專的貼文中引用了別人的幾句話,雖加了引號,卻未註明出處。雖然日常寫作不像學術論文要求嚴謹,但基於禮貌,最好還是要註明來源,或是在括號內直接貼上引用文章的連結網址,避免爭議。
除了截圖,好友另murmur一句「她國發所的論文〜〜」,倒是引起我的好奇,手癢之餘,邊看球賽,邊趁廣告時間查找了一下資料。哇,光是看第一章第一節的幾段文字,就覺得像這樣的行文風格,難怪會引起若干爭議。另外,章節裡有許多註腳,也沒放入文後的參考文獻,這是學術論文最基本的要求,不該如此草率。
我約略看了前兩頁,發現主要有以下的三個問題:
1.第一頁第一段,與朝陽科技大學陳宗玄助理教授在2007年的文章,〈從國際觀光角度思考我國發展觀光的契機〉前言引用的數據有很高的相似度,僅有部分文字更動(改寫)。
2.文章引用了WTCC和WEF等組織的研究報告,卻未加註。
3.第二頁引用的圖表,來源寫「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從註釋1回溯出處,國發會的文章註明「資料來源:WEF全球競爭力報告,各期」,既然知道轉引的來源,應該要寫清楚才是。在論文中引用別人的研究成果是很正常的,但把該圖的標題從原文的「我國全球競爭力排名變動趨勢」改成「2006-2017世界經濟論壇(WEF)排名」並不太恰當,似乎也忘了標註座標Y軸(名次)。
論文比對是個傷神、傷眼的苦差事,還是早點睡,養「睛」蓄銳,好為明晚(8月1日)小戴的奪金賽加油助陣。
#小戴就是小戴
#無可取代
#重拾球拍
論文註腳 在 知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時間:1839年4月16日
地點:廣東省城
人物:義律、奧克蘭勳爵
事件:
美國、荷蘭等船隻向林則徐遞稟表示以後永遠不販鴉片(註1)。
義律卻從中破壞,繳煙途中運走鴉片,又以各種理由拖延繳煙時間。他在遞呈給林則徐的稟帖中藉口地方較遠,需要寬限,並推脫已向本國政府報告。林則徐雖然認為『核其稟詞,尚屬恭順(註2)』,但還是堅持必須具結。於是,義律公然以『英國人船無奈,只得回國(註3)』的威脅態度進行抗拒,並透露出將以武力進侵的兇惡意圖;當時,林則徐尚未弄清義律的意圖,仍然認為義律是『心切遲疑,尚非敢違法度(註4)』。
同日,義律致信英國駐印度總督奧克蘭勳爵(George Eden,1st Earl of Auckland,1784-1849,55歲),請他派盡可能多的兵船到中國示威(註5)。
註解
註1: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五冊文錄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156-157 / 2442-2443。
註2: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三冊奏折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144 / 1268。
註3: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五冊文錄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157 / 2443。
註4: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三冊奏折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144 / 1268。
註5:胡濱譯,《英國檔案有關鴉片戰爭資料選譯》(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93),頁411。
(本文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特此鳴謝。)
中心簡介:
國史教育中心(香港)(https://www.cnhe-hk.org/)是民間慈善團體,冀望本『香港心、中國情、世界觀』理念,凝聚社會各界共識,向年青一代、老師及公眾人士,傳承中華文化精萃。
#知史討論
「英國對華鴉片貿易已經作為極骯髒的一頁載入歷史。在今天看來,這種貿易的不道德是無可爭議的。在鴉片戰爭發生前的1830年代,來華基督教傳教士以及一些具有正義感的英美商人,也從基督教的道德原則出發,對鴉片貿易不斷進行了譴責。但從事這種貿易的鴉片販子,特別是來華英國商人,則利用各種輿論工具極力為自己辯護。這樣,在廣州、倫敦、甚至在英屬印度,就形成了關於鴉片貿易的辯論,在鴉片戰爭正式爆發前後達到高潮,在當時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
在來華西方人士中,鴉片貿易也引起了激烈爭論。站出來在媒體上對鴉片貿易進行譴責的,主要是當時在廣州和澳門一帶活動的基督教傳教士。在廣州的外國商行中,美國的奧立芬商行 (Oliphant&Co.) 是鴉片貿易的著名批評者。這個商行不僅自身拒絕從事鴉片貿易,而且長期呼籲其他商人放棄這一傷天害理的生意。基廷 (Arthur S.Keating) 則是英國商人中僅有的公開批評鴉片貿易的人。
但當時大多數來華貿易的英美商人都從事鴉片貿易。他們發現這「比其他同樣安全的生財之道遠為有利可圖」,[1]故競相加入輸入鴉片的行列。正如《廣州週報》上的一篇文章所指出的:「我們相信,所有 (外國) 商人,或多或少都從事鴉片貿易,或是為他們自己,或是為他們的合作夥伴。」[2]1839年林則徐在廣州厲行禁煙,所收繳的2萬餘箱鴉片,分別屬於55家英、美和印度巴斯人商行或商人。這個數字還未包括所有的鴉片販子,可見來華外商從事鴉片貿易的普遍性。正因為來華英美商人普遍參與鴉片貿易,他們自然成為這一不名譽的行業的積極辯護者。同時,在英國和印度形成的鴉片利益集團,也在倫敦和加爾各答、孟買等地製造為鴉片貿易辯護的輿論。
鴉片貿易的批評者首先關注的是這一貿易的道德問題。
1838年孟加拉《印度之友報》的一位作者指出了一個令人難堪的「矛盾」:「與鴉片貿易有關的所有情況都如此奇怪,而且與我們的信念不相一致。我們看到,在一方面,文明的、受到啟示的不列顛基督徒政府,為了麻醉中華帝國這一公開目的,在東方繃緊了每一根神經增加印度的鴉片生產。在另一方面,我們看到半文明的中國政府竭盡全力拒斥這種物品,從中不難看到其社會性的和政治上的美德與勇氣。」 (1) 這位作者表達的是一般公眾對鴉片貿易的看法,應該說這種看法來自基督教社會的道德準則。
更早從道德的層面對鴉片貿易進行討論的是美國傳教士在廣州發行的《中國叢報》月刊。1837年11月,該刊刊登了在印度的基督教傳教士斯圖爾特 (J.C.Stewart) 所寫的小冊子《論對華鴉片貿易》。斯圖爾特聲明,他寫作的目的,「是希望引起人們對於這一貿易是否符合道德的疑問」。他通過鴉片對人體的危害、鴉片貿易違反基督教倫理的論述,譴責了這一愈益擴大的走私貿易。[3](PP297-305)之後,聲名狼藉的英國鴉片販子因義士 (James Innes) 在該刊12月號以「一位讀者」的名義發表文章,為鴉片貿易進行辯護。接著,1838年1月號的《中國叢報》又發表了另一位反對鴉片貿易的英國人基廷以「另一位讀者」的名義發表的反駁文章。這兩個「讀者」以《中國叢報》為陣地,在1838年又分別發表了兩篇文章闡述各自的觀點,從而形成了一次關於鴉片問題的論戰。
在這些文章中,因義士反復強調的是,「食用鴉片在本質上是清白無辜的」;[4](P526)中國之所以出現鴉片問題,是因為鴉片被「過量使用」。而基廷的幾篇文章主要論述鴉片貿易違背了基督教道德原則,在中國造成了罪孽。針對因義士等強調鴉片無害的論調,基廷反駁說,設想「中國的平底船,將像砒霜這樣無害的物品,作為一種外國情調的時髦奢侈品運進英格蘭」,這種「奢侈品」在英國流行起來,成千上萬人趨之若騖,終因它造成的惡果而遭禁止。再設想中國的平底船對抗英國的禁令,在靠近海岸的聖喬治水道停泊,並繼續不斷地將砒霜運進泰晤士河口;在此情況下,「每年的消費量都在上漲」。鴉片利益的辯護者們對這一設想怎麼看呢?[5](P409)因義士看來拒絕回答這一問題,沒有在他的後續文章裡作出像樣的回應。針對因義士強調的鴉片在中國如同酒在西方世界一樣的觀點,基廷反駁說,難道「因為西方世界的人民用酒來毒害自己,他們用鴉片來毒害中國人就是正確和適當的」嗎?[5](P410)
《中國叢報》從1837年到1840年還發表了多篇反對鴉片的論文。在這些文章中,該刊編者、美國傳教士裨治文撰寫的《對華鴉片貿易史》、《論當前鴉片貿易危機》等,都是當時很有分量的譴責鴉片貿易的文章。在1839年發表的《論當前鴉片貿易危機》一文中,裨治文呼籲,要「首先討論重大的道德問題」。他強調,造成鴉片危機的首要原因是英印政府「低下的道德狀態」,而且「孟加拉 (英人) 的道德水準也就是其祖國 (即英國———引者) 的道德水準」;鴉片貿易使英國這樣一個「主要基督教國家」,處於「與她的責任和榮譽不相稱的地位」,而中國的「異教徒政府在反抗由一個基督徒民族施加的道德淪喪的誘惑時所表現出來的原則性力量」,則必將「發揮它的作用」。他認為鴉片利益集團將鴉片氾濫的原因歸結為中國官吏的貪污腐敗也是不能成立的,要看到幾十年來中國畢竟一直是實行禁煙政策的。裨治文還指出,長期以來西方人抱怨的中國人排外、自大觀念和苛刻的對外政策,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販賣鴉片使西方人在中國自毀形象,「在中國人的眼裡我們的品性低下……西方政府在此地推動的事業被認為是降低而不是提高了外國人的道德形象……由於我們的愚蠢和輕忽,我們的民族特性跌落到塵埃之中。」他認為要改變這一切,西方人在中國就必須按「真正高貴的和基督教的準則」行事,放棄鴉片貿易。[6](PP2-8)這篇文章從道德角度闡述鴉片貿易之危害,集中反映了西方以基督教道德為基礎的反鴉片觀念,在當時引起很大反響。」
註腳:
[1]Opium Trade with China[N].The Canton Register,March1st,1836.
[2]編者評論[N].The Canton Press,August25th,1838.
[3]J.C.Stewart,Remarks on the opium trade with China[J].The Chinese Repository,vol.5.
[4]James Innes,Remarks on the opium trade[J].The Chinese Repository,vol.5.
[5]A.S.Keating,Remarks on the opium trade[J].The Chinese Repository,vol.5.
[6]E.C.Bridgman,Remarks on the present crisis in the opium traffic[J].The Chinese Repository,vol.8.
(知史討論中的文章來源:
吳義雄:《基督教道德與商業利益的較量——1830年代來華傳教士與英商關於鴉片貿易的辯論》,《明清海防研究》第一輯,網址: http://www.ypzz.cn/f/news-xs?p=8ec18e35918845798b31412fc6ca90bc-c0927d419d9844c5b32924b4856f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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