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到警方會不偏不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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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近年處理社會事件的表現備受爭議,特首林鄭月娥在今日發表的《施政報告》中表示,香港長期以來是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而各紀律部隊亦深受市民信賴,過去一年多,香港經歷社會動盪,出現暴力及有人鼓吹「違法達義」,社會秩序和法治遭到嚴重破壞,須嚴正執法,只要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犯法,不論該人的身分或背景,都要面對法律制裁,無人可享有特權。她特別提及警方必定會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處理。
林鄭稱,在修例風波中被捕的未成年人,如果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警方願意視乎情況考慮採取讓其可改過自新的措施,例如以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來處理,但前提是該未成年人士需承認他犯錯的行為。
#852郵報 #林鄭月娥 #施政報告 #香港警察
警司警誡紀律部隊 在 阿暖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無法Fact Check,所以只當係一篇增廣見聞的參考文吧。大家要好學啲盡量搵多幾個不同版本對比參考。
(手動轉貼)
我係一個紀律部隊督察,未入政府前參與過佔中但不是前線義士,只係去金鐘執下垃圾幫手處理物資。今次反修例恕我因爲驚無左份工而唔敢參與佔領:-(
我只參與過二百萬人游行,義載過物資去佔領區,影過warrant相放上連登,無咩幫到大家太多。今次出post係想透過我既工作知識希望幫幫手。
上星期喺電視見到不少後生仔被捕後個樣,我永遠都唔會忘記。我諗大家未必知被人拉左用孖葉反鎖雙手既感覺,當被扣上手扣既一刻,個一種不適同不安感隨即會從心頭湧上,再加埋警察會用壓點(主要係頸、手腕手臂,膊頭)令你動彈不得只能乖乖跟住佢行上警車。
可能你會話被人拉就預左會咁,但當你被鎖一刻,呢下咁symbolic既動作好有可能會令你mental breakdown,腦入面可能已空白一片,一崩潰左基本上你已玩完,任得警察舞來舞去,上到法庭九成九都衰硬,所以大家要頭腦清醒。
理論上當你被捕前,警察正常會問你幾句先,例如問你岩岩做緊咩,地下啲武器係邊個既.......
但大家記住!警察喺正式拘捕你既時候需要對你講「警誡詞」(caution),佢要講出:「依家懷疑你觸犯xxx條例,我依家拉你,唔係事必要你講既,除非你自己想講喇,但係你所講既野,可能用筆寫低及用嚟做證供既,你明唔明白?」
呢一刻大家先至係正式被捕(佢一定要講出依家拉你or拘捕你),你可以唔出聲,亦都可以答佢明白or唔明白。
之後警察會問你問題,都係會問返你岩岩做緊咩,地下啲武器係邊個既.......類似呢啲。大家要緊緊記實佢問左啲咩,同埋自己點答,因為呢段對話係在警誡下發問(under caution),如果無爭議法庭一般會接受作證據(evidence)。
呢段對話稍後會由警察記錄於「補錄供詞」(post record)入面,一般係拘捕你既警員負責寫喺佢本「工作記事簿」(official notebook),佢寫完會俾你睇同埋叫你簽收,最後會俾個copy你,大家要金睛火眼睇真啲個警員寫咩,呢個位好多古惑野,因為post record係個警員自己一字不漏咁記錄返岩岩發生咩事,個故仔係任佢講,所以大家要記住自己個版本同佢所寫既有咩唔同,要同返律師講。
大家可以拒絕簽名,個警員要喺notebook上寫明你拒絕簽署,最後會俾返份copy你(相信一般律師都會識做,但好多時警察會喺律師到場前已經寫好並叫你簽收,所以大家要醒目)。
大家被捕後,警察需要盡快比一份「羈留人士的通告」(十誡),
內容包括羈留人士有權(以下係我上網copy):
1. 打電話給朋友或親人
2. 打私人電話,或用書面或見面方式,與律師或大律師接觸
3. 要求取閱一份律師名單
4. 在律師或大律師陪同下,接受警察問話
5. 與一位自稱有第三者代理聘請的律師或大律師私人接觸
6. 拒絕與一位不是被要求會見的律師或大律師接觸
7. 要求盡可能不耽誤寄出或遞送信件
8. 在被警察問話後,盡快獲得一份在警誡後所作的口供或談話對答的副本
9. 在未得到上述副本前,拒絕回答其他問題
10. 要求給予書寫文具。
呢份十誡警察係要於你被捕後盡快發出比你,亦都要同你解釋,會要你簽收。大家要記實警察喺咩時候同你解釋過。因為法庭好重視人權,如果你未知自己有咩權利就長時間拘留你或者同你攞口供,咁樣你既權利就被剝削,對你單官司係有利,所以一定要記實個時間點同細節,例如係幾時比份十誡你睇、有冇同你解釋、有冇俾份copy你.......呢啲都要同返律師講。理論上拉完你,已經要即刻盡快比十誡你。
之後警察會同你攞「會面紀錄」(Record of interview),即係大家成日講既攞口供,警察喺攞文前會再一次「警誡」(caution)你,提醒你仍在警誡中,之後會問你個人家庭背景,以及案件相關既野。
警察多數唔會問一句就寫一句,而係幫你用自述形式講成個故事出嚟,所以如果大家答問題要小心啲,警察會扮到同你傾閒計咁,如果你中計就GG了,呢個亦都係點解大家成日話律師未嚟之前唔會講野,當你一漏口講左就冇得返轉頭,喺「會面紀錄」中警察會可能只寫下對控方有利既資訊,好古惑的。
仲有大家要記得被捕後至去到差館入房仔攞文後有邊啲警員接觸過你,或者大概同你講左啲咩,有助律師搵到警員「證人供詞」中既破綻,事關兵荒馬亂下警察好多時文件上都係求其了事,例如明明A警員冇份入房攞口供,最後又會話佢全程出現喺房中。
後來既程序我就唔多講了,因為律師可以完全幫到手。
但以上提及既每一點,大家都要記實,尤其是警察拘捕你時所對答既每一句說話、有無警誡過你、提供十誡比你既時間、有幾多個警察入過房同你傾計等 ,呢啲資訊對於律師幫你係非常有用!
打官司都係打程序同埋打證供既自願性。
我相信唔少post都有講被捕後注意事項,希望以上所講既能令大家從執法人員角度知道有咩tricky位可以幫到單官司。
無錯,街頭上的抗爭好重要,但警署內以至法庭上,大家都仍然唔可以放鬆,千祈唔好被捕後就放棄,要自己幫自己,法庭上有好多案例係因為執法人員程序上出現問題而令個被告脫罪。
希望多啲紀律部隊巴絲可以接力講多啲!以我所見,我部門入面新生代督察級或是老散大約有八九成都好支持大家的!
最後以劉曉波先生的文章作結:
//我期待我的國家是一片可以自由表達的土地,在這裏,每一位國民的發言都會得到同等的善待;在這裏,不同的價值、思想、信仰、政見……既相互競爭又和平共處;在這裏,多數的意見和少數的意見都會得到平等的保障,特別是那些不同於當權者的政見將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護;在這裏,所有的政見都將攤在陽光下接受民眾的選擇,每個國民都能毫無恐懼地發表政見,決不會因發表不同政見而遭受政治迫害。
「我沒有敵人 我的最後陳述」//
警司警誡紀律部隊 在 健吾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通識題:誰會有權見到警察的委任證?
#我冇嘢講
#健吾
#我冇嘢講
香港最毒舌多媒體專欄作家
十年無間斷觀察香港怪現狀
在民生、社會、政治三方面
剖析香港蟻民為何無奈無言
「『在香港,大部份人也不可信』,
是我活著三十八年的其中一個信念。」
━━━━━━━━━━━━━━━ 健吾《關於香港,#我冇嘢講》
毛記葵涌書展Hall 1C-E24 攤位
我冇嘢講簽名會:7月21日(日)12-1PM
地點:簽名會B區(博覽道入口大堂)
*請於活動當天憑買書收據到毛記葵涌書展攤位領取簽名籌,每本書限領一張,名額150個,派完即止。*
既然啲黑警咁鍾意收埋張委任證,咁不如大家一齊睇吓香港黑警喺咩情況下先會出示委任證:
2003年:
警員黃炳成(28 歲) 晒委任證吃霸王魚蛋,又食又拎,飽餐不付款,被控三項盜竊魚蛋兩項普通襲擊小販及一項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名(KCCC 2247/2003)
2016年:
1月21日,曾參與反色情行動的油尖區特別職務隊警長,休班期間在廟街與持雙程證妓女上樓,突然出示警察委任證,要求妓女與他性交,但完事後拒絕支付200元肉金,更要求對方3小時內離境,否則將她拘留7天。警長於區院被裁定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被判囚20個月。
另外一堆唔關委任證事嘅黐線風化案同唔知JM9嘅嘢(超多):
2002年:
高級警司冼錦華接受三次免費叫雞 ,囚三年。終審法院一致駁回上訴 。即時被送入獄服餘下的刑期。DCCC579/03 ESCC1026/2003
2003年:
天水圍分區的警長劉子聰(50歲)光天白日在警察宿舍睇鹹碟,性慾高漲竟向菲傭露械,女方情急以手力壓陽具,兩度伏在她身上求做愛。菲傭憤然狠踏其是非根。警長血濺當場,留下兩公分的傷痕。警長在屯門法院被控三項非禮罪。 TMCC2977/03
2004年:
「拍戲三人組」警員王志浩學堂偷窺女警如廁,疑變態總部偷窺前科擔保中再犯。入獄三個月。( ESCC 2591/2004) 涉嫌四個月內九度於校園內非禮四名女學生,在區院承認九項非禮罪判囚廿個月。DCCC 665/2006
中環女警何麗華(32歲)不斷致電以粗言穢語及無聲電話滋擾前男友澤柱禾及其新歡蕭綺媚,內容涉及「搶人老公」,「我會搵人伏你,搵人姦你」等,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六項打出令人厭惡的淫褻性電話罪名成立。KTCC 7836/04
尖沙咀警署警員馮潛(30歲),兩度在沙田美林村商場平台赤身露體,身上僅穿白襪及運動鞋,正在平台聊天的女學生被嚇至花容失色,保安員追截,雙方發生糾纏,警員涉嫌襲擊及咬傷對方。被控兩項作出破壞體統行為,以及一項襲擊致他人身體受傷。 STCC 727/2004
高級警員黃志雄(47歲),與友人妻子搞婚外情,黃於17日凌晨連續打18次電話給懷疑情敵,及不斷致電對方電話留言,辱罵情敵及女友是「狗男女」。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各一項不斷打電話及打出令人厭惡電話罪成,被判罰款1000元。 喪失長俸286萬元。HCAL 127/2004
2005年:
北角警署警長陳永寧擔任報案室巡樓,躲在女警宿舍,偷窺飯堂女收銀員沐浴,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ESCC2907/05)
港島總區衝鋒隊高級禽獸警員李雲龍(44歲),兩度非禮五歲社署安排寄養的輕度弱智女童,令她患上淋病醜聞,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DCCC 1209/2005
2006年:
警員陳建國(42 歲)被控於04年5月3日在尖沙嘴麼地道71號地庫 CLUB UNO 卡拉OK內自稱三合會社團洪發山14K成員,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 KCCC300-304/06)
旺角警署行動支援隊38 歲爛賭警員梁偉文 ,137次冒法官簽名,偷竊多名疑犯的保釋金43萬元,他於區域法院承認盜竊罪。 DCCC 189/2006
輔警張思維(29 歲)被控在62X 九巴上層駛經長青隧道時非禮女事主兩分鐘,在荃灣法院裁定非禮罪成,還押候判。 TWCC 3198/06
八鄉警署警員唐世德(27 歲) 利用警署內之電腦系統獲取區內死亡案件資料發死人財,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於屯門法院開審 TMCC 800/2006
荃灣裁判法院四十八歲庭警周觀勝涉嫌在羈留室內,用手機偷拍疑犯女親友裙底,並把手機藏在暗角,女事主報警,庭警一度求饒及稱有家室,判囚六個月。TWCC2212/06
姓林(29 歲)駐守機場的警員,於中秋節凌晨在屯門強姦一名24 歲失戀女子被捕,案件交由屯門重案組接手調查,被捕警員已被飭令停職,東方日報10/10/2006
旺角區偵緝警長梁熾江(46歲)收受色情光碟舖東主8萬元享受免費女伴遊服務,包庇 區內四仔。當警察掃蕩,事先通風報信 。警長更私底下為該店保護,令他免受黑社會滋擾 。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身為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等六項控罪, 判監12個月。KCCC6373/06
西九龍總警區機動部隊31歲警員張展鵬,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金巴倫道時鐘酒店非禮罪名成立,17歲少女指被告進入廁所刷牙後,「佢個樣好鹹濕,佢攬 住我膊頭,隻手慢慢伸落去想摸我個胸度,想錫我, 我大叫『唔好,救命』KCCC5773/06
九龍城警署警員黃家信(34 歲)嫌啤酒不夠凍,到7-11便利店大吵大鬧趕客,不斷以粗口謾罵,更向女店員吐口水,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法官潘敏琦斥道「你唔配做警員,知法犯法,引以為恥!」HCMA563/06
旺角重案組警長梁熾江(46歲)向色情光碟店東主郭烈武,主動提出助他「睇場」,提供警方掃蕩的消息,要求東主借錢8萬元及享受免費召妓被控6項公職人員收受及索取利益罪。DCCC979/06
跑馬地分區巡邏小隊警員區智樑( 27歲 )身穿紅色短波褲沒穿內褲,多次來往金鐘尖沙咀地鐵,跟蹤非禮OL,以下體壓OL臀磨擦,全程被地鐵警區特遣隊監視,在九龍城法院被控非禮罪。KCCC 6604/2006
2007年:
紅磡警署警員楊啟光(39歲) 盜竊好心市民交來的拾獲錢包,內有身份證、五百元現金及數封利是,竟然據為己有,被控盜竊,在九龍城法院判監半年。KCCC1999/07
警員葉德健(32歲)在灣仔「Snna Club」被廉署拘捕,身上搜出可卡因、氯胺酮及搖頭丸,依靠妓女黃薇賣淫維生。東區裁判法院應訊。ESCC4492/07
新界南交通部已婚警員林文健(35歲),透過玩 line認識女事主,毒打撕毀背心和強脫內褲強姦25歲少女,在高院被裁定強姦,入獄四年。HCCC 77/2007
秀茂坪分區總督察陶貴梅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曾錯在調查一宗案件時,把被告名字寫成事主,甚至連[姜]字也寫錯28次,烏龍百出,陶自稱當差20年,第一次錄取警誡供詞。ESCC1208/07
邊界警區輔警警長蔡×強(52 歲) 在上水祥華村停車場非禮一名身穿短裙女子,用手撫摸大腿,女事主高呼非禮,涉案輔警警長被捕准以保釋候查。(東方日報12 11 2007)
警察總部運輸組警員陳榮佳(50歲)秘撈駕駛的士至梳士巴利道衝燈與兩車相撞,要求給三萬元吳孔江頂包,吳斷然拒絕。東區法院審訊後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ESCC 4946/2007
旺角反黑組高級督察劉承聰(38歲)妻子紅杏出牆,找姦夫到公園談判,箍姦夫頸致失去知覺,更揚言「殺死你」,恐嚇他離開其妻,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在中環堅道花園襲擊及恐嚇男子洪禎隆。ESCC5565/07
秀茂坪警署分區巡邏小隊指揮官女高級督察姜杏兒(49歲) 一周內發出達卅一個無聲電話騷擾前男友的女友戚淑儀, 東區法院被控一項不斷打電話罪。前男友救護員表示頂唔順,寧坐監,也不願做性奴。 ESCC 1208/2007
2008年:
警察強姦女報案人事件發生在2008年11月24日至25日,一名刑事偵緝探員(CID)涉嫌於旺角警署內,強姦一名報案少女,被控1項強姦罪,並在2008年11月2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在2008年12月3日的審訊當中,控方加控被告3項非禮罪,及1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最後這名探員被告被判入獄13年。
https://evchk.wikia.org/zh/wiki/警察強姦女報案人事件
深水步警區巡邏小隊警員蔡濟軒(33歲),已婚,於西九龍紀律部隊宿舍藉詞教下載遊戲,強姦十九歲女網友,受害女網友往警署報警,旺角重案組解往九龍城法院控以強姦罪。KCCC1307/2008
水警西分區特遣隊警長姓黃(四十五歲),在喬裝情侶放蛇行動中假戲真做,強行濕吻一名23歲年輕貌美的新紮師姐,以下體摩擦對方身體。女警受辱後報警,黃大仙重案組拘捕涉案警長(11/03/2008太陽報)
2013年:
「新紮師兄」非禮醉娃
(星島日報報道)大埔警區揭發警員涉風化案被捕醜聞!一名剛出學堂的新紮師兄,透過俗稱「搖一搖」的手機Wechat軟件,結識十八歲少女,前晚相約在大埔一間酒吧飲酒聊天,至昨凌晨少女醉酒,被帶到樓上酒店開房,有人欲進一步行動,少女反抗掙脫,趁對方上廁時逃走報警求助,涉案新紮師兄涉非禮被捕。
男警緊箍社運少女胸
被粗暴對待的學生,不少「被警員叉頸、推跌、踢傷、抓傷,有女示威者被男警員撞倒,大叫非禮」(蘋果日報報道)。其中該校女生何潔明更被男警官從後熊抱。何潔明事後表示,當時情況很混亂,確實感到有人觸碰到她的胸部,但不知是男是女,看相片才知是男警。她亦稱以前多次參與示威集會,雖曾試過很多次被警察強行拉扯,但未曾遇這遭的對待。
何潔明被粗暴對待的情況被傳媒拍得照片,有圖為証的情況下,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卻拒絕認錯,辯稱不能單憑相片定奪,強調警方會就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2014年:
差人尋歡撞正掃黃 公安拉港警
掃黃放生兩流鶯 事後要求性服務 兩警長嫖霸王妓
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立法會示威中,疑有便衣警員假扮示威者
2014年下旬「雨傘革命」中,警方多次對示威者強硬執法引來不少市民不滿,當中更發生不少懷疑濫權事件,如七警暗角懷疑毆打犯人、警長胡亂以警棍驅散市民等,觸發前所未見的警民對立,而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則以「慈母」概括執法工作。
2015年:
有警員於警察總部借搜身為名,將女疑犯帶入女廁非禮
4月上旬,一名39歲男警務人員,涉嫌於上月17日在天水圍一單位內與一名13歲女童發生性行為。而該名女童竟是其兒子的女同學。
4月,沙田美林邨發生老翁放狗時被殺案。5月上旬,警方高調拘捕一名智障男子誤殺,但實情是該男子當時身在院舍,警方得知拉錯人之後最終低調撤控。事主家屬要求警方道歉,警方高層說沒人需負責,市民擬發動網上聯署促警方道歉。
5天後警方終發表聲明,對事主及其家屬帶來不愉快經歷表示抱歉。
2016年:
2月15日,39歲已婚警員黃偉洪搭上兒子年僅13歲的女同學,趁其妻懷孕與女孩性交,事後更保留染有女童下體血漬的紙巾。法官斥被告身為執法人員,卻罔顧道德和法律責任,與事主發展不倫關係,令其家人及警隊蒙羞,又指剛升職不久的被告親手摧毀事業,也破壞了兩個家庭。已停職的警員早前在高院承認非禮、企圖非法性交及非法性交共3罪,結果被判囚3年8個月。
2月17日,一名加入警隊20年的高級警員,涉嫌在2013年5月至9月期間,3次為當時7歲的女兒洗澡時,摸女兒胸部及私處,更涉嫌用槍指向女兒頭部及用手扣將女兒鎖上,結果被控三項非禮罪及一項襲擊罪,早前已被裁定罪成,裁判官判處被告入獄20個月。
3月4日,法庭裁定一名警員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入獄11個月。案情指一名中年商人於2015年7月至8月期間,趁約16歲私影女生外出拍照時對她上下其手,事後商人透過一名警員向事主提供金錢要求事主銷案以擺平事件。次被告警員劉文軒(37歲)呈上多封前上司的求情信,指劉工作表現出色,工作認真,本案後會失去工作及長俸。裁判官判決時指市民對警員操守有很高的期望,即使過往劉在警隊中有良好表現,亦不能視為減刑的理由。商人則被判入獄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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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19年嘅都未有人補返上去,
遲吓喺wise news搵完新聞再補返上網典到,19年嘅Case應該多到黐線。
繼續唔明點解有人呢幾年仲會想投身黑警,見到香港黑警隊呢個名都覺得羞恥,如果有人投身黑警係想收納稅人錢棍毆香港人嘅話,呢班人真係小心睇路。
「They're well paid for it」
Ref:
香港網絡大典 - 香港警察醜聞
https://evchk.wikia.org/zh/wiki/香港警察醜聞
(香港警隊別稱:黑警、警賊、警狗、警犬、基佬、差人、差佬、死差佬、二等公安、龜公、毅進仔、有牌爛仔、極醜惡、克警)
明報 - 出示委任證與內地妓女性交 拒付200元肉金兼逼離港 警長罪成還押
https://m.mingpao.com/…/14…/出示委任證與內地妓女性交-拒付200元肉金兼逼離港-警長罪成還押
#香港執法者嘅質素
#香港警察知法犯法
#香港唔歡迎黑警呀
#你哋收納稅人錢㗎唔係政府出糧畀你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