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 被人稱為是 #酒駕黨!真的是實至名歸!
大家還記得以下這些人和發生的事嗎?#民進黨酒駕名單 中現在只是又多了一個 #丁允恭 而已!
2018年2月
民進黨中央黨部新聞部主任 #孟義超 因酒後開車發生車禍,酒測值達0.29毫克被警方移送法辦,孟坦承犯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予以緩起訴,條件是繳交3萬9千元給國庫。
2017年6月
民進黨新竹縣議員 #林昭錡 酒駕,辱警「垃圾」,遭判刑6個月。竹縣黨部決議對林停權1年,未料民進黨中評會卻翻案,改停權3個月。
2017年3月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在台北市舊宗路酒測路檢,攔查到台北市市議員 #童仲彥 妻子 #李秀環 酒測值0.29 MG/L,明顯超標,李秀環2012年也曾酒駕擦撞路邊,當時童主動報警,李遭檢方緩起訴並吊扣駕照。
2017年1月
民進黨立委 #葉宜津 的國會辦公室執行長 #陳昭彰,與張姓友人在新北市三重聚餐後,張男被巡邏警員發現涉嫌酒駕但卻拒絕酒測,還與警員拉扯,被上銬依妨害公務罪嫌帶回偵訊,不料陳昭彰竟跑到派出所嗆警,要警政署長陳國恩到立法院專案報告。葉宜津得知後,立即將陳男開除,出面受訪也對社會致歉。
2016年12月
民進黨前立委 #張清芳 的兒子 #張定瑋,2016年6月疑因酒駕拒測被吊扣駕照,半年後竟又無照開著7百多萬元的賓士CLS63 AMG,在新北板橋十字路口等停紅燈時呼呼大睡,經警方拍打車體十分鐘才喚醒,酒測值高達0.67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其父張清芳表示,兒
子酒駕「真的很糟糕!」以後會加以約束。
2016年8月
筆名「司馬文武」的媒體人 #江春男,被總統蔡英文任命派駐新加坡,在總統府完成宣誓典禮後與友人餐敘,因酒駕遭警方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偵結後予以緩起訴,條件是繳交6萬元給國庫。
2016年6月
駐日代表 #謝長廷 的兒子、現任民進黨台北市議員 #謝維洲,參加聚餐飲酒後駕車返家,途中被警方攔檢測得酒測值達每公升0.36,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考量謝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因而給予緩起訴,條件是繳交5萬元給國庫。
2016年4月
前立委 #邱垂貞 開車行經國道二號遭酒駕攔檢,邱自認沒違規,且一星期內被攔檢3次,火爆脾氣上來竟幹譙警員:「媽的、幹、幹X娘。」並嗆警:「我是立法委員邱垂貞,你看不起立委,每次都針對我攔檢」、「立法委員還這樣被你們羞辱」,邱最後雖配合下車,並向警員致歉:「這句話,我收回來。」但執勤警員認為受辱,決定提告公然侮辱,捍衛警方執法尊嚴。
2016年2月
民進黨前立委、文化大學副教授 #郭正亮,參加謝師宴後,酒後駕車遭台北市警方攔檢,測得酒測值逾0.55,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由於郭坦承犯行,檢察官考慮給予緩起訴。郭正亮現為立委。
2015年12月
民進黨屏東縣議員 #黃建溢 在臉書上打卡,自爆前往潮州分局「關心」酒駕案件,還大剌剌地「要分局長送宵夜」,囂張行徑在PTT上引發鄉民熱議,有人直酸說:「這就是鄉下議員的水準」還有人追問:「分局長是你家小弟嗎」。
2015年12月
民進黨彰化縣議員 #許書維 酒駕肇事,他在花壇鄉中山路擦撞一輛汽車,警方前往處裡進行酒測,他吹了10幾分鐘,酒測值高達0.32。巧合的是,他撞到的還是國民黨花壇民眾服務社主任林小娟。警方訊問後,將許書維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2015年1月
台北市議員 #王閔生 的1名男助理,酒後騎重機遭新北警方攔查,警方發現他2013年曾因酒駕被罰,屬5年內累犯,依法開出9萬元罰單,但填寫地址時誤植,男助理發現錯誤後,借題發揮到派出所飆罵,警方表示要改正並懲處疏失警員,他卻嗆:「不用了,我們到議會去講!」王閔生為此向警方道歉,並開除該名助理。
2014年8月
行政院內定發言人 #KolasYotaka(#谷辣斯‧尤達卡),時任原民台的主播,喝2罐啤酒後仍開車回家,在國道上被警方攔查法辦,酒測值每公升高達0.37毫克,由於Kolas認罪且態度尚可,台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決Kolas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
2014年5月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 #洪平朗 的女兒洪念慈,凌晨酒後駕車,因不勝酒力,自撞橋墩致車輛毀損,在救護人員搶救過程,她又醉又痛,竟飆罵三字經。
2013年11月
民進黨立委 #黃偉哲 服務處執行長 #陳浚璋,在台南酒駕被警車攔下,拒絕酒測並毆警,甚至未按標準程序上銬,遭質疑有特權。黃偉哲對此公開道歉。
2013年4月
司改會執行長的 #林峯正 和友人聚餐後,酒駕被警方攔檢,酒測值高達0.58,因涉拒簽酒測數據單,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林認罪後,獲緩起訴1年,被處分繳4萬5000元罰款。林峯正雖是時代力量黨籍,不過蔡英文政府上台後獲邀擔任國安會諮詢委員,現為黨產會主
委。
2012年3月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 #柯建銘 的兒子 #柯韋任,凌晨酒後開車被警攔檢,測得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77毫克,已逾不能安全駕駛標準。更可惡的是,柯韋任在2005年就曾酒駕獲檢方緩起訴卻不思悔改。
2011年9月
民進黨立委 #簡肇棟 駕車撞死因酒醉倒在路上的男子,還肇事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後約談到案,簡於訊問後坦承不諱,並宣布請辭立委,最後地院依過失致死等罪判處1年3月徒刑、緩刑3年。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酒駕擦撞機車 酒測值0.23騎士輕傷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714002039-260402
【蘋果整理】民進黨民代、高官酒駕 名單竟有這麼多人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180715/SW5BQNGRYE6VFEK5YZVI4KD4CY/
謝師宴ptt 在 魚丸 Yuwa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重大聲明】被禁賽事件始末說明 文長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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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2016年6月,17歲的我,希望有隻小號來開實況做效果,所以創了一隻全新的帳號,並將自己個人資料填入準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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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因為新帳號只有1等,而我希望是一隻有30等,且是可以打積分的帳號,當時覺得練等太麻煩,聽聞朋友說能幫我手動練等,我當下就千交代萬交代他,不要使用外掛。他向我保證後,我也相信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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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一個月後,得知帳號已經30等了,是時2016/07/09,就直接開實況,打這隻ID為「魚丸XDD」的小號,到了2016/07/17,在實況中就被永久封鎖,理由為使用非法程式,也就是俗稱的外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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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我要負一半責任,我將帳號交給他人使用已經違反規章,所以如果被抓到,勢必會有禁賽,但使用非法程式被禁賽與共用帳號被禁賽,這兩者在禁賽時長上有相當大的差別,對於名聲上的影響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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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統一禁賽規章
規章是禁賽季月份,即1~10月,11、12月除外。
共用帳號禁賽長度為:3~20個賽季月份,追溯期:12個賽季月份。
使用非法程式禁賽長度為:10~20個賽季月份,追溯期20個賽季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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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社規章中,由於外掛0容忍政策,在使用非法程式的禁賽罰則中,加上「官方主辦的業餘比賽永久禁止參加」,EX:六都、校際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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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被禁賽的原因是外掛,所以官方主辦的業餘比賽永久禁止參加,六都、校際盃,這兩個業餘大賽事都無法參與,我承認我有共用帳號,可以,也應該用共用帳號為由禁賽我,但以外掛為由,不只沒有依據,更扼殺了我短短的選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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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我身為六都主辦方上報、校際盃主辦方G社雙邊的特約編輯,都無法參與這兩項業餘大賽事,你就能明白,我是不會使用特權的,G社與上報也絕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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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將想參與職業聯賽(LMS、ECS),且被幾隊邀請的我擋在門外,也在S6、S7、S8、S9,事發後每年都抱著期待再申訴,不過只會收到客服一樣的答覆:以系統判定為主,Garena主張外掛0容忍,無法解除禁賽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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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期間,我努力充實自己。打台服,維持著每季菁英;打韓服,修練自己;寫文章,用經驗幫助大家一起前進。直到2018年6月解禁後,才在GRX的信任與支持下,睽違兩年,重新參與E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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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禁賽理由是共用帳號,且以最低罰期來看,早在S7我就能參與各項賽事,但已經三年過去,就算是使用非法程式禁賽的最高罰期,我也已經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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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雖然職業層級的禁賽解除,但六都與校際盃這種業餘層級的賽事,卻依舊禁賽,像是今年校際盃,我早有預感不能打,雖然報名了,但還是預賽都沒上場,以防萬一,靜待官方審核,直到八強開打前一週,才告知無法參與,到了比賽當天轉播,連賽評都不知道我被禁賽,在轉播中叫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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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六都,許多粉絲會問:魚丸怎麼不打六都?我都回說因為我是主辦方上報的員工,我要寫文章,會有公平性的問題,不方便參加,但這其實只是我用來保護自己的理由,文章大可不寫。內心卻是渴望比賽的,每年寫六都文章時,都是我最煎熬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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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我真的開外掛,那為什麼在一年後G社還要邀請我成為特約編輯?為什麼還邀請我參加英雄聯盟謝師宴?如果我是會開外掛破壞遊戲的人,那為什麼還要寫文章,讓玩家們能更了解與喜愛這款遊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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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身為這遊戲最頂尖的玩家,必須做好榜樣,共用帳號的我,做了一個不良示範,我向大家致歉,也已深刻反省,並在這事件過後至今,絕無再犯。外掛是我最痛恨的,「我保證我絕對沒有開外掛,也無教唆他人使用外掛練等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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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聽到都很不可思議,但這是真的,也盡全力去證明清白,只能怪17歲的自己太年輕了,想得不夠多,活該,就是活該。這次發文,不是狗急跳牆、心虛還是挾怨報復,如果是這樣,早該在三年前,就將這件事情公諸於世,而不需要將三年的生涯賭上,獨立忍受這種禁賽的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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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邊也有朋友有發生類似事件,但當時的他在PTT發文,卻不受大家支持,G社的態度也依然冷淡,最後他放棄了申訴,放棄了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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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在這三年間,不斷的申訴,也不斷地感到失望,當時的我,還怕大家的不諒解而二次傷害到自己,所以一直憋到現在。事到如今,我選手的黃金期已經過去,LOL也慢慢退燒,雖然我知道平反機會很低,官方甚至不會看到這篇,但也已經沒有什麼好失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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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外掛汙名,雖然沒被討論,我也從未公開說過,甚至大多數朋友不知道我遭到禁賽,但就在所謂的公正判決下,在我內心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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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非在怪罪G社,畢竟這套審查系統是由Riot所訂定,外掛0容忍也是我們玩家們所支持的,客服只是在完成自己的工作,執行系統判定的死刑。希望這次我的表態,能讓G社好好重視相關事件,讓所有因為錯誤判決,而失去機會的人,能有重返天空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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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將我蒐集到的證據,放在網誌中,可受大家來公評,事件也過三年了,更深入的事證我已經蒐集不到,也希望G社能再次調查。
證據放在網誌中:https://reurl.cc/dAv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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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們校隊,校際盃打入冠亞賽,所以6/1我會到Garena電競館,剛好藉此跟大家說清楚,瞞了大家這麼久,不好意思,我並沒有不見,會在台下全力加油,與隊友同在,希望能拿下冠軍!
謝師宴ptt 在 魚丸 Yuwa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重大聲明】被禁賽事件始末說明 文長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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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2016年6月,17歲的我,希望有隻小號來開實況做效果,所以創了一隻全新的帳號,並將自己個人資料填入準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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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因為新帳號只有1等,而我希望是一隻有30等,且是可以打積分的帳號,當時覺得練等太麻煩,聽聞朋友說能幫我手動練等,我當下就千交代萬交代他,不要使用外掛。他向我保證後,我也相信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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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一個月後,得知帳號已經30等了,是時2016/07/09,就直接開實況,打這隻ID為「魚丸XDD」的小號,到了2016/07/17,在實況中就被永久封鎖,理由為使用非法程式,也就是俗稱的外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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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我要負一半責任,我將帳號交給他人使用已經違反規章,所以如果被抓到,勢必會有禁賽,但使用非法程式被禁賽與共用帳號被禁賽,這兩者在禁賽時長上有相當大的差別,對於名聲上的影響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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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統一禁賽規章
規章是禁賽季月份,即1~10月,11、12月除外。
共用帳號禁賽長度為:3~20個賽季月份,追溯期:12個賽季月份。
使用非法程式禁賽長度為:10~20個賽季月份,追溯期20個賽季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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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社規章中,由於外掛0容忍政策,在使用非法程式的禁賽罰則中,加上「官方主辦的業餘比賽永久禁止參加」,EX:六都、校際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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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被禁賽的原因是外掛,所以官方主辦的業餘比賽永久禁止參加,六都、校際盃,這兩個業餘大賽事都無法參與,我承認我有共用帳號,可以,也應該用共用帳號為由禁賽我,但以外掛為由,不只沒有依據,更扼殺了我短短的選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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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我身為六都主辦方上報、校際盃主辦方G社雙邊的特約編輯,都無法參與這兩項業餘大賽事,你就能明白,我是不會使用特權的,G社與上報也絕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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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將想參與職業聯賽(LMS、ECS),且被幾隊邀請的我擋在門外,也在S6、S7、S8、S9,事發後每年都抱著期待再申訴,不過只會收到客服一樣的答覆:以系統判定為主,Garena主張外掛0容忍,無法解除禁賽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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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期間,我努力充實自己。打台服,維持著每季菁英;打韓服,修練自己;寫文章,用經驗幫助大家一起前進。直到2018年6月解禁後,才在GRX的信任與支持下,睽違兩年,重新參與E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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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禁賽理由是共用帳號,且以最低罰期來看,早在S7我就能參與各項賽事,但已經三年過去,就算是使用非法程式禁賽的最高罰期,我也已經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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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雖然職業層級的禁賽解除,但六都與校際盃這種業餘層級的賽事,卻依舊禁賽,像是今年校際盃,我早有預感不能打,雖然報名了,但還是預賽都沒上場,以防萬一,靜待官方審核,直到八強開打前一週,才告知無法參與,到了比賽當天轉播,連賽評都不知道我被禁賽,在轉播中叫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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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六都,許多粉絲會問:魚丸怎麼不打六都?我都回說因為我是主辦方上報的員工,我要寫文章,會有公平性的問題,不方便參加,但這其實只是我用來保護自己的理由,文章大可不寫。內心卻是渴望比賽的,每年寫六都文章時,都是我最煎熬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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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我真的開外掛,那為什麼在一年後G社還要邀請我成為特約編輯?為什麼還邀請我參加英雄聯盟謝師宴?如果我是會開外掛破壞遊戲的人,那為什麼還要寫文章,讓玩家們能更了解與喜愛這款遊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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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身為這遊戲最頂尖的玩家,必須做好榜樣,共用帳號的我,做了一個不良示範,我向大家致歉,也已深刻反省,並在這事件過後至今,絕無再犯。外掛是我最痛恨的,「我保證我絕對沒有開外掛,也無教唆他人使用外掛練等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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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聽到都很不可思議,但這是真的,也盡全力去證明清白,只能怪17歲的自己太年輕了,想得不夠多,活該,就是活該。這次發文,不是狗急跳牆、心虛還是挾怨報復,如果是這樣,早該在三年前,就將這件事情公諸於世,而不需要將三年的生涯賭上,獨立忍受這種禁賽的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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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邊也有朋友有發生類似事件,但當時的他在PTT發文,卻不受大家支持,G社的態度也依然冷淡,最後他放棄了申訴,放棄了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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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在這三年間,不斷的申訴,也不斷地感到失望,當時的我,還怕大家的不諒解而二次傷害到自己,所以一直憋到現在。事到如今,我選手的黃金期已經過去,LOL也慢慢退燒,雖然我知道平反機會很低,官方甚至不會看到這篇,但也已經沒有什麼好失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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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外掛汙名,雖然沒被討論,我也從未公開說過,甚至大多數朋友不知道我遭到禁賽,但就在所謂的公正判決下,在我內心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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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非在怪罪G社,畢竟這套審查系統是由Riot所訂定,外掛0容忍也是我們玩家們所支持的,客服只是在完成自己的工作,執行系統判定的死刑。希望這次我的表態,能讓G社好好重視相關事件,讓所有因為錯誤判決,而失去機會的人,能有重返天空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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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將我蒐集到的證據,放在網誌中,可受大家來公評,事件也過三年了,更深入的事證我已經蒐集不到,也希望G社能再次調查。
證據放在網誌中:https://reurl.cc/dAv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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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們校隊,校際盃打入冠亞賽,所以6/1我會到Garena電競館,剛好藉此跟大家說清楚,瞞了大家這麼久,不好意思,我並沒有不見,會在台下全力加油,與隊友同在,希望能拿下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