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適合所有面臨疫情擴散風險的工廠員工
#不敢上班又怕考績差該怎麼辦
⚠給京元電子勞工的自保守則⚠
京元電子現在爆發大規模的群聚感染,7300名勞工人心惶惶。京元電子遲不停工,苗栗縣政府反應慢半拍,連線上記者會都辦不好,身為苗栗國的勞工朋友,到底可以怎麼保護自己呢?
尤其很多朋友反應,實在不敢上班,但是公司又威脅會扣考績跟全勤,甚至還說「我會記住你」,這種恐嚇威脅之下,京元電子的朋友們可以怎麼做呢?
🟡我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嗎?
如果你有12歲以下的小孩,或是國高中身心障礙的小孩,可以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只是,防疫照顧假是無薪的,在這種狀況下,建議使用特休。
🟡我可以不去上班嗎?這樣我應該要請什麼假?
依照勞工請假規則,你有下列這幾種選擇:
1.特休:給付全薪
2.事假、家庭照顧假:無薪
3.防疫照顧假:無薪,若家裡有12歲以下的小孩,或是國高中身心障礙的小孩
4.病假:半薪(如果你有生病的事實)
🟡如果雇主強迫我排特休,可以嗎?
➡️不可以。依據勞基法第38條,雇主不可以任意在班表上排入特休,除非徵得你的同意。
➡️如果有這種狀況,請直接向勞工局提出勞動檢查。
🟡雇主可以排我無薪假嗎?如果我不想排無薪假,我可以怎麼辦?
➡️雇主不可以排你無薪假。無薪假一定要勞資雙方簽定減少工時同意書,並且送地方主觀機關備查,這些程序缺一不可。
➡️如果你已經開始放無薪假,記得,雇主要給付你基本工資,另外,你可以向勞動部申請「#充電再出發計畫」以及「#安心就業計畫」,領取到的薪資補助,#有機會恢復你原始的薪資水準
但前提是:#無薪假手續要完備。
➡️如果不完備導致你無法向勞動部申請上述兩項計畫,請向勞工局提出勞動檢查。
➡️如果不想放無薪假,可以向雇主提出終止勞動契約,領取資遣費。
🟡停工之後,我會有薪水嗎?
過去日月光因為排放汙水,遭到高雄市環保局要求停工,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表示,這次停工歸咎為雇主的責任,不適用無薪休假的規定,因此停工期間資方必須照常發給勞工工資。
如果確實是京元電子的職安衛管理不佳,而被停工,應該比照日月光案例,給付員工原薪。
🟡有狀況可以聯絡誰
歡迎聯絡: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時代力量會全力替大家協助
這篇文章,適用於所有面臨疫情擴散風險的工廠員工,即便你不是京元電子的員工,也可以依循上述QA,來進行自保的動作,歡迎大家轉貼。
如果還有任何相關的問題,歡迎在底下留言,我會盡速回答。
#無薪假
#京元電子
資 遣 同意書 不 簽 在 嗨~哇是沈家鳳~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教育部宣布自5月19日至6月14日停課的消息,家鳳服務處陸續收到幼教人員、托育人員、家長及相關業者的陳情,針對疫情造成的困擾,除在第一時間就向市府主管單位要求應積極處理外,也了解到目前狀況仍屬中央統一規定,也請台南市應立即反映,早日將規範及政策確定公布,以免增加困惑。
▋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托育、補習班及安親班退費問題
幼兒園:公立/非營利/準公共/私立幼兒園:按比例退還停課期間之午餐費及點心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托嬰中心:依各托嬰中心訂定的退費標準辦理。
居家托育:依家長與保母簽訂之服務契約退費標準辦理。
補習班:按比例退費,若學生同意補課(或線上教學、扣除下期)不在此限。
安親班:按比例退費。
另外由於照目前規定,「幼兒園明明停課,#學費卻仍得全額照繳。」使得許多家長叫苦連天,目前已請市府反映教育部應盡速協調相關單位取得共識,研擬幼兒園及家長雙方平衡方案,避免加重家長經濟負擔。
▋孩子停課了,老師只能跟著放無薪假?
教育部公文說明:在維持園務運作及部分幼兒有到園需求之人力安排前提下,提高『居家上班』人數。停止到園期間,教保人員可引導家長為幼兒提供多元學習的機會,每日並應主動聯繫關懷幼兒的生活情形。
既然有提供勞務的義務,當然必須支付薪水。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兒園的收費項目、用途、退費標準,必須由地方主管機關訂明;私幼的收費方式,也必須報主管機關備查。依規定,家長所繳的『 學費』就是 #專指用以支付幼兒園教保或人事所需的費用。而學費多數是『採學期為單位』收取,即便是有『月費』的方式,5月份的也已經繳納。因此教育部在5月21日公告,依各地方的收退費辦法,『學費及雜費』不在退還範圍。
#既然還有收到支付員工薪水的學費就要支付薪水。
▋簽署無薪假同意書?
在『勞基法』以及『勞工請假規則』中,並沒有所謂真正的『無薪假』規定,而是勞動部訂定的《勞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可以讓雇主『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
實施的前提是『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
回到目前教育部函令下的幼兒園處理情況,『學費』既然不在退還範圍,因此幼兒園沒有遭遇因為停課導致發不出薪水而有資遣教職員工的必要, #不符合實施無薪假的前提。
▋業者無法收費,撐不下去怎麼辦?
政府一聲令下,全國補習教育、課後照顧、才藝教學及幼兒園, 均配合防疫停課不停班,隨之而來的房租、人事、利息、及各項營業成本,都將是壓垮業者的最後一根稻草。
教育部表示,針對 #紓困 4.0,本次再爭取納入對私立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護中心補貼。為協助受疫情衝擊影響的教育產業,減輕營運負擔與紓困,本次追加預算再爭取納入對私立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護中心之 #停課紓困補貼,以及高中以下學校配合停課補償已備團膳食材成本所需經費。
✅相關新聞連結:
幼兒園停課不退月費讓家長崩潰 政府新紓困可能有解?
tinyurl.com/7vdkxyer
紓困4.0全面擴大 補習班、安親班等教育產業都補貼
https://www.nownews.com/news/5279691
資 遣 同意書 不 簽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教育部宣布5月19日至5月28日停課的消息(現已延長到6月14日),我們王婉諭委員陸續收到不少幼教人員以及家長的陳情,包含部分幼教人員面臨『簽署自願休無薪假同意書』的困境。不禁讓人好奇,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
▋『居家上班』與『防疫照顧假』大不同
首先是幼教人員的工作情形,我們先來看教育部的公文是怎麼說的:在維持園務運作及部分幼兒有到園需求之人力安排前提下,提高『居家上班』人數。停止到園期間,教保人員可引導家長為幼兒提供多元學習的機會,每日並應主動聯繫關懷幼兒的生活情形。
雖然看起來與『防疫照顧假』相同,都是留在家中,但『居家上班』仍是處於一種待命服勞務的給付狀態, 概念很簡單, 仍有服勞務的義務,雇主就應該給付薪資。
這也是教育特別強調:#居家上班非防疫照顧假不用請假的緣由。
▋停課期間不付薪水?
就像前面講的,停課期間依照教育部函示,仍有勞務給付的義務,當然必須支付薪水。
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兒園的收費項目、用途、退費標準,必須由地方主管機關訂明;私幼的收費方式,也必須報主管機關備查。依目前規定,家長所繳的『 學費』就是 #專指用以支付幼兒園教保或人事所需的費用。
而學費多數是『採學期為單位』收取,即便是有『月費』的方式,5月份的也已經繳納。因此教育部在5月21日公告,依各地方的收退費辦法,『學費及雜費』不在退還範圍。
#既然還有收到支付員工薪水的學費就要支付薪水。
▋簽署無薪假同意書?
在『勞基法』以及『勞工請假規則』中,並沒有所謂真正的『無薪假』規定,而是勞動部訂定的《勞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可以讓雇主『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
實施的前提是『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
回到目前教育部函令下的幼兒園處理情況,『學費』既然不在退還範圍,因此幼兒園沒有遭遇因為停課導致發不出薪水而有資遣教職員工的必要, #不符合實施無薪假的前提。
▋隨著停課時間的延長,原先的處理機制足夠嗎?
📌 停課時間已經由5月28日延長到了6月14日,如果學費的收費標準有『學期制』或『月費制』,隨著停課延長進入6月份,原來的處理機制是否仍一體適用?或是會有其他配套?
以準公共幼兒園為例,政策推動當時教育部的說明就是將幼兒園原來全學期的學費、雜費及代收代辦費(不包括課後留園費、交通費等)『 所有項目的總額』,計算出每月平均的收費,其中由家長『 每月繳交』一部分的費用,剩下的差額由政府直接幫忙支付給幼兒園。
由此看來,在家長 #每月繳納的月費裡可能包含有支付人事費的學費部分,進入6月份之後就不是原本單純『不退費』可以解決。
📌 不同型態的幼稚園之間(如公幼、私幼、準公共、非營利),家長所需繳納的費用並不相同,同樣是都受到國家照顧義務下的幼童,在停課期間都是無法到園,但以家長端必須負擔的費用繳納基準仍不同,這部分當然也涉及幼兒園的營運問題。是否因應疫情有配套,也尚待教育部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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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疫情會需要多久時間才能平復,也許沒有人可以給一個明確的答案,但是教育部身為主管機關,建議應該要盡快作出相應及明確的說明,帶領大家一同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