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局林姓安檢隊長及陳姓承辦員等人從2019年開始承辦採購案,涉嫌收取廠商回扣,放行不符規格的X光機及設備維修。
桃園地方法院昨晚開羈押庭,庭訊後以蔡姓廠商涉案重大,收押禁見,陳姓承辦員則無收押必要,裁定10萬元交保。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北餐廳鉅星匯3日被丟大量蟑螂,四名嫌犯昨天陸續到案;台北地院今天凌晨裁定,吳姓男子羈押禁見,另外三人則是各以五萬元交保,並且限制住居。對於能快速破案,警政署長陳家欽和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昨天傍晚也到中山分局,一起慰問破案團隊。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
警察局交保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看到許多不實的新聞了! 我確定我是合法的,但是為了讓相信我的朋友,以及抵擋故意來栽臟的不實報導、惡勢力、假帳號,我必須發表我的聲明稿。
簡單的前情提要,我週一突然被大陣仗抓去高雄問話,問完話後不給手機,讓我自己自費從高雄想辦法回台北。加上顯然有不明的力量,大動作要特地來黑我的,所以我簡單聲明三點。
先幫你摘要 #三件事:
1. 檢察官認定: 無保請回 (我就是去協助調查的)
2. 並無在台販售大麻,是代訂代付美國CBD產品,合法!
3. 警察還沒來,記者先到? 說好的偵查不公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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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三點聲明細細說明:
1.【檢察官認定: #無保請回 】
這次去是配合調查,記者想拍我被上銬帶走,可惜沒得逞。在檢察官聽完我的說法,釐清案情後,讓我「無保請回」。
(幫翻譯:就是不用交保證金就能離開。)
由於無重大證據、非涉犯重罪,亦沒有逃亡串供的可能與風險,所以不用交保金。只是,未來後續還有需要詢問我的事情,我還是要去說明。
這點我也很樂意澄清事實,雖然跑高雄有點擾民,但是這是合法程序,我同意也接受配合。
重點就是「無保請回」。
上次我被警察瞎掰說「你身上散發大麻味」的案子,我還交保了三萬元在那邊壓,後來也證明了我無罪,就是警察亂抓。
當初新聞也是報得轟轟烈烈,說什麼警局打我臉,完全在亂報。後來事實出來,我就檢驗全過,檢察官確定不起訴,然後新聞媒體就都不報導囉~好棒棒呢。
那這次,我就是去協助調查、「無保請回」,其實媒體也知道,但是某些媒體就是惡意下標,真的是...
常態 😂
我想也不用多說什麼,大家都知道,看看就好,我沒這閒功夫去改正媒體道德,有興趣的去看《Newsroom》跟《我們與惡的距離》就可以了。
這次會無保請回,就是因為這次他們遠從高雄上來臺北,以為會在我家發現一堆CBD庫存,或是有什麼違禁品,結果都沒找到...
但是啊都已經讓記者大張旗鼓的發新聞了...
所以他們就...
律師朋友也說,藥事法派了六個人加上記者連線,這麼大陣仗有點誇張,而且那個媒體想導風向的動作也太明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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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並無在台販售大麻,是代訂代付美國CBD產品,#合法!】
第二個要澄清的重點,就是我並沒有做報導說的違法事情。
其實我已經很常在粉絲團幫大家科普法普了:
「2020年5月,衛福部公告可以合法「使用」與「持有」CBD 大麻二酚」
所以警察找到我家有一些「自用」的CBD產品,包括了電子煙、軟糖、零食,因為不是一整個倉庫的貨,都還是在自用範圍,這是完全合法的,所以檢察官也沒多什麼。所以警察就只能往我「販售」的角度去查。
問題我就是沒有販售啊! 所以在台灣才沒庫存,因為我們的東西都在美國倉庫。
你們在台灣跟美國網站購買 CBD 產品都是合法的喔!
而我自己的軟糖,也是在美國上架的,你們可以在 #美國通路 上看得到。
我花了一堆錢在 租用美國倉庫、上架費、物流費、藥檢費、律師費、美國工人的包裝費,就是為了確保 LM Chill Gummies 是合法的,這些都是龐大的成本。
因為台灣就是不能販售。
所以我在推廣 CBD 的時候,都會教大家怎麼合法從國外購買(很多眉眉角角),如果真的英文不好、嫌麻煩,我們就有代訂代付的團購服務,這也是合法的。
再次強調,這些都是合法的!
那些媒體亂下標還下錯的,其實蠻丟臉的。
檢方明顯來查就是「#藥事法」,沒有刑責問題(不會被關),就是罰錢(就跟網美推薦藥妝,用詞錯誤會挨罰罰金一樣),不會被關 again!
要不是沒做功課,就是故意下重標題啦,哪個都蠻丟臉的。
建議趕快改,因為找到管道跟NCC講了。
強調第三次,CBD在台灣「使用」「持有」「代訂代付」就是合法的。
有興趣的,自己搜尋 LM Chill Gummies,你真的可以直接在美國訂到我的軟糖,還會附上我的小卡! 如果英文不好的,手續處理覺得麻煩的,也可以繼續敲我的IG: Lefty_life5,我會親自教學「代訂代付」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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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說好的 #偵查不公開, 結果是不給人民拍照錄影,然後自己一直跟媒體洩漏個資?】
最後一點來聊聊 偵查不公開,也是這次親眼目睹了各種荒謬事之一。
這件事情你們要特別注意,因為也是你們未來會碰到的事情,自己的權益自己要學。
先說我觀察到的 #三個 奇妙事情就好:
❓ (1)❓ 警察上門之前,#已經有媒體在那邊等著拍攝
理論上偵查不公開,當警察要去抓人時,不應該有消息走漏,但是,警察在九點到我家樓下時,就已經有媒體在那邊等著要拍攝了?
這個是不是警察故意洩漏查案進度,大張旗鼓地要讓媒體來拍攝我被上銬的畫面呢? (幸好沒被得逞)
❓ (2) ❓ 我跟律師溝通的話,#完全洩露給媒體,而且還扭曲成相反的版本。
(這次我跟律師通話時,他們禁止我單獨通話,一定要在旁邊聽)(這點律師說 #警察違法)
我先說真實的版本,我跟律師對話內容,是律師覺得聽起來就跟「上次」幾乎一模一樣,我這邊是完全合法,所以建議不用花錢請她去高雄一趟。
至於要不要請民代這件事情(因為我之前的文章有寫),同樣也是經過討論,覺得民代來會花更多時間,但是這週我太忙,就先算了,反正就合法。
這些內容就只有當場的警察聽得到,然後再由霉體加工成「民代、律師都不敢來找我」。
完全就是亂報導。
甚至,還腦補了我欠律師費???
拜託,我早就交完了好嗎?
誰都可以惹,#就是不能惹律師啦!
想掰新聞,也要動點腦啊...
你癡,我可不__ __ (猜經典電影台詞)
這種「不實的報導」,加上「警察洩漏個資」(包括我新辦公室的地址...),我覺得蠻嚴重的啦,檢察官是不是要查查,這種明顯奇怪的事情?
❓ (3) ❓ 記者嫌照片不夠聳動,#警察配合重拍?
可能由於在我家找到的CBD產品太少,可能霉體覺得沒話題不聳動,可能要求「內線」的警察重拍吧? (這些都是做夢,非指控)
在我要被送去找檢察官之前,突然被耽擱了一個多小時(非原訂行程),某一位警察未經過我的同意,就自行打開證物袋,重新擺設拍攝...?
幸好被我發現!在我詢問之下,他才說:「喔...就重新拍,拍好看一點」。
結果一小時不到,這個「重新拍 拍好看一點」的照片,就變成「附圖新聞」了呢!
我是不知道這種「警霉合作」的方式合法不合法啦,但是你們一邊說「偵查不公開」,要我不能用手機拍照自保,又一邊大張旗鼓地把所有資料都丟給記者拿去做新聞,是不是有點落差感呢?
偵查不公開應該不是拿來警察自保,然後又來搞人民的手段吧?
如果我的物證都能這樣隨便 #開了又開、開了又開,我是真的蠻擔心我的物證會不會被動手腳啦。
以上三件事情,我覺得高雄警察局新興分局必須回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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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得說,這次再次開箱警察局,我覺得高雄基層員警的素質,真的 #遠勝於台北! 不論是法治素質(上次台北的連法律都講錯...),或是有沒有刻意刁難,真的都是遠勝上次大安分局的體驗。
我也常說電影跟警察一樣,有好的電影也有壞的電影,有好的警察也有壞的警察,就看你有沒有碰到而已。
這次的基層員警我覺得素質很高很好,只做該做的事情,不做不該做的事情(#你以為這是基本的,但是其實不是)。
可惜的是,上面三件事情我還是要理智地分析一下,因為確實在邏輯上不通。我不會因為你們對我好,我就不講出怪怪的事情,但是我願意相信「部分的基層員警」。
只是,確實現在所有證據的都指出,在場的員警有一直跟記者聯絡通報消息的部分...
高雄警察局是否該澄清或是調查呢?
現階段我只提出疑問而已,我無意去捅誰。
我認為,拿放大鏡去看,任誰都有一定有缺失,何況是公開場所的公家單位。
不過目前就先這樣子吧,我無意開更多戰場。
我們雙方都說過「互相互相」嘛!
不過,如果你們真的認為你們完全沒有缺失,都沒有一個警察去聯絡記者,沒有走漏消息,甚至所有流程的「#防疫規範」都做到100分好棒棒,那我就沒意見。
所以,互相互相啦。
建議我們雙方都把時間花在正確的事情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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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我主要想要說的,就是澄清媒體報導不實的部分!
而且刻意串通好媒體來搞我,實在很難讓我不聯想到上次你們亂逮補我部分。
澄清! #我是合法的!
澄清! #媒體報導不實!
澄清! #警察找媒體配合辦案,有點難以相信
幸好一路以來,我都清楚知道法律,知道警察在程序上哪邊怪怪的,#知道哪些是你可以拒絕的。
這次他們也有說「待會回去還要抽血」,我就拒絕了。
很多人就會乖乖聽話回去抽血,因為警察會說這是流程。
(上次有個粉絲分享,他因為持有電子煙,穿得又文青,警察說你吃毒又像gay,一定有梅毒,要驗血)(超扯!但是他乖乖去做了...)
其實警察是沒有強制力要求你驗血的,這些眉眉角角改天繼續分享。
總之,希望後續媒體,可以秉持著良心報導。
上次一堆報我大麻影評,結果我不起訴、無罪的時都不報導,也是蠻詭異的事情。
如果我沒有這個平台發聲,不知道會多慘?
那你一般人更沒有力量發聲,怎麼辦?
沒關係,起碼我會幫你發聲,也會幫你補充法律知識。
假帳號要來亂什麼的都沒關係,我會繼續寫給願意相信我的人。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
#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
警察局交保 在 新新聞周刊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7月30日凌晨,博愛路上的台北地檢署突然出現人群騒動,7、8名刑事警察局「除暴特勤隊」隊員荷槍實彈押解天道盟美鷹會精神領袖王鑫(67歲)到署,守候多時的媒體蜂擁而上,從署外馬路一路擠到署內,將王鑫擠進法警室。
25年前,四海幫前幫主「大寶」陳永和遭槍擊命案,王鑫遭警方點名而在江湖竄起,他行事低調但作風剽悍,被視為教父級人物。
這一次,刑事局出動大批警力,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將王鑫移送北檢,展現警方掃黑要辦「大尾仔」的決心,外界也認為王鑫難逃被檢方聲押的下場。但出人意料地,檢察官沒有向法院聲請羈押王鑫,而是諭令王鑫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跌破一堆專家的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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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交保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於內政委員會質詢內政部部長李鴻源及警政署署長王卓鈞,針對刑事局前主秘許瑞山涉嫌插股經營且包庇賭場一案,雖已進入司法程序,但警政署內部的督察系統卻未做內部調查,局長至今仍未調離現職,另外,2010年訂定的「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使得刑警文化蕩然無存,當兇嫌犯案的跡證不足時,根本無能力辦案,王卓鈞要負起全責!
本月19日,涉嫌插股經營且包庇賭場的刑事局前主任秘書許瑞山、偵四隊組長鄭富禎分別以70萬元及30萬元交保,林佳龍今天質詢王卓鈞時表示,目前主嫌已經交保,全案雖已進入司法調查,但警政的督察體系未完成內部調查,刑事局局長或署長也未負起應有之連帶責任,令基層同仁心寒。
林佳龍強調,刑事局主秘涉嫌包庇賭場案,打擊刑事犯罪的龍頭-刑事警察局,一次就有5名中高階警官遭調查,根本是「前所未見」,以往發生包庇賭場案件的警察單位,不是地方分局就是派出所,本身無轄區的刑事局,無法給予賭場業者「保障」,按照傳統,業者並不會找上刑事局人員,警政署需要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也必須還給基層努力的同仁一個清白。
林佳龍表示,就任警政署署長四年餘的王卓鈞,不應該還把自己定位為台北市的警察局局長,整本102年度施政計畫及收支預算報告顯示出,王卓鈞依循官僚體系下,只重視「穩定」,了無新意,問題是,身為一個署長,王卓鈞必須全國6萬名員警的表率,讓基層員警看到願景,除了設法讓人民對警察更有好感,也要讓員警樂於工作,重拾熱情,願意工作。基層,是很多員警在認真做事的,而整個警政署,卻做一堆疊床架屋之事,舉例而言,從去年10月起,為了防止個資洩密,警政署要求員警登入戶役政系統查詢民眾個資時,須填寫「用途」欄位,但系統設計不良,不論偵辦刑案、急難救助或人口協尋,警方都需登入戶役政系統,查詢戶籍時,規定只要有一個欄位漏填,就記一支申誡,一按下輸入就沒有補救機會,更誇張的是,多年前已廢止的紙本登記簿,去年10月又恢復,員警每查一筆,都須在紙本上「手寫」一次資料,根本是多此一舉,分局偵察隊員向林佳龍反映,常一天要查數十筆資料,但系統不穩定,遇上需要查詢緊急確認可疑對象身分,不小心就面臨處分,嚴重打擊辦案士氣。
另外,2010年台中市翁姓角頭遭槍殺引爆警察與黑道互動爭議,在總統馬英九要求下,時任內政部長的江宜樺批示「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並要求警政署長王卓鈞確實執行,林佳龍強調,儘管員警與黑道之間應該要有一條清楚的紅線,然而,現行的制度卻是因噎廢食,刑警監控黑幫偵防能力,不若以往,和幫派份子碰面,規定事先報備、寫報告,還要被督察室貼上「交往複雜」標籤,試問有誰願意?乾脆一句「我都不認識」,演變至今,每個月基層分局要求偵查隊各小隊繳交「名單」,一個人至交出一個特定交往對象,儼然國小交功課,刑警文化褪色,能用之兵已不多,監聽、調監視器等手法成為主力,但當跡證不足時,根本無能為力,刑警文化蕩然無存,王卓鈞要負起全責!
林佳龍強調,要讓基層員警有士氣,必須從制度面通盤檢討,台灣目前的警察學校,計有警大及警專兩所,警官由中央警察大學教育,直接隸屬內政部;員警由台灣警察專科學校負責,但隸屬內政部警政署。
林佳龍建議,修改相關法律規章,將警大及警專合併,並將擔任警察管道變為真正的「雙軌」,除了一般大學畢業後考取的「特考班」,就是及就讀合併後「警察學校」正期生,經考試及格者,一律從1線3的基層員警做起,將升遷巡佐及巡官的升遷仕途透明化,才會讓基層有真正的動力,也能增加員警來源的多樣性,符合員警必須「包山包海」的社會潮流,徹底打破「官警」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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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警界又爆發重大風紀弊案!檢調人員昨天搜索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查出有員警涉嫌收賄、包庇電玩業者,從82年開始,每個月透過白手套向業者索取40多萬元的賄款,18年下來累計有上億元,甚至連負責督導風紀的官警也涉案。經過檢察官偵訊、今天有四名員警被收押、七人交保,所有涉案人員都立刻停職。
一個個低著頭、用衣服避開鏡頭,多位基隆市警第一分局員警,被板橋地檢署大規模約談,因為他們涉嫌收賄包庇電玩業者,檢調繼三月初大動作搜索基隆市警第一分局之後,28號再度帶著搜索票,進行第二波搜查行動,不但仔細搜索辦公室內相關物件,還約談多名官警,其中甚至還包括一名曾擔任過督察組長、負責督導風紀的警官,最後除了一名員警沒有到案,其餘11人有4名員警被收押,7人交保候傳。
據了解,檢方是在污點證人協助下調查發現,從民國82年開始,有電玩業者每個月透過白手套,行賄給員警平均40多萬,藉此規避警方取締,18年下來,估計累積行賄金額可能高達上億元,這起員警集體收賄的弊案,還有其他官警涉案,或是案情向上延伸,檢調還要持續偵辦。
記者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