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的做法是對?還是錯?》
#期待你整篇看完再評論
如果在路上你看到貨車這樣堆滿一堆紙箱,開在你前面,你會是什麼反應呢?
我在ㄧ個群組,裡頭有500人,我是其中「潛水」在裡面的人,大多數的人可能不曉得我是誰,因為我的Line沒有頭像、也不是寫我的名字。
看到有人傳上這張照片,po照的人都還沒開口,便開始陸續有人七嘴八舌發言:「這樣子會擋到別人的視線、很危險」「如果砸下來害別人出車禍,賠得起嗎?」「幹嘛那麼貪心載這麼多,很容易出事」「就是有這樣子的三寶、自私沒替他人著想」總之,大家你一言我一語的批評這台車、這個駕駛;第一時間我也在想,真的我前面遇到這樣的車,我會跟他們有一樣的心態嗎?我可能也會有同樣的反應。
這些紙箱看來堆很高、也不知道有沒有綁緊,這應該是每一個人第一時間看到的時候的想法,開在他後面的車,也會覺得能閃就閃,以免倒楣被連累,因為沒有人知道到底司機,有沒有把所有的紙箱都綁緊…..
我一直在思考我該不該發言,因為覺得一堆人在罵,少惹事好像比較好,正當還在想這件事的時候,原Po又多Po了一張照片,並且說明,這是一個很熱心的司機,在幫ㄧ位素眛平生拾荒的婦人,幫她ㄧ次把如果用機車,可能要載非常多趟的工,ㄧ次搞定;他是冒著可能被開單的、可能東西掉落害其他車子出意外的風險,來幫助別人;或許思慮不周,沒想太多,但精神還是蠻讓人感動,原Po 說明完之後,部分批評的人,瞬間收回…..
說真的我看到照片的第一時間,覺得誇張,司機在特技表演,紙箱堆很高蠻危險,而當我知道事實的真相,就覺得這世界上,還是有人願意犧牲自己的時間、或者是可能在利益被損害、甚至危險的情況下,願意去幫助別人,這或許是你我做不到的!
但我強調,要幫助別人還是要在很安全的狀況下去做,才不會發生意想不到的悲劇。
要跟大家分享的是,司機的態度跟精神,我非常佩服這樣的人、也很感激這樣的人,我們常在說最美麗的風景就是「人情味」,這種善的循環應該被傳遞;但做法危險,完全不鼓勵,第一時間批評司機的人也沒有錯,但有時候想想我們在心態上,給別人留一條路,也能得到快樂跟滿足。
希望司機不要被正義魔人拍照撿舉
我在獲得原Po同意之下
Po這張照片、跟講這個故事
我Po這篇文的目的不是要跟人筆戰
討論到底這樣子載貨安不安全
只是想傳遞ㄧ個善的概念
要幫助別人,犧牲個人的利益或時間事小,但千萬不要犧牲安全。🙏🙏
#傳遞正能量❤️
#你我ㄧ起來❤️
貨車載機車綁法 在 我是Cc謝昕璇,世界最棒工作的台灣女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上一篇關於鱟的資訊分享引起大家在網路上討論的激烈
(還沒看過可以往上篇滑)
Facebook+Instagram總共觸及到85萬人閱讀,超過6600個人分享這篇文章。非常感謝親愛的讀者們對這方面的資訊有這們大關注力,文字與社群媒體的力量真的無窮啊!
打鐵趁熱,今天這篇在你們看完影片之後稍安勿躁
先讓我來分享這段深藏在旅行硬碟當中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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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夏天,我和我的旅伴騎著擋車橫跨南北越,從胡志明市到河內為期一個月的時間,地毯式旅遊的方式也算透徹感受到越南文化與這國家的細節,途中發生的每件事都讓我記憶深刻
一天傍晚,我們的檔車在某段山路之間又拋錨了,所幸越南三步一家機車行也沒有太擔心。等待師傅修車的當中來了一位小哥,他在店前停好了機車就下車與老闆聊天。聊什麼我並不太注意,但我的注意力不知道為什麼一直放在他機車腳踏板上的那個麻布袋上面
看著看著,我開始發現周遭許多野狗往這台機車聚攏過來
一些野狗開始聞著那個麻布袋,不安的發出小聲的哀號。我雖然不是寵物溝通師,但我看得出來牠們神情慌張,彼此吠著互相交談著。
就在此時,麻布袋突然有了動靜,是微弱的狗叫聲。當下圍繞在機車邊的野狗們聽見聲音之後開始跟著躁動了起來,此起彼落的大聲吠著,像是要將周遭的救兵都搬來一樣,這頓時讓我想起了101忠狗電影裡的那場畫面,整個城市的狗都在傳遞求救訊息,聲音中帶著明顯的緊張,這一幕刻在我腦子裡到現在依舊印象深刻
牠們試圖咬著麻布袋,想解開綁緊的繩結,但終究是沒辦法
我好奇的用簡單的英文問著那位小哥「Dog?」
小哥笑笑的看著我點點頭,拿著隨手抓到了一個鐵零件,就往那麻布袋丟去
麻布袋又恢復了安靜,像是什麼都沒發生一樣
我與我的同伴有些著急,旅行這麼久了我們也明白飲食狗肉是越南的國家文化,但這一切發生在自己眼前的真實感還是令人傷心。當下我們決定看自己錢包有多少錢,買下這隻狗,但卻被機車店老闆制止了,他說「你買了這隻狗,他還是會再去買/抓一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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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
我們在越南旅行的那段期間,碰巧遇上了他們的節慶,全國人民正歡慶的準備慶典,而塞滿一貨車的狗兒們就這樣被載在高速公路上前往各餐廳
即使我們很氣憤,在後面追車想記錄下這一幕,但我更忘不了車上的人—-那滿臉困惑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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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這種親身經歷的震撼感
是書本上教不來的、是網路資料無法觸動的!
生於台灣,我們都明白販賣狗肉會被社會體制給撻伐。但同樣的時空下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文化,這一切卻是那麼稀鬆平常的事。除了狗肉、還有熊肉、老虎肉、穿山甲肉、鯊魚鰭買賣等,你們能想像,在不同的國家這可能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嗎?
上週我收到了來自Environmental Justice Foundation ( EJF )環境正義基金會的來信,希望我協助將這基金會的理念宣傳給更多人,是關於「終結野生動物貿易」這件事
如果說關懷動物這立場太過偉大,與你無關
那站在人類的立場,其實這一切真的跟我們息息相關!
許多新型疾病的大流行都來自於野生動物的買賣與食用,從多年前的SARS,到至今全球正面臨的COVID-19都是血淋淋的例子。影響的不只是人的健康、還有全球經濟等各種層面
相當然爾,這些貿易市場也直接威脅野生動物的存活與生態平衡
只要是一起住在地球上的生物們,一切都是息息相關的
讀到這邊,我想先請你們沈住氣
寫下這篇經歷並是不希望大家在下面留言撻罰越南(我是認真很喜愛這個國家 ),而是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包括台灣自己)都還持續在發生這樣的非法野生動物買賣的事
我們該怎麼思考,用怎樣的方式與力量去改變這些習俗與都市傳說,才會是有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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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問大家一個問題
你們認為人類的飲食
應該尊重每個國家的飲食文化?
還是該站在動物關懷的立場保護他們?
🙌跟我一起連署「終結野生動物貿易」🙌
https://reurl.cc/0omobl
EJF官方網站
https://ejfoundation.org
#關閉野生動物貿易市場 #愛護生命珍惜野生動物 #lovelifelovewildlife #ccisatroublem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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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C們都去追蹤我的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ccisatroublemaker/
貨車載機車綁法 在 李允呈 呈睿國際法律事務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近有關蕉農的新聞事件所涉及的刑法問題,我學姊已經有精闢的解析,提供給各位參考一下,你(妳)問我寫得好不好,我只能回答:「我爸媽問我為何跪著看這篇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LawKnocking/posts/1344745365622073
(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殺人?或傷害?)
高樹鄉沿山公路旁一處香蕉園,園主楊姓男子(38歲)昨日上午當場發現鄭姓男子(50歲)開小貨車偷香蕉,打鬥制伏綑綁手腳後,延後約五小時才報警,警方到場時鄭姓竊賊當場死亡。家屬質疑死者遭蕉農綑綁虐待致死,要求警方細查。目前香蕉產地價每公斤約30元,價格已暴跌不少,死者車上有6串套袋香蕉,產地價約4500元。楊姓蕉農父親為兒子抱屈說,「今年迄今被偷七次了,真糟蹋人!」楊嫌爸爸表示,兒子是三個子女中的老大,近年租用一甲多土地種香蕉等農作。白天農忙,晚上還要顧賊,連爸媽也參與四處巡農園,但真的被偷怕了(106年5月28日蘋果日報電子報)。
富含膳食纖維、維生素及礦物質等各式營養素的香蕉,是可以預防癌症、痛風及心血管疾病等多種現代慢性病的水果,更不可思議的效用,則是其中所含定量5-羥色胺及合成5-羥色胺的物質,能使人心境變得舒暢,而得以防治憂鬱症。
生長在樹上的香蕉,在約七、八分熟成時採收,幾乎不可能憑藉徒手蠻力拔下,勢必得用上園藝用鐮刀、小彎刀等銳利的刀具。因此,駕駛小貨車前去蕉園竊取香蕉的鄭姓男子應該有持鐮刀、小彎刀等足以作為攻擊使用並致人於死的凶器。鄭姓男子所為,應該是觸犯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攜帶凶器而為竊盜之加重竊盜罪。
縱然鄭姓男子持有凶器,可能對趕來捉賊的園主造成危害,楊姓蕉農仍無從主張刑法第23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之「正當防衛」。
所謂正當防衛,是在私人受到他人的侵害或攻擊,處於無法立即獲得公力保護的危急情形下,基於人類之自衛本能,使用私力加以排除現在正在進行之違法侵害或攻擊。透過此等正當防衛之行為,一方面可以維護私人的利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可達到一般預防之目的。
比如說,遇到飛車搶劫的惡徒時,除了高聲呼救外,練過無影腳的被搶劫者可以用力伸腿一踹,瞬間將歹徒騎乘的機車踢倒,而防免財物、皮包被奪。
但刑法第23條的正當防衛,必須是針對「現在」、「不法」的「侵害」,且須遵守由比例原則所導出之「適當性」、「必要性」、「須對侵害者為之」及「非屬權利濫用」。
所謂「必要性」,雖不以出於「不得已」或「唯一」的手段為要件,但在可選擇的情況,即若有數個有效而可行之防衛手段同時存在時,應選擇損害最小的手段為之。亦即,防衛行為必須是各種方式中,最溫和、造成損害最輕微的,但並非要求選擇不可靠、仍有風險的防衛手段。
也就是說,楊姓蕉農可以刺破鄭姓男子所駕駛用以載運香蕉的貨車的輪胎,避免其逃逸;或者,在持木棍毆打鄭姓男子四肢致其受傷無法跑走時立刻罷手。但以繩索綑綁在香蕉樹上、拘束行動自由長達5小時、不給水喝也無食物,最終導致死亡,則顯然逾越必要性,而屬於「防衛過當」。
導致鄭姓男子不幸死亡,楊姓蕉農究竟是基於傷害或殺人的犯意,又該如何區分?
最高法院在判斷行為人導致被害人死亡,是觸犯刑法第277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因而致人於死」之傷害致死或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是以行為人是否具備殺害故意、能否預見被害人死亡、死亡結果之發生是否違反其本意等作為判斷基礎。
這些抽象的要件,具體而言,則是以事實面的行為背景、傷勢所在、雙方對抗比例、有無因為預見死亡而中斷等情狀來加以判斷。
A向積欠300萬元債務且不斷耍賴的B索討欠款,B不僅拒絕還款還出言侮辱A,A實在怒急攻心,掄起行道樹的木樁就往B身上打,A雖注意到木樁的前方是削尖的,但仍拿來當作凶器,木樁直接刺入B後腦杓,B當場血流如注而死亡。其行為背景是討債、受到辱罵,傷勢則是人體中樞、A拿木樁B則沒有還手餘地,且A明知道尖銳的木樁會致死也未罷手,則A被評價為具有殺人主觀犯意的可能性甚高。
C是工人,D是工地裡極為囉唆的工頭,常要求C重新施作,某天兩人又為了拆除重做而口角,C實在氣不過,就在D背對著C走下樓梯時,由上往下將D推落,D因急速墜地而身故。其行為背景是兩人齟齬爭執,傷勢是著地的後腦、C是趁著D不及注意之際而動手推,並未拿任何凶器或工具,且C的原意是給D一點教訓,則C被認定為僅具有傷害犯意之可能性較高。
而新聞案例中的楊姓蕉農,聞訊趕到蕉園時動手的原意是要遏阻竊盜行為,嗣後則是想給一點教訓,再來是希望其他蕉農來指認竊嫌,並無致鄭姓男子於死的意圖。但其將鄭姓男子私刑綑綁拘禁且未中止虐待行為,仍值非議。本件須待法醫師解剖鑑定,視死者傷勢集中何處,以作為殺人或傷害犯意認定之輔佐。
只是,一方為了偷香蕉而喪命,一方為了護衛香蕉而觸法,都令人嘆息。
貨車載機車綁法 在 [教學]貨車載物,繩子的綁法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此綁法可以很牢固的將物品給固定且很好解開唷! 不囉唆!!看圖了!! ... 看吧!很easy吧!! 改天有空再po個影片檔好了! ... 貨車載貨綁東西的確是一門技術,尤其是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