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的職責,本來就是在追查真相,更何況韓國瑜是國民黨所提名的總統參選人,本來就是要受媒體檢驗,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雞蛋再密也有縫,與其鬼扯什麼國家機器,還不如解釋清楚幾點疑慮:
第一、韓辦說購屋錢是賣掉內湖另一個房子再貸款買預售屋,韓國瑜也說是貸款買的,但預售屋要在房子蓋好後(已陸續付總價至少3成款項),建商取得使用執照、買家跟銀行對保、驗屋、用印完稅、權狀下來銀行撥款。但高美蘭說韓等3人的房子都沒有完成過戶程序,換句話說,在韓的舊房子賣了、新房子還沒過戶前,韓口中「貸款」到底是拿什麼當擔保品來貸款?
其次,今天蘋果日報再報導,韓購買豪宅,但該謄本資料顯示並無韓國瑜及其家人價格紀錄,騰本顯示(接手韓預售屋)孫姓名醫為第一次登記,前一手為建商,推測應為預售豪宅轉單,此舉無疑是投資客做法。韓國瑜說購屋是為了自住,但眾所皆知,預售轉單即為業界稱的紅單轉為預售合約,紅單通常是在潛銷期(尚未公開上市開賣)對VIP或建商房仲熟識客戶開放,套利空間大但風險極大,而此案建商台肥當時董事長是鍾榮吉,與韓國瑜為立院舊識,立委林俊憲爆料當時韓國瑜還要台肥借他2成款項,台肥ㄧ度拒絕,甚至還寫存證信函給韓,後來卻大轉彎。台肥是上市櫃公司,倘若真有「借款2成給韓購屋」一事,那就是侵害股東權益是有背信罪之嫌。韓國瑜應出面說明林俊憲委員指控。
第三,韓夫婦在2015年1月6日買了4張6年期保單,總金額是1400萬元(該年度付230萬元),而豪宅是2015年(葉元之說是2016年)賣給孫姓名醫,意即韓在豪宅未處份情況下(賣不掉每月可能要付單30萬房貸),竟敢投資4張6年總計1400萬元保單(ㄧ年要付230萬),如果房子沒賣成,又要繳保費,韓ㄧ年不吃不喝就得支出近600萬,高出他在北農ㄧ年所得。究竟,為什麼韓確定房子ㄧ定賣得掉?他源源不絕的錢到底從哪來?
任何一個從政人員,面對媒體檢示,應該要解釋清楚外界質疑,而不是動輒以國家機器來扣媒體帽子。媒體存在,本來就是讓政壇妖魔鬼怪現形,自己現形了,不自我檢討還怪起照妖鏡,還真把台灣人都當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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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沒工作還能買7200萬豪宅
#到底到底怎麼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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