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是蠻早就知道有這件事,因為是多名朋友的共同友人,但畢竟非政治圈,我能做的很有限,加上我明白講,對方勢力有點大,所以我也怕事情發酵不夠的話,我自己也會被濫訴,所以很多早就清楚的部分,我也都規避著個資法規範,不過顯然粉粉們很聰明,有發現那些彩蛋。
昨天也有和幾間的記者朋友接觸,後來他們跟公司回報後,直接私底下明白跟我講,他們不敢寫。就這樣耗了整晚,終於有中央社的人勇敢的出了稿,很感謝那位記者,其他家也才用跟稿的方式在今早陸續發文。
另外新北公務機關有一級長官跟男方很要好,好像是同教會的那種,這個人是女方的很上面的上司。
中時許哲瑗這個記者,基本上都跑侯友宜相關的新聞,還有新北衛生局連帶的相近業務,萬元紓困那次就寫了好幾篇捅中央防疫的,剩下都是北北桃有關於長照政策相關機構的新聞,這也顯示出這個人的人脈就是在這幾個點上有人定期餵料,會看我粉專的同溫層都很有sense,你們把幾個引線兜一起,就懂我在說什麼。
來,我們再來看內文
性侵的部分我懶的講了,非典型受害者反應,基本上在法律上很難定罪,加上女方又死了,沒辦法詰問或驗精神創傷,「法律上」可以說是沒有性侵事實,這是相對事實,不是絕對事實,畢竟法律沒有全知視角,有其侷限性,無法證明法律上有罪,不代表沒有事情發生。
會一直強調沒有性侵的這一部分,只有2點,一種是擔心男方聲譽,一種是處於拒絕相信事實的自我保護,到法庭上,他們也會一直堅持這是單純婚外情,沒有性侵成分,這主要是針對非典型受害者反應的必然做法,因為只要這樣攻防,基本可以說無罪確定了,然後再用這個無罪確定去反抹對方。
這也是為什麼女方認為自己非死不可,這跟《讓子彈飛》六子剖腹挖出一碗涼粉是同個概念,直接站上清白的制高點,才能避免被汙衊,這種選擇自戕的血神咒法,不是冤怨到極致,是無法施行的,這也才能讓眾人為她向男方尋釁。
看我上面寫的引線,再來看這篇報導後面寫的勒索,就更好笑了,命都不要了,這頂多一百萬以內的事情,根本就不是事情,邏輯上就難以連通,只是為了塑造弱勢和強化女方的優勢形象。
女方如果真的優勢,又有辦法找黑道來唬人,以她怨到要以死明志的程度,還不直接找人來開你幾槍斷你手腳,了不起50萬就找的到細漢來下手了,誰還跟你去死。
這種找女性出來哭,以母親和小孩形象來示弱,就只是再明顯不過的造景了。說白一點,這種玩法,我們當競選幕僚的人早就看膩了,選前被對方抹外遇或幹嘛,一律就是讓候選人老婆出來哭,或是選前之夜下跪、剃頭之類的,這種都快變成定番了,恰吉之前也用過好嗎,人家已經跟你梭哈了,你要跟至少也要弄張瑞士銀行本票好嗎?
然後找個有政治公關能力的人來寫劇本好嗎?這寫得太爛了,通常這時候正確的做法就是閉嘴,連田昀凡都知道要先去跳河,然後閉嘴,叫媽媽出來哭,過一年就風平浪靜了,有夠老梗,看都看膩了。
#雨兒碎碎唸
補充一下,避免大家看不懂,實際上這件事情當事人是4個人,林女(已自殺明志)、小四、廖男、廖妻,所以廖妻指控的事情,也有可能是把小四的事情混成林女的事情,然後那個林姓督導則是協助林女求援的人,還有一名高官幫廖男施壓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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