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搜出手錘面罩 21歲男子判監5個月】
去年3月1日,一名21歲男子在旺角洗衣街被截查時,被搜出管有一支17厘米長手錘、面罩及濾罐等物品。
被告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經審訊後,今日(1月13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監5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省悟有限,仍嘗試為自己開脫,未察覺他有真誠悔意,相信被告認罪只因證據確鑿。
全文︰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1-13-2021/69587
#手錘 #831事件
請支持PassionPrime:
http://passiontimes.hk/prime/
請支持熱血時報印刷版︰
http://passiontimes.hk/4.0/regform.php
請支持熱血文青課金計劃:
http://www.passiontimes.hk/?view=raise2
請支持熱血主持育成計劃:
http://www.passiontimes.hk/?view=raise
《熱血時報》 iOS,Android App 歡迎下載:
iPhone
https://apple.co/2IfgPoP
Android
https://bit.ly/2HqB4Q4
--------------------
成功之前,我們絕對不要放棄夢想!
Till our dreams come true, we'll fight on.
「證據確鑿不認罪」的推薦目錄:
- 關於證據確鑿不認罪 在 PassionTimes 熱血時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證據確鑿不認罪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證據確鑿不認罪 在 商業周刊(商周.com)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證據確鑿不認罪 在 [轉錄]Re: 為何證據確鑿還可以不認罪?不認罪就沒事? 的評價
- 關於證據確鑿不認罪 在 貪污3.5億證據確鑿卻拒不認罪,張明杰為何拖了七年才被判刑? 的評價
- 關於證據確鑿不認罪 在 不認罪判刑-在PTT/MOBILE01上星座命盤民俗禁忌資訊 的評價
- 關於證據確鑿不認罪 在 不認罪判刑-在PTT/MOBILE01上星座命盤民俗禁忌資訊 的評價
- 關於證據確鑿不認罪 在 林宜瑾- 台南地檢署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建商林明輝等5人 的評價
證據確鑿不認罪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你結婚多久了?」
律師娘,這是個好問題,八年的等待,夠漫長了吧!如果我一結婚就懷孕,小孩子現在都要上小學了。
可惜,人生啊!你最想要的,往往老天就是不給你。
一結婚就懷孕的不是我,而是我先生的弟媳。她比我晚嫁進門,卻一連生了兩胎,一男一女,她說她連排卵期都沒計算過。
我不是覺得不公平,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宿命。他們夫妻倆經濟狀況從來沒好過,所以一直和婆婆同住,不像我們在北部有自己的事業,過著小倆口輕鬆自在的生活,偶爾回南部探望婆婆,吃的、住的,都是弟媳在準備,我只要跟婆婆撒撒嬌,婆婆就疼得不得了。
一開始,婆婆真的是比較喜歡我的。我的娘家背景好,結婚時,嫁妝上得了檯面,婚禮也是我們自己辦得風風光光,都不需要長輩插手。我以為人生下來就是會有這樣的差別待遇,或許下輩子會風水輪流轉吧!
直到弟媳的兒女一前一後報到,我的肚子卻半點動靜都沒有,我才第一次聽到婆婆對我打的分數輸給她。
「你怎麼都還沒消息呢?人家比你晚嫁進門,都生兩個了。你有去檢查看看嗎?」
網路上推薦的名醫,我都看遍了。西醫說我的體質比較不容易著床,中醫說我身子寒要再調養,總之,就是要我再等等。
只不過,難道不會是男人的問題嗎?但我先生就是不願意去看醫生,認為那有失男性雄風,絕對不會是他的問題。
漸漸地,我開始逃避一起回南部探望婆婆,雖然我其實很想念在弟媳的孩子出生前,婆婆對我的偏心:「你愛吃雞腿,這兩隻都給你。」這種女兒才有的特權,我貪婪地以媳婦的身分享受著,一直到……
弟媳的孩子一人分走了一隻。
你可能覺得我很幼稚,但不是我有多貪嘴,是我已經習慣了的偏愛,現在指針卻偏到另一邊,讓我悵然若失。
我想到婆婆曾經說過,公公身後唯一的房子是要留給長房長孫的,是不是有一天,也會像雞腿一樣平分給弟媳的兩個孩子?
說到這裡,你應該就能明白,在我得知自己居然懷孕了的時候,有多麼雀躍!那代表過往的恩寵又即將重回我身上。我甚至忍了三個月不敢說,你知道習俗裡的那個禁忌,我不想冒一點點風險,讓幸福的感覺像泡泡一樣,一下子就破滅。
是個男孩!我多幸運,我知道婆婆會把過去遲延的寵愛加倍還給我,沒關係,這樣的利息我樂意接受。
「你要小心一點,不要拿重的東西。」
「你要多吃一點,你跟寶寶都需要營養。」
「不用常跑回來看我,跑一趟這麼遠,我去台北看你們就好了。」
我編織著生產後會有什麼樣的美景:婆婆或許會吵著要跑來幫我坐月子,我會跟她說不用了,現在坐月子中心那麼方便,她不用那麼辛苦;婆婆或許會幫她的長孫買一堆嬰兒用品,我會跟她說,媽,太多了,用不完啦!
婆婆愛的指針又偏向我了,雞腿又回到我的碗裡。
然而,我卻沒編織到這個美夢竟是海市蜃樓。
我什麼都沒做,寶寶卻在將近四個月時毫無預兆地離開了我。我當然捨不得孩子,但是告別悲傷以後,我想起我也捨不得婆婆的偏心。
如果她知道了,她心中的指針又將離我遠去嗎?
就因為這樣,沒有告訴任何人,我偷偷地跟魔鬼做了交易。
你應該猜到了──一個枕頭,延續了我短暫的寵愛。我還是不用提重的東西、還是有補充不完的營養,雖然一旁弟媳狐疑的眼神令我心驚膽跳。
「婆婆的偏心對你有這麼重要嗎?」
律師娘,你不懂,我有個在各方面表現都比我優秀的姊姊,她會跳舞、功課好,長得也比我漂亮,從小我的母親就特別喜歡她。我一直都很希望嘗嘗被偏袒的滋味。告訴你,真的很不錯。
其實,我本來只是想多貪戀兩個月的美好。我輸了姊姊三十年,就讓我多贏弟媳兩個月,這樣想並不過分吧!
「為了這個就去偽造出生證明、報戶口,太過頭了吧。婆婆能忍住多久不去看孫子?而你先生居然知道了也沒阻止你?你知道偽造文書的罪責嗎?刑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當然,這種事可大可小,你沒有前科,動機也只是擔心失去婆婆的寵愛,建議你好好跟檢察官認罪,請求檢察官緩起訴吧!」
律師,我不懂,什麼是緩起訴呢?
「『緩』字是延期的意思,把『緩』字加到『起訴』兩個字之上,就是把本來要向法院起訴的案件延緩一下,暫時不予起訴。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第一項規定:『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即使是犯罪事實明確、證據確鑿的案件,檢察官為了給被告自新的機會,還是可以做出緩起訴的處分,在緩起訴的一定期間內,若被告沒有違反緩起訴的條件,則據為緩起訴的犯罪便可以一筆勾銷。通常,檢察官會命被告履行一些條件或負擔,像是立悔過書,或者向公庫或指定的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的金額或義務勞務。」
律師娘,你能了解我的心情嗎?同是女人,你應該覺得我情有可原吧!
「你追求的或許不是真正讓你快樂的,只是你得不到而已。先擺脫需要被愛肯定,你才能找到自己被愛的理由。」
★摘自律師娘書本:《轉身的幸福:律師娘×愛情辯護》
從這購買→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22595
也可以直接撥打0229761611由專人為您預約唷!!
★我們也有跟律師一對一的免費線上法律諮詢可以從這邊諮詢喔→https://reurl.cc/xZNpa5
證據確鑿不認罪 在 商業周刊(商周.com)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在路邊買檳榔,才知道自己被通緝...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做工的人」再怎麼拼搏也無法翻身】
後來才知道,工地所謂的「進修」指的就是坐牢。「進修」的原因很多,反正只要有工程案,多多少少都能查出一些或大或小或無聊或真的缺失。只是在工地現場,常常被抓去關的,有的其情可憫,有的不明就裡。工人們對於法治的理解程度往往不足,有時候實在也難找律師,在一些證據確鑿的狀況下,也就笨笨地認罪了。
我記得有一個粗工表示自己因為出外工作,老婆跟人跑了,走的時候,還把戶頭空的存摺、印章拿去賣人,賺得五千元。等他兩年後在路邊買檳榔時,才發現自己遭到通緝…⬇️⬇️⬇️
📲喜歡這篇文章?下載商周Plus立刻收藏:http://bwnet.psee.io/UEM7A
證據確鑿不認罪 在 貪污3.5億證據確鑿卻拒不認罪,張明杰為何拖了七年才被判刑? 的推薦與評價
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法律是他們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最後一道安全保障,我們今天關注曲婉婷和張明杰這個案子,不僅僅是為了懲治這一個貪官, ... ... <看更多>
證據確鑿不認罪 在 不認罪判刑-在PTT/MOBILE01上星座命盤民俗禁忌資訊 的推薦與評價
不認罪 判刑-在PTT/MOBILE01上星座命盤民俗禁忌資訊-2022-07(持續更新). 首頁 · 證據 · 證據確鑿 ... ... <看更多>
證據確鑿不認罪 在 [轉錄]Re: 為何證據確鑿還可以不認罪?不認罪就沒事? 的推薦與評價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作者: edens (情深說話未曾講) 看板: LAW
標題: Re: 為何證據確鑿還可以不認罪?不認罪就沒事?
時間: Sat Dec 16 01:43:59 2006
※ 引述《nilenile (幼稚無知者應被原諒)》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 作者: nilenile (幼稚無知者應被原諒) 看板: HatePolitics
: 標題: 為何證據確鑿還可以不認罪?不認罪就沒事?
: 時間: Fri Dec 15 23:59:01 2006
: 阿珍的例子是怎麼回事?
: 不認罪 就被卡住了
: 然後她暈了 就沒戲唱了
: 這是怎麼回事?
: 懂法律的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 證據之下 她為何有權不認罪?
: 如果是你們要如何讓程序合理走下去?
: (還是就卡死到她認罪為止....沒這麼白痴的法吧XD)
很多人誤解了 準備程序中 法官問被告認不認罪的原因
常有被告在法官問認不認罪後 表明不認罪後開始陳述事實 說自己是被冤枉的
然後法官叫他不要講 他還硬講 因為他覺得不認罪 更要跟法官講清楚
然而準備程序 原則上是不從事實質證調的
雖然刑訴第二七三條第二項 證據能力認定無可避免會調查到證據
但是基本上準備程序的用意在於使訴訟程序緊密且不間斷的進行
作為主餐的證據調查在準備程序就弄完了
那麼後面審判庭 就算完交互詰問 也是玩假的
因此 此時法官訊問被告認罪與否 其目的在確認被告是否有意開啟特種訴訟程序
如刑訴273之1 449以下 455之2的 簡式審判程序 簡易判決處刑 協商程序
程序的開啟 其共同點 均是被告是否自白犯罪
如前文與推文中 認為法官問認不認罪 足認法官有偏頗之虞 而得申請迴避者
似乎是不了解 現行審判實務 才會有此誤認
回歸原問題 "證據之下 被告為何有權不認罪"
不知道氣死老師的 是這個法官 還是不用功的學生 XD
這邊應與指正的概念是 所謂的證據為何??
刑事訴訟法上 作為有罪判決基礎的證據
須是法定證據方法 且經過嚴格調查程序者方屬之 此乃刑訴155 條第二項反面解釋
在準備庭中 證據方法根本未確定 更遑論對其的嚴格證據調查程序
所以你的命題是錯的 現實上不存在合法調查的證據
第二點 被告不自證己罪 不僅是刑訴的原則 也是法治國原則的體現
被告當然有權不認罪
第三點 假設被告裝死 訴訟程序是否會因此而中斷
答案是要看情形 刑事訴訟法第379條第六款規定
除有特別規定者外 被告未於審判期日到庭而逕行審判者
構成判決當然違背法令事由
本件案件非屬可一造缺席判決或不經言詞辯論判決案件
加以被告於審判期日始終在場 兼具權利與義務性質
故於本案件被告不到庭 不得審判
因此訴訟程序 會因被告不克到庭 而中斷
第四點 審判程序如何續行
刑事訴訟法第177條第2項 允許法院對證人的訊問 以影音方式代替
然而被告的訊問 似乎沒有做相同的規定
加以刑訴281條 被告到庭義務 刑訴283條 被告在庭義務
似乎不允許以影音方式訊問被告
因此在現行法未修正前 可否以影音訊問被告
一定會有肯否二說 我個人傾向肯定說
第一 證人影音訊問是91年修法新增 被告 證人 鑑定人同樣是以人作為證據方法
然而依其性質 被告與證人的性質較為相似 同樣是陳述自己的經驗
修法者既允許證人影音訊問 顯見影音訊問是否損及被告詰問權 立法者的權衡應採否定
那麼被告在庭 同樣是保障其實質辯護權 自不應做相異之認定
應該允許在法院指定的處所與完善的戒護下 進行影音訊問 與時俱進
所以我認為 未增加影音訊問被告規定或是準用規定 應是立法疏漏
第二點 被告在庭 目的乃是為了直接與言詞審理
影音訊問未損及此兩審理原則 且亦無妨被告詰問權之行使
並於被告未能到庭時 便利訴訟進行之實益 應予肯定
但就算採肯定說 應否影音訊問 仍屬審判長職權
然而按現行法 似乎被告是一定要到庭的
所以被告如果一直因並不能到庭 或是有正當理由的請假 訴訟程序自無法進行
人沒有完美的 所以人制定的制度 對其有完美的冀求 乃過於浪漫的幻想
--
給我一個愛妳的理由 給我一個留下的藉口
即使代遠年湮 相思一如陳年紅豆
頑固地回憶屬於妳我的時空 絕不褪去那一身絳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32.53
※ 編輯: edens 來自: 218.167.32.53 (12/16 01:5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4.43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