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不在我卻受罰
#工作居留全泡湯
今天早上和多位跨黨派委員在移民署前,一起聲援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錯不在我卻受罰,#工作居留全泡湯」記者會,要求移民署積極解決,移工明明有工作許可,辦理居留許可時卻因仲介疏失,而被移民署要求出境的荒謬狀況。
故事差不多都長這樣,移工轉換新雇主,交付護照、居留證等文件委託仲介辦理居留。轉換之後,移工也有不斷提醒仲介辦理新的居留證,然後過了法定時間仲介才向移工坦承因為疏失逾期太久,無法辦理居留展延。
在過去一年間,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就接獲了數起居留逾期的移工申訴案件。然而移民署皆只看天數、不問緣由,作出要求移工出境的行政處分。
在記者會上,其中一位受害移工是用音檔的方式發言,因為她還在高雄照顧阿公,而除了記者會上所提的個案外,在看不見的角落,不知道還有多少移工因為這樣被要求出境。
❗不是移工不想辦,而是辦不了
申辦居留證文件中,移工的護照常被雇主或仲介保管,聘僱許可函更是勞動部直接發給雇主的文件,移工根本不會拿到,再加上申請時語言的門檻、多機關的窗口以及移工要請假的高難度,實務上移工只能委託仲介或雇主辦理,卻要因為仲介的疏失,面臨被要求出境如此強烈的行政處分,讓移工單方面承擔因仲介疏失的後果。
❗只要移民署行政協調就可以解決
相對於移工在付出巨大成本來台,卻可能被迫被強制出境的後果,其實只要勞動部與移民署兩個機關間行政協調就可以解決。
勞動部發出聘僱許可,代表著台灣允許這個移工在台工作,在台工作便是移工在台灣可以合法居留的原因,只要移民署的居留業務和勞動部聘僱許可業務相互協調,就不會發生移工明明有工作許可卻被移民署要求出境的荒謬狀況。
實務上非常簡單,僅僅需要勞動部在發出聘僱許可後 #直接副本 給移民署進行居留審查,兩個機關間建立互通的行政作業流程,為何至今做不到?
⁉白領外籍移工早有一站式服務,那藍領外籍移工呢
相較於藍領移工需要在不同機關各自辦理,早在107年,內政部移民署就為了外籍白領勞工設置了一站式的「外國專業人才申辦窗口平臺」(https://reurl.cc/GdAqox),其中直接包辦簽證、居留證、聘僱許可、健保卡,橫跨外交部、移民署、勞動部以及健保署的業務。
平台的介紹說:「本平臺整合您來臺工作之必要證件,包含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以及重入國許可,您不必到各機關申請各別項目,可大幅節省您的寶貴時間。」。
然而,對於藍領的外籍移工現況卻是如此不友善,這是歧視還是怠惰呢?只要把對於白領移工的服務 #複製貼上 到藍領移工,建立一站式服務,沒有這麼難。當我們的社會,不管是營造業、製造業、家庭看護工都如此需要移工協助的當下,主管機關都應該有更積極主動的協助。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新聞稿看更多👉https://reurl.cc/qmLqag
1⃣針對三名個案,審酌個案特殊情形,予以回復居留身分。
2⃣會同勞動部,建立一站式服務,即在勞動部發出聘僱許可時,副本給移民署同步辦理居留文件,避免相同個案一再發生。
3⃣在一站式服務建立前,若再有「不可歸責於移工」之逾期居留情形,亦應審酌個案狀況,予以回復居留的空間。
護照加簽僑居身分 在 陶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中國報復英國政府給予香港BNO人士居英權,宣佈不承認BNO「作為旅行證件」。
不過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向傳媒解釋,中國一旦不承認BNO,市民持BNO往認可此護照的國家或地區,仍然通行。特區政府只會將最新立場和出入境措施通知航空公司。
黎楝國又指出:航空公司是否受理BNO,通常是按旅客的目的地規定,只要該目的地未有說明不接受BNO,理論上沒問題。至於港人回港,入境時只需出示身分證。政府能否強制要求航空公司不承認BNO?他不作猜測,相信就算不承認BNO,「基本法」列明保障出入境自由權利,不應將此事跟出入境自由扯在一起,「中央政府也沒有說過任何一句這樣的話。」
另一個政治學術權威劉兆佳博士也認為:如果中方不承認BNO,意味着不可以透過BNO出入境中國,包括香港及澳門,航空公司亦有可能不會容許以BNO作旅遊證件購買機票。
但他認為,這對港人的實際影響有效,因現時大部分港人持特區護照,而非以BNO出入境,加上特區護照的免簽證國家亦較BNO為多。他又指,從中方角度看,英國推出BNO移民計畫是背信棄義,違反英方當初指BNO只是旅遊證件的承諾。
英國是否背棄承諾?因中國早已宣布「中英聯合聲明已成歷史文件」,隨同中英聯合聲明交換文本時英國作出的任何關於BNO的承諾,當然也同時作廢。
而且中國政府從來不批准香港人持BNO的進入中國,持特區護照也不承認,入大陸只可持有回鄉證。
黎楝國講得沒有錯:中方的聲明,對於BNO香港人今後出境自由,並無影響,因為前英治政府早計算到這一着,令香港人不論國籍,只要出入赤鱲角國際機場,均可以用身分證,這就是電子e-道過關方便的由來。
不過現在世界面對的不是一個理性的中國政府。黎楝國這樣一講,明顯是用這個漏洞來反駁中國,隨時引起中方惱羞成怒,取消香港居民身分證出入國際機場,必須使用護照。而各種護照之中,又禁止BNO護照在香港國際機場進出。
但這樣一來,又變成同時威脅大量持有外國護照的親中議員、人大政協、在香港定居但又暗中擁有英美加澳或湯加王國瓦努阿圖護照等紅二代與官二代的私隱,令他們的護照國籍,全部歸入中國中央系統大數據庫。
對於BNO港人,反而沒有影響。因為只要BNO持有人另持一本特區護照,BNO護照可以行李寄艙、收藏在內褲或胸圍下過境,除非劉兆佳聯同香港親中愛國向中國建議:將BNO護照視同槍械毒品,一旦被破獲持有、藏有、擁有,最高可以按國家安全法論罪。
但這樣一來,精明的BNO香港人也是可以及早行使居英權,用五年時間,暫時戒除回香港食雲吞麵和菠蘿包的慾望,在英國庇蔭下居留期滿後索性換取英國本土護照,再昂然重新出入香港。
難道那時劉兆佳再動議將英國本土國民護照也列為非法物品?那麼美國加拿大護照又如何?或索性沒收全香港市民包括外籍僑民的護照,每一次出入境須向警察局或保安局申請?
出現這種結果,也有可能。因為英國政府將會在BNO持有人背景審查之後,拒絕某些政治立場與自由民主價值觀為敵、並長期損害香港利益的BNO持有人申請。這些得不到居英權的香港中國人,一定會心存嫉妒,寧願推波助瀾來個攬炒冚包散。
不過,當前尚可暫時假設中國外交部的聲明對象只是對香港出入境法律一知半解的十四億中國人民,直到中方獲得黎楝國劉兆佳提醒、下令林鄭月娥李家超修改香港出入境法例為止。
So far so good 。
要強調的是:黎楝國先生的言論,明顯是由香港利益角度一片好心,以免香港人恐慌,值得欣賞。
不過目前中國與全世界為敵,中國人的網絡情緒也陷於高度亢奮與不穩定狀態。不可以再用人性的常識來推測。Anything Could Happen。
護照加簽僑居身分 在 國發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完善我國留才環境-居留、金融、稅務篇》
為了讓更多外籍專業人才走進臺灣、留在臺灣,國發會透過舉辦各項調查及座談會,重新盤點目前外籍人才來臺、留臺遭遇的問題與困境,並從簽證、工作、居留、金融、稅務、保險及國際生活等7大面向研提改革策略,以期建構友善留才環境。
7大面向的重點內容是什麼?今天小編要向各位說明「居留」、「金融」和「稅務」的部分哦!
在居留相關改革方面,將檢視外僑居留證適用範圍,積極處理外籍人士使用外僑居留證面臨的各類問題,並將外僑居留證視為與護照同等效力的身分證明文件;儘速通過「國籍法」之有條件允許雙重國籍條文的修正;協助解決外籍人士取得永居後居留日數限制過嚴、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依親居留問題,以利提升外籍人士在臺生活便利性。
在金融相關改革方面,將精進現行金融服務,協助外籍新創業者申辦貸款,改善一般外籍人士申辦信用卡所遭遇的困難,以及強化網路銀行使用介面、功能及英語服務。
在稅務相關改革方面,將研議具國際競爭力的租稅政策,如提供國際人才來臺工作前3年薪資所得稅優惠、研發單位聘僱外籍人才享租稅優惠等;完善我國租稅協定網絡,避免雙重課稅;並研議外籍子女教育費用列入所得稅扣除項目,加強吸引人才來臺及留臺。
政府部門將齊心協力,營造臺灣成為友善外籍人才居留的環境,徹底實現「讓外籍人才有家的感覺」的理想。
更多資訊請參考:
http://www.ndc.gov.tw/Content_List.aspx?n=4D519F792C29F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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