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刊中部地區某分局員警討論【線上立破】新聞時事〈警為績效謊稱抓到通緝犯 懲戒法院判降一級改敘〉,很歡樂(還是憤怒?)的對話:
「又是線上立破惹的禍,高層逼這個績效到底是在打擊犯罪還是製造犯罪?」
「我要把《扭曲的正義》 #送到局長信箱。」
你們老實說,是不是真的很想 #辭職治百病?
猜猜看 #台X市政府警察局局長信箱會收到幾本書?
對!就是在說你!台X市政府警察局!
玩弄「線上立破」的績效遊戲好不好玩啊?
在讓我們猜猜,每次有這類員警為了追績效而犯罪的新聞出現時,局長信箱會收到幾本《扭曲的正義》,以表達大家的憤怒值?
☆另類推書:送出越多本,代表大家 #憤怒值 越高喔!
(但是會不會被拒收退回我們就不知道了......)
我知道有龜山法學派的三條線官癌末期症候群發作,鬼扯這本書第二部內容「消費警察」。
對啦!就是消費警察啦!
那你們為什麼要搞出這些破事來讓別人「消費」呢?
這本書第二部內容所描述的各類荒腔走板「警界奇蹟」,就是這群被官位迷惑心智、不願意務實辦案、天天玩弄數字還跟媒體一起作秀的高階警官搞出來的把戲啊!
小時候爸爸媽媽老師都教我們要正正當當的做人,如果不是這群當官上癮喜歡進行各種「法學上新發現」的高官胡搞瞎搞,
我們好好的一個人,怎麼想得出這本書第二部裡各種荒腔走板的內容呢?
如果不是這群官癌患者胡搞瞎搞,怎麼會有這本書產生呢?
所以要說消費警察也沒錯,誰叫這群人搞出這些數字騙術讓我們「消費」呢?
圖片左方擷取自〈警為績效謊稱抓到通緝犯 懲戒法院判降一級改敘〉:http://bit.ly/2MTfGYs
圖片右方擷取自:博客來《扭曲的正義》電子書頁面:http://bit.ly/37QbF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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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高層搞出的「線上立破」之迷惑行為大賞:
「請各單位加強線上立破表現!」
這句話應該是全國所有警職人員在單位的檢討會議、勤教時聽到耳朵長繭的話。
不了解警界與偵查實務的朋友應該會很疑惑,什麼是「線上立破」呢?
所謂的「線上立破」,是指員警執行線上巡邏、處理突發狀況等勤務時,查獲犯罪並立即偵破的情況。
理論上,這類案件是突發型的,因此辦案的規模與細緻程度當然不能與事先擬定偵查計畫、精心布局、依法聲請強制處分令狀的指揮案件相提並論。
發展到後來,卻成為長官們為了追求升官表現的「績效競賽」數字遊戲而逐漸變調,甚至成為各單位競相角逐的「重點項目」。長官天天以明示暗示的方式催逼績效,於是員警想盡辦法追求這類速食績效,反而排擠了處理真正要務的人力、時間與精力。
扭曲的「線上立破」績效造成的問題,其實已經爭議已久了,之前也有媒體報導:http://bit.ly/2WcjWDv
「這個制度美其名是獎勵,但每隔一段時間,各分局『線上立破』的件數就會在警察局開會時被比較。」
而這個變調走味的「線上立破」,也不斷引發各類違法爭議,例如這則新聞提及的偽造文書騙功獎、又或是之前不斷發生的盤查臨檢變成違法搜索(甚至還在無搜索票的情況下侵門踏戶衝進民宅胡亂搜索)、更嚴重的是這幾年來時不時發生的「追車」造成的悲劇。
鳴人堂專欄:http://bit.ly/2XZwYDk
也有多篇文章持續關注與討論此問題。
遺憾的是,就算偶爾有良心媒體工作者注意到此事並報導、就算有人發表文章評論,但對於(不肯好好腳踏實地靠實力、只想不擇手段升官的)高官們而言:在官位面前,良心是什麼東西?
為了升官,讓他們當條狗,他們可能都願意;所以放任部屬違法,當然沒有關係,反正如果被檢察官發現,也是部屬被判刑——「我們要求表現,但沒有教唆違法」。
而搞不清楚狀況的民眾呢?
活在高層和主流媒體合力編織的數字世界中,被虛假的數字遊戲所玩弄,看著數字、新聞覺得好棒棒、都是英雄。
納稅人繳了稅金養了一群高官,這群高官又使用納稅人的稅金來壓榨基層鋌而走險違法破壞法治國家、玩弄數字遊戲欺騙納稅人,納稅人還被騙得很高興。
這才是 #全台灣最大的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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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扭曲的正義》•第二部 崩潰中的警察體系
〔高層為鞏固民意、做形象、做政績,設立諸多額外要達到的績效標準,壓迫著基層員警,使得多數人疲於奔命,部分人則為了交出漂亮的數字、達標、要功 獎而選擇性辦案,甚至無中生有「製造」假案件、向檢察官騙取拘票與搜索票。
犧牲合法程序與警察尊嚴,換取治安「良好」的統計數字和一支支嘉獎、超標的達成率,這一切,值得嗎?〕
第六章 群鴿亂舞
鴿就是鴿,不要叫我進化
歪鴿是怎麼歪的?
第七章 偉大的專案,盛大的績效
到底是在做專案還是集點換贈品?
專案造出來的孩子──「騙票」
「騙票」是什麼?
斬手專案「騙票」三大招
盛產「騙票」的轄區
我辦過的「騙票」
第八章 和諧又美好的檢警關係
什麼是檢警關係?
是誰扭曲了檢警關係?
不要再說「誰挺誰,誰一定要挺誰」
「小鴿」的第一張搜索票
我們真的那麼絕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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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2021年3月4日正式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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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警察 局長信箱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公視-燦爛時光會客室
《汙名標籤難洗刷 偵查不公開還是大公開?》
記者郭玫蘭,因受調查涉共諜案即遭爆料,網路上罵聲一片,即便共諜案最終成「烏龍」,郭玫蘭在司法程序中全身而退,這起事件卻讓她後來求職碰壁……
偵查程序中的被告尚未被定罪,甚至連起訴條件都不見得成立,卻早在開庭前便被針對,面臨來自社會的巨大壓力。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副執行長-陳雨凡,與我們談談媒體介入「偵查不公開」的規範與實踐,究竟有哪些困境?
檢警媒體互利 報導大公開影響判決
媒體與檢警調的密切關係行之有年,記者自由出入警察局、檢察署的情形,在過去也不足為奇。因此,要趕在案件爆發第一時間發佈新聞,對記者來說相對容易;而新聞產製過程的把關、審視,自然也少去多層。司法新聞稍後在公眾言論下發酵、甚至影響判決,幾成必然。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5項明定,檢警偵查過程中不得對外公開案件,也訂定作業辦法約束,不僅警察自己在看到違反規定的報導後,可以向上級反映,看到不實報導也應主動澄清。然《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中,對於案件情況也並未要求警方通盤封鎖,在事證明確、考量公共利益下也能適度公開。
但陳雨凡說,不僅警方對於揭露多寡的拿捏不當,許多基層警察腳踩模糊地帶,也未必知道自己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尤其辦案者往往有「英雄心態」,常有意無意洩漏資訊給媒體,製造輿論關注,讓記者的大幅報導協助派出所曝光、展示功績。必要時,警方還能透過媒體預知社會風向,為辦案「指路」。
另一方面,案件經手人繁多,毫無確切事證指出洩密源頭,也究責難上加難。權衡利弊之下,究竟要不要揭露資訊給媒體,警方自身考量的結果似乎顯而易見。
輿論施壓司法 當事人後患無窮
「偵查不公開」原則是為保障司法的獨立,使法官判案本於事證心證、不受外界影響。因此,新聞報導作成時,若沒有經過謹慎的處理,往往形成可畏的輿論。民眾有時更不考量程序正義、證據參酌等因素,判決作成時便一面倒,批法官是「恐龍」,對司法獨立的傷害可想而知。
警方在偵查階段便把案件公諸於世,不僅傷害司法,也傷害當事人。
涉入媽媽嘴案件中的呂炳宏,因為案件血腥、眾聲譁然,即便後來遭「不起訴」處分,他也被貼上了「殺人魔」標籤,把名字輸進搜尋頁更是出現滿滿的撻伐。陳雨凡說,檢察官甚至在聲請羈押未果、呂炳宏交保後召開記者會,對大眾說自己「對不起死者」,其實是個錯誤示範。
而烏龍共諜案中的記者郭玫蘭,雖然得以平反,後來卻在工作上處處碰壁,只得改名求職,才平息了這場風雨。
陳雨凡說,司改會過去曾以收看節目、錄製光碟提交警政署、法務部的方式,監督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況,但後續也總是不了了之。而因違反「偵查不公開」遭殃的當事人,往往已經在先前的案件中精疲力竭,最渴望生活回歸平靜,也因此總放棄聲討正義、默默隱忍。
非偵查不公開約束對象 新聞媒體應自律
媒體需要報導資源、警方也需要適度的曝光和護航,兩者微妙的「共生關係」讓「偵查大公開」變得普遍,本屆司改國是會議當中也出現規範媒體、「妨害司法公正罪」的立法呼聲。
但陳雨凡強調,「偵查不公開」原則的約束對象從來不是媒體,而是執法人員與公務體系,落實公務體系中的究責才是王道。
「媒體的消息來源並非只有檢警調,有時拿得到側錄影像、其他踢爆者提供訊息、甚至訪問當事人等等,非常多樣。」因此,陳雨凡說,媒體身為監督者,依然應享有揭漏資訊權利,限制媒體報導更可能變相保護檢警。
但陳雨凡也表示,「媒體本身是個專業領域、記者也是專業人士」,應當依照媒體自律報導。但如何拿捏報導的分際,便考驗了記者的倫理操守。
閱聽人拒看拒聽 遏止不實報導渲染
「偵查不公開」設有懲處機制,一旦洩漏偵查機密,檢警可能面臨行政懲處、洩密罪責、甚至國賠,但效力依舊有限。
陳雨凡說,民眾能夠做的,除了隨時透過政風處、警察局長信箱檢舉外,從閱聽者角度下做起,也能遏止不必要的犯罪相關訊息發酵、渲染擴大。「畢竟有時,故事背後的八卦不是我們需要知道的,我們可以不收聽、收看。」
此外,面對訊息爆炸、資訊交流頻繁的時代,如何重新和大眾建立關係、適應社會改變,也成了「偵查不公開」原則的一大挑戰。
目前,司改會也開啟了接受民眾申訴窗口,協助訴請國家賠償,為「偵查不公開」把關。
警察 局長信箱 在 王思佳Sophia 0818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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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隻被業者淘汰的繁殖種犬,已多日未曾進食喝水,頭卡在籠子上無法動彈,業者每天進出卻只餵食另一批還有生育價值的種犬,根本不管高加索死活。
那天,牠在我們面前,虛弱的搖動尾巴...然後...慢慢的嚥下最後一口氣.......那畫面,烙印在每個義工的心頭,更讓檢舉人憾恨!
台北犬舍藏匿在人煙罕見的華亞工業區半山腰,當地警察早知此處,附近工廠也屢次向桃園縣政府環保局檢舉噪音及汙染,並告知該處疑有大批受虐動物。但此案在政府機關內一推再推,更誇張的是,桃園縣動物防疫所竟還核給"特定寵物業許可登記證"。
在政府機關不斷推諉下,民眾看不下去了,直接向動保團體投訴,並協力蒐證,才得以破獲此嚴重虐待動物事件! 遺憾的是,已有多隻狗等不到重見天日的這天!
請與 #動保正義桃園發聲 一同站出來,亮出你的意見,要求桃園設立檢舉獎金,同時嚴格管理繁殖產業,不要再讓悲劇重複上演!
桃園縣長信箱: (亦可手機下載"桃園縣政信箱 APP") https://bossmail.tycg.gov.tw/cgi-bin/citpost.cgi
桃園縣政府農發局:曾榮鑑局長信箱 082016@mail.tycg.gov.tw
桃園縣動物防疫所:陳仁信所長信箱 chen3858@ms26.hinet.net,03-3326742分機50
以及轉貼至桃園市議員參選人臉書,參選人名單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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