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表示,108年8月8日凌晨宜蘭強震造成臺灣部分地區發生損害,該局主動輔導受災民眾辦理災害損失申報外,並於網站(網址:https//www.ntbna.gov.tw)建置災害損失申報專區,提供申請書表下載及線上申辦災害損失,請有需要民眾多加運用。
該局特別呼籲受災民眾,記得先拍照留下事證,於災害發生後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該管稽徵機關派員勘查,以維護自身權益。並就與民眾關係較為密切之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等稅目之減免規定,提醒納稅義務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所得稅:
(一) 個人受災金額在新臺幣15萬元以下、營利事業受災金額在500萬元以下或受損標的投有保險者(不論金額多寡),可免報國稅局派員勘驗,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申報受災相關資料或證明供當地稅捐稽徵機關書面審核,憑以核發災害損失證明。
(二) 納稅義務人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於扣除保險賠償及救濟金後之金額,可憑稽徵機關勘驗後出具之損失證明,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申報列舉扣除,或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列報災害損失費用,即可減免稅捐。
二、營業稅:
(一) 小規模營業人因天然災害遭受損失無法營業者,得申請准予扣除其未營業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
(二) 一般營業人之商品、原物料、在製品、半製品及製成品有災害損失情事,報經管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核准後,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5條規定予以認定。
三、貨物稅:
受災之貨物稅廠商,其已稅貨物如消滅致不能出售者,應檢具證明文件,依貨物稅條例第4條及貨物稅稽徵規則第87條規定辦理退稅。
四、菸酒稅:
受災之菸酒稅廠商,其已納菸酒稅之菸酒如消滅致不能出售者,得依菸酒稅法第6條及菸酒稅稽徵規則第39條規定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向管轄國稅局報備,俾據以向管轄國稅局或海關辦理退還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或銷案。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申報災害損失,申請稅捐減免或報備,除可親自或以郵寄方式申請外,亦可利用電話、傳真及線上申辦等方式向國稅局轄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先行報備,再補填損失清單以便書面審核或勘查。
以上訊息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新聞稿聯絡人:服務科 鄭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263
貨物稅稽徵規則 在 楊智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颱風災損可抵稅!記得拍照、留單據 】颱風過後,許多地方受創嚴重,但提醒鄉親們在著急恢復家園的同時,也別忘了保存現場畫面與相關單據,30 天內可以申請抵稅!
各項災害損失申報抵稅方式概列如下:
1. 所得稅:於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派員勘查,經核定後,得於辦理該年度綜所稅或營所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
2. 營業稅:小規模營業人因受災影響無法營業者,可申請扣除其未營業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一般營業人的商品、原料等,因災害而損壞者,報請現場查看屬實後,准依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 35 條規定予以認定。
3. 貨物稅:受災的貨物稅廠商,其已稅貨物如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應檢具證明文件,得依貨物稅條例第 4 條及貨物稅稽徵規則有關規定辦理退稅。又主管稽徵機關查明確因落水沈沒致無法如期申報繳納貨物稅者,主管稽徵機關得准其申報繳納期限展延1個月。
4. 房屋稅:房屋因遭颱風侵襲受損,得於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處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 3 成以上未達 5 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全倒或毀損不堪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5. 使用牌照稅:汽、機車受損,如持有證明文件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廢手續者,其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同樣應於 30 日內申報。
6. 地價稅:受災土地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日 40 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處或分處提出減免地價稅申請。
資料來源:
http://j.mp/1IX0XAC ( 蘋果日報 )
http://j.mp/1KXcZcA ( 自由時報 )
【 綠黨楊智達・政治不只兩個選擇 】
► 小額捐款:http://goo.gl/VfnupJ
► 志工招募:http://goo.gl/8Giy4h
► 支持者登錄:http://goo.gl/22DeGz
貨物稅稽徵規則 在 許淑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次颱風如果有漏水或災損,記得照相,及寫個報備函給管轄國稅局稽徵所報備,修理要拿發票,報災害損失,可以就各相關項目減稅。
受災民眾請於災害發生起30日內,直接洽詢稅務局或所屬分局申請稅捐減免。
一、所得稅: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派員勘查,經核定後,得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如災區內之工廠或分支機構與其總公司分屬不同縣市者,亦可向工廠或分支機構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就近申請派員勘查。至綜合所得稅災害損失金額之認定,其申報損失總金額在15萬元以下者;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損失金額之認定,其申報損失總金額在250萬元以下者,得由稽徵機關予以書面審核,免再派員實地勘查。
二、營業稅:小規模營業人凡因災害影響無法營業者,可向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准予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
三、貨物稅:受災之貨物稅廠商,其已稅貨物如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應檢具證明文件,依貨物稅條例第4條及貨物稅稽徵規則有關規定辦理退稅。又貨物稅廠商因災害致無法如期申報繳納貨物稅者,應於當月申報期限截止前向主管稽徵機關提出展延之申請,經主管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得准其申報繳納期限展延1個月。
四、菸酒稅:受災之菸酒稅廠商,其已納菸酒稅之菸酒如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得依菸酒稅法第6條及菸酒稅稽徵規則第39條規定於災害發生後15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俾據以向主管稽徵機關或海關辦理退還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或銷案。另主管稽徵機關查明確因災害致無法如期申報繳納菸酒稅者,主管稽徵機關得准其申報繳納期限展延1個月。
五、房屋稅: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受災戶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處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六、地價稅:受災戶因豪雨、颱風導致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地價稅全免。
七、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得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八、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向管轄稅捐稽徵處、分處(縣轄部分亦可向當地鄉、鎮、市公所)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財政部並指出,納稅人如對於災害損失有關稅捐減免之規定或報備方式有不盡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轄區內之稅捐稽徵機關查詢。
地方稅務局提醒,直接洽詢稅務局或所屬分局申請稅捐減免。
上述災損減稅,只適用「列舉式扣除額」報稅者。
如果採用簡式「標準式扣除額」報稅者,因扣除額是固定的,所以災損並不能自所得稅中扣除。
立法委員許淑華 關心您
貨物稅稽徵規則 在 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線上申請快e通-延長2年版 的推薦與評價
自110年7月14日起,申請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 貨物稅 ,新增簡化身分認證登入方式,不必再使用讀卡機囉! ... <看更多>
貨物稅稽徵規則 在 買節能家電退貨物稅千件遭打槍國稅局:4種情況不受理 的推薦與評價
國稅局提醒,有4種樣態可能導致稽徵機關否准或不予受理,包括重複申請、 ... 首先是重複申請,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表示,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 ... ... <看更多>
貨物稅稽徵規則 在 【#法律生活小故事】 貨物稅條例規定以#受託產製廠商 為納稅 ... 的推薦與評價
且代製廠商,依貨物稅稽徵規則第17條第1項,尚須將委託代製合約書一併送請主管稽徵機關審查,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產製應稅貨物。因此,司法院#釋字第697號解釋 認為貨物稅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