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享】跨境電商稅務不變 臉書明年起須開發票
► 跨境電商繳稅方式,短期內不會變動。台北國稅局長許慈美指出,2019年境外電商跨境銷售電子勞務大致上與2018年相同,在B2C(商家與個人)部分仍維持每兩個月申報營業稅與每年5月申報營所稅,但所得稅部分可申請核實減除費用。
►文章來源 : 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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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銷售電子勞務 在 資誠(PwC Taiwa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灣租稅及投資法令要聞◢ 9月號重點節錄🔎
❶所得稅法令▸外國營利事業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之報酬,如有溢扣繳稅款,5年內可向稽徵機關申請退稅
❷營業稅法令▸非當期進項稅額不得提前申報扣抵
❸公司證管法令▸發布有關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0條但書規定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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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銷售電子勞務 在 車庫一姊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個政策對整個Facebook生態鏈有巨大的影響,就『政府方面』我個人給肯定,雖然“感覺”像是獨厚Facebook (離境扣繳從20%變6%),但其他跨境電子勞務也可申請。高額的稅讓人洗錢/逃稅,還不如只比營業稅多收1%。
#已經繳了百分之20的可以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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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財政部於民國107年1月2日發布稅法解釋令,規範外國營利事業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予中華民國境內買受人之相關所得稅課稅規定。Facebook Ireland已依據該解釋令提出申請並經財政部核准。基此,台灣客戶(如同您)於給付Facebook Ireland時係適用6%之有效扣繳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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