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年來看了許多女性主義的經典著作和小說,除了文本內容外我總是會好奇這些作者有男伴嗎?她們的伴侶是否也抱持著兩性平等的信念?如果沒有,雙方又該如何相處?當愛情和核心價值有所衝突時,該如何走得下去?
不得不說,韓國書在性別議題上的角度真是多元,這本「她厭男,她是我女友」的小說就用輕鬆的口吻與異男視角述說這樣的故事。兩個因故分開的戀人四年後再重逢,一個還是被父權社會綁架不自知的暖男,一個已變身成女性主義的實踐者,且還是最偏激的那種。
男生認為只要他發揮暖男本色,就能讓女友變「正常」、一同結婚生子。也希望女友化妝、穿裙子和他分享日常的生活。殊不知女友不動於衷,仍穿褲裝短髮、煙不離手,還常常憤怒地和他抱怨性侵、性騷擾、墮胎權,甚至在他朋友婚禮上「大言不慚」挑戰婚育傳統觀念。
這本書最厲害的地方在於,用了許多貼近生活的例子凸顯出兩人的無奈,男生覺得我明明對女生很好、很尊重,出去會主動買單、幫忙提重物,為何女友還是對「男人」如此不滿?女生則認為這個社會隨處可見男女不平等的問題,沒有人是局外人,男友為何能視而不見。
另個亮點則是他們的互動與我跟先生雷同。有一次女生憤怒地抱怨許多性侵案被判無罪,被男友指責不該只站在受害者角度思考。女友馬上提供數據和親身經驗論證性暴力舉證定罪的困難、與慣性地檢討受害者的氛圍將降低通報比例。對方一時語塞講不過時只好反問:「你是社會運動家嗎?還是政客?妳是什麼身份?到底為何要在意那種事情?」
類似的對話在我家也時常上演,每次我義憤填膺和先生抱怨各種社會議題,好比小孩能否體罰、疫苗怎麼分配才合乎正義、如何減少醫療糾紛等,只要意見相佐或不感興趣時,他一定會回應:「你又不是要選總統,我們又沒小孩,管那麼多幹嘛?I don’t care!」只不過最近疫情升溫,兩人關在家裡無處可去,我無法像故事中的女友掉頭就走,暫不聯絡。
這本書也讓我想起,有朋友曾問我「你信仰女性主義、愛運動、收入高、意見又多,異男應該很討厭妳,妳先生怎麼調適?」仔細想想,我發現我先生廣義來講也是個女性主義者,甚至是我這方面的啟蒙。還記得剛結婚頭兩年,我總愛嗆他沒和我求婚,東西搬一搬我就傻傻「嫁」給他。有次他竟一臉正經和我說「為什麼不是妳和我求婚?我們不是平等的嗎?我和你『結婚』也不是找妳來幫我做家事、生小孩,而是互相陪伴」,我當下啞口無言、也只好摸摸鼻子。五、六年前,我經歷一場事業低潮,也曾哭著和他說「不然不要工作了,給你養」,他只淡淡的回一句「不是不行,但妳想清楚這真的是妳要的嗎?」
現在回想起來,這些事情在我心中埋下種子,讓我長成現在的樣子。
最近又有個例子,讓我驚訝他的性別敏感度。今年過年時,眾多男醫師在網路上發起「發紅包安太座」的活動,以按讚數決定給太太的紅包。正當我皺眉頭對這種強化女性樂於依靠男性的氛圍不以為然時,,他竟然就傳來截圖說「這活動不就是父權的表現嗎?你們女醫師怎麼看?總不能一邊吵男女平等,一邊把自己物化成需要「安」的太歲,拿錢不手軟吧!」
另外,女主角是個不婚主義者,故事裡也一再提到她對傳統婚姻家庭的質疑。每當男友軟硬兼施想騙婚,她回應的金句實在太值得分享,以後若遇到有人在和你催婚,完全可照抄使用:
「我不是放棄結婚,我只是選擇我要的人生」、「我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孤單,但是沒有老公和小孩,我還有自己」,我不僅深表讚同,甚至認為就算身邊的人和你情投意合、心靈相通,甚至兒孫滿堂,人生大部分的時間還是自己與自己的對話。
女主角後來也反守為攻主動質疑男友,愛情一定要步入婚姻才算修成正果嗎?你有想過為什麼人一定要結婚嗎?男友答不上話一臉茫然時,她又補上一句「慢慢地想清楚你真正想要的是什麼,不是別人想要的、是你自己想要的」。
看到這段我馬上回憶起當年結婚,其實我並沒有想清楚自己到底要的是什麼,也是活在別人眼光裡做決定。認為同居不光彩、也不符合社會期待,婚紗要三十歲前拍看起來才年輕。當然這不表示我後悔結婚,純粹是好奇若是現在的我,還會像十一年前那樣倉促的下決定嗎?
回到小說本身,主角是否有情人終成眷屬我就不爆雷,不過我倒是非常期待這本小說能有續集,針對女主角變身激進女性主義者的過程來發揮,一定能讓許多同溫層的朋友產生共鳴。
最後,關於成為女性主義者,我想說的是,妳未必要像女主角一樣抽煙、短髮褲裝,堅持重物自己搬,做愛女上男下。也不用熟讀第二性,把西蒙波娃當偶像。你當然更不必要是女人。只要相信人生而平等,你就可以是一個女性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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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難形容看了這個展的感覺。
緊張、擔憂、不快、惡意、委屈、傷心、恐懼、痛苦。我想起《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作者林奕含曾說,為什麼要在小説中強調「改編自真人真事」,是希望讀者如果在閱讀中有任何不舒服的感受,必須知道這樣的痛苦是真實的,希望讀者不要輕易地放下,闔上書想著「還好只是一本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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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世界從來沒有這麼多僥倖,沒有被說出來的故事也不代表不存在。「#38號樹洞」是由雞排妹發起的「性騷/性侵 真人故事信件展覽」,可說是台版 #Metoo 事件發酵以來,首次以一個結合設計與藝術的實體展覽呈現。雞排妹說,她在翁立友事件後因在媒體上發聲說出自己的遭遇,信箱被超過500封以上的私訊灌爆,信件上的文字都是受害者歷歷在目的血淚經驗,但絕大多數的受害者都是隱忍不敢言,有的甚至現在已4.50歲,才藉由這樣的契機,第一次說出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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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展覽在PPP藝文空間展出,策展團隊「謬園」將150多封信件藏在牆壁中一個個樹洞裡,一樓鋪滿木屑與割人的草叢,環境音有著開門聲、風雨聲、人聲等,從忽高忽低的樹洞中窺視一封封血淚分享,觀展體驗說不上愉快,但這樣刻意營造的「不適感」,便是團隊希望進入場中觀展的人們,可以同心共感體會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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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黑色的隧道往地下一樓走去,梯間滿佈著「今晚我是手」的字,藝術家在閱讀這些信件後,寫下心中所感,「剛強且自由_誠實而無懼」、「坦蕩堅定_沒有人有檢討你的資格」,一句句像是對這些勇敢寫下信件的人的信心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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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下樓後迎面而來一片白沙,伴隨著海風聲響,一反一樓的詭譎不安,周遭若隱若現的花草被柔和的霧面布幕包裹著。另一幅 今晚我是手 的大型文字作品,用花朵的柔軟呈現強而有力的文字,呼應了影像裝置 藝術家 Hsiang (翔)的影像作品,在天井中的巨型臉部雕塑《罅隙之間 Crack In the Ground, Rift In the Clouds》來自「巧偶花藝」的創作,援引希臘神話故事中,泊瑟芬(Persephone)及蓋尼米德(Ganymede)分別被冥府之神黑帝斯(Hades)及眾神之王宙斯(Zeus)擄走的情節,寓意著即便生命有了裂縫,仍能在縫隙中長出豐美的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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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策展人開玩笑說,整部希臘神話大概就是紀錄這些至高無上的神的權勢性侵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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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衛福部統計,2019年遭通報的性侵害案件就高達17119件,其中加害者與被害者有上下權勢關係的就超過10%,但近5年來願意站出來讓法官審理妨害性自主案件的案例卻不到百件,除了受害者不想再面對避免二次傷害之外,監委王幼玲等的一份調查報告指出,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罪、利用權勢猥褻罪、利用權勢性交未遂罪之起訴與判刑案件數偏低,近5年來被判刑的案例,每年平均都不到10件,比起通報件數或是上法院成案次數,比例上都偏低,會讓受害者萌生「告也告不贏何必讓自己如此難堪」的負面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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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難以被判刑,有個決定性的因素是受害者年齡。若受害者已滿16歲達法定性自主年齡,加上如果沒有明確的影像或錄音當作證據,很難被舉證加害者利用權勢進行性侵,而一旦被判定成「雙方合意性行為」,受害者在法庭上就很難找回公平正義,甚至還可能被加害者配偶控告通姦,因而更不敢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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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整件事該檢討的從來就應該是加害者,但每每看到性侵事件新聞底下的網友留言,多的是檢討受害者穿得太性感云云之類的詞句,為什麼人類會有這種「檢討受害者」的傾向出現,可能是因為在「公正世界理論」中,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基本原則,如果有個好人被性侵,違反了人類對這個原則的認知,讓人們對這個世界的原則扭曲造成恐慌,大腦就會想找個理由去平衡這個認知,最快的方式就是在受害者身上找個「問題」,讓他受害的結果被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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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即使站出來勇敢發聲,一來法院判刑的比例偏低,二來社會總是檢討被害者,得不到好的結果反而再度造成二次傷害,甚至會被網友指責藉由性侵事件想紅之類,各種負面結局都讓很多受害者不敢站出來說出自己發生過的事情,更是助長加害者認定「反正受害者也不敢對外聲張」的扭曲思想,性侵/性騷事件便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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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展,我思考著把這些事說出來,是否真的會比較好?在這150幾個樹洞中,我甚至很震驚地看到一個關於平面設計師性侵的事情(信件照片我放在留言處),說實話看完信我很快的就猜到加害者可能是誰,的確是一個設計界資深前輩,這個人私下聲名狼藉的故事我也是聽過不少,我的確可以在這裡公審他,逼他出來認錯,向受害者道歉,但這是否就是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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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妹說,她做這個展不是要為受害者發聲,其實這些願意分享故事的人,她可以感受到他們不是想申冤或是求救,而是受害者想藉由這樣的行為得到療癒自己的結果,展覽第一原則是善待這些來信,他們很拼命地想要迎回人生的光明。策展團隊也表示,最後或許觀者無法真正的「感同身受」,但是他們期待有更多人願意「傾聽」與「陪伴」,讓自己成為對方可以訴苦的對象,讓自己成為對方絕望中的一點光明,更加希望不要再有這樣的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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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最後,希望這樣的故事分享能夠讓社會產生一種正面的能量,讓還不敢說出來的受害者知道他們不是這麼孤單,他們最後在白沙中蓋了一個小鏡屋,讓這些受害者也有機會真誠的面對自己過去的傷口,拿起電話說出故事,進而得到原諒自己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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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沒有過相關經驗的人,能夠試著透過這些信件同理他們。只要檢討受害者的聲音越來越微弱、越來越少,這個社會才有迎來幸福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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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文章看到這裡的你,也能同理我衷心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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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摧毀_我會重建
#坦蕩堅定_沒有人有檢討你的資格
#剛強且自由_誠實而無懼
雞排妹ili鄭家純
策展製作團隊:謬園 absurd.garden
文字裝置作品:今晚我是手
花藝裝置作品: Flower Reader 林哲瑋 。 CIAO!Flower Design 巧偶花藝‧設計
影像裝置作品:Hsiang Tsai
展場主視覺設計: 陳威伸 wscgraphic
音樂設計:張又升 林育德 李世揚
燈光設計:彭久芳 曹芯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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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號樹洞】
性騷/性侵 真人故事信件展覽
展覽日期:
3/26 17:00~20:00
3/27~4/15
13:00~20:00
地點:PPP藝文空間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26巷2號1樓
跟騷法舉證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女性觀點 [討論] 關於性騷擾,希望大家了解的事 https://disp.cc/b/203-dccL 『這次事件看到蠻多出人意表的發言
有點想出來拋磚引玉
我想這和當事人平時的形象有關
一個形象開放的女性在這社會幾乎不可能獲得什麼好評
但這並不影響這次事件值得帶來的思考
有幾點特別希望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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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有人喜歡把他人都當成假想犯
正常的互動不用擔心被誤會性騷擾
我身邊的女性包括我自己
全部都可以和男性好友打成一片
有非常多男性都是開朗良善、聰明幽默的好人
而跟這些人互動的過程中
這些人也非常紳士自持
完全不會因為感情好、互動多而產生被誤會性騷擾的疑慮
所以看到某些擔心自己動不動被認為性騷擾的言論
說乾脆不要跟女性往來
就會很好奇這些人平常跟異性是怎麼互動的呢?
同樣地,我自己是完全不會亂碰男性的女生
我也對於某些女生喜歡在互動中碰觸男性感到疑惑
而男性如果覺得不舒服,那無疑是「性騷擾」,而且這也不是「正常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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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個人受到性騷擾時,絕對會比別人會先質疑自己
一個人在受到性騷擾時,絕對比任何一個酸民都會先質疑自己
在公車上被摸了屁股、被下體頂了,會先想對方是不是不小心的
被別人開了吃豆腐的玩笑,會先想對方是不是想搞笑,不該太在意免得破壞關係
這邊舉兩篇我之前看過的文章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10992353.A.58B.html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91635206.A.FD3.html
明明旁人覺得明顯到不行的騷擾,當事人就是會先不斷找理由質疑自己
等到真的確認的時候,可能揭發的時機早就過了
然後就形成酸民所謂「越想越不對勁」
事實上每個人在受到這種騷擾時,不只女生,包括館長這樣壯碩的男性
第一時間的反應絕對都是愣住和懷疑
沒有遇過的人真的不會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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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性受到性騷擾的比例真的比你想像中高很多
很多人都會酸METOO,酸女權過剩
但我身邊真的99.9%的女性受過明擺著無庸置疑的性騷擾
例如公車上被摸胸摸屁股掀裙子,擠過大眾運輸的女性應該都非常有印象
所以女性會對自己被性騷擾感到害怕與防範
是非常合理的
因為不為自己做防範的女性
又會被斥責是不懂保護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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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性騷擾真的非常難舉證
我人生中遇過的幾十次性騷擾,裡面真的沒有幾次是可以舉證的
下雨的黑夜巷子,一台機車忽然騎到我身邊摸我胸部然後騎走,沒監視器如何舉證?
公車極度擁擠,一隻手伸到我私處抓了一把,就算有監視器也拍不到私處,如何舉證?
當餐廳外場向客人賠不是,說妳跟我睡一晚我就不計較,沒其他人聽到我如何舉證?
真的非常多性騷擾是很難舉證的
當然不可能聽當事人片面之言
但是不代表沒有證據就沒有這件事
而是更代表著很多時候,當事人是只能因沒證據而默默吞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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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性騷擾的判定和人與關係有極大關聯
很多人酸帥醫生vs.翁先生的差別待遇
這個前面很多人都說過了
你和每個人的感受與關係,都決定了你們之間的界限
這個決定的點不一定是美醜
可能是熟稔度,可能是互動的舒服程度,可能是當下心情
這個男性對於漂亮年輕女孩和粗魯胖大媽的差別待遇也是一樣
並非無法換位思考
不懂為何一個明顯的犯罪行為會造成兩性戰爭
以上的論述我都已經盡量去性別化了
性騷擾這件事不會因為性別有任何差別
只是女性遇到的機率高出許多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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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騷法 於2021年11月19日三讀通過, 今年6月1日正式上路,本文將帶你了解跟騷法存在的原因、可能觸法的行為、定罪範疇與舉證等重要概念!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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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騷法 》,別讓立法美意大打折扣。 ▻ 跟騷定義,是否應限於「與性或性別有關」? ... ,卻可能導致未來因為難以判斷而無法執法。 ... 因素,導致被害人在舉證上也相當困難。 ... <看更多>
跟騷法舉證 在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看板Boy-Girl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winterrain (冬天的雨)》之銘言:
: 我也是律師
: 以前也當過檢察官
: 跟一般司法人員不同的
: 我以前還是位PUA
: 認識許多其他PUA和前來求教的矬男
: 矬男 我個人定義為
: 因為不了解遊戲規則而在交往市場上深受挫折的男性
: 對於男女交往的遊戲規則有很深入的了解
: 也知道一般男生的先天劣勢
: 首先我先替原PO默哀
這件事我也有跟我女友初步討論
我提她原因是
1.她是法院內的人,法界人士
2.她外型姣好,是一時有名的法院之花,追求者眾
3.她是女性
她對跟騷法也是頗有微詞
讓我感受到
似乎法界對這個法律的看法都相對負面
(但其實不能這麼說
任何議題在法界也還是會有不同派別的看法)
跟騷法的問題在於
1.它直接違反了法律最基本精神「無罪推定」
2.雖然說有些法條反而不能立的太過於明白
那反而會讓有心人士鑽法律漏洞
但即使如此
跟騷法也實在過於心證了
這對我女友或是我引用的w大來說
這代表著法律客觀與中立性的被侵害
當過度傾斜於主觀時
法律的公正性就會被限制發揮
偏偏這又讓誣告的成本大幅降低
你等於就是讓法律不但難以發揮效果
還會必須更加頻繁的把問題再送上法庭
更別說其中更容易夾雜著其實並不成立的問題
看看前面的回文
當一邊哭訴著被誣告怎麼辦?社會性死亡會殺死一個人!
另一邊也同時泣喊被性騷怎麼辦?心靈創傷會殺死一個人!
這議題就注定是兩條不會交會的平行線
所以既然從兩方受害者的角度上討論不出結果
只能擱置這裡
從其他方面來看待
而我前面試圖從法律的基本精神下手
從這塊來說的話
跟騷法對我來說是十足十的惡法
不是甚麼只有噁男才怕跟騷
而是跟騷法本身是一個完全不成熟而且違背法律精神的法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83.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37636059.A.420.html
不能只單看新聞統整
要一條一條搭配判例來解讀後才能比較
2.問題就在舉證
心證難以舉證
而跟騷法心證部分比例過大
※ 編輯: DarkerWu (111.255.83.251 臺灣), 11/23/2021 11:10:35
是真的很簡單就會受理
只要不是直接明確的不適用該法的法條
或是過於微罪
檢察官一定都會受理的
※ 編輯: DarkerWu (111.255.83.251 臺灣), 11/23/2021 11:12:14
我這篇也好
陳律師也好
我們說有問題的就是這一塊啊
我不太想回你
可能經由舉證攻防被挖掘出來才會被攤開來
但在檢察官那一關
他並不需要挖掘出這些
你只要隱去這些可笑的理由
都能把問題表述的很嚴重
要被受理真的不難
跟騷法也不會影響到我
我也只是平心而論
※ 編輯: DarkerWu (111.255.83.251 臺灣), 11/23/2021 11:21:17
※ 編輯: DarkerWu (111.255.83.251 臺灣), 11/23/2021 11:22:07
法條拉出來搭配判例解讀才準
太多新聞寫的跟實際法條適用性根本截然相反
※ 編輯: DarkerWu (111.255.83.251 臺灣), 11/23/2021 11:25:24
我前面打錯了
我更正
※ 編輯: DarkerWu (111.255.83.251 臺灣), 11/23/2021 11:30:10
你恰恰證明了跟騷法實務上難以合理被適用的問題所在
跟騷剛通過而已哪來案例可以舉
所有例子都只能作為推測
然而就是這部分大家吵翻了
※ 編輯: DarkerWu (111.255.83.251 臺灣), 11/23/2021 11:40:13
※ 編輯: DarkerWu (111.255.83.251 臺灣), 11/23/2021 11:40:49
檢警不是白痴
濫訴的人也不會把情況講得這麼無腦
人民有維護自己的權利的權力
檢察官有責任守護人民這項權力
所以通常任何事都一定會受理來上法庭
(通常~不是所有)
而有心人也必然會表述得足以受理
而這真的不難
※ 編輯: DarkerWu (111.255.83.251 臺灣), 11/23/2021 11:46:42
雖說有立法的必要
但不代表就要立這種容易被惡用的法
你可以再想一想
我們可以想辦法預防傷害發生
但不能叫法律立來就先預設他人會犯罪
這不是法律該做的事 也不能這麼做
這個精神一被打破
我們全體人類都被視同罪犯
直接全人類死刑
※ 編輯: DarkerWu (111.255.83.251 臺灣), 11/23/2021 12:06:33
要就從其他層面
※ 編輯: DarkerWu (111.255.83.251 臺灣), 11/23/2021 12:08:42
我發喜帖給你
你要不要來?
你敢質疑我
我真的發喜帖給你的話
那你要不要包五萬?
※ 編輯: DarkerWu (42.74.146.208 臺灣), 11/23/2021 12:32:06
我們不是活在一個是非黑白分明的世界
※ 編輯: DarkerWu (111.255.83.251 臺灣), 11/23/2021 13:18:03
不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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