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俊傑成為填詞人,上面是雷頌德和「金牌經理人」黃柏高。談到他們,我們沒談音樂,而是談市場。雷頌德和黃柏高是怎樣的合作伙伴?
「他們是很懂計算的人。」方俊傑說:「他們好清晰一件事的方向性。我的工作是收 order,一首歌的歌詞我寫了,但老闆、歌手、監製可能都有意見,有意見我就再改,改到大家都冇意見。」他坦言:「100 首歌詞裡面,可能只有 10 首是寫到自己的東西,但多數不會上電台 plug。所以我最鍾意寫 side track。」
歌詞可以很藝術、很個人,也可以很「無我」,服務市場多於自己。就像在媒體寫專欄,自己想表達甚麼是一回事,但受眾的接受能力、公司和市場的各種制約,所有創作者一生都在一條搖搖板上翻雲覆雨。方俊傑自言是一個「工匠」。以一個工匠的身份去看,方俊傑「加入」樂壇的時候,樂壇是否已經(又)已死?
他不同意。
「我在 03 年開始填詞,那時樂壇又未講得上好差好差。當然跟我小時候聽音樂時的情況差好遠,但我又覺得我們年代的歌又不算是『唔喺度』,卡拉 OK 都會有人唱那個年代的歌,繼續有人聽。印象中,的確少了人講賣碟這回事,以前張學友一張大碟賣 40 萬張,現在當然不會有,但業界自然找到另一個方法去營運。好像 Paco 就搞演唱會、搞電影,都是另一種方法。去到後邊,銷量無法持續,已經沒有『唱片』,只有單曲,但每年其實都一樣有好多派台歌,量減少是真的,但我那個年代都有很多新填詞人入行。唱片業和歌曲是兩種單位來的。無人買唱片,不等於無人聽歌。 」
對於填詞界的幾座大山,例如林夕,對方俊傑是個怎樣的存在?很多年前,有上上一代填詞人批評這一代的詞人寫得不好,「如果東京不快樂」是甚麼意思?情況類似現在又談香港電影已死。又有人說林夕寫得太多,霸佔很多機會,導致填詞界沒甚麼新面孔,如何評價這種想法?
他說:「林夕和黃偉文,對我來說是神一樣的存在。至於說很多歌都是他們寫,這就是商業市場的運作。如果你寫的東西,水平高過別人,市場又接受,最後你擁有更多機會,是很合理的,不能怪罪他們。我自己第一次聽歌,都是因為被歌詞帶動到。我最喜歡的林夕作品是 Raidas 的《傳說》,現在重聽都覺得他很厲害很誇張。我是因為喜歡看林夕的歌詞,才會留心歌詞。」
「最後我都寫到很氣餒」
會聽外國音樂也關心香港音樂的人(或只是我自己),不久久就有一種異議,覺得代代填詞人都好,但音樂相比之下卻顯得失色,音樂性保守,有「詞大於曲」的傳統,方俊傑卻說自己本身就是「文字派」。
「詞大於曲,我覺得是合理的。」他說:「因為香港真是出了林夕和 Wyman 這些人,他們好到一個地步,吸引到很多街外人的注意力。他們的歌詞又好又多,整個市場就很注視歌詞,但如果說沒有他們兩位,就不會吸納到很多留意歌詞、但對音樂沒那麼講究的人去聽歌,市場就可能比現在更小。至少如果沒有他們,我可能也不會聽歌和寫詞。我以前聽黑膠唱片,有一陣經常在觀塘寶星戲院後面的唱片店買碟,我在回程的巴士上已經拆開,看那張歌詞紙,看完歌詞,對我來說已等於好像聽了整張大碟。」
但正是由於香港的流行歌詞寫得「太好」,我們對歌詞的「意識形態」是固化下來的。例如我們不再能接受「鳩歌」。
「例如以前有首《食軟雪糕》,被人狂鬧。大家都鬧裡面的歌詞不知所云。我心想,為何我們被洗了腦,認為歌詞一定要有起承轉合、有大道理?一首流行曲是否一定要這樣?很多歐美歌、韓文歌,一個字唱足七次,都是如此。所以我有少少同情《食軟雪糕》,它不是《再見二丁目》,從一個街角的鏡頭帶出很深的東西……有些歌純粹就是給你 un 來 un 去。」
「我曾寫過一首歌給側田,叫《三十日》。首先是側田寫了一首英文歌詞,他叫我翻譯。歌詞很簡單,我自己有點抗拒,因為我都被洗腦的,我從小的訓練令我認為,歌詞不是這樣的嘛。側田本來給我的內容,個 scale(規模)好像很細。最後我都照做,歌也 hit 了,其實我是一個工匠,我無信心將自己放到好大。」
「我現在想回來,當時機構也不會容許我放大作者風格,我們要做 hit song,有一定方程式的,例如要做情歌,情歌裡面又有一些命中率高的角度,例如受情傷、可憐人的控訴。或例如 hook line 要有 catchy 的 phrase,在市場上這些是緊要過歌詞整體寫得好不好。」
「最後我都寫到很氣餒,歌曲 hit 了當然開心,但我面皮又很薄,在網上有時看到一些評論說我寫來寫去都是這些東西、很庸俗。我會想,不完全是我的錯,工業是這樣的嘛,而且我有不庸俗的 side track,但沒人聽嘛。當打份工的話,你得到的金錢又未足以令你對一切都 OK,一首歌可以刪三四十次,但又 hit 了。究竟自己作為填詞人,存在有沒有意義?刪改的過程很痛苦,工業不需要理你感受,開始懷疑自己寫來為了甚麼。真心話,我個人都不是想自己寫的歌太 hit,如果一首歌好 hit,但自己不喜歡的,那也會痛苦。理想的話,我可能會想自己寫得開心,又有知音,流行度低一點也好。例如容祖兒有次開 side track 演唱會,唱了我的《去火星戀愛》,這不是派台歌,但很多歌迷想她唱,這些 moment 我就很開心。」
非創作人看創作人,總是因為「距離產生美」,而把創作人本身都浪漫化。實際上可能創作的歷程沒那麼刺激,甚至沉悶;要克苦,要有紀律。
唐君毅在《孔子與人格世界》一文談到藝術世界中的天才:
「……貝多芬在月光之下,靈感一至,馬上狂奔回來寫。耳聾以後,再聽見樂而作曲。這是天才音樂家的故事。文學藝術上靈感之來,都是超乎自覺的安排。立意要到一環境,如山間海邊,戀愛飲酒,去期待靈感之來臨,亦無一定之把握。」
我們只是俗人而非天才,而且活在商業社會,很多時只能默默產出。如果生活太過狂放,反而會降低生產力。方俊傑說自己性格不好交際,也不好熱鬧,電話簿裡音樂人的電話號碼,應該不出五個。他表示,盧覓雪知道他性格如此「不娛樂圈」之後,亦嘖嘖稱奇。//
貝多 芬 快樂 頌 電影 在 無待堂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方俊傑成為填詞人,上面是雷頌德和「金牌經理人」黃柏高。談到他們,我們沒談音樂,而是談市場。雷頌德和黃柏高是怎樣的合作伙伴?
「他們是很懂計算的人。」方俊傑說:「他們好清晰一件事的方向性。我的工作是收 order,一首歌的歌詞我寫了,但老闆、歌手、監製可能都有意見,有意見我就再改,改到大家都冇意見。」他坦言:「100 首歌詞裡面,可能只有 10 首是寫到自己的東西,但多數不會上電台 plug。所以我最鍾意寫 side track。」
歌詞可以很藝術、很個人,也可以很「無我」,服務市場多於自己。就像在媒體寫專欄,自己想表達甚麼是一回事,但受眾的接受能力、公司和市場的各種制約,所有創作者一生都在一條搖搖板上翻雲覆雨。方俊傑自言是一個「工匠」。以一個工匠的身份去看,方俊傑「加入」樂壇的時候,樂壇是否已經(又)已死?
他不同意。
「我在 03 年開始填詞,那時樂壇又未講得上好差好差。當然跟我小時候聽音樂時的情況差好遠,但我又覺得我們年代的歌又不算是『唔喺度』,卡拉 OK 都會有人唱那個年代的歌,繼續有人聽。印象中,的確少了人講賣碟這回事,以前張學友一張大碟賣 40 萬張,現在當然不會有,但業界自然找到另一個方法去營運。好像 Paco 就搞演唱會、搞電影,都是另一種方法。去到後邊,銷量無法持續,已經沒有『唱片』,只有單曲,但每年其實都一樣有好多派台歌,量減少是真的,但我那個年代都有很多新填詞人入行。唱片業和歌曲是兩種單位來的。無人買唱片,不等於無人聽歌。 」
對於填詞界的幾座大山,例如林夕,對方俊傑是個怎樣的存在?很多年前,有上上一代填詞人批評這一代的詞人寫得不好,「如果東京不快樂」是甚麼意思?情況類似現在又談香港電影已死。又有人說林夕寫得太多,霸佔很多機會,導致填詞界沒甚麼新面孔,如何評價這種想法?
他說:「林夕和黃偉文,對我來說是神一樣的存在。至於說很多歌都是他們寫,這就是商業市場的運作。如果你寫的東西,水平高過別人,市場又接受,最後你擁有更多機會,是很合理的,不能怪罪他們。我自己第一次聽歌,都是因為被歌詞帶動到。我最喜歡的林夕作品是 Raidas 的《傳說》,現在重聽都覺得他很厲害很誇張。我是因為喜歡看林夕的歌詞,才會留心歌詞。」
「最後我都寫到很氣餒」
會聽外國音樂也關心香港音樂的人(或只是我自己),不久久就有一種異議,覺得代代填詞人都好,但音樂相比之下卻顯得失色,音樂性保守,有「詞大於曲」的傳統,方俊傑卻說自己本身就是「文字派」。
「詞大於曲,我覺得是合理的。」他說:「因為香港真是出了林夕和 Wyman 這些人,他們好到一個地步,吸引到很多街外人的注意力。他們的歌詞又好又多,整個市場就很注視歌詞,但如果說沒有他們兩位,就不會吸納到很多留意歌詞、但對音樂沒那麼講究的人去聽歌,市場就可能比現在更小。至少如果沒有他們,我可能也不會聽歌和寫詞。我以前聽黑膠唱片,有一陣經常在觀塘寶星戲院後面的唱片店買碟,我在回程的巴士上已經拆開,看那張歌詞紙,看完歌詞,對我來說已等於好像聽了整張大碟。」
但正是由於香港的流行歌詞寫得「太好」,我們對歌詞的「意識形態」是固化下來的。例如我們不再能接受「鳩歌」。
「例如以前有首《食軟雪糕》,被人狂鬧。大家都鬧裡面的歌詞不知所云。我心想,為何我們被洗了腦,認為歌詞一定要有起承轉合、有大道理?一首流行曲是否一定要這樣?很多歐美歌、韓文歌,一個字唱足七次,都是如此。所以我有少少同情《食軟雪糕》,它不是《再見二丁目》,從一個街角的鏡頭帶出很深的東西……有些歌純粹就是給你 un 來 un 去。」
「我曾寫過一首歌給側田,叫《三十日》。首先是側田寫了一首英文歌詞,他叫我翻譯。歌詞很簡單,我自己有點抗拒,因為我都被洗腦的,我從小的訓練令我認為,歌詞不是這樣的嘛。側田本來給我的內容,個 scale(規模)好像很細。最後我都照做,歌也 hit 了,其實我是一個工匠,我無信心將自己放到好大。」
「我現在想回來,當時機構也不會容許我放大作者風格,我們要做 hit song,有一定方程式的,例如要做情歌,情歌裡面又有一些命中率高的角度,例如受情傷、可憐人的控訴。或例如 hook line 要有 catchy 的 phrase,在市場上這些是緊要過歌詞整體寫得好不好。」
「最後我都寫到很氣餒,歌曲 hit 了當然開心,但我面皮又很薄,在網上有時看到一些評論說我寫來寫去都是這些東西、很庸俗。我會想,不完全是我的錯,工業是這樣的嘛,而且我有不庸俗的 side track,但沒人聽嘛。當打份工的話,你得到的金錢又未足以令你對一切都 OK,一首歌可以刪三四十次,但又 hit 了。究竟自己作為填詞人,存在有沒有意義?刪改的過程很痛苦,工業不需要理你感受,開始懷疑自己寫來為了甚麼。真心話,我個人都不是想自己寫的歌太 hit,如果一首歌好 hit,但自己不喜歡的,那也會痛苦。理想的話,我可能會想自己寫得開心,又有知音,流行度低一點也好。例如容祖兒有次開 side track 演唱會,唱了我的《去火星戀愛》,這不是派台歌,但很多歌迷想她唱,這些 moment 我就很開心。」
非創作人看創作人,總是因為「距離產生美」,而把創作人本身都浪漫化。實際上可能創作的歷程沒那麼刺激,甚至沉悶;要克苦,要有紀律。
唐君毅在《孔子與人格世界》一文談到藝術世界中的天才:
「……貝多芬在月光之下,靈感一至,馬上狂奔回來寫。耳聾以後,再聽見樂而作曲。這是天才音樂家的故事。文學藝術上靈感之來,都是超乎自覺的安排。立意要到一環境,如山間海邊,戀愛飲酒,去期待靈感之來臨,亦無一定之把握。」
我們只是俗人而非天才,而且活在商業社會,很多時只能默默產出。如果生活太過狂放,反而會降低生產力。方俊傑說自己性格不好交際,也不好熱鬧,電話簿裡音樂人的電話號碼,應該不出五個。他表示,盧覓雪知道他性格如此「不娛樂圈」之後,亦嘖嘖稱奇。//
貝多 芬 快樂 頌 電影 在 朱成志的華山論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年2020年12月17日
是貝多芬冥誕250年
致敬偉大的貝多芬生日快樂🎂
1824年5月,距離貝多芬雙耳全聾已整整五年,將近十年沒在公開音樂會露面的他,即將帶著他構思多年的第九號交響曲進行首演。在這場音樂會中,貝多芬要求親自在舞台上擔任樂團監督。但由於雙耳早失去聽力,再加上演出前樂團僅排演兩次,因此當天晚上的指揮烏姆勞夫十分擔心貝多芬的臨場表現,甚至要求團員必須無視貝多芬的速度指示。然而當貝多芬站上舞台,那堅毅的神情與迫人的氣勢完全凌駕於樂團指揮。縱使當晚樂團的表現不佳,但貝多芬在舞台上所展現的堅毅神情卻讓每一位參與演出的團員留下深刻印象。
第九號交響曲演出結束時,全場觀眾起立喝采達五次之多,不僅打破了當時皇室成員參與演出時最多三次起立喝采的不成文規定,甚至連在場外巡邏維安的警察都到場關切。然而這一切喝采,面對舞台的貝多芬卻無法聽見,直到身旁的女低音將坐在椅子上貝多芬轉過身面對滿場幾近瘋狂的觀眾,貝多芬流下了淚。
這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小故事,但每次讀起卻仍是感動萬分。貝多芬的音樂之所以能悸動人心,最重要的關鍵在於他喪失了成為一位音樂家最基本、也最需要的天賦-聽覺。一個音樂家不能沒有聽覺,然而貝多芬面對如此殘酷的命運捉弄,竟然毫不屈服,昂首凜然在命運前寫下了聽覺再好的人都無法寫出的偉大作品。
https://youtu.be/NlHuhiVw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