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那個要說這些很不好意思
最近➕1跟私訊問貨➕1的人變多
我們因爲很不愛催帳
謝謝你們很支持我們搞威雜貨舖
日本代購有些商品說沒貨就沒貨
有些是現貨售完不是斷貨就是要再等很久
➕1的朋友們
記得要乖乖入帳
常常今天有貨
隔天就現貨又沒了
這個日代生意很好
很常貨就被搶完
如果你們喜歡我們的商品可以1000-5000訂金放著讓我們扣
這樣我們就不用一直催著大家匯款喔
訂金1000可預購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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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1個月內無法消化掉你寄放訂金會退還給您,這個方式可以省掉我們催帳也讓你有個舒服的購物環境
我想常常要被催帳很煩吧
你們有發現我們很少你們➕1但我們也不催帳嗎
我們跟別的賣家不同
不是+1就幫您訂貨的
這個都是為了必免不必要的囤貨跟互相的不開心
買賣本來就是要雙方開心的所以我們很少催帳除了非必要跟緊急
為了必免不必要的糾紛
不可取走已訂商品剩下未付$商品說下次再取
下單前請三思除了還有訂金在店裡
這樣我們就有更多時間
幫大家找貨跟通知貨
跟包貨少點熬夜
謝謝大家合作👍
搞威雜貨舖感謝你❤️
#訂金是可以用在日貨跟韓貨的
#這樣的方式快入單我們好做事貨也比較快
大家曉得現在航運海運都要很久久久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41006中天 中視 賣方反悔不賣 房仲索賠服務費敗訴 影片網址→http://youtu.be/ci1qbmCp9AA 感謝記者 林昕潔、羅立芸、陳濡群,的採訪,關於這則新聞。 1.疑點重重,從頭到尾都說屋主反悔,但是買方呢?買方的態度究竟為何?為什麼也不出面簽約呢?顯然買方也反悔,買賣雙方...
賣家 不 退 訂金 在 Kakitono 肆顆柿廚輩糧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首先,先給造成恐慌的小夥伴說聲抱歉
事情處理的當下的確是店長我不夠完善
以下進行一些說明,也希望可以解除部分買家的誤會
- - -
首先,這批貨之後的每筆[原耽小說]
打包方式店長我這邊會全部更新&修改
並且更正售後條件
沒有下單包裝的夥伴若要求售後
替換貨的來回運費需自己承擔
有加包裝的買家,若你收到包裹外盒已經受損
還請全程攝影,打開後確定有書損會幫你換貨
來回運費店長我這邊會幫你吸收
- - -
以上僅限[原耽代理]的本子,其餘不適用
- - -
如果有買家還是覺得不合理、不接受
本子發貨之前,歡迎你直接來提出取消訂單
已付訂金的全額退款給你
取貨付款的訂單直接同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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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本身都有基礎包裝,基礎包裝是怎麼樣的
賣場有說明,留言還貼連結
包裝說明裡面已經說了,裝箱就是不會包氣泡紙
有人說這樣不就是裸寄嗎?
對!是裸寄,但說真的有9成買家都能拿到正常的
在一個正常的運送狀況下,裝箱裸寄不會有問題
真的有問題的,裡面包什麼幾十層都沒用…..
店長我這是裝箱裸寄,不是丟在塑膠袋裸寄..…
─ ─ ─
再來,包裝說明是公開的
不要自己想像、自己以為,也不要說本來應該
說明就是在那邊,有買包裝跟沒買包裝的買家
服務內容本身就是不一樣
如果都一樣,那請問有買包裝的買家是傻嗎?
最後再次強調,雖然原耽書本會調整包貨方式
但如果你沒有買包裝,有問題又要事後諸葛
那請你跟眾多有買包裝的買家道歉
店長我會願意處理這次這位小夥伴的售後
最大的原因也是因為他買了包裝
是我做的不好,所以我提出方案讓他選擇售後
- - -
後續原耽小說相關的事情
店長我會盡自己所能做到最好
但若再發生其他原耽相關的不同事件
店長我會自行向合作方取消合作關係
避免造成別人的困擾或不愉快
- - -
- - -
以下簡單說明這次事情原委
就是店長我這邊打包的不完美,經過物流摧殘後
讓小夥伴拿到了有損的包裹,書本當然也損了…..
第一時間店長我並沒有仔細去看對方開箱
收到是物流損的問題就請對方去跟物流段處理了
這方面是店長我處理的不夠細緻,對對方也很抱歉
忙碌了一陣子後回去看了一下對方的開箱影片
有想起當下他這件包裹的狀況,也收到對方的反饋
後續有再跟這位夥伴說明,並提出解決方案
對方也可以理解,選擇了自己可以接受的方式
- - -
本來吧!事情就又是日常物流損的事情
實際上的確有店長做不好的地方,不怪誰也不怨誰
過程很多理智的小夥伴來訊給予通知跟建議
你們的訴求店長我收到了,已經發出去的無法收回
但後續所有的新訂單,店長我都會全面升級處理
力求大家能大膽放心下單,痛快愉悅的開箱
─ ─ ─
很多事情,其實就是一種買家跟賣家的立場不同
而導致產生的誤會或是後續一系列的問題
果然十年好事沒人知,一朝失誤天下聞就是如此
- - -
不過,身為一對多人的賣家
我的例子被拿出來討論,就事論事可以懂
畢竟的確有做不好的地方
但過程衍伸出什麼店長我在賺黑心錢
或是趁機覺得可以提出不合理要求的?
說真的,我當下同意你的要求
真的不代表你就是正確的
─ ─ ─
以下講解一些似乎大多數人都有疑問的地方
如果單純是擔心自己有買包裝的後續訂單
那就不用另外再私訊了,包裝都會調整
包裝費用也不用多買,一筆訂單就是一份即可
說真的店長我不是再賺你的什麼包裝費…..
要收到還是有損傷,請從外包裝損傷時開始攝影
店長我收到後會協助你換貨
- - -
- - -
首先,有人覺得超商運費是60,我收80
我在賺這20塊的郵資黑心錢
這20塊除了商品包材,還有處理訂單跟打包時間
這都是隱形成本,不代表不存在
不然店長我換個方式
把20塊放到商品定價上,然後郵資改60
或全部免運費,把該加的都直接放在訂價上呢?
- - -
說真的
挺樂見免運費,然後把差額全加到訂價上的
看是要氣泡紙包10層還改成雙層紙箱
都可以,全部都算到定價上面,不知如何?
很明顯這樣定價,買多套的買家很虧吧?
當初在思考這個問題時決定以訂單下去單筆處理
現在看來我就再拿石頭砸我自己的腳
過程受累不說,還被覺得是賺黑心錢…..
- - -
覺得多收這20塊是多賺黑心錢
歡迎小夥伴換位思考想一下
你今天去打工,老闆說打包一個包裹給你5塊錢
感受一下這個黑心錢好不好賺
要真的覺得不錯賺,歡迎你應徵來當打包小夥伴
- - -
同樣的打包方式發一批貨
就是有人可以拿到完整的東西,有人會拿到有損的
曾經也發生商品裝了全新的紙箱+三層氣泡紙+塞防撞
最後裡面的塑膠湯匙還是斷了…..
不要問為什麼可以斷掉,店長我也不知道
同一批貨發了幾十筆,同樣的打包方式就遇到這樣一筆
這要算誰的呢?
喔!對,又要算回賣家這邊
- - -
舉例這次原耽的書,有小夥伴說因為店長我是代理
就算有物流損應該也要負責全部售後
嗯!可以懂這個邏輯,店長我也考量了這部分的問題
但有些現實面的事情還是要跟大家說
你們想要的這個售後,算的也是店長我這邊的
所以這次買家第一時間沒辦法給予換書的售後
最大的原因也是店長我這邊[沒有多餘的本子]能換
但所幸對方也理解,願意等待,也就暫且幫她解決了
- - -
再來,有人說買家全程攝影,應該就該給換貨
誰知道是不是我這邊本來發貨時東西就瑕疵甩鍋給物流
接著就又要回到我賺黑心錢的部分…..
店長我其實是有架設攝影機的
但我想就算我提出證明發貨當下是好的,就是物流損
請問買家就會接受不換貨嗎?
但為了避免日後類似的爭議
店長我這週會再包貨區加設一個近距離的攝影器材
至少讓買家覺得店長我沒有想敷衍或是甩鍋
實際上就是物流過程造成的損傷
我也真沒必要故意發瑕疵貨,然後再甩鍋給物流…..
- - -
最後,有人抱怨店長我不給囤貨
導致要付很多次運費,又回到我賺郵資黑心錢的話
郵資部分上面說明了,就不再贅述
不給囤貨最大的原因就是
[店長我一個人處理訂單][我沒有囤貨倉庫]
對你而言只是囤兩套書,好像也還好對吧!
每個人都囤個兩套,每套發貨時間都是算月的
請問店長我需要一間多大的倉庫?
除了佔據的倉儲空間,資金也是店長我先代你墊著
- - -
真的很抱歉,店長我就一層樓小工作室…
沒有囤貨的本錢跟空間
- - -
講起來好像活該幹這行就應該承擔這個風險
但我想降低發生這種事情的風險
選擇不能囤貨,要囤貨只能全額付款
我覺得這種要求應該也不過分吧?
還有人跟我說[訂金]就是可以無條件退款的
對!
很抱歉,店長我忘記還有這方面的文字遊戲
日後都是收[定金]
- - -
買家站在自己的立場這樣想可以理解,也懂
過程也遇過很多買家狀況特殊,來信討論的
但說真的囤貨這個本身是一項[額外服務]
不是[應該必須]出現的服務…
你是好買家,囤貨半年也會乖乖取貨
但是有很多其他無法控制的奇葩
不斷打壞店長我對於人性的信任感
最重要還是店長我怕東西弄丟了
像特簽這種東西,數量就是固定的
到時候真的弄丟了難道要我自己簽來補償嗎…..
(是誰要我這不值錢的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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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給囤貨,就有人不取貨
不要跟店長我說什麼看評價
請原地感受一下被1000好評買家棄單萬元的感受
不然有些東西就幾百塊錢
店長我收什麼200塊定金,我也是覺得很煩麻好吧…
訂金都有人可以搬出法條跟店長我說可以全額退了
沒事,今日過後已經沒有訂金,全部都是定金
- - -
這次的事情處理不好,導致有人不愉快
店長我很抱歉
就事論事的討論,店長我虛心接受,並已著手改進
至於趁著這次事件拉踩的群眾
不好意思,講難聽一點店長我真就是個打工的
有很多人好像有什麼謬誤,覺得[代理]很吃香
覺得我們享受滿滿福利,賺的缽滿盆滿
細項不多說,歡迎日後你來當代理體驗體驗
- - -
基礎上來說,代理本身其實就是官方授權我這邊販售
讓你們確定在我這邊購物是[正版]
實際單純也就是個代發貨的,幹的就是體力活…..
要做到符合每個人100%的好評價
很抱歉
店長我覺得自己怎麼努力也沒辦法做到讓每個人滿意
服務內容跟能做到的範圍就都在那邊
可以接受跟著走,不能接受請您另尋高明
- - -
買賣是心甘情願的,推坑是彼此歡愉的
弄得彼此不愉快有違店長我自己當初搞通販的初心
能做到的店長我盡量滿足
真的沒辦法時,專業的事情另外有專業的人處理
店長我我會自己回到自己圈地自萌的時候
自己蹲坑自己買本自己發廚,偶爾分享感言
至少沒有攻擊、沒有酸民、也沒有拉踩
不會造成別人的困擾,也可以自己旁觀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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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和平歡樂的各自蹲在坑裡享受糧食
我也沒必要為了幾十塊錢讓自己寢食難安
還要被說賺20塊郵資黑心錢或是拿法條來威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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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店長我自己的小抱怨
也可以說覺得心裡委屈吧!就話嘮話嘮…..
所以如果只是想知道包裝部分怎麼處理的小夥伴
可以看上半部即可,簡單說就是包裝都會調整
但如果你還是不安心,就提出取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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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店長我進到這個圈子的日子不久
而且還是從非常小白時誤打誤撞走到現在
其實說我打包不好,或是覺得服務態度不敢恭維的
我都覺得沒什麼
畢竟的確不是每個包裹出去都這麼順利
也不是每次買家的訴求店長我都會同意
有些人可以聊得很好,有些人還沒開講就吵起來了
畢竟文字跟實際面對面還是有差異
有些時候其實店長我文字上也沒什麼惡意
但看的人可能過度解讀而導致心理不舒服也有可能
畢竟店長我自己也曾因此誤會過別人
- - -
所以在這方面的批評,我接受
店長我一個人管理的平台跟事情太多
的確有很多地方不夠即時也不夠細緻
可能還在FB回訊息,蝦皮那邊就有買家不斷丟問題
人可能還在包貨,物流就通知要來收件
前一秒在跟海關那邊處理通關的事情
下一秒就有人催說是不是要發貨了
進入到發貨了,就有人會問可不可以晚點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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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發貨不行,太晚發貨也不行
打包太多難拆被抱怨,包的太少就發生這次事件
定價便宜被講破壞市場,訂價太高又被說賺黑心錢
廠商延遲發貨賣家背鍋,運送物流有損賣家背鍋
印刷廠印刷不優、作者水平不良,都賣家背鍋
遇到突然斷貨的廠商或是作者,還是賣家背鍋
反正背的鍋也不少,好像也不差一個鍋是不是?
日復一日,每天都在處理這類矛盾的事情
顧著A群眾的心情,B群眾可能就不開心
- - -
除了每天壓力很大,做每一個決定都要想
我這樣做,是不是又有人覺得怎麼樣不好
搞得日常所有事情都非常神經質
- - -
同時很多事情在一起的時候
店長我也的確沒辦法樣樣都兼顧到最好
但必須說
一直以來都希望可以讓大家收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如果只是想要發貨後草草甩鍋
說真的我其實應該有更多能讓自己餬口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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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次看到有人說物流的這20塊是賺黑心錢
心裡的感覺真的挺….. 難以言喻的
對店長我而言吧!正常的商業理論不應該是
高風險、高利潤。低風險、低報酬嗎?
看著一些利潤比賣礦泉水還卑微的東西
卻必須承受著比其他品項更高的成本跟心理壓力
讓我想起幾年前剛入圈子時,有個老闆說我愚蠢
人家幹的都是高暴利的事情
為什麼我搞這種沒利潤的事情還要這麼認真?
付出這麼多,回報有相對的價值嗎?
是每個月月入幾百萬了還是買幾棟房子置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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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年累月,無數個躺在床上失眠看太陽升起的日子
或是根本沒有所謂休假日的週末
我都會想起這個老闆問我的話,然後問我自己
是啊!我到底是為了什麼…..
而這位老闆幾乎每隔一段時間都會再來問問我
柿子,這麼辛苦,月入破百萬了嗎?
對方都已經不知道買幾台賓士甩我幾條街了
而我只能在前陣子買一個滑板安慰自己###
想起來好像有點可憐,又有點可笑…..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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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間的種種事情也讓店長我不斷懷疑自己
到底為什麼要堅持賣什麼授權代理或是正版代購
特別當有小夥伴熱心的推薦我去哪裡求授權
我心裡雖然開心,表示對方對我的信任跟贊同
但每每問完結果,自己的心裡都苦澀不已
其實一本小說的利潤還比不上賣一個壓克力吊飾…..
吊飾還低成本、低風險、補貨快,幾乎不需要售後
- - -
甚至有些時候在自己被逼得不能呼吸時
也曾想著不然來幹點暴利的的事情
搞搞什麼黃牛啊!盜版啊!
反正一群人都在做,還賣的嚇嚇叫
自己到底為什麼要堅持走什麼人間正道
- - -
喔!結果這種想法只存在於小說
店長我就是個俗人,每天都被自己的道德綑綁
所以這種事情想是想,卻幹不出來
我能想到最多也最想做的
就是不搞代購後去隔壁超商打打工
或是自己開間早餐店烤烤土司
比起這種短時間的高利,其實更享受平穩的每一天
- - -
當無數次被周圍的親朋好友詢問
到底為什麼要幹這種蠢人在做的事情
到底為什麼要賣書?
就算明知道其實賺不了錢,甚至虧錢
我到底為什麼還要這麼幹?
虧錢事小,因為熬夜沒休息引發的身體問題…..
怎麼算都得不償失,對吧!
- - -
只能說某方面也算是為愛發電吧!
雖然這個愛也不完全是我自己的愛
但看到很多小夥伴喜歡,作者也可以得到支持
心裡就覺得挺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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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漸漸的,當這個用愛發電的愛
已經承受不了它帶來的其他附加壓力時
柿子我也覺得是時候該讓自己轉換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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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就只是個凡人
只能關在房間裡沒日沒夜地搞通販
吃飯時看電視劇、睡覺前划小說
包貨時聽廣播劇、上廁所刷抖音
也不是什麼能一擲千金的大企業家老闆
甚至撥款給作者或出版社都要算好時間
熟悉的朋友應該也聽過不少次
其實過程中店長我數度覺得自己幹不下去了
但已經接單的還是要處理
有小夥伴推坑求團的時候也還是會一起興奮
所以也就一瘸一拐的一直走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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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也已經走到下半年了
這件事情也算是給店長我一個小契機
提醒我自己需要緩一緩自己的腳步了
我不是聖人,我做不到讓每個人對我滿意
我不是神仙,我做不到讓每個人覺得完美
我沒必要為了滿足所有人給自己這麼大的壓力
也無須為了幾十塊錢讓自己失眠又過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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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自己可以找回最開始搞代購的初心
推坑的快樂、寫推薦的愉悅
開團的興奮、開箱的滿足
會慢慢暫緩很多商品的開團跟上架
所以如果你有想買的品項店長我沒上架
請你不用等待,可以主動來戳
以前等待可能可以等到上架,現在不然了 XDD
店長我是真的想緩一緩,讓自己喘口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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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幾個月、幾年,甚至可能就是明天的事
柿子我就突然想回歸正常人的生活了
每天正常作息的打卡上下班,養身體
有空就分享一些看作品的心得,自嗨一波
也算人間的快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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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覺得店長我被抓出來公開討論挺慘的
但店長我是覺得,做不好吧!
畢竟自己是賣家,一個賣家面對的是很多買家
但一個買家面對的就是我一個賣家
會被抓出來公開討論,也是可以想像得到的
雖然偶爾覺得委屈的時候也會想
遇到奇葩買家黑單前是不是也應該截圖公布
但覺得這樣板面真的太醜了
我真的只想分享一些快樂美好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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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再次感謝很多小夥伴來送暖
還有很多理性的夥伴跟店長我分享事情跟討論
其實社團跟群組店長我都沒有加入
但熱心的你們讓店長我知道這圈子裡的人情冷暖
你們說的話、留的言,我可能沒辦法一一回覆
但你們每句鼓勵的話都是店長我的燃料
在這種店長我覺得愛已經快燃燒殆盡的時候
你們來的很即時###
- - -
至於一群趁著事情拉踩的
希望你們日後可以做個完美的自己
哪天自己發生類似的事情時
還請記得,過去曾經的某一天
你也曾經這樣對待別人
賣家 不 退 訂金 在 潘懷宗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蝦皮平台代購詐騙兼洗錢好所在 報警根本沒用!】
因疫情關係,「零接觸經濟」盛行,根據網路調查,約有七成民眾轉向網路消費,擁有第三方支付功能的網購平台,原本應是最能確保網路交易安全,但部分網購平台卻淪為詐騙者的洗錢好所在!
一位江小姐六月份在蝦皮網購平台請日本代購幫忙買一款當地限定販售玩具,該代購賣場非常多5星好評,近期也持續有訂單紀錄,且江小姐在網路上搜尋到該賣家同時擁有1萬6千人點讚的臉書專頁,因此便不疑有他,直接全額付清 。結果付了錢卻沒收到貨,賣家完全失聯!江小姐說到,通常預購完或付完訂金,之後就是等到商品到貨寄出,有時候會等一個月甚至是半年,因此不會天天去看訂單狀況或一直詢問賣家,過了幾天,因為想確定其它購買商品到貨日期,沒想到點開蝦皮APP,才赫然發現日本代購賣家把賣場上所有商品通通刪掉,且好幾天沒有上線,評價從平均的5星好評降到谷底,非常多人修改評價說賣家是騙子,根本沒收到貨!這時江小姐才驚覺自己可能被詐騙了!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指出,根據台北市法務局統計,近三年來,網購平台消費爭議案件數皆以蝦皮購物居冠,分別為:108年305件、109年584件、110年(1-6月)645件,件數年年上升外,其占前十名爭議案件總數比例也愈來愈高,從108年時占整體爭議案件比例31.6%,到了今年已變成56.2 %,近6成消費爭議都從蝦皮來!
在意識到可能被詐騙第一時間,江小姐立刻打電話給信用卡公司,詢問筆款項能否刷退? 信用卡公司建議先跟購物平台聯繫,確認該筆交易是否真的是詐騙? 江小姐心想這也合理,或許賣家突然發生什麼事所以聯繫不上,接著就跟蝦皮提交疑似詐騙案件申訴。
江小姐在提交消費申訴之後3天沒收到任何回音,去電蝦皮客服後得到請她耐心等候的回覆,再過3天,接到蝦皮回信,卻只有建議民眾直接去報警?! 民眾抱怨:等這麼久,蝦皮到底是在忙什麼? 什麼資料也沒提供,就請我去報警,警局再去函到蝦皮,蝦皮會提供賣家資料給警方做調查,從此之後,這筆糾紛就變成我跟賣家的事??
江小姐質疑,「蝦皮不是會托管款項,為什麼我付的錢消失了?」
民眾認為,蝦皮提供平台,當然有義務去審核過濾賣家,自己也是透過蝦皮第三方金流進行付款,會暫時託管款項,不會像坊間社團將錢匯入私人帳戶,而且自己是在消費七日內發現自己可能遭到詐騙,理論上這筆款項在短時間內應該也會受到保障。
根據日本代購賣家評價,有上百筆修改過的1星負評,看評價日期自己應該不是第一個提出疑似詐騙案件申訴的買家,且江小姐詢問客服,詐騙賣家帳號何時被停權?電子錢包何時被凍結? 客服說是6/19,恰好就是江小姐購買付款那天。
按規定,買家支付款項會先存在蝦皮電子錢包中,若賣家想領錢,提交後需要3-5個工作天前才會存入銀行帳戶,因此江小姐心想付款後當天賣家就被停權,錢應該還來不及轉出,只要調查清楚,錢應該可以拿回。不料蝦皮客服卻回覆:賣家電子錢包餘額為0,至於原因,則因沒有權限無法回覆…
潘懷宗指出,根據台北市警察局統計,今年5月中宣布三級警戒至今,發生網路購物詐騙案件的財損金額為225萬餘元,較去年同期多出將近65萬元,網路購物詐騙手法,除創立大量帳號洗評價外,主要是一直以代購、進口延遲等話術不斷拖延。但實際上只要受害人一匯款,犯嫌便立即將贓款自虛擬帳戶轉出,把贓款從A口袋轉到B口袋,或向其他賣家交易購買高單價商品後轉售變現。透過以上方式,當天立刻轉移贓款,進一步來說,蝦皮網購平台可能已淪為詐騙者的洗錢好所在!
潘懷宗指出,有關網購平台業者之管理,台北市雖已研訂「臺北市網路購物平台管理機制」,但卻是由市府各權責機關依照販售商品屬性各管各的,並無專法管理或課予責任義務。例如:情色用品為警察局管轄、食品及醫療用品是衛生局、防蚊用品是環保局。然而,在現今電商發達的時代,釐清平台業者與買賣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已顯得迫切需要。像江小姐的案例,若網購平台積極處理,應可從詐騙賣家的交易紀錄,循線查獲資金如何轉移,設法歸還受害者被詐騙金額,而不是叫受害人去報警,把交易糾紛丟給交易雙方、把責任推給警方去查,蝦皮自己穩穩賺交易手續費!
另外,潘懷宗提到,詐騙賣家帳戶是在與江小姐交易之後當天被凍結,表示有更多買家在江小姐之前就進行案件申訴,才導致詐騙賣家帳戶被凍結。此段時間,蝦皮購物平台是否有義務主動告知提醒這段時間有跟詐騙賣家交易的人? 如果在江小姐付完款當天,這個賣家帳戶就被凍結,蝦皮有主動提醒江小姐的交易可能有被詐騙的疑慮,江小姐就可以第一時間打電話給信用卡公司,要求刷退款項,這是非常有可能能將錢追回的(因為不是刷卡後就會馬上被請款),但蝦皮並未主動告知,而是一周後江小姐主動發現。
再退一步來說,當江小姐向蝦皮提出詐騙申訴後,蝦皮是在一週後才通知民眾去直接去報警,但卻是在江小姐付款當天就凍結詐騙賣家帳戶,邏輯其實非常奇怪? 蝦皮客服應該是在江小姐一提交申訴就知道:可能又多一個受害者,第一時間就建議江小姐去報警才是。
最後,潘懷宗認為,雖然目前沒有電子商務的獨立專法,而是透過現有法律及制度謀求解決,但可研議是否設置專責機關,具體要求網購平台業者,踐行消費者保護之責任,舉例:
一、網購平台若發現疑似詐騙行為,應主動警示通知期間有交易的受害者或買家,讓他們可以盡早採取處理措施,如退刷或報警。
二、蝦皮電子錢包款項,大量金額應有信託,若詐騙賣家透過電子錢包消費直接在平台上洗錢,購物平台應將其視為個案,歸還受害者損失金錢。
賣家 不 退 訂金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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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記者 林昕潔、羅立芸、陳濡群,的採訪,關於這則新聞。
1.疑點重重,從頭到尾都說屋主反悔,但是買方呢?買方的態度究竟為何?為什麼也不出面簽約呢?顯然買方也反悔,買賣雙方彼此都沒有任何一方與仲介站在同一陣線上,那仲介方敗訴機率當然高啦!
2.大家注意到了嗎?底價5160萬就可含服務費,結果仲介找到了一個買家可以多出10萬元!?意思就是,屋主極有可能覺得賣太便宜了,不然怎麼可能仲介幫我找到一個願意付「超%」價格的買方?而上法院後,買方也知道原來他是可以不用出那個高的價錢的就可以買到的,因此也覺得房仲可能不老實,於是法官自然幫消費者辯護囉!
3.叫「霸王條款」顯然是故意貼標籤,抹黑房仲業,我們帶客人看房子、擺板子宣傳、印製傳單、派報等等,這些都是要花錢、花時間、花人力的!所以,一旦達到屋主要賣的價格,理所當然買賣就已成立!只差「約時間簽約」而已。
4.如果以後價格真的出到屋主的底價,而屋主還是可以反悔沒有任何違約金的話,那就天下大亂了,以後投資客想「試水溫」,先賣1000萬,客戶出到,就反悔不賣,改賣1200萬,然後客戶出價到達,再反悔改賣1500萬,這樣不就瘋掉了?所以這個真實案例,顯然我們都沒有看到全貌,不可以說「反悔需付違約金」條款失效。
以下是新聞報導……↓
【中天晚間-林昕潔】
記者 林昕潔:我心目中真正的房屋底價已經寫在這張我跟房仲秘密簽訂的合約書裡頭,但如果有買方出價已經達到了我的底價,我卻突然不想賣了,我該怎麼辦呢?
就是這份定型化契約,上面寫著「買方出價已達委託價格的話,契約就視為『有效成立』」而如果賣方違約,就要加倍返還買方已付的訂金之外,還要依規定付給房仲4%做為違約金,被稱為房仲界的「霸王條款」。
但這回真實案例就發生在新北市,一名賣家委託房仲銷售房子和停車位,地價是5160萬,房仲業者找到高姓買家願意出5170萬元購買,比底價高出了10萬元,甚至高姓買家已經付給房仲150萬的斡旋金,跟屋主約好要見面簽約,但沒想到屋主反悔不願意賣,交易破局。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那如果今天買方其實也反悔不買了呢?站在法官的立場他當然會覺得說,屋主都反悔不賣了,買方其實也反悔不買了,買賣雙方彼此都沒損失了,那你仲介損失什麼?
一般來說,買方會先出斡旋金來談價格,如過價格符合屋主的期待,雙方交易成功,斡旋金就會自動轉為訂金,但如果屋主反悔,不僅得退回買方的斡旋金,還得加倍償還之外,甚至得多付4%的服務費給房仲,這讓法院覺得不合理,引用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認為房仲業者本來就有價格資訊的優勢,不能用定型化契約來剝奪賣方賣屋的最後決定權。而這項法院的新見解,也為房地產市場,丟下了震撼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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