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九點至十一點TVBS文茜的世界周報:預告內容》
* 週六世界周報:請訂閱【TVBS 文茜的世界周報】YouTube頻道👉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6ebRQXZfOLrKALxwUh84Sg
並開啟🔔
*回顧二期疫苗上路他國經驗:印度Covaxin疫苗。印度今年一月,推出二期解盲疫苗,全國施打疫苗率15%,三月疫情瘋狂肆虐,二期疫苗擋不住疫情。巴西自印度進口Covaxin疫苗,兩國皆成為全球排名第二、三死亡人數及確診最高的國家。巴西爆發民眾示威抗爭,指控波洛索夫總統收受回扣,買入二期疫苗。
COVAXIN今年六月完成三期人體29000多人參與的臨床實驗,被美國FDA駁回否決:1)數據不明確。2)無法証明疫苗有效保護力。
這是二期疫苗的悲劇:印度及巴西篇,值得台灣參考。
*台灣的AZ一千萬劑採購自泰國,目前到貨率0。透過COVAX體系買的AZ,來自印度。但歐盟宣布,不承認印度生產的AZ,稱Covidshield。
*NHK介紹Delta如何自今年三月,分九波,主要來自英國、美國旅客,將Delta帶入日本。
*韓國施打疫苗主要為AZ及BNT,約1800萬人次注射。6/29日韓國政府宣布新的施打AZ年齡及疾病限制。年齡從30歲提高至50歲。
比較台灣衛福部施打AZ年齡,疾病限制
歐盟施打AZ年齡及疾病限制
*專訪前台大公共衛生研究院副院長陳秀熙教授,為什麼台灣85歲以上老人,施打AZ,死亡人數如此之高?
*Delta病毒是否如日本,透過英美旅客,早已進入台灣?
*陳秀熙教授:疫苗接種率高的國家和疫苗接種率低的國家,面對Delta變種病毒疫情,完全不同。
*世界周報歐洲特派記者介紹法國如何謹慎的為老人疫苗施打。
*介紹加拿大、德國、法國施打順序CG
*一個國家的施打順序,正是該國人權文明的指標,專訪陳秀熙教授
*台灣最高法院2013年417號判決:依陽光法案,政府部門相關主管人員因其工作為公益性質,不受個資保護。台灣優先施打順序第二類中央政府官員,依法必須公布名單。
按政府資訊公開法,要求政府機關主動或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係藉政府資訊之公開以「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
是以公開政府資訊本身即具有公益性,不問人民要求政府公開資訊之動機及目的為何,即得依該法請求政府公開資訊(人民之資訊公開請求權),而與行政程序法第46條所規定行政程序中資訊公開請求權(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行政機關所持之資料或卷宗權利),以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並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有所不同。
此乃現代民主國家建立透明政府及公眾監督政府所必要之機制。
政府資訊公開之法律,亦被稱為是一種「陽光法案」。
是以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定,以政府資訊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
基於上開政府資訊公開之目的及「例外解釋從嚴」之法解釋原則,該法第18條第1項所列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例外事由,應從嚴解釋(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147號判決參照)。
*美國全球確診及死亡人數最高,為什麼去年12/20日,BNT-輝瑞疫苗申請緊急授權,美國不可能二期解盲即緊急授權?三期中緊急授權參與的二十二位科學家,有贊成,有反對,有棄權,有保留,有限制18歲以上才能使用。世界周報整理人類第一支COVID 19疫苗,EUA政府FDA堅持的程度,全程直播及意見。
輝瑞EUA檔案CG:
1)EUA授權日,
2)審查委員名單
3)是否全程直播
4)審查後意見
*台灣年底前需要多少國際認證疫苗?
陳秀熙教授:答案4500萬劑
*Delta病毒,多由年輕人攜帶,台灣必須購買BNT青少年疫苗。
*【比利時專家警告:Delta變異病毒正透過年輕人傳播】
比利時生物學家指出, Delta變異病毒正透過年輕人傳播,短短一周內確診比例上升,憂心隨暑假來臨大量未免疫者四處旅行,至7月底占病例比重可能會升至80%。生物統計學家莫倫伯格斯說,冠狀病毒中具高傳染力的Delta變異病毒正在比利時傳播,主要途徑是年輕人,這個族群目前還在等待接種疫苗。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630-1163040
*請問我們的政府,開始採購青少年疫苗了嗎?
「資訊公開請求權」的推薦目錄:
- 關於資訊公開請求權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資訊公開請求權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資訊公開請求權 在 Re: [憲法] 政府資訊公開- 看板SCU_Law101C - 批踢踢實業坊 的評價
- 關於資訊公開請求權 在 閱覽卷宗請求權與政府資訊公開| 【言軒行政法】國考熱門比較 ... 的評價
- 關於資訊公開請求權 在 [問卦] 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 - 看板Gossiping - PTT網頁版 的評價
- 關於資訊公開請求權 在 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立法目的的問題包括PTT、Dcard、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資訊公開請求權 在 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立法目的的問題包括PTT、Dcard、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資訊公開請求權 在 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立法目的的問題包括PTT、Dcard、Mobile01 的評價
資訊公開請求權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笑笑帖:丘吉爾説文解字.疫情偷打篇》
*沒疫苗,有疫情,除了心情好,要常常笑笑,特製笑笑帖。
最近許多人的因繞過政府規定的施打疫苗順序,先打了一針。名字被公開,沒有了個資,還要在媒體面前寫懺悔書。
*丘吉爾為各位介紹什麼叫偷打?
1)公然偷打:
中央與地方官員把自己混入海關等防疫人員,以此為名,公然列入第二類施打對象。而且以個資為理由,不肯公佈名單。
立法院提案要求公開名單,執政黨也全面封殺。
這些人除了總統府、國安會、行政院各機關⋯⋯之外,近日也曝光了地方官員(台南市,我想只是其中之一,中央地方皆如此,不必針對)包括:台南市府12局處千名員工全列第二類。除了與民眾需要接觸之局處包括衞生局、環保局、市場處人員之外,凡客委會、工策會(顧問性質)、人事處、新聞處人員、主計處⋯⋯等全是第二類防疫人員,
他們施打的地點是慈濟基金會捐贈的善化處注射站。.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626/3Z55KEI7BZGMLKRJBB6MUIZKJI/
2)私下偷打:指民眾未依掌權者排列的順序,依特殊關係先打。
第一類叫:公然偷打。
第二類叫:私下偷打。
在刑法中取走他人物資、金錢之犯罪行為:
私下偷:叫小偷。
公然偷:叫搶刧。
罪高一大級。
*另外:
私下調情,衣衫不整,稱之相親相愛。
公然調情,衣衫不整,叫做妨礙風化。
*丘吉爾的法律考証:台灣最高法院2013年的判字第147號判決:
按政府資訊公開法,要求政府機關主動或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係藉政府資訊之公開以「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
是以公開政府資訊本身即具有公益性,不問人民要求政府公開資訊之動機及目的為何,即得依該法請求政府公開資訊(人民之資訊公開請求權),而與行政程序法第46條所規定行政程序中資訊公開請求權(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行政機關所持之資料或卷宗權利),以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並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有所不同。
此乃現代民主國家建立透明政府及公眾監督政府所必要之機制。
政府資訊公開之法律,亦被稱為是一種「陽光法案」。
是以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定,以政府資訊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
基於上開政府資訊公開之目的及「例外解釋從嚴」之法解釋原則,該法第18條第1項所列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例外事由,應從嚴解釋(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147號判決參照)。
資訊公開請求權 在 閱覽卷宗請求權與政府資訊公開| 【言軒行政法】國考熱門比較 ... 的推薦與評價
13:38 政府 資訊公開 法與行政程序法之關係 17:33 政府 資訊公開 與閱覽卷宗 請求權 之比較分析 22:01 注意!選擇題愛考的近年熱門議題 ... <看更多>
資訊公開請求權 在 [問卦] 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 - 看板Gossiping - PTT網頁版 的推薦與評價
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人民有請求權利,如果沒有第18條例外規範,政府都應該公開資訊供人民知曉。 現在這條有什麼用嗎? 有沒有八卦? ----- Sent from JPTT on my ... ... <看更多>
資訊公開請求權 在 Re: [憲法] 政府資訊公開- 看板SCU_Law101C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政府資訊公開,超快速摘要
-----
「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入憲之研究
作者: 湯德宗
重要性: 針對「客觀法秩序」與「主觀公權利」之間的關係有所論述與整理 (這邊亦僅
以此部分,進行簡單的整理)
時間: 2005年
來源: 網路
-----------------------------------------------------
Q: 基本權規定,究竟僅是「客觀法秩序」,亦或能夠導出人民的主觀公權利?
一、序論:
歐陸國家向來將「基本權」視為「客觀的憲法價值」及「制度性保障」。亦即,「基本權
」所表彰的是「憲政秩序的客觀原則」,國家應發展出必要的法律、程序及組織,保護基
本權免於遭受國家或第三人之侵害。關於「基本權」的客觀積極面向,於今殆無異議;惟
關於「基本權」的主觀積極面向,則尚有爭議。
二、否定說: 陳愛娥、張永明
1.國家資源有限,對於因客觀規範而生的作為義務,通常都有「裁量空間」,故理論上,
即使認為屬基本權之客觀法秩序,仍無從直接導出人民有主觀權利。
2.否認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為「主觀權利」,乃因其尚未具備下列要件:一、給付的範圍
需明確;二、不影響立法權之財政高權;三、該給付乃行使該「自由權利」所不可或缺。
3. 如賦予請求權之功能可能會有違反「權力分立」之嫌。蓋其給付之性質勢必牽涉政府
財政支出及該支出之範圍、順序額度。此應由具有民主正當性之立法機關做最後之預算權
衡。
三、肯定說:Alexy、湯德宗、李震山、張琨盛
李震山: 憲法所保障之權利,若僅具有消極防禦功能,而無積極請求之配合,實無法完整
。換言之,各個基本權利之功能皆應具某種程度的主觀公權利及客觀法規範之雙重功能。
Alexy:鑑於基本權主要是為了保護個人,而非客觀秩序或集體利益;且賦予人民「主觀
權利」較僅承認其「課予客觀法規範」上的義務,更能促進基本權之實現。故應「推定」
基本權賦予人民「主觀權利」;其主張僅「單純」課予客觀法規範之義務者,應負舉證責
任。
湯德宗:我主張「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入憲,用意之一就是明定其為人民憲法上的「主
觀權利」。按「有權利,必有救濟」的法理,人民「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
即可訴請法院救濟。
四、實務:釋字第四六九號解釋
湯德宗評: 似亦反映出積極「主觀權利」(公法上請求權)與積極「客觀價值」(主管機
關負有作為義務)的差別。需國家機關(公務員)違反了積極「客觀價值」(所課予的作
為義務),且該作為義務係為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及財產等法益,
且已無不作為之裁量餘地時,便發生國家賠償責任。
--
追求冒險與刺激的過客
https://blog.pixnet.net/lichunis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5.81.218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