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聲明文】
臺灣物理治療學會
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物理治療生公會全國聯合會
------------------------------------------------
回應台灣復健醫學會108.12.11文
隨著時代的演進、醫療專業的分工日趨精細,物理治療師的角色已從傳統醫治身心障礙者的復健人員,轉型為全人、全方位的健康照護專業人員;因此業務範疇已涵蓋以健康促進、運動防護、傷病預防、特殊教育、延緩衰退與失能、身心障礙者復健、安寧照護等為目的之物理治療行為。也就是說,物理治療師業務已不侷限於疾病之治療。然而,民國84年制訂的物理治療師法第十二條規定:物理治療師執行所有物理治療業務,皆須依醫師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使得有健康促進和預防需求的民眾(非病人)不易獲得物理治療專業服務,也限縮了物理治療師延緩衰退之服務,在人口老化,政府大力推動長期照顧的今日,實非全民之福。
臺灣人口高齡化速度居世界之冠,長青族在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延緩失能需求大增,物理治療師在民眾罹患疾病之前或病況穩定之後,均能進行專業服務,預防疾病發生,減緩失能的影響,提升其生活品質,降低醫療支出與國家負擔。這些服務對象並非病人,自無疾病之「診斷」,其所需要之物理治療服務,並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因此,當物理治療師提供服務時,自無依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之事由。
本次物理治療師修法之內容是反映當今社會與民眾需求,符合原先的立法意旨,可妥善國家法令之穩定性及一致性,亦能使物理治療師發揮專業知能安心執業。本次修法內容沒有改變醫療現狀,物理治療師在醫療院所之執業模式並無改變,服務對象並非疾病患者,自無增加健保支出之疑慮。修法內容沒有改變業務範疇,更沒有侵犯醫師業務。適切地修法可使治療師執行預防醫學相關業務而無違法之虞,建構一個安全的健康照護網,不但造福民眾,更可以節省醫療資源、提高醫療效率、增進專業分工。
修法說明:
1.本次物理治療師的修法對於其他相關專業並無產生任何限制與排他,僅僅是令物理治療與職能治療專業能夠有限度的自主發揮專業,已明確在法律文字與說明欄中敘明「無涉傷病治療」。
2.物理治療師此次的修法,是因應高齡社會未來的需求而為之。我們期待民眾健康老化,那我們要更應該讓願意承擔的專業人力深入社區去教導民眾正確的觀念,希望各界能夠以全民健康為福祉,信任彼此的專業自主與自律,共同支持此次的修法。
3.民眾的健康意識抬頭,物理治療師專業發揮不僅只是在疾病這個狹隘的範疇。我們要鼓勵物理治療師走入社區提供民眾專業的服務(例如:教導民眾正確的運動方式、教導民眾正確的預防保健觀念),長照的財務負擔與社會成本大家都已了然於胸,因此此次修法是完善高齡社會下健康促進、延緩失能重要的一環。
4.「預防勝於治療」,是公共衛生的核心,也是此次修法的核心,高齡社會已經不可避免,專業團體應該互相信任、互相合作,一起共同與全民邁向活力高齡社會,防患於未然,樽節醫療費用。
-------------------------------------------
回應台灣復健醫學會108.12.11文
一、霸王條款會造成醫療體系混亂
1.復健醫師論點:第十二條但書的增訂,是以利益的角度出發,若法案通過,治療師將會包辦所有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且可限制其他專業人員參與,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將會大發利市,錢途無限。
【回應】
第十二條但書的增訂,是因應社會變遷與國內外實務現況,照顧廣大民眾福祉為出發點,並「無排他性」或「獨佔性」,並未限制其他專業人員執行,僅僅是使物理治療專業人員在執行無涉傷病治療的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業務時,不會觸法。更無所謂「包辦」之說。
2. 復健醫師論點:因完全不管長期以來衛生主管機關與法界共同認定的「醫療行為」(以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或保健目的所為診察等行為的全部或一部之總稱)及醫師法第 28條所稱「醫療業務」行為的後果,就是造成密醫行為合法化及醫療體系混亂,並導致疾病治療之片段化,嚴重影響民眾醫療連續性,破壞台灣長期努力提升的醫療品質,未來的醫療品質令人深感憂心。
【回應】
(1)傷病預防若是醫療行為,則坊間運動防護員、健身教練、民俗調理都是執行醫療行為嗎?若進行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或特殊教育,就會有「密醫」之嫌,那麼運動教練教民眾運動預防肌少症就違法,瑜珈老師教民眾拉筋保健也違法,運動防護員幫運動員做運動按摩也違法,特教老師教育特殊兒童生活自理能力也違法,修改此法目的只是希望治療師在執行這些非以傷病為目的的物理治療行為,不會受現行法規限制,而有違法之虞。
(2)物理治療師為接受過完善紮實的養成教育,經過國家考試認證之醫事人員,早已在執行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促進民眾健康,不遺餘力,何來醫療品質令人深感憂心之說?更何況以治療師受過的醫療專業教育,有更高的機率發現有潛在疾病的民眾並進行轉介,對於民眾的健康有更好的保障。反之,法案審查當天,附帶決議欲晉用考照不成之”物理治療士”,才是無法保障民眾健康安全。
(3)通過此法並不會影響現行醫療體制,以傷病為目的的物理治療依然要經過醫師診斷、照會或醫囑,治療師才能執行物理治療業務,復健醫學會的指控並不成立。
3.復健醫師論點:由於傷病之治療乃醫療行為之核心領域,亦屬各醫事人員之核心業務內容。國家所建構之醫療體系,係以維護醫療品質與人民健康為最高原則,爰要求醫師應先對病人進行完整之診斷與評估,再由其親自或交由各醫事人員實施必要之治療,以避免病人無法確實接受所需之治療,或因接受不當處置而蒙受生命、身體、健康之損害。
【回應】
修法法條清楚寫明「與傷病治療無涉」時,治療師始無須憑藉診斷、照會或醫囑進行物理治療服務。修法之內容是反映當今社會與民眾需求,以國家利益為考量,修法法條符合原先的立法意旨,沒有增加治療師的業務項目,沒有侵犯醫師業務,沒有改變醫療現狀,沒有增加健保支出,沒有限制與影響其他既有專業人員。
二、霸王條款造成特殊教育受到箝制
1.復健醫師論點:若完全以特殊教育的專業及長期投入的角度來看,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未來將是以「萬能的」角色,並將替代或包辦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的工作,先不管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現有人力,是否足夠投入特殊教育領域,但這種無視,現在第一線的所有特教專業老師的辛苦與投入及限縮他們的工作,對於特教專業老師將情何以堪? 因此,當「特殊教育為目的無關傷病不在此限」的消息公布,更是讓特教專業老師們群起反彈。
【回應】
(1)此次修法並不會對其他相關專業人員造成任何限制。
(2)在特殊教育法中明訂物理治療師屬於特教團隊的成員之一,不會因修法而有任何改變,實非現在才有這樣的介入。且既為團隊之一,更無所謂萬能,特此澄清。
(3)物理治療師與職能治療師進行特殊教育相關業務時,並非以直接進行特殊教育或是替代特殊教育教師之工作,而是以「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下,與特殊教育教師、一般教師、家長等進行跨專業合作,提供評估、目標擬定、環境調整、課程活動調整、諮詢等方式進行,與特殊教育教師為夥伴合作且彼此合作之密切關係,因此復健醫學會所提及治療師會以「萬能的角色」,或是替代或包辦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的工作,絕對是因為不暸解治療師在特殊教育所扮演的角色而提出的謬論。
(4)進行特殊教育教學需有特殊教育教師證,治療師進入特殊教育所扮演的僅止於專業團隊,絕對不會因此成為特殊教育教師,因此也不知復健醫學會所提及治療師進入特殊教育團隊如何能限縮特殊教育老師工作呢?
2.復健醫師論點:依醫療常規,患者先需經兒童復健醫師診斷,視其狀況由特教老師輔導孩子,視情況配合藥物與治療處方請職能治療師執行。現在,全部跳過醫師,治療師可先評估介入!此舉造成傷病判斷先後失序,勢必嚴重侵犯病童健康權利。
【回應】
(1)特教兒童中須醫療的治療自然以醫師診斷為依歸,物理治療師並不會逾越專業分際。
(2)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孩子,須透過心評老師評估及收集相關資料,並且經由各縣市或教育部之鑑定安置就學輔導委員會確認特教資格及類別,根據各縣市規定不同以及不同特殊教育類別,「醫師診斷證明」並非必要檢附之資料,主要仍以特殊教育中的「心理評量老師」進行相關測驗及資料收集,並且搭配專業團隊評估,進行特殊教育身份之研判,例如:學習障礙多以心評老師進行之相關教育評量檢測及學業資料收集為主要鑑定資料,且此類別非一般身障類別,且特殊教育專業與醫療衛生專業各有不同,應彼此尊重,並非如復健醫學會提出「依醫療常規,患者先需經兒童復健醫師診斷,視其狀況由特教老師輔導孩子,視情況配合藥物與治療處 方請職能治療師執行。」由醫師主導後續教育或處置的現況,復健醫學會如是說,似乎將特殊教育納入醫師處方的一部份,是否反而有不尊重特殊教育專業之疑慮!
(3)承上,部分學生已經由特殊教育鑑輔會鑑定取得特殊教育身心障礙學生資格,但可能沒有取得任何的醫師診斷,如果需限制有醫師診斷照會醫囑才能讓治療師進行相關專業團隊的服務,豈非反而限制了孩子得到不同專業建議的機會,反而可能耽誤孩子的進展。
(4)根據特殊教育法第24條:「……各級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教學及輔導工作,應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並得視需要結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工作、獨立生活、職業重建相關等專業人員,共同提供學習、生活、心理、復健訓練、職業輔導評量及轉銜輔導與服務等協助。」由此可知,治療師進入特殊教育團隊中的確是「非以治療傷病」為目的之執業或服務,絕對不是像復健醫學會提出會侵害病童權益。希望復健醫學會能再更了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合作的核心價值,彼此尊重,了解治療師進入特殊教育環境中是與特殊教育人員共同合作幫助孩子,發揮孩子最大的學習潛能。
三、霸王條款讓運動防護被限制
1.復健醫師論點:各類型運動專業防護或體能促進業務,係長期已由各該單項運動專業教練或長期投入的防護員負擔,我國體育發展的成績,他們功不可沒。未來這條霸王條款,要改由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來擔任了,這除了現行臨床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人力已嚴重不足外,未來條文中「預防與運動防護」的開放,讓治療師能仍在許多長照失能患者健康運動促進,以及在商業導向的健身中心獨立作業,不受醫師診斷指導,逕自只以症狀施予處置。且運動防護員,體適能師等專業人士,反倒是無法源依據可以施行其業務,處處受到治療師的制肘。
【回應】
(1)此次修法是使物理治療師執行體育法25條任務,執行運動防護而不違(物理治療師)法,並無限制其他相關專業人員。
(2)正如復健醫學會所言,運動專業教練和防護員保護運動員功不可沒,現行亦有許多物理治療師擔任相關工作,但在現行法規下,卻有觸法之虞。運動員多為健康人,非屬需要醫師診斷、照會或醫囑的病患,因此,此次修法只是使物理或職能治療師能夠安心工作。
(3)再者,高齡社會下健康促進與預防失能,運動是一大關鍵,也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概念,因此,促使相關專業投入社區的健康促進工作,對高齡社會是重要環節。
(4)民眾健康意識抬頭,已有許多民眾會自主尋求物理治療專業服務,當醫事專業在為健康人提供服務時處處受到限制,對於尋求專業服務的健康民眾而言亦是困擾。
2.復健醫師論點:體育界人士最了解與運動相關的健康促進、傷害防護等,並有相關專業的良好發展。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以其是醫事人員的背景,硬爭奪體育界相關業務,在專業上不但是撈過界,也讓未來的運動訪護與體育發展,令人擔憂。
【回應】
(1)物理治療師是世界公認的運動醫學團隊成員之一,扮演守護運動員健康的角色,在倫敦奧運、里約奧運與台北世大運等各項大型國際賽會中,選手運動防護服務皆以運動物理治療為主要服務項目。
(2)物理治療師在運動場域的服務,主動協助運動員與教練,提供競技運動相關傷害的預防與照顧,以及運動技術的強化與運動員體能的調整與維持,並能針對單項運動之需要設計與執行適當的運動處方。
(3)物理治療師也提供一般民眾運動處方的評估、設計與諮詢,扮演運動領域的健康守護者。
(4)目前國內各層級競技運動與學校運動團隊,皆有治療師協助照顧運動員。中華奧會推動之菁英育才計畫,物理治療師協助照顧80位基層菁英運動員,獲得教練、選手與家長極佳的肯定;高中學校防護體系建置計畫,亦有相當多的物理治療師投入學校專職防護人員,或校園巡迴照顧國高中體育班運動員;各職業運動團隊亦聘有專職物理治療師,協助照顧職業運動員。
(5)物理治療師與運動防護員皆為運動防護人員,共同投入照顧運動員的健康,本次物理治療師法第12條修正納入運動防護,實為符合現況實務需求,且並無排除其他人員從事運動防護相關工作。
四、霸王條款造成失能照護受到影響
1. 復健醫師論點:若是由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以「延緩失能照護可以獨立執行業務」,在臨床上,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的人力明顯不足外,如何負擔失能長者的照顧? 延緩失能照護幾乎都是病人疾病後延伸,此類病人失能幾乎都由疾病引起。不顧疾病的根源,即可以自行尋求没有醫囑的照護,極可能讓有疾病的病人健康沒有保障。未來依據這條霸王條款,只要沒有針對個案的某種疾病去定義,慢性病的「失能」長者都將是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可以介入評估初步獨立處理的對象,如果處理不好或病況複雜惡化了,再倒過來丟給醫師處理。這樣的順序,未來若變成常態,我們實在需要為慢性病的「失能」長者擔憂了。
【回應】
(1)物理治療師之人力並無不足,現有論述說物理治療師都流入社區,以至於基層診所聘任困難,然而對人力資源而言,薪資是其重要關鍵,難以聘任應究其實因,不宜以因修法而人力流入社區蔽之。
(2)物理治療在失能照護的專業範圍甚廣,病人回到家中後,因應著生活所需要的環境無障礙改造、日常生活器具改造(例如湯匙握柄加粗)、臥床後運動以維持肌肉量(避免快速淪為肌少症)等等,均是其專業,而這些範圍亦非醫師們在診療期間所能涵蓋。
(3)物理治療師秉持自身專業在居家提供服務,也能夠提醒失能者與照顧者需要就醫,對於照顧環節來說可謂百利而無一害。
五、霸王條款妨礙民眾傷病預防權益
1.復健醫師論點:台灣醫界在長期照護、健康促進、運動防護服務的區塊,各專科醫師們正發揮領頭羊角色,整合物理職能治療師,運動防護員,體適能訓練員,專科護理師,社工師等,共同為台灣銀髮長輩的長照生活,邁出安全、穩健、專業的步伐。我們真心期待執政當局與立委諸公,不要大走醫療進展的回頭路,破壞台灣多年來好不容易建立的醫療體制,剝奪民眾由醫師診斷處置的健康權。切莫讓民眾健康福祉,淪為派系爭權與圖利少數醫事團體的犧牲品。
【回應】
(1)修法沒有剝奪民眾健康權,而是賦予健康權。
(2)此次修法通過的正面表列條文是以「目的」論,並無排他性,卻被復健醫學會搧風點火、唯恐天下人不亂地惡意解讀之。更有甚者,高舉醫療的大旗,指控具有國家證照的治療師會「危害人民健康」,種種作為令人瞠目結舌。
(3)專業與時俱進,物理治療師具備可以直接服務一般大眾(非患者)的能力,在高齡社會下,急需要治療師投入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延緩失能,以降低醫療支出與國家負擔。但是復健科醫師把所有的人都當作病人,在取得物理治療服務之前,都要先經過復健科醫師「診斷」,但健康人沒有疾病,因此無法「合法」接受物理治療師服務,這樣把所有人都視為病人,是他們囊括醫療費用最「合理」的藉口,但卻讓不必要的健保支出無限上升,絕非國家之福。
(聲明文下載)
http://www.tpta.org.tw/articles.php?type=news&pid=344
護佳生醫業務 在 竹科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第57次園區審議會核准竹科4件廠商投資案🎉🎉
科技部科學園區審議會第57次會議於108年10月18日假科技部召開,會中通過建興儲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園區分公司、振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瑞愛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及普利恩股份有限公司等4案,共計核准投資新臺幣(以下同) 約51.97億元,以及瑞昱半導體新竹生醫園區擴廠備查案,投資金額38億元。
一、建興儲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園區分公司: 本案營運資金約新台幣44.82億元,為光寶科技固態儲存事業部門,為有效聚焦雲端類應用儲存裝置及充分發揮專業分工及業務獨立經營之效能,因此透過分割程序,將固態儲存事業部門分割設立本案公司。期在獨立運作下能更多元化經營,提升營運績效及市場競爭力。
二、振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案投資金額新臺幣6.7億元,主要研發聚焦超音波熱治療系統及自動全乳超音波檢查平台,應用範圍涵蓋子宮肌瘤、子宮腺肌症消融及乳癌篩檢及診斷,有機會成為緻密型乳房的第一線篩檢工具。
三、瑞愛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本案投資金額為新臺幣2,000萬元,主要開發產品為手持式血紅素感測器及其使用耗材、模組式血紅素感測器及光學感測器、手持式尿液生物感測器及其使用耗材。本案產品擬提供方便人們在居家自主健康監護的模式,提高初期病徵被檢出機率,實現居家健康監護的效果。
四、普利恩股份有限公司: 本案投資金額為新臺幣2,500萬元,由宏誠創投(UMC Capital)主導並尋求業界領導製造商及工研院綠能與環境研究所合作和經營團隊的支持所成立。主要開發產品為AMC監測防治全方位整合規劃系統,包括AMC化學濾網與AMC監控(In-line)設備系統的應用,提供最佳的解決防治化學濾網方案與完整配套的即時監測分析儀器。
護佳生醫業務 在 陳滄江 金門小板凳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長駐救命卻淪「備勤」,要飛特立何用?】
#家屬控訴枉送人命白花4億多元?
-
#記者會逐字稿
【江哥】:各位在場的金門媒體小姐、先生大家早安。今天還在大過年,我在這邊先跟大家拜個年,新年快樂、豬事如意。
今天我們在我的競選總部,召開這個記者會,其實這是一個很沉重的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21日,我們的鄉親69歲的呂瑞殊先生,因為心肌梗塞的問題,在金門醫院要後送到臺灣去,發生了一個很遺憾的事情,我們金門縣政府,透過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金門衛生局跟這個飛特立公司,簽訂了緊急後送醫療專機出了包,這是一個非常嚴重、非常嚴重的問題。造成呂瑞殊先生枉死,因為後送機室,這個飛機的問題,我們與飛特立打的這個契約,裡面所訂的一些條款非常草率,根本沒有完全符合病患的需要。而這個合約,我們縣府花了4億9千多萬來跟人家打這個合約,那錢倒是另外一回事,是說這個合約打了,有沒有真正保護到,我們金門鄉親後送問題的一個保障,這非常草率,等一下我們會控訴這個事情。
這個發生的問題,是因為飛特立用的機型,原來就不符合病患的需要,當初呂瑞殊先生在後送到機場的這段路,因為這飛機的艙門太小,無法去執行維生器材主動脈氣球幫浦,簡稱IAVB的這個機器上飛機,就造成了憾事。今天我們很沉痛來看這件事,當然我們要先請呂瑞殊先生的公子和他的夫人陳述一下,之後我再來講說,我看的主要問題在哪邊。那我們先請家屬來做個陳述。
【兒子呂宗穆】:9月21號,大概11點多的時候,我爸爸就是在家裡,然後身體狀況不是很好,就是臉色有發白、整個體溫下降,然後我就趕快送去我們金門署醫,然後急救醫生說我爸心肌梗塞,然後在這邊的話可能會有風險,然後可能要送過去臺灣,可能會有比較進步的治療。
大概在四點多的時候做完心導管,然後那時飛特立我們駐地的那家飛機上不去,必須要改由空軍總部要派一架飛機過來,所以中間大概應該又延遲了一兩個小時,我能那時就等等等,等到大概排到7點20分的時候,原定7點20分要飛過去,但是因為金門署醫的一些醫療疏失,造成我爸爸其實在路途當中,他連上飛機都上不去。在醫院前面就開始做CPR,然後就走了!其實我們家屬真的很沒有辦法諒解,就是不管說事發前、中、後,整個我們金門醫療這個粗糙的品質,真的無法讓我們諒解。
我爸爸從送機啟動後,他整個醫療品質其實非常粗糙,然後亂無章法,沒有專業可言,那我父親遭遇的低的醫療品質的對待,最後讓父親成了粗糙醫療品質的犧牲者。原本是良好的醫病關係,建立於良好信任的基礎,那家屬相信,我們一直相信說,醫院會給我們最佳的治療方式,即便憾事都已經造成了!院方或是飛特立公司,能快速的反應或充分的說明並且負責,一切就有轉圜餘地,糾紛也很快就能落幕。但事與願違。家屬已對醫療品質失去了信任、信心,那從小到大我父親他生在金門、長在金門當然也死在金門,他對金門這塊土地其實是非常熱愛,他終身以老師作為他的職業,也就是說他能盡其職責,回饋我們金門地方的鄉親,以及這片土地。他如果說以死作為身教,那無非是希望整個醫療品質可以改善。我們不曉得,我們自身的力量會有多大,但是我們決心以強勢的態度,希望產生持續的效果,來改變讓我們金門醫療的環境,這些漏規的惡習,對金門和社會醫療環境,可以產生矯正的作用,那將來我們金門人,不用再賠上任何一條健康與生命。
讓民眾進醫院不再恐懼,那其實家屬非常感謝江哥,因為江哥他從如果說今天在案發的時候,大概到第四天,江哥那時候來慰問我們,我們把這個事實闡述,江哥才請飛特立、金門署立醫院,請他們做一步說明。不然其實原本他們對這件事情,他們是想要掩蓋就是沒辦法浮出檯面,他們就是從頭到尾也沒有來跟我爸爸致意。是江哥把這件事情浮出檯面、爆出來,他們才有進一步的想要跟我們一些協商,但是後面他們的過程,其實態度也是非常的不是很友善,其實非常惡劣,講真的。我們大概是,唉~
【江哥】:非常的悲痛啦!那夫人有沒有需要補充一下。
【呂宗穆夫人】:大家好,我是呂瑞殊的大媳婦,我在這邊想跟大家講的是,生病求醫是每個人的權力。那臺灣因為有這個健保制度,保障每個人就醫的權力,但是並沒有保障就醫的品質。每次當發生醫療糾紛的時候,大家都會認為自認倒楣。尤其在金門這個地方,金門醫院又是地方唯一一個責任醫院,大家心裡都覺得還需要這個醫院幫忙,所以往往這個消極的想法,就會覺得算了!不再追究這個事情,我希望藉由這個記者會的這個對談的結果,讓金門的縣民了解到我們現在金門,處於甚麼樣的醫療環境,希望產生這個效果,然後改善這個醫療環境的一些陋規惡習。對金門的醫療體系有一個矯正的作用,最重要的事情是,沒有任何事情,能喚回我們摯愛的父親,我們家屬只希望我們相關單位,能夠痛定思痛的檢討,這樣才能使其他的金門縣民受惠,這樣我父親的犧牲才有價值。
我這裡再次強調,該檢討的是制度不是個人,如果做錯任何事情有瑕疵的話,要改進絕對不是去究責,謝謝大家。
【江哥】:我們都聽到兩位家屬的血淚控訴,我們也知道,金門長期以來醫療的品質非常的不好,所以我們縣政府,才會去跟飛特立訂了這四年的契約,花了我們的公帑將近4億9千多萬。我剛剛也說過,錢並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你的命才重要。我常常在講說我們金門人,難道我們的命就這麼不值錢嗎?剛剛家屬說過,健保制度在中華民國境內,金門和臺灣我們都是同等的,我們的人民百姓在金門繳一樣的健保費,可是長年以來,我們受到的醫療品質的待遇,是有天地之別,這是金門人長年來的痛。呂瑞殊先生枉死送命的這個事件,是很沉痛的,我也從來沒有看過有家屬,像他們這麼善良。
其實呂瑞殊先生在殯儀館靈堂的時候,我去了三次,然後我每一次去都問家屬有沒有需要我們協助的,我從來沒有看過這麼善良的家屬,從來沒有因為這個事情,去講任何一句怨言,但他們大概也相信,政府會很妥善的,來處理這個後續的事情,竟然發生了這種事情,是因為我說一句比較不好聽的話,就是制度在殺人。我們跟他訂了合約,連個專業單位都不去徵詢一下,醫管局和金門醫院,有沒有豐富的後送機制的專業制度,可是我們去負責打合約的,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跟我們衛生局,當初去跟人家打合約的時候,花了那麼多的公帑,你們知道這個機型是無法去符合病患。我們應要求飛特立改採大型專機,或者去檢討這個契約的內容,難道制度錯了!合約訂得不好,我們要概括承受嗎?金門人真的要因為這樣,而一直犧牲嗎?
我認為說,這個記者會主要的用意,家屬很單純就是希望,呂瑞殊先生這個噩耗,這個枉死送命的事件,是最後一件。不希望將來我們金門,還有這一種遺憾的事情再發生,那我們現在要呼籲衛福部成立金馬醫療後送採購小組的人員,是不是要給予議處呢!還是要公開道歉呢!還金門這個枉死的家屬一個公道,還家屬一個公道與不平衡。我們也希望金門衛福部的醫院與飛特立公司的醫療人員,在以後相關醫療後送的經驗,是不是應該拿出十足的誠意呢!懇切的與家屬協調,盡速跟家屬達成一些應該給家屬的公道,以免再造成家屬的二次傷害。這是今天我們開這記者會最主要的用意,不知道我們在場的媒體記者、小姐先生,有沒有什麼需要我們回答的?有沒有什麼問題?
#記者提問:你認不認為金門醫療專機,他的服務有其極限?
【江哥】:是,這個就是合約訂的問題,這份合約4億9千多萬,40幾個page,4億多,我們在訂合約的時候,是要考慮到說這合約跟人家訂了,這個合約所包含的一些服務與機型,是不是符合金門後送利用的。這次已經發現到說,這個飛機艙門太小,沒有辦法讓這個維生器材上去,才要去動到空勤隊嘛!那不是很諷刺嗎?我們花了4億多,去跟飛特立打這個醫療專機,我們竟然告訴家屬說,不好意思,機門太小機器上不去,所以你還要等待空勤總隊。這個時間的time,你要知道心肌梗塞的時間才6個鐘頭而已,如果我們當初的這個SOP,都符合合約的精神,這個機型能不能,讓這個機器很容易的上去。其實坐只要1個半鐘頭而已,就是說我們的飛機是在機場Stand by,醫護人員也在金門,我們病患從通報要後送業務,應該要在1個半鐘頭內就要起飛,然後還要飛到台北去1個半鐘頭,3個鐘頭這個人命救回來嗎?這個折騰,至少超過5個鐘頭以上,你想想看這個病患跟時間、死神在賽跑,我們遺憾的事情發生了!這個主管單位竟然告訴我們說,飛特立在農曆過年前,行文給金門醫院說什麼?今後我們都依照這契約在走,這是莫名其妙。
他的意思是說:「以後飛機還是一樣,這個IAVB還是上不了飛機。」有這種事情嗎?可以這樣搞嗎?這政府可以這麼冷血,可以這樣做嗎?飛特立不要負責任嗎?我個人是認為,這個事情飛特立不能置身事外,飛特立不能矇騙金門衛生局,當初告訴他說:「我們有演練。」可使我們當初開記者會的時候,衛生局官員告訴我說:「飛特立沒有告訴他們,這個機型沒有辦法上這機器。」那這責任誰要來負責,為什麼要撒這個謊呢!所以我今天認為說:「家屬的控訴,我們覺得心有戚戚焉。」但是飛特立不要負這個責任嗎?就這樣。
【呂宗穆夫人】:我在這裡補充一下,因為我自己有做過一下功課,飛特立是臺灣最大的私人飛機營運公司。那這個公司的醫療專機,他分布在臺灣、新加坡、泰國,意思是說,他執行的任務,分布在全部的亞洲。
他擁有最先進的機隊和最專業的營運團隊,那他們自己也做過統計,甚麼樣的人會來坐醫療專機呢!他說醫療專機會坐的人,以40~64歲的病患為主,主要是因為骨折、心臟跟心血管疾病,好這是第一個飛特立的部分。第二部分是衛生局的部分,衛生局他自己也做過統計,他說每年我們金門的縣民,至少有80個病患,需要坐我們的醫療專機去臺灣後送,其中心血管疾病的人就佔3/1。也因為心血管疾病的人為最大宗,所以在104年11月時,我們的金門醫院才會成立所謂的心臟血管的照顧中心。我講這兩個最重要的原因是說,如果你自己飛特立跟衛生局,他自己也做過統計說,原來坐醫療專機的人,心血管疾病的人就佔了3/1,就佔了最大宗,你現在跟我說心血管疾病的機器,它上不了飛機,只要所有大型機器設備的東西,都上不了飛機,讓我會覺得說,我們每年花2000萬,去跟飛特立簽這個合約,那我會發現說,根本就沒有發揮它緊急救援的功能。
那我會質疑說,他簽約的功能,他目的何在?如果他當初簽約可以謹慎,他可以請金門醫院的人背書,他可以諮詢專科的醫學會,這樣是不是就可以有機會,去救到我們的親人,減少很多家庭的傷痛。所以簡單來說,你家裡有7個人,你不可能去買4個人的轎車,就是這樣子,謝謝大家。
【江哥】:剛才家屬的陳述就是說,我們花了那麼多的公帑,我們政府的機構,去跟民間的飛特立打了這個契約。我們竟然發現說這個飛機,沒有辦法符合病患的需要,現在已經是民國108年,現在已經快3月份了!但這個問題還一直存在著,一直沒有辦法檢討。當初去打這個合約是基於什麼心態,跟飛特立打這個合約的,明明知道這個機型,並無法符合病患的需要,這個問題的存在,是不是意味著,這問題還會持續的發生呢!這個政府從在的意義是甚麼?我們花了那麼多錢,沒有辦法發揮到救命的目的,金門不就成了冤大頭嗎?
所以我們開這個記者會的用意主要是說,我們要鄭重的呼籲,相關人員一定要議處,我們不 希望這事情再發生下去。我們的主管單位,包括我們的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金門衛生局,是不是能馬上去檢討一下,這個機型如果還是不能用的話,是不是可以馬上檢討合約,或是把機器換小一點,能夠讓將來的病患,很從容的把命給救回來,主要目的就在這邊。
當然家屬這邊也是很沉痛,人死了不能再復活,呂瑞殊先生犧牲了他的生命,如果因為他的個案,告知主管單位能夠鄭重的,去了解金門人的需要,去了解這一些病患跟死神拔河,他們需要緊急的照護,而不是說用不適合的機型,還存在在這邊。包括這個飛特立公司到現在為止,都不出面,好像是沒有那個責任,這是很不應該的。
有沒有什麼記者要給我們回應嗎?沒有的話,我們的記者會就到這邊結束。感謝各位,這絕對不是結束,今天看到這我們認為只是一個爭權益的開始,本人一定會站在家屬的權益方面,站在所有金門人的醫療權益上面,繼續來努力,感謝各位今天來參加我們記者會,謝謝各位。
#加入江哥官方LINE
https://line.me/R/ti/p/%40jengo-kinmen
護佳生醫業務 在 護佳生醫的貼文 的推薦與評價
護佳生醫 長期服務醫療院所,本公司產品關立捷HA飲是中部醫學中心的正式品項,更是深受護理人員喜愛與肯定的口服玻尿酸產品! 我們非常能感受到護理人員的辛苦跟壓力,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