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似乎不婚當道的年代,我這個資深已婚女子要來推薦一本好讀療癒的小品《兩個女人住在一起》。這本書乍看是探討特殊家庭樣貌,鼓勵不婚女性在各種生活模式中找到幸福,但我細讀後發現這本書不僅適合正猶豫是否結婚和已選擇不婚的人,我更想推薦給所有正處於一段關係中的男女。如果你是單純有貓就給讚的人,那也千萬不能錯過,因為她們正是兩個女人、四隻貓的多元成家。
作者對婚姻制度的犀利批判讓我印象深刻,她認為與其說結婚是愛情的最終曲,倒不如承認有時結婚根本非關愛情。只不過是年紀到了,怕和其他人不同,不得不的選擇。很多人也沒想過自己的個性根本不適合婚姻,貿然跳進去後才諸多抱怨。比如說,假日還得被老婆、小孩綁住,不能打電動,有多想念單身生活。
而面對眾人對她不婚選擇的惡意質疑,好比「條件不錯的女人才不可能單身 」、「經濟獨立的女人太自私,挑三揀四不戀愛」,她的回應也從辯解「不結婚不代表沒男人愛」進化成自信地說「我的人生價值不需要靠結婚證明」。她更直言,在韓國不婚的最大好處,莫過於不用從備受疼愛的女兒、職場上的強人,降階成底層的「小媳婦」。
對照台灣,這類攻擊也從未少過,社會總習慣用魯蛇、剩女、難搞毛病多或眼高手低來污名化過了「特定」年紀的單身男女。逢年過節,許多人更愛熱心催婚,肆無忌憚地質疑人生選擇不同的親友。看完這本書後,我很想建議這些被逼急的男女馬上滑開「靠北婚姻」給對方看,再反問一聲,請問婚姻的枷鎖真的適合所有人嗎?
作者也透過她們獨特、非關愛情的同居生活,去反思自己與伴侶的各種互動。尤其對生活細節的觀察常讓我眼睛一亮。好比當廣播發出噪音時,兩人因聽力的差異,一個人覺得很吵,另一個人則完全無感。作者因此感慨到,光是一個看似「客觀」的分貝,因從不同的耳朵來接收,實則非常主觀。更何況其他更複雜的事,還會受到個人成長背景、生命歷程所影響,唯有包容尊重個體差異,關係才能持久。看到這邊我馬上自我檢討,不要再質疑我先生的味蕾,每次都要強迫他吃不愛吃的水果(芭樂、櫻桃、鳳梨、、、族繁不及備載)了!
韓國社會大多,男主外,女主內比例高。主外的人因在外工作有受薪,主內的人從事無酬的家務工作,鞏固了傳統男尊女卑不平等的思維。這麼剛好,作者他們其中一人工作性質是天天外出,另一人則是居工作,即使都有領薪水,也差點陷入這個傳統框架,主內的人就曾開玩笑的質疑,難道在外面跑的就一定是「當家的」,在家的那位就一定是賢內「助」?家事就得她「順手」包辦?
當然後來她們也是平等溝通,當居家工作的作繁忙時就以家務外包方式請鐘點阿姨,不忙碌時則自己做,但是有「受薪」!
看到這邊我不禁會心一笑,這個情境簡直就是將了韓國大男人一軍,我也好奇馬上問我先生,我們家到底誰當家?我是不是很強勢?他則是冷冷地回了一句「家裡為什麼一定要有人當老大?妳強勢是工作需求,應該的。」想想也是,兩人相處本該是平等溝通,為什麼一定要誰聽誰,一定要以夫(妻)為尊呢?
沒有婆媳、翁婿這種傳統關係,她們面對彼此長輩反而更輕鬆更親近,一個有趣的例子是,其中一人送了對方媽媽昂貴的眼鏡,對方的媽媽猶豫再三,收下好意後感激不盡。她們也假定若送禮物的不是女兒的朋友,而是女婿,是否就會被視為「理所當然」、「女婿的本分」。那麼人與人的善意,年輕人對長輩的照顧,長輩對年輕人的提攜愛護,是否就會在家庭關係、責任義務壓制下變得越來越淡薄、扭曲呢?
回想起很多靠北婚姻的內容,似乎也常是夫妻陷入了傳統性別角色的框架,忘記彼此當初相愛的那份初心。好比男人就該買大鑽戒、辦隆重婚禮、下定高級月子中心,女人就該幫夫家生孩子,煮飯洗衣,各種忍讓以夫為尊。ㄧ旦一方達不到,就會吵架抱怨,進行各種情緒勒索。
而身邊許多人的婆媳、婚姻關係,也常常是毀在毫無道理的一句老話
「做人媳婦,妳這是應該的!」所以我說這本書,不該只有自己看,應該趁著母親節買一本送給婆婆讀。
從書中關於買房貸款、裝潢搬家、跨年小爭執、養貓的各種生活大小事,可以真切感受到她們的關係,輕柔的好像檸檬舒芙蕾,甜而不膩、鬆軟而有彈性。其實關鍵就在於尊重差異,不試圖改變彼此,各自獨立平等,不過度依賴。而以她們的關係當借鏡,檢視自己十年婚姻相處。這才發現我和先生無需容忍也極少吵架的秘訣剛好和她們吻合。
比如說,當我書櫃已經爆炸還一再買書、美工刀用完忘了收刀片就丟在桌上,先生也只是不帶情緒、幽默地傳了一句「一個人到底多廢,才會忘了收刀片」,從未企圖改變我的生活習慣,也不會為此生氣罵人。
每當兩人出遊時,他忘情拍照時,在理解這就是他旅遊的樂趣之一時,我也能自得其樂,不要求當下他一定要專心陪我,反正要在一起一輩子根本不急於一時。先生知道我不愛應酬,也從不曾要求我以「太太」身份陪他出席任何場合。不過事業受挫需要安慰、生病等關鍵時刻,彼此也絕不缺席。我常默默覺得,當年沒遇到彼此,我們應該都不是適合進入婚姻的人。
不過我也要強調一點,這絕非我們兩人多會經營關係。只是運氣好,遇到價值觀相似的人,也沒有看旁人都生孩子就盲目跟風,因而少了許多得與對方摩和、妥協的衝突。
總結來說,這本書的兩個作者善於運用各種生活化的例子和譬喻講述性別、婚姻、價值選擇等嚴肅議題,文筆好到令我嫉妒,也讓我忍不住不斷翻拍內容分享。相信不管妳有沒有走入婚姻,一定都能從中得到撫慰,看得會心一笑、頻頻點頭。
最後我要再雞婆的建議妳,書的編排是採用兩個作者視角交替,因此第一次閱讀時可以順順讀下去,不要細分是哪位寫的,劇情發展會更流暢。第二次再跳著從單一作者視角閱讀,人物的個性會更加鮮明。一書二讀,可體會不同的閱讀經驗。
#所以不要跟我借要自己去買喔
「讓我的女兒們習慣與男人同居」的推薦目錄:
- 關於讓我的女兒們習慣與男人同居 在 烏烏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讓我的女兒們習慣與男人同居 在 錯別字-賴正鎧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讓我的女兒們習慣與男人同居 在 Lee388 Hi Fi 發燒專頁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讓我的女兒們習慣與男人同居 在 Re: [閒聊] 住小的套房磨擦會變大嗎? - 看板cohabitation 的評價
- 關於讓我的女兒們習慣與男人同居 在 交往同居五年,就因為沒有婚姻關係,就該忍受另外一個女人的 ... 的評價
- 關於讓我的女兒們習慣與男人同居 在 為何老婆婚後不跟自己做?男人需懂五原因:她是愛人 - 媽媽經 的評價
- 關於讓我的女兒們習慣與男人同居 在 請問各位對於男女生同居的看法... (第11頁) - Mobile01 的評價
讓我的女兒們習慣與男人同居 在 錯別字-賴正鎧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與女鬼 一起被隔離的15天-完結》
「住戶等都更,是為了賺一筆;鬼在等都更,是為了投胎。」
我已經習慣了台北這種雨天陰天冷天,但對鬼來說台北的天氣再適合不過。
我明天就隔離滿15天,為了慶祝晚餐我叫了Uber eat,我他媽的等到快離開才知道,原來可以叫外送!
畢竟剛住進來的幾天,我根本不在乎吃什麼,只在乎房間的鬼會不會吃掉我,很慶幸活滿15天,但結果也差不多,現在雞雞吃死我,滑著我的手機看一下她想吃什麼。
「明天你要離開,我們吃好一點的別客氣。」
「雞姐,用我的錢說這種話,好意思?」的確好意思,她點了快七百塊。
晚餐差不多六點吃完,雞雞喝著珍煮丹看新聞,一直說飲料太甜,卻也喝到剩1/3,跟鬼共食有個好處,一人份的餐錢點根菸,馬上一人一鬼一起吃。
我還有正事要做,就是在賽經理六點下班前找他聊聊。
電話中,我要求退費並補償精神損失,不然要告訴天下這旅館是凶宅,而賽經理你是幫凶!
賽經理聽完,戴著口罩慌慌張張來到房間門口,但始終不願踏進房間一步。我說,這14天我沒發燒,吃辣吃鹹吃酸味覺都正常,請進請進;他說,不能隨意進到防疫房間是規定,您客氣客氣。
過招完就是「開門見賽」,他用詞客氣但口氣不客氣。
「馮先生您到底有什麼立足點認為我們必須補常您?」
「賽經理,當然要補償,這間房死過人,你要出租沒問題,重點你沒辦超渡啊!沒把房間的鬼小姐送走啊,太黑心。」
「我們,房間,沒有,死人!」
我伸手要拍他的肩,他側身躲開「你別再騙了,賠我個十萬八萬,也是公司出錢,我拿到錢,也是把錢拿來辦法會,超渡這間死去的小姐,畢竟我跟她同居要15天,說感情也是有,讓人家可以好好上路,你這樣黑心,當心生兒子沒屁眼。」
「我生的是女兒。」
「當心生女兒死在別的旅館,跟我房間這…」
這句話,賽經理走心了。
「幹您娘你再說一次!」連罵髒話都用「您」真是客套到沒救了
「我一時口誤抱歉抱歉,我是說,你有女兒你懂得,如果,我說如果,你女兒死在別的旅館沒被超渡,做爸爸的…」
「馮先生您真他媽的不懂,可悲。」賽心生吸一口氣「我這旅館十間九間死人,每死一人就要找法師超渡,您知道這費用多高嗎?」
「這錢不能省啊!而且怎麼一天到晚死人啊這?」
「您管不著!這些低層下賤的死人,要死不去死在荒郊野嶺,學學日本人,去富士山自殺啊,不要吊死在我們飯店啊,台北就有陽明山,不會去那邊嘛!」賽經理環胸的雙手終於放下,用力指向我的房間「你要辦法會,法師搖鈴誦經,整棟大樓都知道我們這裡死人,生意還要不要做?業績誰背?不要多,搖個三次,我們旅館就倒了。」
「我這一間,不是自殺,人家不是低層下賤,人家是氣喘意外死去。」
「幹!我她媽當然知道這房間的女人不是上吊,難到你要跟警察說,喔,我們浴室的安全緊急電話是壞的,所以這女的求救我們櫃檯沒接到?!白癡,當然靠關係弄成她上吊啊,剛好一條繩子掛在窗台,老天爺幫我,我告訴你馮先生,人家怎麼死的我不管,通通去外面給我死,不要死在我旅館就好。」
「你說這些話…不怕我說出去?」
「怕?哈哈哈…我什麼都算過了馮先生」賽經理的手指著我的臉「你住的14天,每天像個神經病!一下說有鬼,一下放大悲咒,一下放A片,我三不五時打給你左右對面共三間,通通說你腦子有問題,還說你可能拉K毒癮犯了,要大家多包涵我會隨時處理!你說我這旅館是凶宅,我說你拉K拉到腦子壞掉。」
我轉頭看了一下雞雞,雞雞看著兩個男人為她吵架,我笑了一下,用唇語說「沒事沒事別怕」,隨後拿起放在胸口口袋的手機,滑了一下螢幕
「出乎意料,我開了直播有五千多人在觀看!」我把手機轉向賽經理的臉「我沒多有名,不過就是有50多萬粉絲的美食網紅,但我想你剛剛說的這些,這5000人應該會信我而不是你。」我再看一下手機「哀…命苦啊,我直播美食都沒這麼多人看,找人吵架現在破7000。」
店經理,癱了,靠在走廊牆上,幾秒鐘都沒回過神。
12分鐘的直播影片,如病毒在網路上迅速散開,兩個小時不到,各家網路新聞台紛紛私訊我,希望授權影片,我一律回「歡迎歡迎」,甚至有記者直接打給我電訪,他就是錯別字,一打來先臭罵我一頓
「你他媽的什麼狗朋友死了,幹!讓我受訪,說說這14天都怎麼跟女鬼溫存?我321之後開始電訪,你好好說啊!3.2.1…」
那一晚不只網路,連電視新聞都在播,小夜大夜班的SNG已經到旅館樓下,我還聽到有記者在下面連線,網路也有法師跳出來,說會免費到我住的714號房超渡,而且還是非常知名的民俗界大佬-郭老師。
「知名美食家網紅 譜出另類人鬼戀?!」
「防疫旅館上演 現代版倩女幽魂!? 」
「黑心旅館業者:要死通通去外面給我死!」
我看著一篇篇新聞,完全蓋過雞排妹的新聞,而且記者下胡說八道的標,似乎只要在後面加上「!?」一切都合理,我關掉手機,轉身整理房間,雞雞完全沒想到我會這麼做,我笑著說明天超渡完你就可以去投胎了,雞雞卻冷冷地回
「其實…沒超渡我也沒關係啦!」
「拜託,都做到這樣了,別這時喊卡啦。」
「如果沒超渡也沒都更,你隨時來714我都在,但超渡了…我可能就永遠不在了。」
是啊!這我當然想過!
我收行李,她繼續看重複的新聞內容,到早上0600早安新聞,雞雞說累了,早安,隨後轉身到她熟悉的浴缸縮著,而我沒跟她說再見,畢竟跟鬼說再見有點怪。
期待15天的外面世界,是一群記者把我包圍,一堆麥克風塞到我的嘴前
「馮心一先生,當時是怎麼發現房間裡有鬼的?」
「她從我化妝台的鏡子出現,小心小心不要撞到了。」
「像七夜怪談那樣嗎?」另一個女記者補問
「恩…貞子不是從井裡出現的嗎?」
「我是說貞子她媽!對鏡子梳頭髮的那樣。」
「喔!這麼說有點類似,但沒她媽這麼恐怖。」
「那女鬼生前是遇到什麼事情,才導致死在房間之中。」
「這不方邊回答,請當事鬼來說比較好,謝謝。」
「所以你們有交往了嗎?」
「我們只是朋友關係!」
「可是你跟她開房間住在一起,還只是朋友關係?」
「幹!我住的是防疫旅館,房間附贈一支女鬼,這是我能選的嗎?」
接下來看到新聞的標題
「美食家暴怒! 否認人鬼戀疑保護女方」
「開房見女鬼魅惑 知名網紅無奈:我沒得選」
隨後,知名法師-郭老師,從一台進口黑色休旅車走下來,記者像池塘的鯉魚看見飼料,齜牙裂嘴前仆後繼潮郭老師啃過去,幾位助理拿出八卦鏡跟桃木劍擋著,護送老師安全走進旅館,看一看記者比鬼可怕。
離開前,房間的遙控器我點了香菸,雞雞應該可以看到我上新聞。
我走到對街,想在店裡吃個想了15天的排骨酥麵,一踏進店裡,客人跟店員都認出我是那個人鬼戀的男主角,我改外帶,走到火車站地下室停車場,昨晚請我哥把車停在這,好讓我一出獄就有車可用。
上了車轉個身,把後背包丟在後座,當我準備拆筷子吃排骨酥麵時,照後鏡看
見包包莫名被扯下摔落,我不自覺的笑出聲。
「還是像隻貓…」
《完》
錯別字x大叔的黑色世界
跪謝 Tim Liu 幫我畫的插畫,在我第一集PO出後他義不容辭說要幫我畫插畫,我痛哭流涕,在三跟他謝謝之外,也在三跟他說
「我結婚了,你不要肖想我什麼!」
Tim Liu的粉專:
https://www.facebook.com/blackuncle0978
#錯別字 #創作小說 #圖文合作 #創作小說 #防疫旅館 #凶宅 #都更
讓我的女兒們習慣與男人同居 在 Lee388 Hi Fi 發燒專頁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Lee388 靚聲推介:
近日聽了這張新發行的SACD:Gary Moore《Still Got the Blues》專輯,碟內第四首Still Got the Blues可以說是Gary Moore的代表作,這首歌曲不止好有味道,而且音效也相當之好,這種結他的聲音,可以觸動心霏,加上Gary Moore的憂怨的歌聲,還有不知道是不是SACD的加持,這首歌曲絕對可以用作試音之選!
聽了這首使我感動的大碟,我自然想了解多一點Gary Moore的事蹟,之後找到了一篇相當詳盡的資料,是來自台灣的【獨立評論】,作者黃怡的一篇文稿,我覺得相當詳細,亦可以使大家更加了解這位結他高手Gary Moore的逸事,所以我引用這篇文章和大家分享!最後,這張SACD是我近期一聽再聽,所以一定要與大家分享!
----------------------------------
藝文
Gary Moore──我的吉他在空中哭泣
作者 黃怡
蓋瑞摩爾(Gary Moore,1952~2011)逝世已6年了,這些年來,他在流行音樂界的聲望不減反增,從youtube連綿不絕的上傳,無論是單曲或專輯,錄音室灌製或現場錄影,以及閱聽者的熱烈反應,大有凌駕Eric Clapton,成為藍調搖滾吉他王的架勢。
摩爾是聽Eric Clapton長大的,記得John Mayall and the Bluesbreakers嗎?晚近的藍調搖滾迷,很少不是聽該樂團中Clapton的吉他主奏,才開始知道實心吉他如何結合藍調與搖滾。酸民常認為Clapton從不敢與Moore同台演出,Clapton倒一向淡定,只說:「Moore彈奏速度實在太快了,我哪裡跟得上他呀!」這是真話,即使Moore不是流行樂壇最正點的吉他手,至少也是最快的吉他手之一,雖然Moore常強調,快是炫技,只是為了帶給歌迷緊張與刺激,他個人滿喜歡聽Roy Buchanan的慢板藍調吉他。
Moore與 Clapton的歌迷特別喜歡比一比兩人的功力,不比吉他,也要比比歌喉。但歌喉是天生的,要比,只能比感情與技巧,Moore去世那年的5月,Clapton唱起Moore的Still Got the Blues,以鋼弦吉他伴唱,配上單純的電子琴聲做背景音樂,雖不如Moore的原唱那麼扣人心弦,卻還是很有味道。不過,Moore做為一個歌者,過了中年嗓音越渾厚,與他的吉他聲兩相唱和,效果越見不凡,這是歌迷普遍的定論。
事實上,彈奏吉他起家的Moore,自己組樂團時是因為找不到適當的主唱,才勉強唱起歌來。剛開始他也唱一點搖滾,「我討厭死了唱搖滾,後來走藍調搖滾路線,我才越來越喜歡唱歌。」他說,「我往往把曲子的主調降下來,因為我吉他不彈主旋律部分,歌唱本身成了主旋律,我再以吉他部分的變化來應和,這樣有趣多了。」
感謝啟發他的Phil Lynott
有些樂評家認為,Moore的吉他聲線不僅性感,簡直是淫蕩,才會那麼顛倒眾生。Moore的歌迷應該會十分同意這點。他的彈唱風格,若從8歲最初彈奏的那把吉他算起,整整花了將近30年,直到1990年他自作、自彈、自唱的Still Got the Blues問世,才大致建立。
Moore生於1952年4月4日,北愛爾蘭貝爾法斯特人,有一個哥哥、三個姊妹,父母嚴重失和,連累他也提早輟學,15、16歲就到了都柏林,想成為一個音樂家,一年之後父母離婚,北愛暴亂,他無家可回,決定浪跡天涯。1969年加入名為Skid Row的合唱團之後,他認識了人生第一個貴人 Phil Lynott(1949~1986)。Lynott高高瘦瘦帥帥,黑白混血兒,魅力百分百,是個色鬼,據Moore說:「你絕不能把女朋友留給他照顧,幾分鐘都不行。」
Lynott像媽媽般的照顧Moore,早起燒飯給他吃,介紹這個、那個給Moore,開啟了Moore包括吃中國菜在內的各方面味蕾。初進入樂壇的Moore,由於年紀小,大家覺得他是憨憨的鄉巴佬,只把他當成琴藝高超的小弟弟看待,唯有Lynnot認他是音樂上的同道,願意與他同甘共苦,一起成長。Moore在Skid Raw待了2年(1968~1970),樂團嘗試各種搖滾樂風,從放克到重金屬,例如Night of Warm Witch,這是Moore第一個正式的音樂學校,但有很多樂迷認為,團員中只有Moore的彈奏可聽,其他人的演出簡直一塌糊塗。
Moore離開Skid Row之後,1973年自組樂團,推出Grinding Stone,這是Moore歌迷必須珍藏的唱片,當時Moore才21歲,已展現不凡的氣勢。然後他三度進出Lynott組的Thin Lizzy,和Lynott共創的佳績如Waiting for an Alibi、Out in the Field,都是搖滾經典之作。
Lynott以主唱的身份組團,後來才學了貝斯及作曲,Thin Lizzy是少數被歐美樂迷承認的愛爾蘭搖滾樂團,Lynott去世後,他的雕像立在都柏林市中心Grafton Street街頭,可見受擁戴的程度。Lynott的白人媽媽未婚生子,黑人父親屢向她求婚未果,但一直有供給這對母子贍養費,Lynott由外婆照顧,從小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他是事業有成之後才嗑藥成癮,最後母親發現他染上海洛因癮,逼他進療養院做勒戒,幾天之後,突然身體狀況直轉而下,死於多重器官衰竭。
Moore談起這段經過,不禁黯然,「雖然他誰的話都聽不進去,至少我力勸過他。當時Lynott的兩個女孩還很小,我問他,難道不想看到她們長大成人嗎?他會謝謝我,然後依舊我行我素。」1985年冬天,Moore和當時的妻子去外地探望岳父岳母,有人告訴他Lynott病重,沒想到,第二年的1月4日就死了,才36歲。
Moore回想當年,說好幾天過後才承認Lynott真的走了,「我從來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卻真的必須以酒澆愁,在一家酒吧裡,有人播放我們樂團的歌,一個傢伙走過來說『請節哀』。我回到家,不禁放聲大哭,痛苦極了。」
2005年8月20日,都柏林市為Lynott銅像揭幕,他的媽媽來到現場,過去Thin Lizzy的老戰友幾乎全數到齊,晚上以演唱會向Lynott致敬(見Gary Moore & Friends one night in Dublin:A Tribute to Phil Lynott)。這場演唱會是Moore促成的,他找來待過Thin Lizzy的三位主吉他手,加上他自己,本來Thin Lizzy就以雙主吉他手聞名,Moore與其他三人分別搭配,唱了10首他們的暢銷名曲。可以看得出來的是,Moore的實力遠在三人之上,當時他已如日中天,許多樂迷甚至認為,他是全球最頂尖的電吉他手。
有意思的是,這個演唱會的前後經過有個紀錄片,片中Lynott老友們講述他的舊事,說他文質彬彬,待人接物顯出教養良好,思想上比較不像是個rocker,而像是個知識份子,尤其對愛爾蘭的歷史了解得鉅細靡遺,是他們每個人的啟發者。不過其中有一人說,Lynott的音樂偶像是Jimi Hendrix、Elvis、Janis Joplin和Brian Jones,這四人個個早死,而且死因都和藥癮有關,也難怪Lynott會步上他們的後塵,提前向閻王爺報到了。
尋找自己的聲音
Moore很早就曉得自己和Lynott不一樣,他對女人不是那麼有興趣,對藥物也是,如果酒不包括在內的話。搖滾樂吉他手必須全神貫注,指板上的音符很容易閃失,藥物上癮,絕對無法勝任主吉他手;而且吉他像是重型武器,像機關槍,需要一個控制力強大的人,才能讓它為自己所用。Moore在演奏搖滾樂時,必須是個小心翼翼的戰士;閒下來時,他神經還緊繃著,酒這時是最好的朋友。
他右臉頰到下巴的一道長疤,據說是酒後打架,醒來時都想不起來怎麼受傷的。
1974年,Moore加入了英國鼓手Jon Hiseman的 Colosseum(1975~1978),是個fusion樂團,即興意味很重,融合了爵士、放克、藍調等,這是1960年代興起的樂風,較偏爵士的例如Mile Davis、Chick Corea,偏搖滾的如Frank Zappa、Caravan、Soft Machine、Spirit等,Colosseum也算是其中佼佼者,既然志在做實驗性的音樂,當然很難兼顧市場。
「比較起來,Thin Lizzy像是打爛戰,大家想到哪裡做到哪裡,起床、喝個爛醉、上台演出等等,相反的,Colosseum的成員很嚴肅,很團結,很專業。」Moore說,「我跟他們在一起的3年,大家搭著迷你巴士,到處住便宜旅館,就為了可以跟歌迷演奏我們想演奏的音樂,不是為了錢。然而很幸運,還是有唱片公司願意幫我們灌唱。」
但Moore並不覺得與Colosseum的合作,使他得到充份發揮。「從他們那裡離開之後,有時單飛,有時再回到Thin Lizzy,我常常感到,自己的適應能力似乎有些太好,好的讓自己四分五裂,不曉得哪個方向才是我應該努力的,而我的歌迷也應該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我這樣變來變去,哪個才是真正的我呢?下週我會跑去彈爵士吉他了嗎?」
逐漸的,Moore在不工作的時候,或在後台,總是彈奏著藍調,有人就說:「你彈得滿像回事了,該去灌張藍調唱片……」這話說中了Moore的心事,為什麼他鍾意的都是藍調歌手,很少搖滾歌手呢?例如Jimi Hendrix、Roy Buchanan、Peter Green等,為什麼這些人那麼吸引他?
來自Roy Buchanan技法的影響
先說說Roy Buchanan(1939~1988)吧。這位早年演奏時總是穿著一件土土的花格西裝褲,上身隨意搭配的先生,可是包括Moore在內許多樂壇名吉他手在技法方面的導師,也是至今仍受到電子吉他界無限尊崇的吉他手。他那把1953年型的Fender Telecaster,在他的操弄之下,可以發出幾十種聲音。早年,他從模仿Jimi Hendrix和Chuck Berry的歌起家,後來他的音樂類型頗多,有恬靜的Sweet Dreams,也有狂野怪異的You Are Not Alone。
從早期Buchanan灌製的唱片,便知道他絕對是個自由自在的音樂人,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吉他聲裡,能夠演奏吉他,就是他每天最大的快樂。熟悉他的人說,他平常幾乎是不笑的,除了彈奏班鳩琴他會笑之外,很少看到他展露歡顏,他這時笑,是因為他雖然吉他彈得出神入化,卻完全無法掌握班鳩,他在笑自己笨。
「吉他已攝其魂魄」,很多朋友這麼形容Buchanan,這位來自美國阿肯薩州、在加州長大的音樂家,父親是農場契約工兼當地五旬節教會牧師,由於教友中黑人比例不小,他很早就迷上靈歌。他和Moore一樣,14、15歲便開始以彈唱為生,有時跟團伴奏,有時脫團做個人秀;他也幾乎和Moore一樣待人慷慨且溫和,只在對音樂有要求時,才會發點小脾氣。不一樣的是Moore比較開朗自信,Buchanan則內向自卑,縱然已成吉他高手,因家計繁重,近30歲還想改行做理髮師。
1971年是Buchanan的轉運年,美國公共電視製做了《世界最頂尖的無名吉他手》(The Best Unknown Guitarist in the World)紀錄片,引來披頭四John Lenon和鄉村歌王Merle Haggard的讚歎,也為Buchanan贏來寶麗金唱片公司的一紙合同,那年他已32歲。自此到他48歲去世,出了13張專輯和3張現場錄音。基於他的「存貨甚豐」,去世後又出了17張專輯。
雖然Buchanan有好幾張金唱片,算是成名的吉他手,卻承認每次上台都還緊張得很,並不是大家看見他那樣的悠閒自在。聊到外傳1969年滾石合唱團曾找他去替代Brian Jones,他說確有其事,但他有自知之明:「I don't feel like a Rolling Stone, I don't look like a Rolling Stone, I don't think like a Rolling Stone.」並說,最危險的就是人人都誇你為世界第一的時候。其實並沒有什麼世界第一。
有一次人家問Buchanan,請他評量一下幾個他的年輕崇拜者(大概意指Jeff Beck或 Gary Moore),他只回答:「彈得快又好是一回事,但演奏總是還要回到歌曲的基本面,看看你究竟想表現什麼。你有辦法,就表現得出來,這時無論你被別人如何評價,你都自知是成功了。」
Buchanan有6個小孩,本來是個愛家護子的父親,然而成名讓他必須不斷的上路做巡迴演出,經年累月下來,習慣性嗜酒腐蝕著他的肉體,有時表演會出現突如其來的恍神。他最後一場演出,是1988年8月7日在康州新海文,因為酒醉砸鍋,他還信誓旦旦一定要戒酒,可是8月14日又因酒後鬧事被捕,地點是維州的Fairfox郡,他被送進警局的牢房,第二天早上,守衛發現他以自己的襯衫上吊自殺了。
Moore雖承襲了很多Buchanan的吉他技法,兩者的真正不同,在於Moore上台後絕對為了觀眾賣力演出,而Buchanan常說,他演奏多是為了給自己聽的,是為了讓自己得到滿足,雖然在他生涯末期,變得比較能夠與觀眾互動,但是他與他的吉他之間有一種極其神秘且私密的關係,在他表演時,觀眾永遠感覺得到。
雖然Moore與Buchanan一樣,都不是那種常常通宵達旦開趴的藝人,即使現場演出及唱片銷路表現耀眼,他們生活仍一如常人,但他們承受的精神壓力迥異於常人。娛樂業是競爭白熱化的行業,尤其藍調搖滾是比較特殊的樂種,觀眾對音樂本身的要求更高,也是壓力的主要來源之一。
Peter Green的致命吸引力
Buchanan與Moore兩人的精神向度不同,Buchanan是對內深掘,Moore是朝外展開;前者追求返璞歸真的美感,後者嘗試建構華麗的情感戲劇;前者大方保留音樂的不足缺憾,後者力圖羅織音樂的完整敘事。Moore不公開認Buchanan為他的老師,是有原因的,因為他不認同音樂只是個人靈魂的養料,而是必須能夠與眾人產生身心共鳴的一種實質力量,他希望觀眾能瘋狂、沸騰起來,所以特別痛恨在那種觀眾無法站起來舞動的場合表演。
相反的,Moore承認自少年時代便受到Peter Green吸引,白人吉他樂手中,可能唯有Green真正捉住了藍調搖滾的精髓。Moore曾出過一張專輯獻給Peter Green(Blues For Greeny,1995),他在Green的吉他聲中發現一種溫柔的安慰,Green無論唱歌或彈奏,都令人有滴水能夠穿石的感覺,只要你聽過一次,永遠不可能忘懷,Moore對這種精神境界心嚮往之。這張專輯中,Moore使用的就是當年Green以1,000元美金廉讓給Moore的'59 Les Paul,有別於Moore的其他專輯,他以相當含蓄的演奏法,模仿Green的演奏法,來表現Green的作品。
Green比Moore大6歲,是個英國倫敦東區長大的吉他手,Moore第一次聽到他演唱是在貝爾法斯特一家小酒館,Moore當時才14歲。當然不只Moore為Green著迷,這個猶太小子才氣縱橫,除了給自己的合唱團Fleetwood Mac寫了無數歌之外,可能很多人不知道,Santana聞名世界的Black Magic Woman就是出自他的手筆。
Green出道時被John Mayall帶到他的Bluesbreakers合唱團,頂替Eric Clapton留下的吉他手缺,並預言他的成就會超過Clapton。起先,尤其是Fleetwood Mac氣勢當好時,不知多少人都唱過他寫的歌。然而Green在1971年沾上毒品LSD後,不出3、4年便報銷了,例如Heavey Heart、No Way Out等歌,都可以看出藥物的影響。
1970年代中期,Peter Green常常陷入昏睡,也不時發生譫妄的情形,醫生診斷他因吸食LSD導致精神分裂症狀,他足足在勒戒單位待了2年,才「乾淨」的回到流行音樂界。他算是幸運,雖沒有東山再起,直到今天仍活躍於藍調搖滾界,也不時參與巡迴演出。
Green的吉他琴聲依然美麗動人,繼續保有B.B.King常盛讚他的「甜滋滋」的味道,而且,現在他的「迷幻」是清醒的。人不可能有兩個人生,實相的人生仍值得期待與經歷。他變成一個胖胖的、笑容可掬的70歲老頭兒,接受訪問時常答非所問,聽他嘴裡唱著:「Give me back my freedom.」時,你會哀傷的想到,這是一個我們務必珍惜的、劫後餘生的人。他的悲劇成了我們的享受。
倒是Moore在2011年死了,2月6日,他和女友到西班牙一個海灘渡假,半夜死於心肌梗塞,時年58歲。他吃了一頓安安靜靜的晚餐,兩人還去沙灘上散散步,回到旅館;半夜4點,他女友感到Moore好像很不對勁,曾試著給他做按摩。死後的檢驗證實,Moore不僅是「喝多了」,他死時身上有0.38%酒精,是酒駕限制的5倍含量,通常,人體內酒精含量在0.4%至0.5%便足以致命。
Moore下葬於英國Sussex的瑪格麗特教堂墓園,喪禮只有少數親友參加;他結過一次婚,共生下3個孩子,2個兒子是前妻生的,女兒是他同居了11年的女友生的。他的經紀人發布消息後,全世界的大報都刊出過消息,連台灣都不例外。
沒有人知道他為何要喝下那麼多酒,事實上,我們對Gary Moore的生活所知不多,他是個非常著重隱私的人。或許他冷硬的臉龐只是一張面具,面具下是個異常柔軟脆弱的男人,唯有他的吉他、他的藍調搖滾,足以負載他易感的魂魄。
以上文稿原文可按以下連結: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95/article/5558
Gary Moore - Still Got The Blues (Live):
https://youtu.be/4O_YMLDvvnw
#Lee388
#GaryMoore
#StillGotTheBlues
讓我的女兒們習慣與男人同居 在 交往同居五年,就因為沒有婚姻關係,就該忍受另外一個女人的 ... 的推薦與評價
妳也是妳們家寶貝女兒啊! 有沒有想過別人父母有多傷心及不捨. 那個男人根本沒打算跟女友分手. 也根本 ... ... <看更多>
讓我的女兒們習慣與男人同居 在 為何老婆婚後不跟自己做?男人需懂五原因:她是愛人 - 媽媽經 的推薦與評價
口罩男你好,我跟太太結婚八年育有二子,最小的三歲, 最近有一件事情困擾著我, ... 也是人有慾望,做愛都要用求的讓我覺得很卑微,我生活單純不菸不酒沒什麼壞習慣, ... ... <看更多>
讓我的女兒們習慣與男人同居 在 Re: [閒聊] 住小的套房磨擦會變大嗎? - 看板cohabitation 的推薦與評價
我覺得大小不是重點
生活起居跟有沒有收拾才是重點
我跟男友同居算是斷斷續續or跟別人合住
直到去年才是開始正式同居
1.假日同居
為了省旅館錢我們租了便宜的沒對外窗的小套房
冬天暴冷 夏天暴熱沒冷氣(便宜咩)
因為只有假日居住 所以生活條件差的情況下
大多也是想想忍忍就過了 反正每星期也才住兩三天 沒有要長住
常常要匆匆去搭車的關係 家理東西都亂丟 下個禮拜才整理
煮食工具沒有很齊全 懶惰時克難用罷了
有時後夏天白天熱到快抓狂了 會假借拜訪到我家吹冷氣XDDDDD
很少吵架 可以說幾乎沒啥吵
因為見面時間不多 只有假日 說什麼也要好好把握相處時光
只要可以在一起 做什麼都好 出去吃吃喝喝玩樂放空
所以住在那邊的功能變成只有洗澡睡覺還有做點手工皂來玩
2.跟人合住 每間都套房 房子算大
因為長期住 我又要上班 有時脾氣就大了起來
吵過幾次架 雖然都很快合好 但是我的脾氣是真的比較大
跟室友們相處愉快
但是男友懶洋洋的樣子自己看到也就算了 會不想給他們看到 覺得丟臉
有時後他東西亂丟 我就會生氣 覺得我要上班已經夠累了還要面對亂糟糟的環境
這種時候 好好的固定打掃環境就變得很重要 非常重要
開始可以理解某些男人一下班就發飆家裡很亂.不知老婆在幹嘛的那種心情
明明環境已經比1好 空間也比1大了不知道多少倍 我還開始賺錢了呢
即使鄉下空氣清新 吵架次數卻變多
而且還要隱忍 因為家裡還有別人在
3.現在兩個都學生階段的同居
台北市咩 租了個套房還能奢求多大? 約7坪套房
我爸是怎麼看怎麼不滿意 住鄉下大房子慣了
每次來都一副覺得小到像是我們住在廁所一樣的嘴臉 樓梯又窄
小也就算了 還要塞兩個人 這種大小一個人住都嫌小
(以前他們女兒隨便租個房子都比台北市的大 房租半價)
我爸媽當初看上的房子都是以萬起跳(這才夠大夠新啊)
不要鬧了 貴得要死 當然是能省則省
目前我們發揮了同居以來最嚴密的收納能力
還加上新養了兩隻活潑貪吃到讓人想巴死的兔寶
該藏的該收的都盡量收拾
爸媽臨時要來才不會結屎臉
同居到現在 目前算是最有"夫妻"的樣子 還會在乎岳父岳母的觀感
因為我不用上班所以脾氣就不會那麼容易瞬間暴走
(這也讓我考慮起我是否以後當家庭主婦比較好??)
我有多的時間比較會主動收 而不會是因為太累不想動
不過房間小還是有差 東西稍微沒有收拾 就連站的地方都沒有
以前住的地方地板大 稍微亂灑還可以順利走路 現在不行
加上兩隻什麼都想往嘴裡塞的小傢伙 東西沒收會被亂咬破或吃掉
每天都要做的事情就是收拾打掃.收拾打掃
神奇的是 我們竟然也習慣了
兩個人沒事看到髒亂了就會自動掃 吵架次數就少很多了
結論
如果不是感情很深厚也很穩定的情侶
我是建議房子還是不要太小 然後不要養寵物
彼此就不是熟到心靈相犀 空間小就容疙疙碰碰
感情有一定程度的時候 就會發現 房子大不大就不是重點了
不要過小到住起來很不舒服的話 大至上不會有什麼決定性的影響
雙方是不是工作很繁重才是重點
尤其是其中一方工作很累or有人要準備考試or有人身體生病這種的
壓力一大 脾氣就不好 在所難免
吵架的話盡量馬上吵完 不要搞冷戰這種無聊的事情
同住在一個空間 把空氣溫度弄冰 影響的是雙方 又沒有地方去
就算可以瀟灑的出門也會想 幹 怎麼是我出去不是他出去??!
以往會拉不下臉 現在就算在怎麼不爽也會先出聲說自己到底有多不爽
我男友拉不下臉也不想先出聲 則是很卑鄙的想盡辦法逼我先出聲
總之 同居的空間冷戰 大家都不好過
學著挑吵架的方式也算是同居生活的一種學問吧
※ 引述《justty (帥有什麼用~還不是被卒吃)》之銘言:
: 之前和女友還沒住在一起的時候
: 我是一個人住透天的三樓
: 有兩間房間,大間的就當我的房間
: 小間的就當客房加儲藏室
: 但因為和女友交往了之後
: 因為工作的關係而不續住原本這裡
: 改和她一起住小套房
: 其實改變還算滿大的
: 因為本來一個人可以擁有兩間房
: 現在變兩個人有一間房
: 但即使如果我們的感情也很好
: 但是偶爾有了小吵架
: 真的會有不知道要跑去哪裡的情形
: 但這也有個好處
: 就是我忍受不了冷戰
: 所以每次我都會很快就和好了
: 不過最近不知怎麼搞的
: 感覺爭吵變多了
: 雖然也都是小事啦
: 真的住的小會讓人一直想吵架嗎?
: 我已經要準備買透天了~~
: 希望明年的今天我已經有自己的房子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56.101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