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肝調查報告,是機密嗎⁉
引起軒然大波的好心肝特權疫苗案,台北市政府政風處完成調查報告後,只願意給市議員看5頁的「精簡版」,要看「完整版」,請到小房間,限時30分鐘,還不能拍照做筆記。
這到底怎麼一回事?讓我來告訴大家。
1⃣司法調查中就不能提供行政調查報告?
北市政府說,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僅能依照慣例在議長室限時閱覽。
首先要搞清楚的是,行政調查報告不等於司法調查報告。原本可以讓議員瀏覽的資料,不會因為「提供給司法機關」,就從可以瀏覽當然變成不能瀏覽。
不然我就把我的體重寫進告訴狀裡面,洩密就告!
第二,依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受到偵查不公開限制的人員,是「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
台北市政風處和北市府相關人員,都不是司法警察(只有「廉政署」執行貪瀆或相關犯罪調查職務的人員才是)。既然不是受限制的對象,那在喊燒什麼?
這邊真正可能涉及的,是政府資訊不公開法,更正,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2款:「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二、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或足以妨害刑事被告受公正之裁判或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者。」
然而,就算是真正法律定義上的偵查不公開,「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也規定在特定情形之下,在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或合法權益之保護,認有必要時,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得適度公開或揭露偵查程序或偵查內容。
所以縱使北市府認為透漏相關資訊給大眾「有可能」影響犯罪偵查,因此雖然自己不受相關法令的限制,還是想要少透露一點,那至少應該尊重承辦檢察官意見,而不是拿著不相干的雞毛當令箭。
2⃣內政部的函釋是行政機關拒絕提供資料的萬靈丹?
這個函釋說:「各級地方立法機關於符合若干要件情形下,有依法行使調閱文件之權;惟現行地方制度法並無地方立法機關得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之相關規定……。現行民意代表個人行使之職權,一般僅有出席權、發言權、表決權、質詢權等,是故民意代表個人尚無得行使文件調閱權之法律依據。至若以一般人民身分請求行政機關提供行政資訊,當依行政程序法及行政資訊公開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意思是說,「民意代表個人」要調資料,不好意思,因為法律沒授權,就跟一般人民一樣。
你以為只有這個函釋嗎?
法務部2010年2月10日的法律字第0980044215號函釋說:
「關於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洽請機關提供政府資訊部分,因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並無規範立法委員「個人」向行政機關索取資料等規定,從而,立法委員『個人』雖係基於問政之需要,以個人或國會辦公室名義請政府機關提供資訊,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有政資法之適用。」
從地方民代到中央的立法委員都一樣,不好意思,因為法律沒授權,就跟一般人民一樣,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辦理。
簡單講,在這些行政機關的心中,無論中央到地方,民意代表在法律上都沒有比人民更多的調閱權。只有透過委員會或院會的決議,才能調閱行政機關的文件原本。
非常的荒謬。
無論是中央或地方,民意代表的職權就是監督政府。然而,民意代表通常是在資訊不對等的狀況下問政。文件調閱,則是取得原始正確資訊、拉近資訊不對等最起碼的方法。
然而,行政機關常常援引政府資訊公開法的規定,拒絕提供資訊。特別是有些行政機關,動輒用「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當作拒絕的理由。
哈囉?民意代表不能知道這些瞎爆的決策是怎麼做成的,那是要監督什麼?
3⃣組了調閱小組就看得到資料嗎?
首先,要能順利組成調閱小組或調閱委員會。這件事情還真的不容易。
翁茂鍾案爆發以來,我多次在院會提案,要求成立全院調閱委員會,而不是只限於司法委員會的調閱小組。
每次提案,必被否決,從無例外。
上週五紓困預算審查,時力黨團提案:「要求指揮中心將前揭隔離政策(3+11)相關,發給相關部會之公文,以及公文發出前含決行章、各層級批核意見之未清稿公文等文件於一週內提交本院衛環委員會」。
遭民進黨多數否決。
為了釐清疫苗UA審查標準訂定的過程、公開審查標準的時程、相關內部討論及行政程序等事項,時力黨團提案下會期成立「我國國產疫苗緊急使用授權(EUA)審查調閱特別委員會」。
一樣,遭民進黨否決。
至於好不容易組成的翁茂鍾案調閱小組,上會期僅開過「一次」會議討論要調閱的內容,調閱到的內容仍然相當不足。經過陳椒華委員的爭取,才決議讓調閱委員會在下個會期繼續運作。
4⃣為什麼不提修法讓國會具備調查權?
提啊,哪次不提。時力黨團從2016年開始,每一屆都會提出讓國會具備調查權、聽證權的修法。
不只時力,朝野各黨在這一屆也都有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正草案。
既然朝野有共識,在野時大聲疾呼,執政後是不是應該也要排審相關法案,讓立法院的調查權、聽證權可以真正落實在成文法上?而不是繼續放任行政機關拿著雞毛當令箭。
在野時大聲疾呼,完全執政後更應該加速通過。這,是面對政策,最起碼該有的政治誠信。
5⃣地方議會和議員怎麼具備不打折扣的調查權?
還是一樣,要修法。不論是透過地方議會的自治條例,或是從中央立法規範,都是可以思考的方向。
總之,不論是要看到好心肝調查報告,還是要看到原汁原味的翁茂鍾案資料,我們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呱吉,一起加油‼
貪瀆意思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你能打到的疫苗就是最好的疫苗
還記得
我自己在4月15日打第一劑AZ疫苗的時候
當時還必須擔心湊不滿10個人無法施打呢(笑)
現在一直在抱怨沒有疫苗的各位
看來現在大家都變成疫苗專家都那麽有先見之明都說疫苗好重要呢
請問
就在一個月前
您有和我一樣大力疾呼大家趕快打疫苗嗎
還是
嫌東嫌西的這不是我要的疫苗趴啦趴啦的理由一大堆
請問
當初能打的時候您第一時間打了沒?
我沒有想要跟你打嘴砲
你以為買個疫苗就跟你去市場買菜一樣簡單嗎
買太多沒人打就說你浪費買太貴說你貪瀆現在一下子量跟不上大家又要說無能
站著說話不腰疼
我討厭政治也很討厭分藍綠
我只在乎台灣
誰給我扣帽子我就封鎖誰
什麼事都要別人負責什麼都要陰謀論
你巨嬰嗎?
這樣有道理嗎?
之前有很多住在國外的孕媽咪也來分享他們之前的經驗說他的醫師建議他打什麼什麼疫苗的
你先想一件事情
在美國幾個月前有得選嗎?
那時也是只有一種啊
有什麼打什麼
是因為現在打了很多孕婦之後才能告訴你這個疫苗孕婦施打是很安全的
這就是科學
在你幾個月前打的那個當下其實也沒有人真正知道孕婦施打是否真的安全
如果你要酸是不是又要說美國政府把孕婦都當作白老鼠?
你懂我要傳達的意思嗎?
真的不需要陰謀論
這是非常下流的事情
請倒帶回去幾個月前
如果幾個月後研究出來發現這是不安全的怎麼辦?
但即便是這樣
在那個疫情當下我有別的選擇嗎
如果我是美國的產科醫師我也必須承受這個風險建議我的孕婦施打
這
就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概念
所以什麼事情都是要因地制宜
時空背景不同其實不見得是可以互相比較的
事後諸葛只會顯現出你的弱智跟無恥
或許
你可以成功帶風向
但我就是瞧不起你
再強調一次
在這個時候
你能打到的疫苗就是最好的疫苗
當然
我會衷心祝福你選到你想要的疫苗
也祝您平安健康
我只想說
共赴國難
人人有責
少一點口水
多一點鼓勵
人心不該是邪惡的
病毒才是
天佑台灣
Keep calm and carry on
延伸閱讀👇👇👇
再來聊聊孕婦是否需要施打COVID-19 疫苗
https://drsu.blog/2021/05/28/super210528-2/
關於COVID-19 疫苗
https://drsu.blog/2021/05/17/super210517/#more-7045
關於孕婦是否接種COVID-19疫苗
https://drsu.blog/2021/03/04/super210304/
吃荷爾蒙或避孕藥可不可以施打AZ疫苗?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331422378/posts/329921755262203/
好的
各位新同學
我們有目錄
要發問前可以先找一下喔👇👇👇👇
導覽目錄在這裡
https://drsu.blog/2017/12/18/super-list/
不然
置頂文也有👇👇👇👇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331422378/posts/192828068971573/?extid=0&d=n
對了
有同學說我寫太多很難找
關於這點我很抱歉
可以善用搜尋功能喔👇👇👇👇
https://drsu.blog/2018/01/01/super180101/
關於基因醫學部落格在這裡👇👇👇
https://sofivagenomicsblog.wordpress.com
貪瀆意思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拿納稅人的錢去搞企業、投資產業,確實可以在短期內創造若干效益,但官營企業先天的缺陷與問題很容易出現,最後往往是效益低落、虧損不斷,更糟糕的當然是貪瀆、裙帶風氣盛行,短期看不出來,幾年下來問題就會爆發了。蔡政府的國家隊,可能到了要爆發問題的時間點了!>
近日幾個事件可看出,蔡政府拚命增加與鼓吹的國家隊,日益曝露其問題,如果反對黨與媒體及社會意見領袖不能儘快把國家隊納入監督,未來問題可能會多到難以收拾。
上月唯一被視為國家隊的純網銀「將來銀行」,尚未開始營運,掌帥旗的總經理就辭職走人,先前已有數名高階主管求去,顯然內部問題不小。3家純網銀的另外兩家,都已通過審查、拿到營運執照並開始營業,只有「國家隊」仍然卡卡,連資訊的「BUG」都多到除不盡,現在還在「除蟲奮鬥」中。
另外一個案例是國發基金、耀華玻璃(另一個官股投資基金)分居前二名大股東的聯合再生能源,3月通過減資4成多。這個意思就是虧損多,只能透過減資打平,顯然這家「準國家隊」的表現不佳,納稅人的錢拿去塞洞了。
「將來銀行」的前二大股東是中華電信、兆豐銀行,持股近7成,所以這是一家百分之百的國家隊;聯合再生的官股比例雖然只有1成多,卻是最大股東,可稱為「準國家隊」;而「鳳梨事件」時,外界也看到蔡政府成立的另一個國家隊:台農發公司,成立後虧損不斷,現在資本額虧損已超過一半了。
國家隊,唉!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405000364-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