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律師倫理的負面案例 https://bit.ly/3jZavBh
大律師違反規定單獨留助理當影印工、自己在休息室辦(納)事(涼),還誇獎在法院裡「拆卷宗」的助理「大有可為」,高喊要「衝撞體制」,說要學外國。
但是卻也沒說出外國規定如何(連最基本的「翻譯法學」都不會),還 #跑來要我免費教她德國的閱卷規則?
一個不通律師倫理理論、也不懂外國法、實務成就不詳(時常被法院裁定命補正裁判費算不算成就?),到底是哪裡幻想來的滿版「外國月亮」?
哪一國規定怎樣,講不出來,在這裡當伸手牌的,還扯到納稅。
要比納稅是不是?全國最準時繳稅還不能兼職、不會逃漏稅的誠實納稅公民最大宗就是司法官等事務官公務員!
要不要來比「誠實納稅」?
怎麼,妳自己犯錯還鬼扯說要學外國,卻搞不清楚外國規定,還伸手要我免費教妳德國法,#欠妳的喔?
對,在德國是很爽,因為德國人以守法著稱,
例如街上很少見到交通違規還高喊「衝撞體(行)制(人)」,
沒有這麼多不守法規還強辭奪理的律師與三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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