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廠託運FedEx大增;美國勞動市場轉悲觀;愚蠢美國政客拒絕撤銷貿易壁壘】
三個新聞擺在一起看:
一、Dow Jones新聞:
"China manufacturing is ramping up and many customers are calling on FedEx aircraft to bring in fresh inventory. The cancellation of European passenger flights to the US has cut out a lot of cargo capacity, helping FedEx planes to fill up. Also, the US Ground business is growing as large retailers are fielding an increase of online orders. But Susquehanna thinks this could be short lived"
這算是此波COVID-19前景擔憂下的好消息,整體狀況我認為依然符合我過去幾篇文章的觀點:
「...股市崩盤不見得是因為實體經濟生產力或總體契約制度有問題。金融市場崩盤也不見得會對後者造成傷害。」(道瓊指數單日暴跌9.99%有感-3/13)
「...a. 本次股市大跌我認為是「貨幣幻覺」的修正,而非實體經濟的制度安排或生產力遭受破壞。
是的,我依然認為COVID-19壓抑了經濟活動,但尚未造成實質性破壞。此病毒本身造成的死亡與傳染狀況,其實都還不如H1N1。許多撐不下去的邊際型企業,多半在疫情爆發之前的體質就已經不佳。這種風落損失的確會淘汰不少這類企業,可是以整體全球經濟活力角度觀之,恆久收入預期改變還不大。
某些不入流的財經專家以為美國面臨經濟危機、即將陷入長期經濟衰退等等看法,我均當做是「看走眼賠太多錢所以被嚇傻的言論」。
b. 然而,媒體販賣恐懼的過度炒作與政府的過度防疫舉措等等的經濟損失仍難以衡量。會不會因此造成恆久收入預期改變?我認為可能性不低。六月底再回頭檢視吧。
c. 印鈔救市,美國本質制度性問題不改,當然成效會有2008年以來的邊際效應遞減問題,同時也極有可能產生「經濟蜂窩性組織炎」的金包銀現象。是我等投資者不可不慎的思考點。
川普年底選情轉壞,亦或美元轉弱勢(見圖),都可能讓美國政府重新在中東或世界某處引發戰爭衝突。但對美國經濟本身而言依然是弊大於利。」(為何此次崩盤黃金也跟著跌?黃金不是避險工具嗎?--3/17)
二、美國勞動市場轉趨悲觀
WSJ: "Call It a Layoff, a Furlough or a Cut Shift: Americans are Losing Work"
1. 根據統計,美國娛樂產業已約有3600名從業人員被資遣;
2. 紐約著名的連鎖咖啡店「Union Square Cafe」關閉多家店面並裁員2000名員工,相當於該公司80%勞動力。
3. 西雅圖的連鎖冰淇淋店Molly Moon’s(共8家店面)預計裁員120~230名員工,並從上週起已經縮減20%工時。
4. Unite Here,一個擁有30萬名會員的工會聲稱,其會員將近80~90%將面臨裁員。
5. 肯德基州的失業補助申請過去維持每週約2000人水平,但這星期二單日即暴增至9000人!
6. 國際大型酒店集團Marriott International Inc宣布全球將有數萬名員工實施無薪假;.Norwegian Air Shuttle計畫裁員7300人;
7. 相反地,Amazon招募10萬名員工以應付暴增的網購訂單,並提高每小時工資$2美元。
三、美國愚蠢政客
WSJ :"Trump Spurns Business Plea to Ease Tariffs Amid Coronavirus"
本週三美國上百個商業組織聯名上書川普總統,要求在經濟與疫情雙重恐慌時期,美國聯邦政府可以高抬貴手「暫停對中國的貿易壁壘」,並指出美國人民一年為政客無聊的貿易戰額外付出至少$750億美元代價,如能暫時取消,則對人民經濟壓力將會是一大紓解。
毫無意外,美國政客一方面慷他人之慨地要從政府國庫或Fed印鈔票,提供幾千億甚至上兆美元紓困,但另一方面卻拒絕停止損人不利人民的貿易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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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點:
1. 在過去許多討論「價格管制」、「基本工資」、「一例一休」或「反托拉斯法」等等制度經濟學範疇的文章我多次反覆強調:給予市場契約自由是維持經濟發展非常重要的侷限條件。
因此過去我即大力稱讚「無薪假」是天才發明,也力主面對不景氣應該給雇主下調薪資的自由,方可保障多數人不失業。
這是經濟學價格理論的基礎應用:若市場無從以價格調整應付新的侷限條件變化,則unemployment必然發生,於人是大規模失業、於物是滯銷、於資金則是爛頭寸。經濟學大師A. A. Alchian在1969年的論文「 Information Costs, Pricing, and Resource Unemployment」說得很清楚。
美國過度的勞工保護法規與工會介入,造成薪資結構彈性僵化與難以調整,使得每一次景氣波動都會出現大量不得不然的解雇潮。為何說「不得不然」?因為不如此,就是大量的企業倒閉潮,是一種更可怕的reources unemployment,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對資源配置重新取得平衡更為不利,整體交易費用更高。
這裡插句題外話:近日崩盤的石油價格被許多經濟邏輯錯誤者誤傳「恐怕引發通貨緊縮」。此論點錯誤在於 -- 無論通貨膨脹或緊縮,都是「純粹的貨幣現象」。整體物價的漲跌不見得就是通膨或通縮,這是很多外行的rookie mistake。
我在「利率倒掛與repo rate」一文闡述的:「短期現金流動性乾涸會引起通縮造成美國國債利率上升」才是正確的貨幣理論邏輯。
而延續前述的「生產要素價格面臨不景氣時如能下調則有助於減緩『不清市』」邏輯,除了人力資源價格如有下調空間會勝於管制,其他重要生產要素價格也是如此。這是說,此段時間的石油價格因供應者競爭而大跌,雖然對局部產業(如石油開採)的收入有害,可能對少數產業大好(例如最近國際海運原油價格倍數上漲);對整體因疫情而需求暫時被壓抑的其他產業實質是利多。這也是我認為此疫情如能在近一兩月內得到緩解,則實體經濟生產力並未受到病毒破壞,現在崩盤的虛擬金融市場不會是大問題。特別美國Fed快速且大量地提供流動性大有幫助。
2. 同樣的價格理論邏輯:「當整體交易費用上漲時,整體經濟活動數量會下降。」
我罵過多次,貿易戰的本質就是強迫人民用更高的代價完成本來的經濟活動。川普難得的放寬法規與減稅措施所帶來的經濟利好將被貿易戰吃掉,而且強度越大,豬羊變色機率越高。
一場並不比SARS強的COVID-19就把美國經濟打回原形,去年被財經魍魅們吹捧的低失業率與節節攀升的股市原來如我們所料地「化妝P圖成分極高」。也是我說過多次:「美國股票上漲主因是貨幣幻覺。」
3. 政客有裝忙、裝著在解決問題的需求,但經濟學實證不斷指出,政客的各種救治方案真正吵完架、能上路時,往往經濟問題早就被市場自己消化解決掉。而民主政治更會強化政客作秀的誘因,使得民主必然無法保障人民自由權與財產權。
我們看到的就是美國政府透過QE強行對人民與他國抽間接稅;啟動各種救市方案時卻暗中提供有關係者尋租的空間與利益;但同時又拒絕直接有利於人民的「降低貿易障礙」。這是說,美國人民不但明著被股市崩盤移轉財富,暗著也被政府剝削財富。
世界銀行前主席 Robert B. Zoellick的投書「川普的貿易壁壘造成美國重要醫療物資短缺(Trump’s Tariffs Leave the U.S. Short on Vital Medical Supplies)」可知,自從美國對中國實施關稅壁壘後,佔美國總進口醫療物資26%的中國製產品轉銷往他國,而同時美國進口商被迫重新從他國進口本來就有的商品,且還需要重走一次FDA認證(往往耗時兩年以上),造成如今面對疫情,許多重要醫療物資卻還躺在FDA審核隊伍之中而無法進口。
川普對全世界宣布的貿易戰,讓美國第二大醫療物資進口國--墨西哥--的廠商並無誘因提高產能來填補中國空缺。
近日美國聯邦政府雖然「暫時性」拿掉對中國醫療物資的進口限制,但在面對全世界疫情爆發,各國需求增加的前提下,中國廠商並沒有優先出口美國的誘因。更糟糕的是,也因此疫情,全世界20幾個國家已經禁止醫療產品出口,這無疑是對美國的短缺現象雪上加霜。
結論:中國復工狀況比我預期得好,現階段是喜事一件。美國的狀況讓我們知道,民主制度毫無優越性可言的同時,政客往往是災難的元兇或幫手,而無助於解決問題。
「美國是自由市場」純粹是可笑的神話,以我在美國法學院的訓練與投資考察經驗可知,事實上美國政府對市場各方面的管制可能比中國來得嚴重且僵化。這點從疫情引發的失業裁員潮和美國驚人的醫療費用,經濟感受佳者可窺知一二。
台灣?台灣世界難波萬,井蛙吱吱們開心就好。用不著浪費時間分析吧。
https://bit.ly/2U9j6q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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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盤的時候到了‼】
公教年改法案15大法官會議將召開釋憲說明會,昨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兩合議庭也分別對審理中的公務員及教師行政訴訟做出停止審判聲請釋憲。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指出,違憲訴訟與釋憲抗爭全面展開了,軍公教退撫改革違憲幾乎已是定論,接著就看我們大法官們的司法良心了。
李來希說,高等行政法院停止審判聲請釋憲的舉動可說是「一如預期」,代表受理公教行政爭訟案件的法官開始認同退休公教人員的訴求,也代表過去軍公教的抗爭是走對了方向,他對這些「有擔當」的法官表示敬佩,並預測未來一樣的公教退休金行政爭訟案件,幾乎都不會再進行實質審理,研判承審法官有兩種選擇,一是追隨前庭之例,本於法官職權停審聲請釋憲,二是將己受理的案件暫時擱置,靜待大法官會議做出解釋再行審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日發出新聞稿內容指出,去年七月一日實施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新法,第36條、第37條、第39條,有違反憲法第7條、第15條、第18條跟第23條規定。同樣在去年七月一日實施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6條、第37條也明顯違反憲法第15條、第23條跟第165條規定。
李來希說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6條內容是關於優惠存款兩年歸零,第37條講的是所得替代率上限的規定,第39條是針對所得替代率10年緩降,從第一年降到75%,十年後到60%。
李來希強調,這次法官針對公教行政訴訟案所提出的釋憲聲請,重點在違反平等對待原則,違反財產權保護原則,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及比例原則,公務人員部分侵害了服公職之後的制度性保障問題,老師部分也違反了憲法第165條規定保障教育者權益逐年提高待遇之規定。他很高興法院能獨立做出判斷,在兩份聲請釋憲文中都有提到退撫新法確信違憲的現象,礙於法治,法官雖無憲法違憲審查權,但對於法律有違憲疑義時,即可停止審判,依職權聲請釋憲。
另外在上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針對有十人提出優惠存款部分行政訴訟,做出停止審判聲請釋憲的決議,並且就過去大法官會議釋憲案717號曾做出的優惠存款調整並無違憲的解釋,認為這項解釋本身也是違憲,李來希稱讚承審法官試圖推翻過去的釋憲解釋「很有魄力」。
目前立法院38 位在野黨立委聯署聲請的釋憲案,大法官會議已同意受理,將在週三15日召開說明會,由在野黨黨團聯合推出合適專家學者人選在說明會上做主張陳述。昨天公教團體代表齊聚立法院與在野黨團協商,李來希當場主張大法官會議不能只開說明會「虛應故事」,而是要針對軍公教三個法案合併共同審理,並且一定要進行言詞辯論,讓我方充分陳述主張和意見,這樣才能達到「攻防雙方之間武器能夠對等」。
李來希表示,他沒想到立委聲請的釋憲案,大法官會議拖了十個半月,因為受到整個社會氛圍的壓力才受理,這代表大法官「不接地氣、沒有同理心、未積極任事」。
對於很多人關心釋憲結果會如何,能不能得到平反,李來希也坦言不知道,他說執政黨橫柴入灶硬著幹,我們只有用街頭抗爭和體制內的訴訟並行迎戰,但最後還是要靠選舉翻盤,讓國會生態結構改變,促使法案重新修訂,才有機會回復軍公教的尊嚴與權益。
#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絕不屈服!
#跟不公不義的法律,抗爭到底!
相關新聞連結:
公教年改法官也有意見 停審聲請釋憲://udn.com/news/story/7321/3803033
公教年改法官也有意見 停審聲請釋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509003172-260402?chdtv
財產權制度性保障 在 軍公教網路之聲直播電台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杜關東評 :缺乏誠懇與尊敬人民的執政黨】
【缺乏誠懇與尊敬人民的執政黨】
最近最讓九萬三千個退休人員失望的就是保訓會已將各位夥伴申請復審的案件全數不分青紅皂白地加以駁回,也就是說九萬三千多件沒有一件復審成功,從保訓會審理的情形來看,完全看不出來保訓會的風骨何在?政府胡亂砍殺我們的退休金,依法治國的精神,其違反法律原則共有六點,那就是政府處理我們退休金違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則、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不符比例原則、有違憲法所定的財產權保障、有違平等原則、違反憲法規定的制度性保障等等,不料保訓會居然視而不見,保訓會袞袞諸公居然啞口無言,不置一詞,完全是橡皮圖章,一臉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左閃右躲,避重就輕的規避了國家付給保訓會神聖的責任,如此尸位素餐,簡直辜負了人民對公務員的期待。
再看看勞年金的發展吧,因為我們是民主國家不是極權國家,所以政府不是勞工的雇主,但政府為了騙勞工的選票,並貪圖龐大的勞保基金管理,所以特別力排眾議,主動出面要求擔任勞退基金的管理機關,並許下一如軍公教退撫基金的條件,即保證負起最終給付責任,所以民意機關才同意由勞動部掌管勞保基金之管理及運用,這幾年經過勞動不精心的管理與運用,勞保精算報告顯示,因勞保基金財務持續惡化,破產年限將提前至2026年,意即勞保壽命僅剩7年。截至去年勞保收支短絀達二四○億元,加上去年十月勞動相關基金因操作失當慘賠一千多億元,嚴重侵蝕勞保根基,將使勞保基金提前在七年後破產,而此也將造成老年年金、失能給付等各項給付發不出錢的情況。此等比軍公教退撫基金還早破產的情況,勞動部卻一反常態絲毫不緊張,反而說基金負債成長為正常現象,也在預期範圍內;勞動部表示,政府一定會負給付責任,請投保人不用擔心,目前勞動部已向政院爭取預算,最晚明年會有200億元入帳。各位夥伴哪,好好看看八,大家都知道在各項退撫基金中,勞保基金的財務問題其實比軍公教退撫基更為嚴重,這也是國人被民進黨一呼弄就贊成年改的主要因素。
根據勞保精算報告,勞保若不改革,其潛藏債務將高達近九兆元,完全是一個大黑洞。但民進黨為了爭取勞工的選票,利用民粹刪減軍公教的退休金以後,卻把勞保改革置之不理,如此本末倒置,充分顯示民進黨根本沒有改革的計畫,完全就是為了利用軍公教與勞工互鬥,來向勞工示好,以騙取選票而已。更本不是為了台灣的長治久安,各位夥伴,還有勞動部次長的提出兩大保證,一是保證政府會負最終給付責任,二是將向行政院爭取兩百億元資金挹注。聽起來都很錯亂,所謂「政府會負起最終給付責任」,若學學董智深的對照技術,對照政府先前大砍軍公教年金的狡辯與說詞,人民會相信「政府會負責」這樣的鬼話嗎?
當民進黨把「信賴保護原則」送上斷頭台以後,在「信賴保護原則」的屍骨未寒之時,確立即要求人民要相信「信賴保護原則」,這不是瘋啦,那什麼才是瘋啦?至於「向行政院爭取兩百億元預算撥補」,那就是各位夥伴以前所說的嬤,基金交給政府管理應用,其賺賠與與投保人無關,這才是真正的政府會負最終給付責任的意義。各位夥伴哪,你看看你瞧瞧,民進黨是不是又繞回當初我們說的原點啦,這政府是不是今天說一套,明天說一套?還值得信賴嗎?各位夥伴還要再選他嗎?監察院應該去好好地查一下,那就是勞動基金的投資操作,竟然在十月一個月內即慘賠一二二七億元,把原有收益賠光。如此鉅額的虧賠,究竟問題出在哪裡,監察院應該加以了解,此事之離奇,是因為在去年十月初,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才誇耀其基金操作成效,前八個月各項勞動基金大賺一二七八億元,不料,突然僅僅在九、十月底就慘賠一四二七億元,這究竟是操作人員的素質不同,或有其他因素?我們認為,監察院有必要調查其間操作的來龍去脈,是否有人為疏失或勾串弊端,務必要把真相調查清楚,絕不容許肩負如此重要任務的人員隨便拿勞工的血汗錢開玩笑。
前幾天,資深藝人鄭惠中掌摑文化部長鄭麗君,民進黨立刻火力全開,行政院、立法院同聲譴責,甚有聲淚俱下者,當然,打人就是不對,但是做人的標準要一致啊,不少民進黨的政治人物抱持雙重標準,常常「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缺乏尊重他人的精神。所以儘管台灣已經民主化,但是對少數政客而言仍然認為可以用暴力行為來吸引、凝聚選票,所以有許多政客施暴後心中還沾沾自喜:這下子我會獲得多少掌聲、多少選票呀!所以李來希理事長才會在在臉書上分享一張多年前時任民進黨立委張俊雄,掌摑當時的行政院梁肅戎照片,還表示,「這個當年掌摑立法院院長的人,後來當了兩次行政院院長,所以有網友就說,「民進黨打人可以,別人不可以打民進黨人」、「政治人物滿滿的雙重標準」。這個就是民進黨帶給台灣最大的傷害,民進黨執政沖毀了台灣道德的底線與價值,各位夥伴哪,看看網友臚列過去民進黨立委打人的紀錄吧,1991年04月11日,民進黨立委張俊雄往梁肅戎呼了一巴掌;1993年04月11日,民進黨立委張田川往邱創煥呼了一巴掌;2008年10月22日,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往洪秀柱呼了一巴掌;2009年04月22日,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往李慶華呼了一巴掌。這些歷史斑斑可考,豈不是歷歷如繪?難道民進黨忘了,再說民進黨有位過去的巴掌道歉嗎?當鄭麗君被呼了一巴掌,民進黨全黨上下一副大義凜然的樣子,突然說要譴責暴力,難道妳打我是民主,我打妳就是暴力?
2015年間美國著名刊物《外交家》刊登的文章曾指出,台灣的民主進步黨擁抱中東暴民路線,花錢資助極端份子攻擊官署,根本放棄了民主。文章並指出,很多人擔心,因為有報導稱,民進黨採行中東的聚眾滋事作法「並資助極端份子攻擊台灣的政府部門」,文章以「rent a mob」形容民進黨的作法。這個詞彙直譯是「租用暴民」或「租用群眾」,係指非理性或不真誠的抗議行為,包括花錢雇人抗議等。各位夥伴那,這是對民進黨多中肯的批評啊,當然暴力就是不對,但雙重標準更是摧毀台灣的利刃哪,像司法就是做了最壞的示範,一位民眾打了部長一巴掌,鄭麗君還沒有告發,結果檢察官立刻主動祭出「限制住居」,以討好執政當局,這種行為跟以前檢察官尊重過去占領公務機關的學生的態度,簡直是兩個世界,你說人民怎會相信司法呢?另一件類似暴力事件,就是唐鳳政務委員因咬傷女友而挨告家暴,據《中時》報導,唐鳳政務委員在去年5月,疑似因女友想看她的手機引發爭執,唐鳳先是揮開她,兩人開始起口角,演變成拉扯推擠,過程中還咬了伴侶一口,造成女友腳部受傷。對方事後到醫院驗傷,她今天凌晨也語帶玄機地表示,對於台灣近來頻傳的虐童、家暴案,「是不是上行下效潛移默化的呈現呢」,被解讀成可能是在暗喻唐鳳的家暴行為。各位夥伴哪,我們倒不關心唐鳳委員案件的後續發展,我們要說的是,由唐鳳案我們就可以發現,我們的國家不論是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都或多或少都用雙重表準來處理公務,各位夥伴哪,這才是我們這個國家致命的危機啊,民進黨可以為了選票可以不計國家前途隨便就翻手為雲,覆手為雨,但我們不行,我們一定要告訴老百姓真相啊。這才是我們對國家的貢獻。各位夥伴哪,我們能昧者良心不告訴民眾真相嗎?
各位夥伴那,最近已有許多同仁收到保訓會的駁回答覆,所以我們現在要打行政訴訟,雖然這兩審的行政訴訟的結果,我們無法預測,但由於上次地方選舉執政黨大敗,情勢已經往好的地方發展,所以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特別免費為退休公務員打行政訴訟,各位退休的公務人員,當您一收到保訓會的駁回函,一定設法參加打免費行政訴訟,並請立即與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聯繫,該協會會告訴你要準備那些文件資料,只要依照該協會的指引,你就可以很順利地完成委託事宜,因為駁回函是規定要在兩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而協會大約需要1個星期的作業時間,所以請你盡早送件,打完行政訴訟以後,我們就可以進行釋憲工作,因為釋憲文不但是要在國際間流通的,而且是重大的歷史文獻,所以請你放心,大法官在寫釋憲文的時候,應該比其他機關更重視一些基本民主法治原則框架,更會重視自己身後的名聲,當然看看最近勞保基金的發展,我們可以更加的樂觀,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如果你需要進一步了解如何參加全協的免費行政訴訟,請先上協會的官網查詢了解一下,只要在googleg上鍵入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即可上到協會的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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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權制度性保障 在 [考題] 憲法- 精華區Examination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1. 下列哪一項基本權利含有制度性保障?
(a)人身自由 (b)結社自由 (c)婚姻自由 (d)集會自由
[97 鐵路員級]
2. 對於結社自由的限制,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a)有關犯罪違法的結社 (b)主張廢除憲法、制定新憲法的結社
(c)否定人權、違反人性尊嚴的結社 (d)以暴力破壞憲法基本秩序的結社
[97 鐵路高員級]
3. 下列何種制度,對集會者之集會較為有利?
(a)報備制 (b)特許制 (c)申請制 (d)許可制
[96 公路升資考佐級晉員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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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2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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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d2121 (!?)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考題] 憲法
時間: Fri May 23 10:20:43 2008
※ 引述《forris (喬巴)》之銘言:
: 1. 下列哪一項基本權利含有制度性保障?
: (a)人身自由 (b)結社自由 (c)婚姻自由 (d)集會自由
: [97 鐵路員級]
: 2. 對於結社自由的限制,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 (a)有關犯罪違法的結社 (b)主張廢除憲法、制定新憲法的結社
: (c)否定人權、違反人性尊嚴的結社 (d)以暴力破壞憲法基本秩序的結社
: [97 鐵路高員級]
: 3. 下列何種制度,對集會者之集會較為有利?
: (a)報備制 (b)特許制 (c)申請制 (d)許可制
: [96 公路升資考佐級晉員級]
1.
(1)制度性保障意涵: 制度性保障是大陸法系憲法學上的概念,原來是由法國憲法學者毛
利思‧烏利五等人發展出來的,其後再由德國威瑪共和時期憲法學者卡爾‧施密特將
其概念進行體系化。在威瑪憲法時代,德國主流的憲法學說認為基本權利並不拘束立
法者,也就是基本權利的規定只是一種方針條款,因而立法者得透過立法手段任意限
制人民的基本權利。為了保障人民的權利,卡爾·施密特提出了「制度性保障理論」
,主張「制度」和「基本權利」二分,認為「某些既存或為憲法所肯認的制度須受憲
法直接保護,立法者不得以法律任意變更其核心價值內涵」,這就是原始意義的制度
性保障。除了排除立法者對人民基本權利的侵害外,制度性保障理論也解決了基本權
利理論中有關權利主體的問題。受到制度性保障的制度例如:婚姻制度、私有財產制
度、地方自治制度等。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德國制定基本法,正式落實人民基本權利的效力,人民得直接援
引憲法中的基本權利對國家主張。人民基本權利既然得到落實,制度性保障理論的存
在必要隨即受到學界檢討。最後多數說認為制度性保障理論仍然有其存在的必要,只
是內容必須因應實定法做出調整。調整後的制度性保障理論即為通稱的現代意義的制
度性保障,指「國家必須建立某些制度或法律,確保其存在,以實現基本權利」。若
欠缺一個可以實現基本權利之環境或制度,縱使人民空有基本權利也不具意義;現代
意義的制度性保障理論即在敦促國家必須建構各種足以實現人民基本權利的制度或法
律。例如:人民擁有財產權,國家即必須建立完善的私有財產制度來實現人民的財產
權;人民擁有訴訟權,國家即必須建立完善的法院體系和訴訟制度來實現人民的訴訟
權利。(以上出自吳煜宗「制度性保障」,『月旦法學教室』第十期,2003年8月。)
綜上所述可知制度性保障是指為了要實現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必須建立相關的制
度或法律來加以保障,因此:
(a)人身自由:目前在各種法規中,如刑事訴訟法等均有相關保障的規定,應該含有
制度性保障才對。
(b)結社自由:目前如人民團體法等設有相關保障規定,應該也含有制度性保障才對。
(c)婚姻自由:大法官釋字第554號解釋。
(d)集會自由:目前如集會遊行法等設有相關保障規定,應該也含有制度性保障才對。
(2)綜上應該四個答案都可選,但實務目前承認含有制度性保障的包括:
(1)釋字380:大學自治制度
(2)釋字396:訴訟制度
(3)釋字498:地方自治制度
(4)釋字554:婚姻制度
(3)因此答案應為C。
2.結社自由限制,題目是問何者"錯誤"?
(a)有關犯罪違法的結社:例如主張以殺人為目的的社團當然會被限制。
(b)主張廢除憲法、制定新憲法的結社:主張廢除憲法不違法,非結社自由之限制。
(c)否定人權、違反人性尊嚴的結社:例如主張天上天下唯我獨尊社團,順我者昌,逆
我者亡,這種怪社團會被准許才怪。
(d)以暴力破壞憲法基本秩序的結社:有話好說,用暴力就不對了。
故答案選B
3.(a)報備制:報備就好了,對當事人最有利,有點像地方制度法§2的備查。
(b)特許制:
(c)申請制:須向主管機關申請,但申請不一定會准
(d)許可制:
故答案選A
以上供參考,如有錯誤請指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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