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訂紅色代理人法,即開啟獨裁寶典
9月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在野黨高舉標語要求撤回中共代理人法案。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突然出手,打破本會期不處理「中共代理人法」的朝野默契,選擇在選前兩個多月閃電付委,引發高度揣測。儘管相關十六個修法提案整合不易,但民進黨占有人數優勢,「代理人」法案突襲闖關或故意點燃戰火造勢,都易如反掌。
民進黨這次詭異的行徑,被解讀為是意圖籠絡獨派的討拍動作,幫蔡英文鞏固台獨選票。然而,付委若被看穿只是一個「假動作」,衝票作用恐將盡失;因此,民進黨極有可能隨時將其排進議程逕行表決,至少升高朝野對決熱度。
然而,僅以選票考量揣摩民進黨的動機,可能失之輕率。這項修法,是七月初「國安五法」修法全數完成、柯建銘聲稱完成「最後一塊拼圖」後,蔡總統突然在臉書上提示的政治任務;因此,蔡英文的個人意志恐怕才是整個修法行動的解讀之鑰。
「威權時期不是大家都選擇服從嗎?」蔡英文剛就任總統時所說的這句經典語錄,或許才是追溯這項立法行動的真正蹊徑。
「中共代理人」法案,被綠委另稱為「紅色代理人」法案,「紅色」對映的是威權年代所稱的「赤禍」。當年國民黨為對抗赤禍蔓延,「白色恐怖」應運而生,這段歷史的是非曲直自有史家春秋;但有一點十分明確:「恐怖」就是威權的真正來源。「紅色代理人」法案無非是在複製白色恐怖,讓人民心生恐懼,執政者則可回到威權治理。
可以說,「紅色代理人」法案通過那天,台灣民主也將宣告「插管治療」,走向綠色專政更將毫無懸念。原因是,「紅色代理人法」是一部語意模糊、空白授權的政治恐怖法案,一旦實施,必然是東廠偵騎四出,整個社會噤聲不語、人人自危的場景。果真如此,民主還有生機嗎?
很難想像,為什麼在國安五法「最後一塊拼圖」完成之後,還需要一部「中共代理人」法案?「國安五法」旨在阻卻人民或境外敵對勢力之敵意行動,雖亦頗有爭議,仍在可據理力爭的範疇。而「紅色代理人」法案,卻是一部羅織入罪、剷除異己、鼓動檢舉的獨裁寶典;只要開出「代理人」的罪狀,即可將人打入大牢,對政治的正常競爭者披上「為匪張目」的罪袍,無辜被控者幾無招架之力。
換言之,「國安五法」或可勉強稱之為「國家安全網」建置之環節,「中共代理人」法案卻幾乎是一部壓制甚而消滅反對力量的法典。以民進黨黨團所提的草案看,何謂代理人、什麼是政治宣傳、什麼叫危害國家安全,幾乎無一清楚界定。據此,被蔡英文跟一國兩制畫上等號的「九二共識」,任何人再作此倡議,可能就是為北京「政治宣傳」,並坐實了紅色代理人的帽子?今後,台灣還有辯論政治路線、形塑兩岸共識的自由空間?
九月中旬,陸委會在其聲明中曾出現這樣一段陳述:中共近年加強對我進行統戰、滲透,並「透過代理人積極在台營造統戰氛圍」,已危害我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蔡政府顯然認為,代理人在台滲透,已是「現在進行式」,也對國安造成危害。請問陸委會,這些代理人是誰?統派小黨、統媒、或是它頭號眼中釘的國民黨?
柯建銘無意中道出了真相。國民黨為抵制立法,表明關閉協商,柯建銘竟指責:「那麼大的動作,難道坐實國民黨就是中共代理人?」這句話充分反映,在民進黨的潛意識中,國民黨就是中共代理人。那麼,當法案通過之後,國民黨就算沒有被扣上代理人的帽子,恐也只能噤若寒蟬!
「紅色代理人」法案無疑即是民進黨開啟新威權的黃袍,而此時突然急急付委,恐怕是看出選後國會無法過半的苗頭,必須加緊趕工催熟,以免功虧一簣。然而,它的施行也將宣告民主的病危,民進黨真已想清楚,要當民主的掘墓人?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82的網紅Fernando Chiu-hung Cheu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2.12.20 -- 重振本地教育質素,停止教育盲目產業化 立法會會議 張超雄議員:主席,首先我要申報,我在香港理工大學("理大")任教,歷時已有十多年。這項議案對我來說非常重要,正因為我在大學任教,而且曾代表教職員加入校董會,所以我能看到大學產業化、高等教育產業化的禍害。我目睹當一切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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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擬動用緊急權力頒布《禁止蒙面法》
據多家媒體報道,香港政府可能會在周五動用緊急權力,頒布《禁止蒙面法》。本周四,香港親政府建制派還成立了“禁蒙面法推動組”。但是有民權人士提出,這樣的法律可能侵害民眾的人身安全和游行示威自由。
建制派推動制訂《禁止蒙面法》
10月3日,由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擔任召集人,一批建制派人士擔任顧問的“禁蒙面法推動組”正式成立,致力於推動《禁止蒙面法》,禁止民眾在沒有合理解釋下在街上蒙面。
據《華爾街日報》和香港媒體報道,香港政府周五將召開會議討論動用《緊急法》賦予的緊急權力來應對抗議活動,《禁止蒙面法》是首要議程,一旦獲得通過將成為法律。
葛珮帆在記者會上說:“現在的情形是,很多人士蒙面後,因為自恃可以掩飾身份,可以逃避法律責任。所以他們就肆無忌憚使用暴力。這樣的情形下,無論執法、檢舉、舉證都面對很大的難度。”
據香港媒體報道,葛佩帆主張參考加拿大的模式,禁止人們在非法集會現場蒙面,最高可判十年,但是若因工作、醫療、駕駛等原因可獲豁免。
民主派和人權組織反對
港府行使緊急法以及制定《禁止蒙面法》的計劃召來不少民主派及人權組織的控訴和反對。
香港泛民團體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於周四發表聲明,稱《緊急法》為殖民惡法,並提出第一個應該禁止蒙面的是濫用武力的香港警隊。
香港人權監察總干事羅沃啟認為,啟用《緊急法》違反香港《基本法》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羅沃啟說:“它剝奪了立法機關審理法律的權力,把權力強行交到特首手中,這是《基本法》裡沒有規定的一種安排,對憲政是一個嚴重的破壞。”
他認為《緊急法》啟動的門檻低而含糊,授予行政長官的立法權力無所限制:“基本上是一個‘blank check’(空白支票), 任人填滿的一個支票。行政長官要辦什麼東西都可以假法律之名去做,包括違反人權的一些安排。”
《緊急法》為港英時代制訂
《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又稱為《緊急法》, 1922年由港英政府應對海員大罷工事件時訂立,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其認為屬緊急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下,針對通訊、出入境、逮捕等事項制定緊急法律,毋須經過立法機關審議。
在香港歷史上,1967年的港督戴麟趾(David Trench)曾在“六七暴動”中啟動《緊急法》,使用宵禁令。
前香港記者協會副主席、獨立評論人士譚自強則認為,緊急權力並不是香港特首所獨有的,而是為很多國家的最高行政首長所享有:“你說他濫用是一回事,但是你不能說他是殖民地惡法。”
公眾場所禁止蒙面的規定並非由香港首開先河,德國、法國、荷蘭等地區也存在類似的法律規定。
針對《禁止蒙面法》的必要性,譚自強提出了三個標准:第一,在民主社會裡有必要;第二,有一定的緊迫性;第三,如果不禁止蒙面,可能會受到某些恐怖主義分子的攻擊。而第一個前提,香港就沒有滿足。
法律手段能否解決政治問題?
此外,譚自強指出香港政府不應該企圖用法律技術來解決政治問題:
“問題的根源是在政治。他們以為解決(法律)技術問題就等於解決政治問題,通過法律技術去恐嚇大家讓大家不上街。特首要面對這個政治問題,去正視解決才行。”
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昆陽在過去參加的示威活動中常常選擇戴上口罩。他說:
“沒有人想讓香港警察知道你是誰,因為這樣(戴口罩)不會為自己帶來威脅,因為已經有白色恐怖了。白色恐怖就是去制造一個人人自危的感覺,去讓你不敢出來。”
張昆陽說:“我相信街頭的示威者不會退卻,他們只會站出來反對惡法。”
在中國大陸,新疆烏魯木齊於2014年立法禁止民眾罩袍蒙面,官方稱蒙面不利於警方識別身份信息,構成了所謂的信息不對稱格局,易滋生恐怖主義事件。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薛小山華盛頓報道 責編:申鏵 網編:洪偉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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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推動制訂《禁止蒙面法》
10月3日,由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擔任召集人,一批建制派人士擔任顧問的“禁蒙面法推動組”正式成立,致力於推動《禁止蒙面法》,禁止民眾在沒有合理解釋下在街上蒙面。
據《華爾街日報》和香港媒體報道,香港政府周五將召開會議討論動用《緊急法》賦予的緊急權力來應對抗議活動,《禁止蒙面法》是首要議程,一旦獲得通過將成為法律。
葛珮帆在記者會上說:“現在的情形是,很多人士蒙面後,因為自恃可以掩飾身份,可以逃避法律責任。所以他們就肆無忌憚使用暴力。這樣的情形下,無論執法、檢舉、舉證都面對很大的難度。”
據香港媒體報道,葛佩帆主張參考加拿大的模式,禁止人們在非法集會現場蒙面,最高可判十年,但是若因工作、醫療、駕駛等原因可獲豁免。
民主派和人權組織反對
港府行使緊急法以及制定《禁止蒙面法》的計劃召來不少民主派及人權組織的控訴和反對。
香港泛民團體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於周四發表聲明,稱《緊急法》為殖民惡法,並提出第一個應該禁止蒙面的是濫用武力的香港警隊。
香港人權監察總干事羅沃啟認為,啟用《緊急法》違反香港《基本法》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羅沃啟說:“它剝奪了立法機關審理法律的權力,把權力強行交到特首手中,這是《基本法》裡沒有規定的一種安排,對憲政是一個嚴重的破壞。”
他認為《緊急法》啟動的門檻低而含糊,授予行政長官的立法權力無所限制:“基本上是一個‘blank check’(空白支票), 任人填滿的一個支票。行政長官要辦什麼東西都可以假法律之名去做,包括違反人權的一些安排。”
《緊急法》為港英時代制訂
《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又稱為《緊急法》, 1922年由港英政府應對海員大罷工事件時訂立,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其認為屬緊急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下,針對通訊、出入境、逮捕等事項制定緊急法律,毋須經過立法機關審議。
在香港歷史上,1967年的港督戴麟趾(David Trench)曾在“六七暴動”中啟動《緊急法》,使用宵禁令。
前香港記者協會副主席、獨立評論人士譚自強則認為,緊急權力並不是香港特首所獨有的,而是為很多國家的最高行政首長所享有:“你說他濫用是一回事,但是你不能說他是殖民地惡法。”
公眾場所禁止蒙面的規定並非由香港首開先河,德國、法國、荷蘭等地區也存在類似的法律規定。
針對《禁止蒙面法》的必要性,譚自強提出了三個標准:第一,在民主社會裡有必要;第二,有一定的緊迫性;第三,如果不禁止蒙面,可能會受到某些恐怖主義分子的攻擊。而第一個前提,香港就沒有滿足。
法律手段能否解決政治問題?
此外,譚自強指出香港政府不應該企圖用法律技術來解決政治問題:
“問題的根源是在政治。他們以為解決(法律)技術問題就等於解決政治問題,通過法律技術去恐嚇大家讓大家不上街。特首要面對這個政治問題,去正視解決才行。”
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昆陽在過去參加的示威活動中常常選擇戴上口罩。他說:
“沒有人想讓香港警察知道你是誰,因為這樣(戴口罩)不會為自己帶來威脅,因為已經有白色恐怖了。白色恐怖就是去制造一個人人自危的感覺,去讓你不敢出來。”
張昆陽說:“我相信街頭的示威者不會退卻,他們只會站出來反對惡法。”
在中國大陸,新疆烏魯木齊於2014年立法禁止民眾罩袍蒙面,官方稱蒙面不利於警方識別身份信息,構成了所謂的信息不對稱格局,易滋生恐怖主義事件。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薛小山華盛頓報道 責編:申鏵 網編:洪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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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0 -- 重振本地教育質素,停止教育盲目產業化
立法會會議
張超雄議員:主席,首先我要申報,我在香港理工大學("理大")任教,歷時已有十多年。這項議案對我來說非常重要,正因為我在大學任教,而且曾代表教職員加入校董會,所以我能看到大學產業化、高等教育產業化的禍害。我目睹當一切都以做生意為目的,都以效率、賺錢為目標時,大學如何埋沒良心,大學高層如何喪失了大學的教育理想,大學如何走上一條歧途。我想在這裏和大家分享一下我過去十多年在香港的大學教學的經驗。
大學本來是要培養年青的一輩。除了葉劉淑儀議員原議案中所說的德、智、體、羣、美之外,大學作為知識增長與產生之地,具有培養年青人的人格,為社會的未來培育一羣人才的使命,這些都是對大學的最基本要求。但是,在產業化的背景下,在大學營運越來越像是一盤生意的背景之下,大學已經不再談論這些東西。以我過去所見,大學所想的是如何不斷擴展市場,如何爭取一己的利益和利潤。簡單來說,以我在理大所見,大學高層所想的只是如何做好這一盤生意。
2003年,審計署曾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及其轄下八大院校的帳目作出審計,查看8所大學的管治、大學財務透明度及其整體安排如何,發現它們原來連基本要求也尚未能達到。例如在財務透明度方面,關連人士交易的資料等完全有欠清楚,此情況被揭露後,大學須依循一些新的標準,以便較能符合國際的要求。可是,在隨後數年的財務報告中,我和數位同事包括林本利開始從理大的年報發現,大學在那數年間不斷開設公司。大學的說法是要藉此把發展出來的技術和知識加以應用,但實際情況又如何?
這些公司由大學高層同時擔任董事或行政人員,他們可藉此多領一份薪酬,有些公司甚至設有董事袍金。在公司所投放的資源中,我們分不清有多少屬公帑、有多少是大學循其他途徑得來,這當中當然也包括學費和捐款等。當公司出現盈餘時,公司董事,包括那些持雙重身份,同時亦是大學管治高層的人員又可分攤利益。於是,在5年內,關連人士的交易高達1.8億元。大學董事中不乏自設公司的人員,他們同時跟大學訂立合約,而合約金額動輒以億元計。但是,他們卻可以在完全有利益衝突的情況下,跟自己人做生意。
這些都是報章已有報道的事情,甚至廉署已作出調查,提出檢控並罪名成立。主席,情況簡直就是烏煙瘴氣,而且不獨見於一所大學,很多大學都有這個問題。大學現在最着緊的是甚麼?就是如何多賺一點。
試看研究院的情況,有同事曾提到現時的資助研究學位,有六、七成供國內學生而非本地學生修讀,為何如此?我可以簡單解釋一下這個現象,闡釋為何要讓這麼多國內學生來港修讀,導致所謂的國際
化變成國內化,而主要的動機就是要吸引國內一些有權勢的人士。舉例而言,以我作為一名社工學系的教職員,我所看到的發展是在開辦碩士研究課程時,即使不是研究院課程而只是普通研究課程,都會設法籌款招待一些國內大學的教授甚至院長前來修讀。在完成課程後,這些在國內佔據重要位置的人士便成為我們的學生,將來我們進軍內地與這些大學合作發展國內課程時,便會無往不利。大學就是以這些公帑建立與國內的關係,打好關係之後便可面向祖國,發展國內市場,這是很聰明的商業手段。於是,寶貴的研究院資源便被用作讓大學"打關係"。
日 期: 2012年12月19日 (三)
時 間: 上午11時正
地 點: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
議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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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商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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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在伺服器:查
2.買或賣或詢問:買賣
3.物品名稱及價格:
---賣---
[影子]
+9 魅影念咒手套 3800P
[服飾]
喵罐罐餐叉(妖術I成品)2500P
貓咪聖誕帽(智者頭上成品)200P
波浪卷中長髮 700P
[裝備]
+10 四倍史皮卡 卡特短劍 1.3e
+7 暗黑白珠(不死屬性20% 惡魔系15%)500P
+7暗黑白珠(8% Matk 1 ASPD) 500P
+9 幻象機甲B(MATK*2) 1.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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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代賣---
魔力之星+聖水 魔力星環 12000P
+12封印蜂后艾咪+ +12謳歌驅魔聖杖 1700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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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審判決議長靴 滅絕木乃伊犬卡片 7200P
+7影子謳歌手套 +7影子謳歌墜子 +4影子謳歌耳環 10000P
櫻花滿滿大主教披肩 3500P
+9血腥騎士盾牌 5速 mdef9 4000P
皆可C花冠or天狗 (需貼P)
---收---
影子基因1.0套(耳墜合計+10)
+9幻象A甲(可ATK*2)
+9幻象A翼(可溝鼠卡)
幻象助推器RL(可名弓.攻速)
+10幻影血腥斧
+9復仇海盜帽
天狗套
4.角色名稱:
站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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