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1蘋果 沒查實價事後發現前屋主買3個月就轉手 買貴485萬氣炸怒告房仲求償
蘋果原址→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01121/UEFR6RL7GZAFDGW656MSUATT4M/
新北市婦人近日以1920萬元買下中和區中古大樓「快樂景平」1樓戶,簽約後查實價才發現,該屋今年6月買價僅1435萬元,3個月加價近500萬元,怒控房仲對實登價格避而不答,害自己成肥羊,「沒有顧及別人死活!」決定提告,要求返還價差及仲介費。
【余奕賢、林佩萱/綜合報導】......↓
今年65歲的蔣婦9月看到中和區景平路385巷的「快樂景平」1樓戶求售,權狀39.27坪,開價2000萬元,聯繫群義房屋永和頂溪加盟店黃姓房仲,看屋當天便下斡旋金10萬元,希望以1700萬元入手,隔天在房仲公司與屋主協商。
要求返還235萬元
蔣婦協商時稱曾詢問房仲該屋實價,房仲並未答覆,最終談妥1920萬元,現場完成簽約。2天後蔣婦付清仲介費15萬元,後續前往房子測量衣櫃,才發現大門故障,甚至得從紗窗爬出室外,向房仲反映卻要求自行修繕。
在第2次匯買屋款後,蔣婦透過友人查詢實價才發現,該戶6月才以1435萬元成交,3個月便以1920萬元成交,價差達485萬元,她憤怒道:「如果我知道前屋主入手價是1400萬元,我連1700萬元都不會買。」痛批房仲「沒有提供實價、沒有顧及別人死活!」「太狠了!有想到別人能活嗎?買方的我心態能平衡嗎?」
蔣婦雖提出解約,賣方卻要求在10月27日前付清尾款,聲稱逾時會求償違約金,無奈只好付清款項。原定交屋日為11月10日,但目前未完成交屋,賣方也揚言提告,蔣婦則希望求償價差220萬元及仲介費15萬元。群義房屋加盟總部回應,目前案件已進入訴訟程序,將會持續協助買賣雙方進行溝通協商。
反悔違約金恐384萬
由於房地合一稅規定持有1年內轉手,賣方需付獲利所得45%,試算該戶賣方需支付218萬元稅額,以轉手價差485萬元來看,仍獲利267萬元,利潤可觀。
北市府法務局主任消保官楊麗萍表示,法律沒明文規定房仲須告知實價行情,買方雖能主張未被妥善告知,有機會要回仲介費15萬元,不過買賣已簽約,除非雙方同意解約或有法定解除事由,否則反悔須負擔買賣價金20%的違約金,換算為384萬元。律師李儼峰提醒,簽訂買賣契約前,應養成主動查核實價的習慣,避免將比價程序委由他人,才能確實評估價格合理性。
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表示,通常房仲有義務提供區段近3個月成交行情,買方亦可善用實價登錄網站、樂居網等查價資料,另建議買方到附近剛成交的社區向鄰居、管理員或房仲打聽行情與實際屋況,做為比價的判斷。
台灣房屋九份子加盟店店東林志豪表示,也可透過房貸銀行估價,如果買價在估價範圍內,等於低於行情。
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補充,民眾買房要有警覺心,除查詢實登,可將該房價拿去問附近不同房仲,避免買高,淪為價差肥羊。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11/201121-3-485.html
賣方反悔不賣 仲介費 在 蔡總(蔡昀羲/Sissi)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你也跟我一樣,
常常覺得買房子是遙不可及的夢想嗎?!...😭🤣
今天Sissi我就要來跟大家分享,
網路上找房最強網站【窩牛網】使用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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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還有一些關於買房比較細節的問題,
Sissi也在線上詢問了窩牛網客服「小窩」!
問題和回覆如下,歡迎參考:
1.請問想要在窩牛網買房的大概流程是?
A:
A.線上看屋(瀏覽網站上公開的詳細資料)
B.線上或來電預約專人帶看屋,或是線上專人客服服務,或是使用「線上口頭問屋主房價」功能。
C.看屋部分我們專人是100% 的服務,窩牛網專人帶看完屋後,如果屋主當場在場我們也可以直接協助雙方洽談價格,或是買家回去討論後正式線上出價,或是再約屋主直接談。
正式洽談價格有多重模式,就看買賣方彼此比較順意的方式。
2.這邊想請問「口頭問屋主房價」跟「線上議價」的差別?
不是都是詢問屋主房價嗎?
A:口頭問屋主房價那個跟線上議價是不一樣的內容。
線上口頭詢問屋主:
一般客戶打去給仲介詢問屋主底價,或是口頭試探性的詢問屋主願意出售的價格,一般這種詢問及答覆都是代為保留,主要是雙方彼此有個大概的範圍,是屬於非正式的詢問。
線上議價:
就是正式的出價及回價了,
買賣方存入保證金後即可正式出價、回價,正式議價的結果是有對價價值的,意思是說如果買賣方任何一個反悔保證金會被沒收。
3、首次購屋,不太知道簽約要準備什麼文件或資料?
議價完成、決定購屋,什麼時候以及要怎麼付款呢?
A:付款相關資訊都會明載在買賣契約裡面。
購屋買家需準備以下物品:
• 定金收據(要約書或斡旋金收據)
• 身分證正本
• 印章(買方為公司法人時,須備妥公司大小章)
• 身分證明文件三份(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 買方為公司法人時,公司(變更)登記表或抄錄本影本
• 簽約款(各期價款應以現金、即期支票給付或以匯款、轉帳入履保專戶內)
• 預付規費(印花稅、地政規費、交屋時結算多退少補)
• 服務費頭款
• 買方授權代理人之授權書
• 貸款應備文件
(1)借款人及保證人財力證明(扣繳憑單、存摺影本、薪資表或在職證明等)
(2)保證人身分證影本、印章
(3)借款人的駕照或健保卡
4.我要再去看屋前就先去找好房貸的銀行,
還是等確定購屋之後再處理就行?
A:一般客戶購屋如果需要貸款,通常會自行在評估購買房子期間尋找貸款銀行,有些客戶自己已經有配合的銀行就不會要我們協助。
窩牛網業務也會協助提供配合銀行給買家評估貸款條件,
每家銀行條件不一樣,所以買家都會多比較。
我們有提供配合的銀行資源,例如台新,新光,富邦,等。
只要客戶有需求我們都會協助
5.如果我要辦理貸款買屋,
我知道政府有青年首購的貸款專案可用?
這部分你們會協助辦理嗎~還是我都要自己先去找好再來~?
A:我們提供協助客戶尋找貸款,只要有需要都會提供。青年首購只要買家符合條件都可以申請辦理,名間銀行或是公銀都會辦理。
6.聽說好像有些房子適用補助提款,有些不適用?
或是超過10年屋子,有修繕費用補助?
A:一般買房的人要現成好的房子,
政府的補助修繕等條款只要是針對目前既有屋主做一些大樓改善。買房的人一般不會考量到修繕條款是否適用為購屋的考量,因為如果有要修繕,通常就直接找更好條件的房子購買。
7.那我看到照片上有的家具,到時購屋可保留的內容物,是以照片上有的東西為準嗎?還是我自己要跟屋主談呢? 如果這些東西我不要可以折現嗎? 如果討論過程有糾紛的話,這部分窩牛網會協助協調嗎?
A:一般買賣是以屋主現況及固定物(例如冷氣,廚具,固定家具等)為交屋及買賣範圍。活動家具等是不含的,除非是在談判過程中要求或是屋主主動送為買賣的誘因。
過程若有糾紛,我們會協調。我們的專業把關就是確定屋主表態清楚,買家認定清楚,所有細項都在我們線上的屋況說明書裡面記載。
8、那我聽人家說通常買賣房屋,還有仲介費跟代書費要付,
那我看到 窩牛網 廣告打說:0元仲介費!那代書費呢?
A:買家是0元仲介費,
代書費就一般買賣家需支付給代書的,
(辦理手續,過戶,繳稅金等)。
9.我朋友說他以前買房的時候,遇到一個問題,
就是他去看房的時候,發現賣方當時還在把房子租給別人當房東中,租約也還在進行,這要怎麼辦? 看房的時候才會知道嗎?
A:買賣不破租賃,基本上如果買房帶租約那新買家就承接租賃合約變成新房東。我們都會提供租約或是充份揭露物件是有租客的,網路上看的到。
有些屋主不願意把租約公開在網路,可以理解,但是我們會要求揭露是有租約的。買家如果要買務必在買賣較以前會線下提供租約供買家檢視及瞭解。我們會查。屋主揭露不實的物件我們不接。
10、最後一個問題,簽合約的時候,
哪些條文是一定要仔細看絕對不能漏掉的呢?我有看到網站上說明有「點籍看謄本」,有哪些重要的東西是一定要注意的呢?
A:謄本裡面主要的用意,
是告訴你購買的產品的地址及規格是如同網站上所呈現的,我們這麼做就是不希望客戶有對產品規格有任何的不清楚。
外面很多仲介在網站上只提供整理過的資料,例如“總坪數”但是不拆分,我們提供完整資訊方便客戶檢視。
合約每項都要看,以便自己清楚瞭解買賣範圍及條款,不懂簽約前要問。我們都鼓勵客戶多瞭解,有問題一定要提出,買賣是重大決定,不能不清楚~
賣方反悔不賣 仲介費 在 葉慶元律師(葉狀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假買房真詐財】
轉傳一個很可惡的詐騙案例,請大家小心留意!
買房詐騙集團交手實錄+破解之道
話說學員A意欲銷售房屋,在591刊登了自售訊息。某日來了位甲先生,說也不喜歡透過仲介買屋,非常臭屁地賣弄自己買過多間房屋,很有財力、經驗。
(提醒:這是非常合理的話術,大家都想省仲介費)
看屋後聲稱滿意,再隔幾日,偕同原本稱太太,後又稱女友,後又稱未婚妻之乙小姐看屋。
(提醒:是否是真的親密愛人,現場觀察應該可以感受出來,可惜帶看是學員A,我並未接觸甲、乙兩位,無從判斷。)
兩次看屋,甲先生即表達很有意願購買該屋,並多次在電話中探詢A的底價,像足真的買方。甲先生先以2400萬開始出價,最後加至2500萬底定,期間已經歷時一個多月,完全像足真的買方出價方式。
讓A納悶的是,這中間A打過去的電話、發過去LINE的訊息,甲先生永遠不會接聽或回LINE,只在出奇不意的時候,甲先生回電給A,以電話交談方式議定價格、洽談事項。
(提醒:這很可能是甲先生不想留下書面紀錄。)
價格談定,甲先生便邀雙方簽訂買賣契約,至於付款方式、房貸辦理、交屋條件等細節,一概聲稱簽約時在議定,並不斷強調自身財力雄厚,付現金買都可以,一貫強勢地要A不用擔心。
接著兩度約雙方及代書至民間公證人處簽訂買賣合約,卻都在成行前一天,因故(甲要出國或代書要開刀)取消延期,直至昨天晚上才又敲定今日上午確定簽約,時間又過月餘。
(提醒:我覺得這是高明的心理戰,”差點就要簽約成交了”的婉惜心態,讓賣方處於焦慮,最後真的簽約時,就容易被買方開的條件牽著鼻子走!)
今日上午至民間公證人處,由甲先生的代書準備簽約。
(提醒:民間公證人在此無奈的成為甲先生取信賣方的幫手,請記得,公證只是公證雙方確實有這樣的合意簽下買賣契約,但不能保證買賣雙方會確實履行合約,若有糾紛,一樣要打官司。)
甲先生聲稱房屋要登記乙小姐的名字,但乙小姐人沒到。
(提醒:這又是很合理的說詞,買女方的名字很正常,甚至會說要買朋友的名字,朋友財力、首購條件較優,貸款較容易;或是說自己名下房子太多間,貸款不易,且有稅費加重問題等等。都是非常符合邏輯的說法,反正就不會登記自己的名字。我認為這些就是人頭,準備打靶用的。)
接著甲先生提出訂金付10%價款,其餘90%價款10/25付清,理由是他板橋的房子剛賣掉,要到10/25拿到尾款才能付給A。A的所有權狀、證件、印鑑證明等今天就要交付給代書保管,確保我方不會把房子賣給其他人,但合約還是約定10月才會辦理過戶。
(提醒:這麼巧,也是先付10%,3個月後付90%,跟媒體報導完全一樣。東西都交給你了,你甚麼時候去過戶誰控制得住,騙肖嗎?)
我方認為這樣風險太高,不然等10/25再來簽約交易,甲先生堅持先付10%,合約照他說的走,若我方覺得有風險,他可以在買賣契約書中切結”逕付強制執行”來保障我方。X!○○XX!,以上是我內心戲,宜消音。
(提醒:所謂”逕付(或逕受)強制執行”,只是直接取得”執行名義”方便,省去打官司確認債權存在的麻煩而已,但仍然要走法院去做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效力很強沒錯,很多預告登記、限制登記等效力都在它之下,但當人頭沒有任何財產時,強制執行效力再強,也是枉然。)
我方提出買方用貸款方式繳付尾款及簽押本票做擔保,均遭甲先生拒絕,甲先生一再強調,”逕付強制執行”已對我方多有保障,而且他財力很好,習慣付現金。(那為何還要等10/25?)又迂迴地說自己房子太多,負債比太高,房貸不好辦。(登記乙小姐,與你財力何干?剛才不是才說習慣付現金?現在又有房貸?)
我的內心戲不斷上演標髒話的戲碼,但總不好當面吐槽甲先生。眼看買賣快將破局,甲先生做出某種程度讓步,聲明若我們堅持,他也是可以簽押本票給我們。其實簽本票也沒太大意義,登記人若脫產一樣枉然,考量諸多疑點及不正常的交易要求,最後,我方還是決定不簽約了。
(提醒:三十六計,走為上策。直接不賣,比任何後續的防堵措施都有效。此時若不堅持走人,在對方強勢的壓力,似乎很有效力的公證,合約上”逕付強制執行”的切結,押本票的讓步等等軟硬兼施之後,很多沒有經驗的賣方應該就簽約上當了。)
總結本案重點:
一、目標
1.詐騙集團都是從網路上挑選自售的屋主,利用屋主對買賣交易流程的不熟悉,容易操作得手。
2.屋主準備要賣的房子都是沒有設定抵押房貸的,這樣方便後續快速過戶、取得貸款、甚至轉賣等。
二、話術
1.出價都在行情甚至行情之上,抓住賣方賣高的心態。
2.態度上都非常囂張,虛張聲勢壓迫賣方。
3.用延期讓賣方煩躁,賣方失去耐心就容易得手。
4.用公證取得賣方信任,賣方就容易鬆懈失去戒心。
5.都找他人當登記人,永遠不會登記自己名下。
6.頭款永遠付很少,尾款永遠要過很久才付。
三、手法!手法!手法!←很重要!
以本案為例,假設2500萬簽約成交,甲先生付250萬頭款,然後馬上去辦過戶登記給乙小姐,完全不理會合約的承諾。因為A沒有設定抵押,完稅到權狀辦好,最快可能不用10天。
疑問:稅單下來不用通知A去繳土增稅嗎?
解答:詐騙集團直接幫A繳了!你覺得他們會省這點錢嗎?
接著乙小姐拿著權狀去找銀行貸款,銀行可能也是詐諞集團熟識的,甚至有內應。既便銀行不熟,剛買一間完全沒有設定抵押的房子,銀行也會對乙小姐能用現金買下2500萬的財力樂觀評估。於是乙小姐就貸到8成房貸,2000萬撥下來,領走,轉掉,脫產。然後乙小姐再把房子過戶登記還給A。
疑問:房貸沒有還完,設定沒有塗銷,怎能過戶?
解答:當然可以,你愛過給誰就過給誰,而且不用通知銀行。一般買賣,若是設定沒有塗銷,後一手絕對不會接受,但這過程中,A完全不知情,當然不會有意見。
前後不到二個月,這間房子從A→乙小姐→A,轉了一圈,房子又回到A的名下,只是多了一筆乙小姐名義的設定抵押。接著甲先生出面用任何理由表示不買了,250萬訂金給A沒收,此時甲先生若再演一齣裝可憐的戲碼,也許A心一軟,
就只沒收個200萬、150萬、100萬就好,甚至不沒收都有可能。
詐騙集團還是會花這筆成本給A沒收,讓A覺得簽個賣賣合約,二個月不到,買方反悔,白白就賺了250萬,佔到便宜了。就在A滿心歡喜的時候,甲先生交還權狀及所有證件資料給A,請注意,此時權狀上的屋主雖然還是A的名字,
但權狀字號,發狀日期都已經變成新的了,A會發現嗎?不會,因為A正沉浸在賺到違約金的喜悅當中。
接下來,乙小姐是絕對不會去繳房貸的,過不了幾個月,A的房子就會被銀行查封拍賣,當法院來查封拍賣時,或者A再將房屋轉售他人時,A才會發現,原來他的房子竟然已經被設定抵押了。
疑問:房貸是乙小姐借的,銀行怎麼可以查封拍賣A的房子?
解答:當然可以!銀行設定抵押權是針對這間房子,不是針對屋主,上過課的同學應該都有聽過。抵押權設定後,無論房子過戶幾次,過戶到誰的名下,只要房貸沒繳,銀行就可以行使抵押權查封拍賣這間房子,即便這筆錢根本不是現在這位屋主借的。
就這樣,A的房子平白無故2000萬的價值不見了。A要保住房子,就要繼續幫詐騙集團繳房貸(你會嘔死),然後透過冗長的訴訟,還不一定要得回這筆錢。否則,房子若被法拍,拍定價就算有2500萬,銀行會先拿走2000萬,A只能拿回500萬,加上先前違約金250萬,A要賠掉1750萬。萬一拍定價只有2200萬,A就要虧超過2000萬了!
在這樣的過程中,有沒有做履約保證都已經不重要了,甚至詐騙集團會主動提起履約保證,讓你更加鬆懈。
四、自保
1.房子沒有房貸的屋主,要銷售時,乾脆去辦一個理財型房貸,讓房子謄本上有抵押權,平常不要動用就沒有利息,只有設定的費用而已。
2.當房子成交售出,趕快把所有額度全借出來,這時詐騙集團就算去銀行辦房貸,銀行也要先清償前順位,等於要先付你大部分款項,不會被詐騙集團拿了錢走人。
3.當你的房子有設定抵押,而且金額頗高,相信就不會成為詐騙集團覬覦的目標,沒有肉的案件,詐騙集團應該沒有興趣。
4.房屋買賣由買方付代書費,買方找代書無可厚非,賣方若沒有把握,還是請自己熟識的代書去關照一下,畢竟老練的代書經驗豐富,馬上能察覺有異。此次就多虧徐代書大力幫忙,才沒有發生憾事。
以上,請大家多多留意,提高警覺。
(圖文不符,圖為本人非常喜歡的建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