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就遜掉:#我的選票到底能幹麻?】
#立委小學堂vol1
(本文同步發佈於 台北政經交易所 )
前陣子各政黨公布的 #不分區立委名單,讓大家吵得沸沸揚揚,研究員們也為了究竟該支持台灣貓黨的眾貓們,還是歡樂無法黨的神獸柚子而大打出手⋯⋯
咳咳,說了這麼多,同學們應該更好奇:
立委每個月領多少薪水、都在做些甚麼?
「區域立委」跟「不分區立委」又差在哪裡呢?
🏃投票之前,跟著研究員一起看下去吧!
🔴立委怎麼選?那麼多張票怎麼蓋?
在介紹立委的職責之前,研究員先來幫大家複習一下公民課的內容:
首先呢,我國的立委總共113席,包含73席區域立委、34席不分區立委、3席平地原住民跟3席山地原住民。
🤔 久兜媽跌!「#區域立委」和「#不分區立委」差在哪ㄋ?
簡單地說呢,區域立委 #以區域利益為優先考量,比較常跟地方鄉親搏感情,而不分區立委在制定政策或法案時,就會 #比較注重國家整體利益,這就是兩者之間最大的差別,是不是很好分辨啊!
至於立委究竟是怎麼選出來的呢?
相信同學們一定有聽過這個超耳熟的方法—— #單一選區兩票制。
例如,你是一位住在台北市大安區の龍族,明年1/11當天,你會拿到3張票:一張選總統、兩張選立委。立委選票中,一張用來投給 #大安區的區域立委;另一張 a.k.a. #政黨票 投給你喜歡的政黨。
總統和區域立委,都是得票愈多的人獲勝;政黨票則是用來推算出各政黨能獲得的不分區立委席次。例如你投的A黨,在全國得到50%的票數,那麼A黨就有34(不分區立委總席數)X50%=17個不分區立委,也就是說不分區立委名單上的前17名都可以順利進到立法院啦。
🔴時間就是金錢,立委大大一個月值多少錢?
那麼,經投票誕生的立委們月薪是多少呢?
根據 #公督盟 整理立法院單位預算書得到的答案:#每個立委的月薪約為19萬元,再加上1.5個月年終、健檢費等,#一個立委的年薪高達約250萬,而這僅僅是立委個人的費用,如果再加上公費助理薪資、國會事務交流費、電話費‧‧‧‧‧‧等 #辦公室維持費,每年國會又需要多支出約760萬。
這樣算下來,等於 #養一個立委平均每個月就要支出80萬!
🔴立委到底在幹嘛?
一定會有同學想說,賺這麼多不然以後也來當立委好了?
研究員奉勸萬萬不可啊!立委可是很Busy的啊!
根據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的職責主要為
1⃣ #議決法律案
當國家的法律制度有問題時,立委們ㄉ工作就是提出修法或立法,改善現有的法律
2⃣️ #聽取施政報告與質詢
(嗶嗶!請問韓市長在嗎?)立委們另一個重要的職責就是聽取政府的施政報告,監督政府官員們有沒有好好做事(還是跑去痠宗痛ㄌㄋ)
3⃣ #議決預算案
簡單來說,就是監督政府有沒有把錢花在刀口上,有沒有亂花錢
4️⃣ #議決條約案
我們和其他國家簽的協定,也是由立委們幫我們把關哦(像是幾年前,因30秒就通過,造成太陽花學運ㄉECFA就是一個代表例子)
總結來說,立委們的責任就是 #代表選民們 在立法院議決法案/條約、審核預算,監督行政,所以一個好的立委,不僅得要對各個領域的法案協約熟悉,還得和各領域的公民組織、團體保持聯繫,瞭解實務層面的情況。除此之外,還要仔細審核預算、監督政府,沒有三頭六臂是沒辦法輕易完成的啊!
今天,研究員和同學們一起回顧了立委的選出方式、薪水與職責
下一篇: #立委小學堂vol2
要來和各位同學細細分析立委的一天怎麼過!
不要錯過啦😜😜😜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委員林佳龍今(15)天在立法院質詢行政院長江宜樺,林佳龍表示,除了用公投的方式停建核四外,至少還有三個方法可以停建核四,分別為「行政院發動停建,多數立法委員同意」、「立法院依憲法第63條發動停建議案獲得支持」及「核四不追加預算的自然停建」,他並呼籲江宜樺應該與人民站在一起,盡快停建核四,避免國政...
議決條約案 在 陳其邁 Chen Chi-Mai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國民黨不要再硬ㄠ了,召委張慶忠30秒送院會存查無效的重點根本不是在沒有錄到音,而是未依循立法院議事規則之法定開會程序進行,昨(24)日聯席會議已將張慶忠的違法問題寫明於提案中,經聯席會通過正式做成決議(決議內容如下),並已將該決議行文本院議事處,議事處也已經將張慶忠所做的無效決議所為之失效審查報告退回內政委員會(詳見公文照片),因此程序委員會根本已經沒有國民黨堅持張慶忠「已送院會存查」的案子了,完全不知道現在國民黨團究竟還在亂吵什麼?醒醒吧!議事處已經沒有案子,連這種議事程序都搞不懂,究竟要逼王院長在院會處理甚麼?
案由:針對立法院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財政、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台立內字第1034000117號),有關函復議事處為院會交付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財政、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為該院大陸委員會授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簽署之「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一案;茲因103年3月17日內政等8委員會聯席會議之會議過程,嚴重違反102年6月25日院會決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立法院議事規則等所定之開會法定程序,因此會議過程暨決議,實為違法無效,業使審查報告失所附麗而失其效力,爰此,本聯席會議應即作成如下決議,並立即函知議事處,決議:
一、民國103年3月17日之會議無效;
二、前函復議事處之審查報告實屬無效,議事處應將無效之審查報告立即予以退回。
說明:
一、民國103年3月17日之會議主席張慶忠並未在主席台上主持議 事,且未進行宣布開會、發言討論、審查議決等法定議事程序,即逕自宣布違法決定,嚴重違反民國102年6月25日所為之院會決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四章至第六章所定之開會法定程序,立法程序實有明顯重大瑕疵,依據大法官釋字342號與釋字499號解釋所揭,立法程序有不待調查事實即可認定為牴觸憲法之重大瑕疵者實屬違憲無效。
二、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第二項之規定「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當時新增該項條文時,陸委會於提案說明提及其之立法精神與外交部所主政之條約締結一致,而立法院審議條約,是依據憲法第63條及釋字第329號解釋所賦予立法院議決條約案的權力,足見該協議性質絕非「行政命令」,並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章行政命令審查之適用,故張慶忠委員所宣布「本案已逾三個月期限,依法視為已經審查,送院會存查」之表示實為錯誤。「協議」並非「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條所定之行政命令,且協議涉及人民之權利,更有國會保留原則之適用。
三、在立法程序業違國會議事規範以及逕自宣布已逾三個月送院會存查之表示亦為錯誤,故本聯席會議應決議立即函知本院議事處,前函復議事處之審查報告實屬無效,本院議事處亦應立即將該案予以退回。
議決條約案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15)天在立法院質詢行政院長江宜樺,林佳龍表示,除了用公投的方式停建核四外,至少還有三個方法可以停建核四,分別為「行政院發動停建,多數立法委員同意」、「立法院依憲法第63條發動停建議案獲得支持」及「核四不追加預算的自然停建」,他並呼籲江宜樺應該與人民站在一起,盡快停建核四,避免國政一直空轉!
林佳龍表示,台灣智庫12日所公布的民調顯示,74%民眾認為即使核四公投沒過,政府仍應停建核四,馬英九及江宜樺不應該與人民為敵,其實,現階段就有三種解套方案讓江宜樺可以不違憲又停建核四。
林佳龍強調,第一種方法為行政院主動發動停建,依照520號大法官釋字,只要由行政院長向立院提出核四停建的專案報告並備詢,立法院多數委員同意停建後,就可以停建核四,絕對沒有沒有馬英九所謂冒然停建會違憲的問題。
林佳龍說,第二種方法為立法院主動發動停建議案,根據憲法第63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可將核四爭議視為「國家其他重要事項」,提案停建後逕付二讀,多數委員同意就可以讓核四停建。
林佳龍強調,不用公投就可以停建核四的第三種方法為「自然停建」,因為現在核四的狀況與民進黨執政時期不一樣,核四已經將原列預算花光,試圖不斷追加預算,只要立法院不讓核四的追加預算通過,核四會因為沒錢蓋不下去,自然而然就會停建。
林佳龍質疑江宜樺,行政院如果真的與人民站在一起,至少有這三種方式可快速的停建核四,不知道為何行政院仍堅持使用鳥籠公投法來解決此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